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金說6:社交禮儀 第8章 作介紹時的你 (2)
    為他人作介紹的介紹人,在不同場合是由不同的人員來擔任的。在公務活動中,公關、禮儀人員是最適當的介紹人人選。若是接待貴賓,介紹人則應是本單位職位最高的人士。例如,當一位外國總統前往一所大學參觀訪問時,將該校師生們介紹給總統先生的,非該校校長莫屬。

    而在社交場合,例如參加舞會、出席宴會時,介紹不相識的來賓互相認識,是主人義不容辭的責任。在另外一些非正式場合,與被介紹人雙方都相識的人,也可以擔任介紹人,介紹自己的朋友們相識。此外,如果你想認識一個人,主動要求另外一個與雙方都比較熟悉的人來為你們引見一下,根據禮節來講是允許的。

    介紹人在為不相識的人作介紹之前,應充分考慮到被介紹人雙方有無相識的必要或願望,切不可好心好意去辦「傻事」。在社交場合,可能的話,介紹人在「挺身而出」為他人作介紹之前,最好先去徵詢一下雙方的意見,以免在為他人作介紹時冷場。

    為他人作介紹的先後順序,即先把誰介紹給誰,頗有一些規矩不可違背。照此行事,才是正確的選擇。

    在社交活動中,為他人作介紹的先後順序大體上有以下六種。

    其一,把男士介紹給女士,即把男士引見給女士而不是相反。這是「女士優先」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唯有在女士面對尊貴人物之際,才允許有例外。

    其二,把晚輩介紹給長輩,即優先考慮被介紹人雙方的年齡差異,通常適用於同性之間。

    其三,把客人介紹給主人,它適用於來賓眾多的場合,尤其是主人未必與客人個個相識的時候。

    其四,把未婚者介紹給已婚者,它僅僅適用於介紹人對被介紹人非常知根知底的前提下。要是拿不準,還是不要冒昧行事。

    其五,把職位低者介紹給職位高者,它適用於比較正式的場合,特別適用於職業相同的人士之間。

    其六,把個人介紹給團體。當你新加入一個團體,例如記者聯誼會或高爾夫俱樂部,初次與該團體的其他成員見面時,負責人要是介紹你與眾人一一相識太費時間,此刻他往往會採取這種方式來避免麻煩。至於你想認識每個成員的話,那麼留待適當的時間由你們相互去作自我介紹。

    以上六種方式,基本精神和共同特點是「尊者居後」,即應把身份、地位較低的一方介紹給相對而言身份、地位較為尊貴的一方,以表示對尊者[原文為:「後來居上」的他]的敬重之意。也就是說,地位高的人,擁有優先的知情權。

    在社交場合,究竟應當採用哪種方式為宜,還是需要介紹人自己動一動腦筋,去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比方說,當你面對一位年近80歲、尚未結婚的男士和一位年方30歲的已婚女士時,就不能呆板地去照搬「把男士介紹給女士」或「把未婚者介紹給已婚者」。在這種情況下,得體的做法,應是依照「把晚輩介紹給長輩」這一條去行事。

    又如,有時你可能會遇到一些難以按常規處理的情況,如需要介紹兩位地位不相上下的經理先生或是經理夫人相識。對前者,你不能比照「把職位低者介紹給職位高者」的慣例行事,因為兩位經理先生「職位」的高低是難分伯仲的。對後者,恐怕也不能依照「把晚輩介紹給長輩」的規矩去做,因為女士的年齡屬於個人秘密,更何況沒有一位女士願意承認自己「顯得老」了。在這種職位難分高下、年齡大小不便明說的情況下,只有採取「先溫後火」或「先親後疏」的辦法,才能「過關」。「先溫後火」意即把脾氣好的一方介紹給脾氣欠佳的一方;「先親後疏」意即把與自己關係密切的一方介紹給自己較為生疏的一方。一般而言,脾氣好的人,自己的熟人,總歸好說話。而脾氣欠佳的人,自己較為生疏的人,卻喜歡挑「禮」,是不好得罪的。

    還有一些時候,需要把一個人介紹給其他眾多的在場者。此刻最好按照一定的次序,如順時針方向或逆時針方向,自右至左或自左至右,依次進行。若沒有地位非常尊貴的人士在場,就不該破例,挑三揀四地「跳躍式」進行。那樣做的話,弄不好是會傷人的。

    介紹人的陳述,就是介紹人在為他人作介紹時應當說的話。介紹人陳述的時間宜短不宜長,內容宜簡不宜繁。通常的做法是,連姓帶名加上尊稱、敬語。

    較為正式的話,可以說:「尊敬的威廉·史密斯先生,請允許我把周傑先生介紹給你。」

    比較隨便一些的話,可以略去敬語與被介紹人的名子,如:「韓小姐,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一下,這位是袁先生。」或是以手勢輔助介紹,先指向一方,說「王先生」,再指向另一方,說「鮑小姐」。只有對於兒童,才可以稱其名,而略去其姓。

    為他人作介紹時,要避免給其中任何一方厚此薄彼的感覺。不可以對一方介紹得面面俱到,而對另一方介紹得簡略至極。也不可以對被介紹的一方冠以「這是我的好朋友」,而不給另一方「同等待遇」。在介紹自己的家人與他人相識時,一般不加頭銜,但應當說明他與自己的關係,如「這是我表兄馮毅。」只有對「出嫁女」才需要加上「太太」、「夫人」之類的稱呼,以免他人發生誤會。

    要是介紹人感到時間寬裕、氣氛融洽,在為被介紹人作介紹時,在說明雙方姓甚名誰之外,還可以簡單介紹一些被介紹人能令他人感興趣的有關情況,諸如工作單位、現任職務、專長興趣、個人學歷、原籍與出生地,等等。

    介紹時的神態,主要涉及介紹人在作介紹時的動作表情與被介紹人屆時的所作所為等兩個方面的問題。

    作為介紹人,在為他人作介紹時,態度要熱情友好,語氣要認認真真,不要給人以敷衍了事或油腔滑調的感覺。作介紹時,介紹人應起立,行至被介紹人之間。在介紹一方時,應微笑著用自己的視線把另一方的注意力引導過來。手的正確姿態應是手指併攏,掌心向上,胳膊略向外伸,指向被介紹者。但絕對不要在此時此刻,用手指對被介紹者指指點點,或是舞動手臂晃動不已。

    被介紹者,在被介紹給他人時,應表現出自己希望結識對方的誠意。一旦介紹人張嘴說話,除貴賓與長者之外,被介紹者應一律起立,並以正面面向對方,目光柔和但又專心致志地看著對方的眼睛。

    當介紹人為雙方介紹完畢後,被介紹人應向對方點頭致意,或握手為禮,並以「您好!」「很高興認識你」等態度友善的語句問候對方。像「久仰久仰!」「久聞大名,如雷貫耳,今日得見,幸甚幸甚」之類乾巴巴的客套話,最好還是免了。

    如果在會談或宴會的進行中被介紹給他人,可不必起立,但仍然應面向對方,微笑著點點頭,或者欠身致意。

    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講,在作介紹時,你的所作所為都直接關係到留在他人心目中的第一印象的好壞。對此應加以慎重對待。講禮貌,守規矩,只會有益無害。

    有關做介紹的禮儀規範,我暫且就談到這裡,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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