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路如何走過 第50章 論人格 (3)
    讓我們看看下面的兩幅景象吧:一幅是大眾們的生活——一段長期乏味的搏鬥史,為了追求無價值的個人福利,他們投入自己的全部精力,歷盡千辛萬苦,目標一旦達成,再度回到自身時,生活便立即被無法忍耐的厭倦所包圍,各種活動都停滯下來,唯有如火的熱情方能燃起一些活意。另一幅景像是一個有著高度心靈能力的人,他的思想豐富,生命充實、有意義,一旦自主便立即致力於有趣味、有價值對象的追求,所以他在自身便形成了最高貴的快樂源泉。比如對自然的觀察、對人類社會的思索、對歷史的偉大成就的瞭解和領悟(深刻透徹地理解偉大事跡蘊涵的意義是此類人士所獨具的才能),這些是他們所需要的唯一外界激勵的源泉。歷代偉人們所期盼的千古知音便是這種有著高度心靈能力的人,同時,偉人們也會為自己的思想上獲得知音而沒有白活,其他的人雖然對偉人們也抱有崇拜之心,但其對偉人以及他們門徒的思想卻僅是一知半解,只稱得上是一個道聽途說的人而已。

    智慧之士既然有上述特性,跟一般人相比,他就更需要學習、閱讀、觀察、沉思以及訓練自己,總而言之,他需要不被打擾的閒暇。法國的大文豪伏爾泰曾說:「沒有真正的需要,就不會有真正的快樂。」智慧之士們的這些特殊的需求,使他們從大自然、藝術以及文學的瞬息萬變的美中得到了無窮無盡的快樂,並且這些快樂是其他人所不能感受的。我們要使那些無所事事的人獲得同樣的快樂,但他們又不需要且不能領略這種快樂,這就真像希望滿頭白髮的老人再度陷入愛河中一樣。有資格享受無窮無盡快樂之天賦的人們,他們過著兩種生活:私人生活與睿智的生活。睿智的生活漸漸成為他的真正生活,而私人生活不過是達到睿智生活的一種手段而已。但是一般人遇到的只是膚淺、空洞而又多煩擾的日子,無法變換為另一種模樣的存在狀態。

    然而心智力強大的人,卻始終堅守著睿智的生活勝於其他行業這一看法;隨著學問和見識的日益增長,這種睿智生活好像一個漸漸成形的藝術品,日臻堅實,具有更高的強度和固定性,生命的內在調和也更趨於一體;和這種生活比起來,那些只圖個人安逸的人生就如同一幕拙劣的戲劇一樣,雖然有廣度,但卻無深度可言,他們不過是浮生著的可憐蟲罷了。如我前面所說,人們卻把這種卑賤的存在方式當做一種人生目標,這是多麼的令人慨歎啊!沒有激情渲染的日常生活是冗長乏味的,但是一旦激情產生,生活卻又充滿苦痛。

    唯有那些上天賦予過多才智之士是幸福的,因為他們除了在執行意志命令以外,還有能力感受另一種生活,一種沒有痛苦、逸趣盎然的日子。但僅有閒暇,即僅有不受意志支配的多餘睿智仍舊不夠,尚需充沛的剩餘力量以及不受意志奴役的力量來供睿智使用。所以色勒卡才說:「無知人的閒暇是人類的一種死亡形式,是活的墳墓。」根據剩餘力量的多少,第二種生活即心智的生活,可劃分為無數層次:自收集、製作昆蟲、鳥類與礦物的標本到詩學、哲學的巨大成就,它們都是此類生活的展現。心智的生活不但可以防禦「厭倦」的侵襲,還可以避免厭倦的各種惡果的產生;它使我們遠離不幸、危險、惡友、損失與浪費,這些都是那些把幸福完全寄托於外界的人必然要遭受的不幸。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的哲學雖未使我賺進半文錢,卻替我省去了很多開支,心智生活的功效同樣如此。

    一般人將其一生的幸福寄托於外界事物,或是地位、財產、愛妻和子女,抑或是朋友、社會等,一旦失去了這些,他們或是感到失望,他們的幸福根基也便就此摧毀了。換句話說,他的重心會隨著每個幻想及慾念而改變位置,但卻不會把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假如他是一個資本家,那麼他的目標即幸福的重心便是好的馬匹、鄉間別墅、有趣的旅行或是朋友,總之過著奢華的生活,因為他的快樂根源在於外在的事物。這就好比一個失去健康活力的人,不知道重新培養已經流走的生命力,卻希望借助藥水、藥片重拾健康。在談到另外一類人即睿智之士以前,我們先來認識介於兩者之間的那種人,他們雖沒有出眾的才華,但卻比一般人更聰慧些。

    他們愛好藝術但又不精通,也研究幾門科學,如天文、歷史、物理、植物,喜歡讀書,當外界的幸福之源耗盡或不再能滿足他的需求時,也頗能以讀書自娛。這種人的重心可以說部分在自己的身上。但是喜歡藝術與真正意義上的從事創造是極不相同的兩碼事,業餘的科學探索容易流於表面化形式,不會深入問題的核心部分。一般人很難完全投身於學術探索並且任憑這種探索充滿、滲透至生命的每個角落,以致完全忽略了其他方面的興趣。唯有具有極高睿智力的人,即所謂的「天才」才能達到此種求知的強度,他能投入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極力表達自己獨特的世界觀,或者用詩、哲學來表達其對生命的看法。因此,他急需安然地獨處以便完成他思想的作品,所以他樂於孤獨,閒暇是最高的善,其他一切非但不重要,甚至是令人厭惡的。

    這類人便把重心完全地放在自己的身上;所以雖然他們為數極少,不論性格多麼優秀,也不會對朋友、家庭或社團表現出很大的熱情或興趣;他們只要求真正的自我,即使失去其他所有也無妨。正是由於這一點,他們的性格往往容易陷入孤獨狀態,更由於其他人的本性與他自身不一樣,不能使他滿足,彼此的相異之處便時時明顯可見,以致即使他行走在人群之中,卻似孤立的異鄉人,當其談及一般人時,只用「他們」而不說「我們怎樣」。

    我們現在可以得出如此結論:天生具備充足睿智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所以,主體因素和人的關係較它與客觀環境的關係要更為緊密;因為不論客觀環境怎樣,他的影響總是間接、次要的,並且都是以主體作為媒介。盧西安察覺了這個真理,於是說道:「心靈的財富是唯一真正的寶藏,其餘的所有財富都可能帶來比該財富本身還要大的災禍。」除了消極和不受打擾的閒暇之外,不需再向外界索要任何其他東西,因為他需要的僅僅是閒暇時光,發展、成熟自己的智性機能,以及享受生命內在的寶藏;總而言之,這樣的人生只求其一生之中的每一刻都能為他自己而活。

    如果他注定能成為整個民族的精神領袖的話,那麼能不能完美地發展心智力量直至巔峰以完成其精神使命,便成了他幸福與否的唯一標準。其他的都無關緊要。這就說明為何生來具有偉大心智力量的人都重視閒暇,珍視閒暇似生命。亞里士多德也曾說過:「幸福存在於閒暇之中。」戴奧簡尼賴爾提斯在記述蘇格拉底的言行時說過:「蘇格拉底視閒暇為一切財富中最美好的財富。」所以亞里士多德在《尼可馬罕氏倫理學》一書裡總結說,奉獻給哲學的生活便是最幸福的生活;此外他又於《政治學》中說道,得以自由運用任何類別的力量就是幸福。最後,我們再引用歌德的一段話:「若某人生而具備一些可以為他使用的才華,那麼他的最大幸福就在於使用這些才華。」

    但是成為擁有閒暇寧靜的人與成為一般人是不一樣的;因為對寧靜閒暇的渴求原本不屬人之本性,那些一般人生來便注定了勞碌終生來養家餬口,成為處在掙扎與困乏交織的俗人,不能做有才智的自由之人。所以,一般人厭倦空閒,總需為著某些目的而忙碌,要是連幻想或勉強的目標——比如遊戲、娛樂消遣和各種嗜好都不能找到,閒暇就成為他們的一種負擔了。正如人一旦閒下來便急於找些事做,所以閒暇有時可能充斥著危險因素,就像有人說的:「當人無事可做時,是很難沉默下來的。」從另一方面來講,一個有適當才智而又遠超常人的人,這似乎是一件不合自由且一反常態的事。但若這種情況真實存在,那麼具有這種才華的人士若要得到幸福,就必需求得被他人認為是負擔和有害的安靜與閒暇。畢卡素是希臘神話中的飛馬,若他披上普通馬必需的鞍子,我們可以想像得到他根本不會快樂。若外界、內在兩種反常情況即無擾的閒暇與極高的智慧重合在某人身上,那便是他極大的幸福;再加以命運順遂人意的話,這個人就能過著不用受制於人類兩大苦源——痛苦與厭倦的煩擾的高度生活,他非但不需再為生存而痛苦掙扎,而且還可以享受自由的存在情境——閒暇,唯有對痛苦和厭倦保持中立的態度,不受它們的感染,我們方可避免痛苦與厭倦。

    但是從相反的觀點來看,天賦的偉大才智是一項個性極為敏銳的活動,對於各種痛苦有著極大的受容性。它含有強烈的氣質,廣博而又生動的想像力,這兩種性格便是偉大才智的鮮明特徵,它們使具備此種特徵的睿智者常有著較那可以吞食一般人的熱情更為深刻的情緒,所以他也往往很容易成為這種情緒的犧牲品。世界上能帶來痛苦的事情,本來比製造快樂的事情要多。天賦之才常遠離他人,只因他本身所具備的條件已綽綽有餘,不需要也不能從他人那裡再得到什麼,所以他人認為值得高興的事,他只覺得淺薄枯燥罷了,相對地,能令他高興的事也就少些。這就是所謂的「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例證,我們稱此現象為「賠償律」,他是指世界上凡事有所得必有所失,反之亦然。常聽人說,心地狹隘的人,其實是特幸福的人,即使這種好運並不值得艷羨。對此,我不想作過多的辯駁,以免影響讀者自己獨立的判斷,特別是古代聖哲典籍中,對這一點也常有相互對立的言論出現。現舉例來說,蘇弗克利士曾說:

    智慧佔據幸福的大部分;

    於另一段文章中,他又提到了:

    無思慮人的生活是最快樂的生活。

    《舊約》的作者,也產生了類似矛盾,他們一方面說:

    愚人的生活比下地獄還糟。

    另一方面又說:

    智慧越高,痛苦越深。知識越多,徒增煩惱。

    我可以稱一個才智平庸、沒有心靈渴求之人為「菲利斯丁」——此語原屬德文,是大學裡面流行的俚語,後來意義深化,其定義為:沒有心靈渴求的人。首先自這裡我們可以推出,於己他不會有睿智的快樂,因為只有有需求才會有快樂。在他的生活裡,不曾有過對知識和見解的本身所發生的欲求,也無法感受與它們接近的美感快樂。若遇美感樂趣正值時尚之時,為了追求時髦,他亦會強迫自己去嘗試這種樂趣,但總會力求盡可能少嘗試一些。他真正喜愛的是感官上的享受,同時相信它可以補償其他方面的缺憾。牡蠣與香檳於他便是最高的存在目標了,生活目標在於取得身體的安適,若能花費一些工夫才能達成這個目的,他便更快活了。

    如果生活得豪華奢侈,他又難免厭倦,於是利用了許多不切實際的彌補方法,例如打球、看戲、赴宴、賽馬、賭博、喝酒、玩女人、旅行等;實際上這些並不能使人避免厭倦,沒有對於知性的渴求便不會得到知性帶來的快樂,亦唯有知性的快樂才不會產生厭倦。「菲利斯丁」的性格特點是枯燥乏味又氣質滯鈍,好似動物。由於感官的樂趣容易耗盡,於是便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真正刺激他或得到他的歡心,社交生活也隨即成了一種負擔,就連玩牌也不能提起他的興趣了。當然,唯有虛榮心的滿足還能留給他一些快意,他自以為是樂在其中,或是感覺自己在財富、地位、權力和影響力上較他人優越,或是因經常為有權勢的人奔走而不自覺地沐浴在他們的光耀下而自鳴得意,這就是英國人所叫的「勢利鬼」,真是可悲!

    其次,從「菲利斯丁」的本質可以推得,在「對他」方面,他只有肉體方面的需要,自己卻沒有才智,他所尋求的也只是能滿足肉體上的一些活動。他絕對不會要求朋友具備才智;因為後者會使他產生自卑感以及一份連自己也不想知道的、深深的嫉妒,所以,即使他碰上有才華的人,只會令他厭惡,甚至痛恨。在其心中對才智的嫉妒有可能會轉成私下的怨恨。但他仍不會為此而轉變自己的價值觀念使自己符合才智之士的要求,他依然偏愛地位、財富、權力及影響力,希望自己樣樣精通,因為在他看來,世界上真正的價值就在於此。以上所提的種種乃是因他不具知識欲的後果。菲利斯丁們最深重的苦惱在於他們缺乏理念,所以他們為了逃避「厭倦」,需要不斷以現實來填充心靈的空虛。然而現實總是危險和令人失望的,一旦他們失去對現實的興趣,疲憊便會不請自來了。只有理念世界才是無限平靜的,它遠離了人世間的一切煩擾與憂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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