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錦 第27章 盛夏去看雪 (1)
    文/李昕

    在我即將下筆的時候,手中的紙張被莫名撕裂,應該不是我的過錯,或許是它太脆弱,但我留意到,那不經意間締造的痕跡,參差,絕美。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我開始注意觀察某一個男人,是出現在我眼球裡頻率最高的男人。他總是喜歡讓頭髮很自然地在風中飄蕩,甚至不去理睬那遮住眼睛的劉海兒,我也喜歡那股自然,從不用嗜喱或發膠。

    男人個子不算高,總穿著雙厚實的籃球鞋,深色的LV牛仔褲還有黑色的JACKJONES上衣,他喜歡把手插在口袋裡,耳朵裡會填滿音樂,嘴裡嚼著口香糖。站在偏離站台不遠的地方,等公車駛來時他才混入嘈雜紛亂的人群,不緊不慢。

    在這之前他一定會吐出嘴裡的口香糖用紙包好,扔進旁邊的垃圾桶裡。他是個很講究的男人,也或許他不喜歡將車內污濁的空氣和口香糖混嚼在一起。

    我被他深深吸引著,每一個動作,無法自拔。

    其實我並不是個女人,那個男人長得也不是特別帥,我之所以這麼留意他原因只有一個,我就是那個男人。這也是我在長久的觀察後才有勇氣得出的結論,因為我一直都以為自己是「她」。

    或許我可以嘗試去做一個女人,穿著高跟兒鞋拎著小巧的手提袋,塗著很深的眼影或是誘人的唇彩,身體飄過周圍的空氣都會殘留沁人的香。很容易的過程,可以讓你變成一個女人。

    在夜晚寂寞的時候,我做得出來,真正去嘗試過一個女人的生活。過她們的生活。

    杭州,遇見SNOW

    SNOW是個女孩,一個偶爾會化一下妝的女孩。

    我之所以會把自己誤認為是SNOW,那是因為,她那勇敢展現出來的都是我骨子裡最想做的。最想做而不敢做的。

    所以我不斷假想,假想已成為她。

    穿肥大的土黃色筒褲,運動鞋,一身街舞女郎的打扮,不愛聽舒緩的音樂,而是搖滾或爵士,從不喝啤酒,只喝馬提尼或白蘭地,不抽女士煙只鍾愛三五,不懂什麼叫嫵媚,把慣用的稍帶蔑視的眼光作為自己的招牌表情。

    很多人會認為她是個瘋狂的女人。而我不那麼想,我想她應該是個寂寞的女人。或許她也是個冰冷的女人,像那個即使夏季也保持著零下5攝氏度的冰箱。

    她只是在用男人所喜歡的一切來陪伴自己,唯一的理由,替代男人。

    西湖邊的南山路,StreaksOfSunshine。

    我們在這間酒吧認識,或許只能算作相遇。她坐在最靠角落的位置,一個人,我看不清她的臉。黑暗。

    只是目不轉睛地盯著那模糊的方向,偶爾會看到那閃爍的煙頭。我可以想像從她嘴裡吞吐出的煙霧,瞬間瀰漫,鋪開在她白皙的臉龐,剎那包裹住她整個頭顱。

    我胡亂想像她抽煙時的模樣,應該比成熟的北京女人和時髦的上海女人還要精緻,那精緻的模樣只能想像。我還想那張會咀嚼煙霧的嘴裡是否也會有迷人的芬芳。

    吧裡放著低沉的音樂,就如地板上突然竄出的一條裂縫,像蛇一樣遊走在每個人的腳下,斷裂破碎的刺耳聲震顫著鼓膜。

    我並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喜歡這間酒吧。或許是因為喜歡這個名字,和我一樣。

    陽光的裂痕。

    其實我一直都沒有和她說過話,SNOW也只是我給她起的一個名字,我喜歡這樣叫她。總感覺她就像漫天飛舞的雪花一樣孤零冷漠,卻很自由。

    杭州很久沒有下雪了吧,這座懶散的城市有著它自己的懶散生活方式,而精緻的雪花是不會輕易光臨的。

    我想她一定是受到過感情的挫折,我也想和她一樣整天泡在幽靜的南山路,看著窗外迷人的風景聽著沁人的音樂,用酒精香煙來支撐著度過一個個清晨午後黃昏黑夜。

    而我不能。

    我沒有和她一樣的膽量,我不敢去釋放自己,沒法像她一樣,而且那也不是我所能適應的生活。我注定要漂泊。

    在我快要離開杭州時我又去了那間酒吧,她仍然坐在那個角落,吞吐煙圈,這次她化了妝,紫色的嘴唇很深的眼影。

    她很漂亮,像個妖精。

    我會很滿足地離開這個城市,因為我終於看清了她的模樣。在我離開前一天我又去了南山路,可沒有遇到她。

    這是我第一次找不到她,我等了很久無奈離開,在列車上我一直在想她去了哪裡。

    或許她已經完全改變不再去那個地方,最後一次見面時那濃烈的妝就是最好的證明。

    或許當時她正和某個男人在陰暗的房間裡做愛,而那天精心的打扮也是最好的解釋。

    她也是需要男人的,我想。

    我看著窗外飛馳的風景,它們一個個像雪一樣在轉瞬間消失,還沒來得及看清全部容貌,便已經過渡到了盛夏。

    此時正是盛夏,SNOW從此消失不見,她還真是像極了雪花,永遠不會在盛夏出現。

    於是我開始找尋,找尋一個即使是盛夏季節也會飄雪的地方。

    上海,不見的ELLA

    深秋。上海的衡山路,兩旁生長著高大的梧桐,不時會有一兩片枯葉隨風飄落。

    偶爾我也會撿起一片夾在書裡,我曾保存過火紅玫瑰的花瓣,也是夾在書裡。只是沒想到第二年竟全部發霉,而這些樹葉則不必擔心,它們在飄落前早已被掠過枝頭的風搾乾水分,就像人被活生生剝去了靈魂,不是殘忍而是對它的恩惠。

    每天的我都會從中山公園那兒乘坐地鐵,當我在這座高層建築最雲集的城市下穿行時,我會想到在我的頭頂上會有一千五百多萬雙腳在行走,我能感到頭皮和大地一起震顫。

    每次從陰暗的地鐵站裡出來都有一種無比踏實的感覺。我不信賴於任何一種交通工具,還是自己的雙腳踩在地面上比較踏實。

    是的,我懼怕死亡,雖然對現實的生活不甚熱愛但我想活下去。

    偶爾會去一下龍之夢,在不加班的情況下,也就是那僅有的偶爾讓我遇見了她,我叫她ELLA。

    她工作於龍之夢七層的一家意式餐廳,服務生。

    自從我見到她後偶爾變成了經常,而每次靜靜地坐在那裡觀察她也成了我的一種習慣。

    明媚的膚色,沁人的長髮,清澈的眼神。

    因為她的緣故,我成了那家店裡的常客,我總會選擇靠窗戶的位置,因為我發現她比較喜歡招呼靠窗的客人。

    淡藍色的工作服,緊身的牛仔褲,白色網球鞋。

    她的清純令收銀台上妖冶的女人黯然失色。

    她的微笑是我所見過的最完美動人笑容,那臉部莞爾的變化,嘴角輕微上揚,誘人的嘴唇充滿光澤。香草布丁奶油蘑菇湯都比不上吮吸她那嘴唇般甜美,當然這一切也都只是想像。

    我多次都想和她搭訕幾句,但始終沒有勇氣,就如我在南山路的酒吧錯過SNOW,雖然她不像SNOW一般冰冷,但我依然只是遠遠地望著。

    她是個天使。

    只要能遠遠望著就已經足夠。

    她是杯咖啡。

    沉澱了自己的美,只為別人留下香。

    我不知道自己對於她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情感,或許是愛,其實我是一個很容易就愛上別人的男人,這樣的男人不容易被愛。在我眼裡,女人就和衣服沒什麼區別,我沒有整天換衣服的癖好,但在每次出門前,我也會為自己挑選一身合適的外套。

    有時候我會傻傻地在餐廳裡一直待到打烊,然後悄悄跟在她後面,她也是在中山公園乘坐地鐵,站在我曾經站過的位置,三號線。

    那天我也是一聲不吭地跟著她,看她走出地鐵站,我站在那裡,看她逐漸被這夜籠罩的城市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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