幸福在哪裡 第18章 幸福背景板·遊戲
    玩具槍

    槍,對男孩子來說,是童年少不了的玩具。但在花樣百出的玩具槍橫行之前,製造一支令人滿意的槍支,幾乎成了男孩子的必修課。而從小屁孩到小小少年,造槍的過程大致都是:紙殼槍—木頭槍—水槍—彈弓槍—火藥槍(鏈條槍)。

    紙殼槍、木頭槍製作起來比較簡單,材料也好找。就是用紙張或者木頭仿造槍造出來的。一般是拿它對人做瞄準狀,然後嘴巴發出「啪啪」的聲音。水槍、彈弓槍就需要一些技術含量,屬於高一級別的槍。它們除了具備發射「子彈」的功能外,還是一種實力的象徵。有一把好的水槍或者彈弓槍,後面就免不了有一群「小粉絲」跟著你。

    然而,造槍的最高境界,毫無疑問是可以玩出火的「火藥槍」。這種槍由粗鐵絲、自行車鏈條、皮筋組成,用火柴當子彈,因此又被稱為「鏈條槍」、「火柴槍」。它具有撞針、扳機、槍身、子彈,跟真槍原理有異曲同工之妙。

    鏈條槍的開槍程序類似真槍:1.拉開鉚釘結合部的槍膛口;2.安上一根完整的火柴頭;3.合上槍膛;4.拉上皮筋帶動的槍栓,讓槍栓搭在扳機上;5.扣動扳機。這時候就能聽見「啪」的一聲,一根帶著火星的火柴從槍管裡高速射出去。槍管處還飄出一縷極淡極輕的青煙,裊裊上升。

    擁有一支這樣威風的槍,無疑讓當時的孩子有說不出的自豪與驕傲。

    20世紀90年代後期,隨著社會發展,玩具槍械市場更加豐富。這種手工製造的槍支漸漸淡出了孩子們的世界。但一提到槍,依然勾起不少人對這種自製槍支的回憶。

    我小時候玩木頭槍。我們小夥伴都有。一說要玩遊戲,小夥伴都拿出自己的木頭槍。身上別著槍,手裡拿著手榴彈,別提多威風了。

    張繼剛(生於1950年代,舞蹈編導)

    如果你擁有一把漂亮的槍,在那個年代,你就是老大哥,娃娃個個都來靠近你。

    林頤(生於1960年代,廣州廣播電台主持人)

    滾鐵環

    滾鐵環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圓形的鐵環,二是鐵絲彎成的鉤。鉤子一頭連著鐵環,一頭握在自己手中。滾鐵環的時候,用鐵鉤推動鐵環走,人跟在它後面,同時用鐵鉤控制它的速度和方向。

    學滾鐵環並不難,幾分鐘就能掌握,但同樣要注意技巧。第一,鐵環本身沒有動力,需要鐵鉤不斷地推動它才能前進。第二,鐵鉤與鐵環的接觸點必須找準,才能控制鐵環的方向,否則鐵環就會跑偏或者倒下。第三,滾鐵環速度不能太慢,太慢鐵環就會倒下去。第四,推鐵環的時候,眼睛同時要看清前方的路,遇到路障要及時繞過去。

    滾鐵環有一定難度,但掌握好技巧後,同樣可以玩得很漂亮。技術好的孩子不僅能把鐵環從家一直推到學校,還能過水溝、下樓梯,如臂使指,行動自如。滾鐵環可以說是對車輛的簡單模仿,它具有輪子的形狀,同時模擬車輛的運行。駕馭鐵環的孩子,其樂趣不亞於成人駕車飛馳。

    以前上學放學的時候,常常能看到一群孩子背著書包,手裡拿著鐵環,一邊跑一邊滾。他們在馬路上打鬧著,塵土四起,鐵環與路面撞擊產生的「匡啷匡啷」聲響成一片,場面蔚為壯觀。

    在童年玩具日益豐富,尤其是機動車增多,路面管理嚴格的今天,陪伴了一代代孩子的滾鐵環漸漸被冷落了。

    我們小時候玩的滾鐵環,是把腳盆的鐵圈撬下來,用鐵絲彎一下。我可以從家裡一直滾到南京路(我家步行到南京路是20分鐘),到南京路玩一圈,到四點半再滾回來。

    施振華(生於1960年代,上海第一百貨公司員工)

    中國由南到北,小孩兒都喜歡玩弄這麼一個鐵圈。現在回頭想,這有什麼可玩的?可當時一走能走好幾站路,大夥兒都興致勃勃的,看誰倒了沒。

    郭德綱(生於1970年代,相聲演員)

    我的一首歌裡有這樣的歌詞:滾著鐵圈在胡同追,身後風箏飛,待到春天柳枝垂,擰成柳哨吹。這就是童年的回憶。

    郝雲(生於1970年代,音樂人)

    跳皮筋

    跳皮筋,又叫跳橡皮筋、跳猴皮筋、跳橡皮繩,地方不同叫法不一樣,是一項不拘人數、不論氣候、對場地要求不高的兒童遊戲。皮筋由橡膠製成,長兩三米左右,並且可以抻長。將皮筋固定之後,即可以來回踏跳。

    跳皮筋沒有特別的規定,三人以上就可以玩(如果人數不夠,把皮筋套在兩張椅子上也可以跳,但人多玩起來更開心)。人多則可以分成兩組,邊跳邊唱。跳皮筋之前先要猜拳定順序,輸的一方抻橡皮筋。皮筋高度從腳踝開始,依次是小腳肚、膝蓋、大腿、腰部、胸部直到耳朵、頭頂。

    按規定動作,完成一套則上升一個高度,先完成所有動作的一方算贏。中途出錯則換人來跳。跳皮筋主要以跳躍為主,中間穿插著點、勾、邁、挑、跨、壓、拌、踢、攪、踩、轉、繞等十幾種動作。

    那時候,學校操場、胡同裡弄、尋常巷陌……經常可以看到一群小姑娘跳皮筋的身影。她們一邊跳一邊嘰嘰喳喳地念著:「馬蘭開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好像一群歡快的小鳥一樣,在兩三米長的皮筋間翻飛跳躍。

    多少年過去了,閉上眼睛,很多人還能回憶起那些為跳皮筋顧不上吃飯,為得到一根好橡皮筋睡不著覺的情形。一根小小的皮筋,讓童年充滿了甜蜜與笑聲,讓不相識的夥伴成為最好的朋友。

    我相對來說個兒比較高,跳皮筋個高佔便宜。

    洪晃(生於1960年代,作家)

    布娃娃

    很多女孩子都有關於布娃娃的回憶。就像每個男孩子渴望擁有一支玩具槍一樣,每個女孩子都希望擁有一個自己的布娃娃。一個可以終日抱著,可以對它哭、對它笑的布娃娃。

    女孩子會像對待自己的小孩一樣,給布娃娃穿衣服、穿鞋子、扎小辮子……把它打扮得漂漂亮亮。有些女孩子,還給自己的布娃娃取上好聽的名字,餵它吃飯,幫它洗澡,提前體會做媽媽的快樂。

    布娃娃同時也是女孩子最知心的夥伴。無人的時候,可以對著它說悄悄話。有些話也許連爸爸、媽媽都沒告訴過,卻全部吐露給了布娃娃,因為它是值得女孩子信任的。這時布娃娃總是睜著它的大眼睛,微笑地看著女孩子,好像全部聽懂了一樣。

    最初布娃娃都是大人們縫製的。他們用布做好娃娃的身體四肢,然後縫上眼睛和嘴巴,一個活靈活現的布娃娃便出現了。後來有了用布或塑料做的洋娃娃,它們會眨眼睛、會說話、會啼哭,還有金黃色的頭髮和漂亮的裙子。最風靡的則是芭比娃娃,它不但有名字、生日,還有自己的寵物、汽車和男友。

    有人曾說,洋娃娃可以看做小女孩財富的象徵,哪個女孩擁有最多的洋娃娃,哪個女孩的洋娃娃是舶來貨,哪個女孩的洋娃娃會走路和叫媽媽,她便是最富足的。然而對於女孩子來說,無論是簡樸無華的布娃娃,還是繁複絢麗的洋娃娃,都是難以忘記的。因為童年時期,她都曾悉心疼愛過。

    一個布娃娃,可以做無數件衣服。我們怎麼找到那些布料呢?就到街頭縫紉店問老闆要邊角料。

    王麗萍(生於1960年代,編劇)

    為了給布娃娃做衣服,我把我媽媽最喜歡的一條深藍色連衣裙給剪了。那是我闖的最大的一次禍。現在看見它,我都佩服自己。當時可能七八歲,就會給布娃娃做拖地的風衣,而且扣眼都鎖得很漂亮。

    姜培琳(生於1970年代,模特)

    捉迷藏

    「藏好了嗎?1、2、3、4……我來了。」伴隨著童稚的聲音,一個「找」與「藏」的遊戲就開始了。藏的人挖空心思地把自己藏起來,找的人絞盡腦汁地去搜尋每一個可疑的角落。這大約是很多人都記憶深刻的一幕。

    心理學家說,捉迷藏的過程中,藏匿起來不讓別人發現和經歷多方尋找終於發現藏匿者,都能引起孩子的快感,還可促進其認識、體能、情感、社會性等各方面的發展。這恐怕也是捉迷藏的遊戲在各地都廣為流傳的原因。

    捉迷藏是普通話的叫法,在不同的地方它有不同的稱謂。如「躲貓貓」、「濛濛狗」、「藏沒」等。但遊戲規則基本相似:首先選定一個遊戲範圍;然後用猜拳或手心手背的方式挑出捕捉者;捕捉者背過頭去,開始數數;其他人在這段時間把自己藏起來;捕捉者數完數後,開始尋找躲藏起來的人;其他人可以乘他不注意時轉換位置;躲得最久的人,算是贏家,最早被發現的人,下次改做捕捉者。

    捉迷藏最適合在躲藏點比較多的地方玩,如公園、森林、房子等。在那些無憂無慮的日子裡,找到隱藏在假山後面、大樹底下、大衣櫃裡的小夥伴,無疑是最快樂的事。或者把自己藏起來,然後體會被找到、被關注的感覺……很多年以後,這些依然讓人們印象深刻。

    過家家

    孩子們都喜歡玩「過家家」的遊戲,在遊戲中模仿大人的生活。幾個人一起玩時,先要分角色,誰來扮「爸爸」,誰來扮「媽媽」,還有「姐姐」、「弟弟」等。一般來說,女孩子喜歡當媽媽,男孩子喜歡當爸爸。遊戲時,每個人都充分運用自己的想像力和模仿力,回憶和爸爸媽媽在一起的情形,發揮到自己的角色中去。

    分好角色後,就要齊心合力建造房屋了,當然是象徵性的。可以用碎磚瓦疊一棟小房子,在想像中完成在房子裡的居住以及相關的一切。也可以用粉筆在空地上畫上客廳、臥室、廚房和衛生間,然後用花草、石頭、磚塊把房間好好地佈置一番。

    房間佈置好後,就該找道具過家家了。這些東西大部分都是用手邊物品來代替的:如瓦片當碗碟,樹枝當筷子,沙土當糧食,花草當蔬菜,布娃娃當寶寶等。然後用幾塊磚搭一個灶台,興致高的,還會到家裡偷幾根火柴出來,煞有介事地給「灶台」點上火。炒菜的時候可馬虎不得,油鹽醬醋一樣都不能少,雖然都是替代品,可每樣工序都要做足。

    飯菜做好後,扮「媽媽」的孩子才會叫大家吃飯。這時候,一家大小拿著碗筷圍坐在「餐桌」旁,儼然是個和睦家庭的樣子。有人說,玩過家家遊戲的孩子,很多時候看上去不像玩遊戲,而是在演繹著一幕關於現實生活的戲劇。他們自編自演,自娛自樂,在遊戲中完成對話、想像和創作。

    抓昆蟲

    捉蜻蜓,抓蚱蜢,逮蝴蝶,用餅乾屑喂螞蟻……與小蟲子玩耍大概是大部分人童年最愛幹的事之一。

    所有昆蟲中,螞蟻是最常見的。屋前牆角,成天忙碌著。下雨之前,看螞蟻搬家,是件很有意思的事。無數的螞蟻沿著牆角,扶老攜幼,忙碌而又井然有序地遷徙著。用粉筆或者小樹枝把螞蟻隊伍攔腰截斷,後面的螞蟻往往會驚慌失措,找不到前進的方向。但過不了多久,它們又會找到先前的路線,繼續前行。

    夏天的午後,大人都午睡了。這時候最適合與小夥伴去抓知了。抓知了是個技術活,最省事的辦法是製作一個粘網。用一根兩米多的竹子,上面箍個鐵絲圈,鐵絲圈上粘個蜘蛛網,粘網就做成了。到了野外,循著聲音找到有知了的樹,看準了位置後,悄悄地伸出竹竿,接近知了時,迅速靠上去,粘住它的翅膀或身軀。這時候知了知道大禍臨頭了,會不斷地抖動翅膀並大叫。技術好的孩子,一個中午能粘十幾隻知了,放在袋子裡,看著它們撲騰撲騰地亂撞,心裡非常有成就感。

    天牛,是有著長長的須,硬硬的殼的傢伙,看上去孔武有力。抓來後,它總是不高興的,時常發出「吱吱」的聲音。可以用細線綁住它的脖子讓它飛;也可以找些樹葉,看它用切刀似的嘴巴截斷它們;或者讓它用六條腿,懸空抱一塊石頭或者樹枝。

    螞蟻、知了、天牛、金龜子、蜻蜓……這些可愛的小生命,給人們帶來了無數的美好回憶。看到它們,人們常常能翻撿出那些快樂時光。

    小時候蹲在小路旁邊玩西瓜蟲。一碰它,它就會縮起來,縮成一個小球。

    天天(生於1980年代,上海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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