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毀了我 這些書那些書 關於「左撇子」
    說句心裡話,若有人讓我談談美國留給我的最初也算得上最深的印象是什麼,我會不假思索地回答:左撇子眾多。對於這一印象,起先連自己也覺得奇怪,可待靜靜琢磨下來竟悟到事出有因。「左」與「右」曾是我以往生命體驗中最敏感的意識積澱。在這個生命的紋絡裡,「左」與「右」翻譯出來即是「紅」與「黑」、「正確」與「錯誤」、「好」與「壞」之類的政治倫理的標識語。「左派」佔有真理而「右派」則鼓吹謬誤。「左」與「右」劃分著生命的等級。不過,有一點我迄今仍未找到有力的解答,這即是:在如此是非森嚴的政治文化中,為什麼代表著「正確」甚至身體力行地實踐著「正確」的左手運用者,卻始終背著「左撇子」這個不無輕蔑甚至多少帶有羞辱的黑鍋?可見,即使是在「左」即偶像的時代,「左」的背後仍然隱藏著難以言傳的另一個故事。否則,現在擺在我們中國人面前的艱巨任務,除了控制人口之外,怕就是如何從生活的方方面面,為難以計數的「左撇子」們提供各式各樣的「左」的服務了。

    心想事成。想著「左撇子」,竟得到一部關於「左撇子」的書。而且雨天好讀書,伴著淅瀝秋雨竟一口氣把書讀完了。前面提到的對於「左」的疑惑頓然冰釋,且給我增加了不少文化史方面的見識。不禁想起金人瑞,像他那樣道一聲:思書得書。書頁翻檢之聲同秋雨絮人之聲交應,不亦快哉!

    隱藏在惡人們之後……

    Barnes&Noble出版社在1993年再版精裝的《左撇子》(Lefties),安上了一個頗點題的副題——「左撇子的源起及後果」,這比它在1977年初版時的書題《惡人們》(SinisterPeople)來得更為醒目。著者傑克·芬徹(JackFincher)本人就是個「左撇子」。從這一意義上說,這書可視為芬徹自己切身命運求索問詰的記錄。

    書一開題,芬徹即敘述了童年當老師強行矯「正」他運用左手的天性時,他心靈受到的折磨與創痛。接著,他從字源學、宗教及宗教藝術史、心理學、解剖學、精神病學、科學、哲學史、歷史、政治學等諸多領域逐項考察,並挖掘了文化史上的這一引人入勝的題目。

    英語中表示「左」的left一詞,源於盎格魯–撒克遜語的lyft,而lyft又可追溯至舊荷蘭語,意思是「弱的」或「斷的」。而與它相應的「右」字riht,則有「直的」或「正義的」含義。環視一下其他歐洲主要語言,「左」與「右」意義上的高下分野更加明朗。法語中的「左」gauche,字源意為「彎曲的」,用來指稱說錯話或失口時的社會失態;相反,「右」droit則意為「正確的」與「法律」。如果說一個人「不在法律的一面」,也就等於說他「沒走正道」。在意大利語中,「左」mancino意為「欺騙的」;德語中,「左」linkisch意為「尷尬的」;俄語中,「左」nalevo意為「鬼頭鬼腦的」;西班牙語中,「左」zurdo亦含有「惡意的」意思。

    再向西方文明的源頭走,除了古希臘人的「左」aristera帶來的「貴族」aristocrats(「最好的」+「統治」)一詞稍稍令人感到慰藉的微光外,左撇子從文明的開端即被打入黑暗的另冊。這一點不能不耐人尋味。古羅馬人是「右」的倡導者。據說以右手相握之禮即由羅馬人引進。邁進友人的家門,羅馬人要小心翼翼地記著右腳先行。連打個噴嚏、頭向左或右亦影響到人的命運。羅馬人的「右」dexter令人聯想到「有技巧的」、「聰明的」,而「左」sinister則將聯想帶向「邪惡」。雖然,「左」側曾是「幸運」之側,但這一實踐很快就為「右」派取而代之。

    中世紀盛行的所謂「右手之人」(right-handman)即指國王的寵臣。他定是坐在國王的右側。蒙田在其《意大利行旅》1580年10月8日–27日記「康斯坦茨」文中提及:德國人對一男子表示敬意,無論他站在什麼位置,總要選擇待在他左邊,若站在他右邊則是對他的冒犯,因為尊重一個男子就要空出他的右邊,這樣便於他隨手操起武器。革命前的法國國家議會尚顯示貴族是政府的「右」翼,而代表全民的新生資產者是政府的「左」翼。工業革命徹底地以右手作為製造工具的標準,無形中宣判了左手運用者的死刑。為了正常的生活與生產,「左」派們只能改「邪」歸「正」。左撇子成了真正沉默的少數族群。

    語言學的追溯顯然不是問題的終結。相反,它是問題的開端。語言制度的表象下潛隱著更為廣闊的宗教、倫理、社會及歷史的動因。

    上帝是右手使用者嗎?亞當呢?夏娃呢?那一改變人類命運的禁果,夏娃究竟是以哪一隻手去承接的呢?芬徹告訴我們,《創世紀》對這一問題是緘默的;歷史上有關這一主題的宗教繪畫的對比研究,亦不能給出一個一致的回答。不過,《聖經》中卻不乏鮮明的抑左揚右的訓誨,如:「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馬太福音》6︰3)上帝告誡約拿說:「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與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這是否意指著不辨善與惡?

    當基督說到審判的日子的時候,更為有力地點出了他心中的左右之別:「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25︰31)這裡的「右」完全等同於「榮耀之位」。又如《傳道書》論智愚說:「智慧人的心居右,愚昧人的心居左。」(《傳道書》10︰2)右與左劃分著智與愚。

    基督教文化中現今依然流行的一種習俗是:一個人不慎將鹽灑翻,他會把它們撿進右手然後從左肩之上扔出去。達·芬奇(LeonardodaVinci)的《最後的晚餐》畫出猶大將鹽灑翻。而據說,魔鬼是從人的左肩之後施法誘惑的。這與新婚之時婚戒佩戴於左手中指——「符咒之指」(charmfinger)以避邪惡之迷信相彷彿。以左手宣誓是無法被信任的,正如「左撇子的恭維」(aleft-handedcompliment)不足取一樣。「左」與「邪惡」、「欺詐」成了同義語。

    宗教繪畫就這一主題向我們提出了一個挑戰。眾多的畫幅為什麼竟背聖道而馳,讓幼小的基督被懷抱在聖母的左側?芬徹的回答是:「把幼小的基督抱在左側,恰恰是將他安置在觀賞者和藝術作品的右側這一神聖榮耀的地位。」我記起曾經見到一幅羅馬中古時期的繪畫,畫面正中是那著名的蛇與樹,左側是夏娃用左手從蛇的口中接受智慧之果,亞當則站立在右側。從觀賞者的角度看,芬徹的結論是有說服力的。

    人類學視角

    芬徹多處引述了法國社會學家羅伯特·赫茲(RobertHertz)的名著《死亡與右手》(DeathandtheRightHand)。儘管芬徹並不滿意赫茲過于思辨性的概括論述,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從這些引述中領略一下赫茲典型法國人類學派的風格力量——把所追詰的問題的根源放置在人類的思維架構之中。眾所周知,二元論是西方宗教思維的特質,在這樣一種思維架構中,作為微觀宇宙的人體何以逃脫無所不在的兩極之律(thelawofpolarity)?赫茲的人類學視角把宗教觀念的出現同人類的這一思維總體緊密聯繫在了一起。

    原始毛利(Maori)文化將世界萬物均分為男性的與女性的,前者具有創造性、活力、強健、神聖,後者則項項相反。北美印第安的符號語言中,舉起的右手標識自我、勇敢與力量。東俄羅斯的崇拜儀式中,人們面右朝拜,凡獻祭必以右手行之。有罪之人要從天主教堂的左門貶出。非洲有些部落的女子做飯時嚴禁使用左手以免中有毒的邪術,因為據說巫師是以左手下毒的。印度人只以右手接觸肚臍以上的部位,而以左手碰觸肚臍以下的部位。從前日本的鄉下,左撇子的女性必須掩藏這一事實,否則她的婚姻就會破裂。這似乎與從前德國習俗中的所謂「左手婚」(left-handedmarriage)有著相通的暗示:當新郎將左手伸給新娘的時候,這一「左手婦」(left-handedwife)要麼是個地位居下的妾,要麼她的出嫁即是「非法的」。而當代美國俗語中的「左撇子蜜月」(left-handedhoneymoons)亦指「不正規的」以至「非法的」新婚。

    卡通畫家德·凱(DeKay)在他的《左撇子之書》(TheLeft-HandedBook)中提出過一個非宗教的、與人類固有的思維框架沒有關係的解釋,他認為左右手在使用上的區別,應從人體衛生方面考慮。這確也不無道理。歷史上水源匱乏的地區,人的左手常被注定用於某些不潔淨的方面,而具此用途的左手當然是不宜進食的。

    芬徹科學方面的論證雖然不乏啟人的趣味,但已不是這篇文字關注的焦點了。不過他認為古老的中國文化把左與右同視為尊的這一結論,似乎下得倉促了些。在此稍加補正。

    偶翻《朱子語類》,其「冠昏喪」中記堯卿問合葬夫婦之位,曰:「某當初葬亡室,只存東畔一位,亦不曾考禮是如何。」安卿云:「地道以右為尊,恐男當居右。」(卷八十九·禮六)而卷九十一之禮八「雜儀」又記,問:「左右畢竟孰為尊?」曰:「漢初右丞相居左丞相之上,史中有言曰『朝廷無出其右者』,則是右為尊也。到後來又卻以左為尊。而老子有曰:『上將軍處右,而偏將軍處左。』喪事尚左、兵凶器也,故以喪禮處之。如此,則吉事尚右矣。」

    現代的一場文化上的「大革命」終於以它血腥的實踐印證了如上的論述。對於在淚與血的長河中浮沉著的靈魂,它是一場道道地地、史無前例的巨大喪事。「喪事尚左」由不得你不信。「左」、「右」來它個倒置,不能不算是革了祖宗舊根的命。只可惜經歷了這一「革命」的洗禮,文化傳統的沉渣愈加氾濫得可怕,不然,就是到了今天,何以一提「左禍」二字,你我明明白白沐浴過現代科學的陽光、奮力破除迷信之輩,竟還止不住那只「兆災」之眼的驚跳不已,恨不能掘出個洞一頭紮將下去。

    臨了,記起喬治·奧威爾(GeorgeOrwell)《動物農莊》(AnimalFarm)中的一句名言,轉贈給滿懷天真、熱愛平等的文化鬥士們。話是如此說的:

    兩者是平等的,可總有一個要比另外一個更為平等。

    不知奧威爾寫下這幾個字時,用的是左手還是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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