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妻子提到丈夫或私下和丈夫說話時,稱他為「瓊斯先生」是很平常的事。至於直接喊名字僅限於對孩子們,兄弟姐妹,近親的堂表兄弟姐妹,極少數的多年老友(當然是同姓的朋友)。或者自己的未婚夫妻(不過僅限於結婚之前)。這些習慣現在聽來十分可笑。可是目前的情形好像又太矯枉過正了。名字和尊敬的頭銜,家人的稱謂,現在已變成了隨意而混亂的大雜燴。
教名使用
雖然今天常有人剛經介紹認識就喊對方的名字,可是,一般而論,應該兩人從前見過面時才能如此。不過,如果剛見過面之後,發現對方非常吸引人或者和自己有共同的志趣或好友時也可以說:「請喊我莎莉」,來表示希望和對方深交。再者,在朋友家裡的非正式宴會中,習慣上是經人介紹後就喊對方的名字。你不這樣的話,反而會被人認為呆板而不友善。(有關介紹認識一個人時該如何應對的禮儀,請參看第2章)。
我們都見過很多中年或老年人,他們似乎覺得被一些毛頭小伙子喊作「莎莉」或「傑克」,會把他們也變成年輕人的一夥。誠然「莎莉」或「傑克」也許能表示一種同輩的意義,而這是「奧頓姆太太」或「塞爾先生」所表示不出來的。可是我不知道當奧頓姆太太聽到她以為把她當作同輩的那些人在背後說「老莎莉來了!」時,會有什麼感覺。自己願意扮作「莎莉」或「傑克」,叫人家有什麼辦法。
當然,當一個年紀較大的人喊年輕人名字時,除非對方特別請求之外,年輕人不能將其視作一種也可喊對方名字的暗示。
兒童與成年人
父母
很不幸地,今日在美國各地,對年長者的尊敬已不如幾代以前那樣普遍。做父母的應該規定兒女對他們的稱呼,應該堅持他們表示敬意。兒女直呼親生父母的名字,是對禮儀最大的犯瀆。
繼父母
孩子們應該如何稱呼繼父母,是一個困難的問題,因為情況往往各有不同,所以答案要看哪種最能適合情況而定。
不過,最重要的是決不能強迫孩子們喊繼父母「爸爸」或「媽媽」或意思差不多的暱稱,尤其是當其親生父母還活在世上的時候。如果孩子們自己願意的話,那是對繼父母的尊敬,則應當予以鼓勵。
如果,孩子在很小的時候,便與繼父母同住,而且他的親生父母已經去世,或者孩子從沒有看過,大概也永遠不會見到他親生父母的話,那麼他可以視他繼父母為他自己的父母而喊「爸爸」或「媽媽」。如果他聽到繼兄弟,或繼姐妹也這樣稱呼,那更沒有問題。不過當孩子們年紀已大,而父母中有人再婚時,其情形就大不相同了。如果他認識繼父母已有相當時間,他可以喊繼父母的暱稱,甚至名字。事實上,如果有合適的暱稱,而又非「爸爸」或「媽媽」之諧音字,則暱稱似乎是一個最好的解決辦法。
公婆的稱呼
新娘如何稱呼公婆,並沒有一定的標準,而其選擇完全是新娘個人的事。在非常守禮的家庭中,我們可以聽到「先生(Mr.)」「太太(Mrs.)」的稱呼,不過我們大多數人,都覺得這些稱呼聽來有些不順耳。通常新娘都是用具有了「父母」意義的稱呼來稱呼公婆比較自然,可是要和自己父母的稱呼有所區別。或者,她可以稱公婆為「先生」和「太太」,直到孫兒所常用的暱稱——譬如「奶奶」和「爺爺」——漸漸地變成了他們的稱呼為止。
我們所以不用「媽媽」和「爸爸」,是因為考慮到自己還有父母親,很少有父母會高興聽到他們自己的特別稱呼轉移給了別人。
奇怪的是,對於一些次要的親人,諸如姨父母,叔伯和叔伯母,甚至於祖父母,從沒有發生過這些問題。因為除了公婆外,新娘稱呼丈夫的親人——如丈夫自己那樣稱呼,而且丈夫也照樣稱呼新娘的親人。
其他成年人
當年紀較大的一方特別要求時,小孩子或年輕人才可以叫他的名字。家裡的熟朋友常常很有理由要求這樣不拘形式。同時只要孩子們瞭解唯有在成人這樣要求時,才能叫名字的話,也就可以說得過去了。
譬如說,有時大人不願意人家喊他「阿姨」「叔叔」或者「表兄」;有時一些真正親密的朋友都喜歡孩子們,因而覺得「某先生」或」某太太」(Mr.orMrs.Surname)並不能表達他們之間關係的親密。如果他們又願別人叫他們的名字,就可以建議別人喊他們的暱名。除此之外,小孩子都應該稱呼父母親的朋友為「某先生」或「某太太」。
對丈夫和妻子的稱呼
通常一位女士向相識者提及自己丈夫時,正確的說法是「我的先生」。可是對朋友或朋友的朋友,提起丈夫時則說名字,如:「約翰」。不過,除非她請求別人這樣稱呼,否則別人沒有權利也稱她的丈夫為「約翰」。
同樣,華特榮先生對親密的男性朋友及對他夫婦倆在社交場合中認識的每位婦人,提到太太時均稱她為「愛迪絲」而不管它們稱她「愛迪絲」或「華特萊太太」。可是對於一位不太熟的男朋友,前者一個陌生的婦人,他應該說「我的太太」。在大多數公務場合中,如果他有機會提到太太時,都應該說「華特萊太太認為」,——,或者「華特萊太太說過」——。如上所述,當愛丁堡公爵陪伴著英國伊麗莎白女皇,遇到一位過去在海軍中的同事向他打招呼時,他可以很正確地向他介紹說「我的太太」。
安全的稱呼
不論男女老幼,每一個有教養的人,在向陌生人提到自己家人時,所用的所謂「安全的稱呼」,是「我的太太」,「我的丈夫」,「我的女兒」,「我的母親」,再不然就是必要時所用的「我的妹妹愛麗絲」,「我的兒子喬治」。不管對什麼人用這些說明性的名字,都不會有錯。在另一方面,當你在社交場合遇到過的詹生太太在提到她丈夫時說「詹生先生」,你會覺得她很不得體。
不可使用教名的場合
你同某人講話,提到他不認識的人時,就要稱呼他們為「某先生」、「某太太」或「某小姐」。對於不在場的朋友除非你已經提到他們很多次,致使正與你談話的人馬上可以曉得你指的是何許人,並且覺得已經認識他們了,否則你最好不要用名字來稱呼不在場的朋友。譬如說,如果一位摯友,經常聽到你提起你一位大學時的室友的話,你可以說:」「我們真高興——珍妮·史都華下個月要來東部看我們」。可是,你提到一個只不過談起一、兩次的朋友時,得要加幾句說明:「昨天我遇到好心的布朗太太,就是我和我先生傑米去年在海上旅行時遇到的那位」。
介紹自己
到達門口
當一個大人聽到你按鈴而來開門的時候,你決不可稱自己為「某先生」、「某太太」、或「某小姐」,而應該稱自己為「約翰·格蘭」或「莎莉·史密斯」而且說明你的來意。如果他顯然不認識你時,你應該作進一步的說明:「我是傑米的同事」,或者「我和蘇珊是在巴裡家中的雞尾酒會上認識的」,或者其他得體的話。
如果一個小孩來應門的話,你可以說,「我是格蘭先生」或「史密斯太太」,並說:「如果令堂在家的話,請你替我通報一下好嗎?」
如果女僕來應門,而她並不認識你,或者你又沒有事先安排造訪的話,你介紹自己是「約翰·格蘭先生」。如果你事先已安排好造訪的話,只要說「格蘭先生」,對宴會中負責通報的人,也是如此。
接談公務的人介紹自己
當你走進一個從未去過的辦公室時。最好的方式是對門口的接待小姐說:「早安。我是羅吉·塞爾斯剋夫。我和拜爾先生約定上午十時會面」。同時將你的公務名片拿給她。有些公司保留每一位訪客的名片,或者其他的資料紀錄;無論如何,這樣有助於那位接待小姐向秘書正確地通報你的姓名。
如果你沒有先安排約會,你最好是對你的業務略作介紹。「午安,我是施米德公司的羅吉·塞爾斯剋夫。我想會見拜爾先生。談一談我們公司所生產的潤滑油」。
打電話
(關於如何在電話中介紹自己,請參看第36章日常生活禮儀)。
使用博士頭銜
當「博士」頭銜表示醫學、外科醫生或牙醫等職業上所需要的學位時,就用它來取代「先生」的稱呼。
可是,當此頭銜不論是勤學獲得的榮譽學位,還是在神學、法律、哲學或文學方面的學位時,主要在職業工作上才使用它。在私生活中,一個人可能還是繼續稱呼自己「先生」。無論如何在名片和俱樂部或社交通訊錄上,通常只使用「先生」或不冠以任何稱呼。朋友和相識者可能會在禮貌上稱呼他「博士」。
合法改變姓名
不管為什麼要改變原來的姓名,如果要避免尷尬的場合,應當通知社交和商業上的朋友。最快並且最簡單的通知方法,是發出這樣一個正式的宣告:
「約翰·奧瑞琴納芮姆(JohnOriginal-Name)先生和太太宣佈,他們獲得法院的允許,從此以後,他們和他們的兒女均使用『米勒』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