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自傳 第12章 我體驗真理的故事之一 (11)
    我早聽說巴黎有一家素食旅館,就在那裡訂了房間,住了七天。當時,我非常節省,無論是去巴黎的路上還是到那裡以後的參觀遊覽,全都精打細算。靠著一張巴黎地圖和博覽會的路線圖指南,我步行遊覽了巴黎,這些工具足以指導一個人找到主要的街道和名勝古跡了。

    關於這個博覽會,除了規模宏大和品種繁多以外,沒有給我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不過我還清楚記得埃菲爾塔,自己曾攀登過兩三次,為了表明我也曾在很高的地方吃過飯,我花了7先令在塔上的第一層平台的餐廳吃了一頓午飯。

    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巴黎的古老教堂,它們的宏偉和肅穆令人難忘。巴黎聖母院的恢弘建築、內部華麗的雕塑與精緻的裝飾真是歎為觀止。我覺得如果人們心中沒有充滿了對於上帝的虔誠的敬愛,是不會耗費巨資來修建這麼神聖宏偉的大教堂的。

    來巴黎前,我就讀過很多有關巴黎的時尚逸聞,這一點體現在巴黎的每一條街上。然而與此同時,那些教堂卻醒目地屹立於這些繁華之外。當人們走進這些教堂,立即就會忘卻門外的嘈雜與繁忙。

    當他從跪在聖母像前的人身邊走過時,他的神情態度就會轉變為莊重而虔敬。當時我體會到自己體內的宗教情感也在昇華,我覺得這樣跪下來的祈禱者絕非出於迷信,跪在聖母像前的虔誠的靈魂膜拜的對象絕非那塊大理石。他們心中燃燒的是熱誠的愛,他們所膜拜的並不是石像,而是它象徵的神靈。我覺得他們的崇拜不是減損了而是增加了上帝的榮耀。

    我再提一下埃菲爾塔。直到今天我也不懂得究竟是為了什麼要建它,當年我聽聞的關於它的詆毀和褒譽都不少。我記得托爾斯泰就是批評它的主要人物之一。他覺得埃菲爾塔乃是人類的愚蠢而不是智慧的象徵。他說煙草是最能麻痺人的麻醉品,因為一個有煙癮的人敢犯一個醉鬼所不敢犯的罪;酒能使人瘋狂,然而煙草卻會蒙蔽人的心智,而使他沉迷於建立空中樓閣。埃菲爾塔就是在這種麻痺影響之下的產物之一。它不算是一件藝術品,不過是為了顯示這個博覽會的博大華麗而建。人們之所以爭先圍觀,還以一登高塔為快,無非是因為它的新奇和龐大。實際上,它是博覽會的玩具,我們還像小孩子那樣,會被各種各樣的玩具吸引住。這座高塔恰好證明了我們還具有容易被玩具所吸引的孩子的心態。這也許就是建造埃菲爾塔的用意所在吧。

    二十四當了律師又怎樣

    我去英國是打算當律師,一直到如今還沒有談到這個,現在該簡單地談一點了。

    在正式當上律師之前,一名學法律的學生必須履行兩個事情:一個是「持續的學期」,十二個學期相當於三年的時間;還有一個是通過考試。「持續的學期」意味著參加聚餐,每一個學期的二十四次聚餐必須至少參加六次。這種聚餐並不是指單純地吃一頓飯,而是要求參與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表現自我,並在整個宴會過程中保持形象。當然宴會上,人人都是隨意享用好菜、大喝美酒。一次聚餐每人要花2先令6便士到3先令6便士,即2—3個盧比。這個價位還算合適,如果是在外面的餐廳吃飯,光是酒錢就得花那麼多了。對於我們印度人來說,如果我們還沒有變得「文明」的話,實在無法接受酒錢超過飯錢。剛開始我也奇怪人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後來就逐漸理解了。在宴會上,我常常不吃東西,能吃的只有麵包、煮的馬鈴薯和捲心菜。最初這些東西我也不吃,我根本不愛吃這些;後來既然吃了,也就漸漸有了勇氣要別的東西吃。

    宴上提供給法官的食物往往比學生的好。有一個波希學生,也是素食者,出於替素食者著想,我申請了只提供給法官席的素菜。這個請求獲允了,我們開始從法官席上得到水果和蔬菜。

    由於每四人一組便可以分到兩瓶酒,而我不喝酒,所以人們都想拉我湊數,這樣三個人就能喝兩瓶酒了。每學期還有一個提供額外酒水的「盛夜」,除了葡萄酒和櫻桃酒,還有平常沒有的香檳酒。一到「盛夜」,我便特別受歡迎,到處都有人拉我加入他們。

    當時我既想不通,而且一直也搞不懂,這種聚餐怎樣使學生變得更有資格當律師。最初只有少數幾個學生有資格參加這種宴會,因此他們就有機會和法官攀談,發表自己的見解。這種場合有助於他們學會得體、優雅、精練的社交知識,而且還提高他們的口頭表達能力。可是到了我讀書的那個時候,法官們自己分設一席了,像以前那樣是不可能了。這樣一來,這種教學體制便逐漸喪失了它的本意,然而保守的英國依舊保持著這種形式。

    我們學的課程是容易的,因而律師們被笑稱做「宴會律師」。人人知道考試並沒有什麼實際價值。我讀書時,考試有兩門:一是羅馬法,一是普通法。當時有指定的參考書,而且可以帶進考場,可是很少有人去讀它們。據我所知,很多人用一兩個周突擊一下筆記,便可以通過羅馬法的考試;普通法也只是需要花上兩三個月的時間讀一讀筆記就可以通過。考卷十分容易,主考員的監考也很寬鬆。羅馬法考試平時測驗的及格率高達95%—99%,而最後大考也有75%或更多的人通過。所以大家都不怕落榜,更何況考試一年四次,沒有人覺得有什麼困難。

    我對付這兩種考試的辦法只有一個。我想我應該讀遍課本所有的內容,不讀是錯誤的。於是花很多的錢去買課本,還決定讀拉丁文版的羅馬法。在應付倫敦大學入學考試時學到的拉丁文知識,對我很有幫助。尤其在我到了南非以後,很有用,因為羅馬荷蘭法就是南非的普通法。所以讀賈斯丁尼亞的著作確實有助於我瞭解南非的法律。

    經過了九個月的艱苦勞動,我終於讀完了英國的普通法。布羅姆的《普通法》是一部體系龐大而且十分有趣的著作,我花了很久才讀完。斯尼爾的《平衡法》很有意思,可是有一點兒不好理解。懷特和提德爾合著的《案例精粹》收集了很多重要的案例,有很強的可讀性和啟發性。我還懷著極大的興趣讀過威廉士和愛德華合著的《論不動產》以及古德維著的《論私有財產》。威廉士的著作讀起來很像小說。回到印度後,我繼續懷著濃郁的興趣去讀麥尼的《印度教徒法》,不過這裡並非談論印度法律書籍的地方,不再贅述了。

    我通過了律師資格認定考試,於1891年6月10日取得了律師資格,並於11日在高等法院註冊。12日我便動身回國了。

    我內心的恐慌和束手無策並未因此告終,我並不覺得自己已經具備執行律師事務的資格。

    要詳述我這種無助的情形,只好另辟一章了。

    二十五我的不安

    在英國取得律師資格並不算難,但是執行業務卻很難。我倒是鑽研過法律書,但是卻沒有學過如何執行業務。我曾經用心讀過《法律通則》,但不知道如何應用在實踐上。「使用自己的財產應使其無害於人」是其中一條格言,然而我實在不知道怎樣把這個格言很好地應用於為我的當事人爭取權益。我讀遍了書中所有重要的案例,可是並沒有在法律實踐時給我多少信心。

    而且,我根本沒有學過印度法律。對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法律完全不懂。連起訴書怎麼寫都不知道。我曾聽說費羅澤夏·梅赫達爵士在法庭上大顯身手的故事,倒是令我感覺奇異的是他是如何在英國學得這種功夫的。我並不奢望具有他那種敏銳的法學意識,但是我不確定自己今後能不能以這樣的職業為生,這使我深深地不安。

    我把這些困難告訴了身邊的幾個朋友,有一個朋友建議我去請教達達巴伊·奧羅吉。我說過,去英國時,本來身上帶著一封給達達巴伊的介紹信,可是時間過很久了我才把這封信交出去,因為我覺得自己沒有資格去麻煩這樣的大人物接見我。只要有他的講座,我便趕去坐在大講堂的一個角落裡聽,等到大飽眼福和耳福後,便自行回家了。為了和學生建立更密切的往來,達達巴伊曾建立了一個學會,我常去參加集會,看到他對學生的關懷和學生對他的尊敬時,我心中充滿了欣喜。過了一段時間後,我終於鼓足勇氣把那封介紹信交給他。他說:「你隨時都可以來和我談心。」但我一直沒去,我想只有萬不得已時,才可以去麻煩他。所以當時我竟沒有接受朋友的提議向達達巴伊說出自己的困難。我不記得是否還是這位朋友建議我去見弗立德烈·賓卡特先生。他是一個保守派,對印度學生的關懷充滿了純潔和無私的愛。有很多學生去向他求救,我也請他約見我,他同意了,我永難忘懷這一次會晤。他待我向朋友一樣親切,用爽朗的笑聲驅走了我的悲觀情緒。他說:「難道人人都應該成為費羅澤夏·梅赫達嗎?畢竟費羅澤夏和巴德魯丁這樣的人總是少數。做一個普通的律師用不著非凡的本領。只要忠實勤奮,就足夠維持生活了。也不是總能遇到繁難的案子。好吧,請你告訴我你都讀過什麼書。」

    當他聽說了我讀過的少量的那幾本書後,我察覺到他有點失望。但只是一瞬間,他的臉上很快又掛滿了可愛的笑容。他說:「我知道你的困難在哪兒,你讀的書不多,也不懂得人情世故,甚至連印度的歷史也沒有讀過。這些都是做律師不可缺少的知識。身為一個律師,需要通曉人情,應該具備從一個人的長相中推斷出他品格的能力,而且每個印度人都應該瞭解本國的歷史,這與法律實踐沒有什麼關係,而是你該有的知識。我覺得你大概連凱依和馬爾遜的1857年兵變史[即1857年印度人民的大起義,從18世紀中葉起,英國人採取蠶食的方式逐漸征服了印度,並在政治上、經濟上、宗教上和軍事上進行重大改革,引起人民的不滿,1857年5月德裡附近英國僱傭的土兵(印度人)中發生了兵變,印度中部各地英國人統率的印度兵也群起響應,幾個月內起義席捲了恆河上游的廣大地區。

    ]都沒讀過。你快去讀一讀這本書吧,我覺得你還得讀幾本關於人情世故的書。」這就是拉伐拓和申梅爾品尼克等人寫的有關相貌學的書。

    我十分感激這位令人尊敬的朋友。在他面前,一切恐懼全都走了,一離開他,我又不安了起來。「從一個人的長相中就可從看出他的品格」倒成了盤旋在我心中的一個問題,回家途中我一直想著那兩本書。第二天我就買了拉伐拓的書,當時已經買不到申梅爾品尼克的書了。讀過拉伐拓的書後,覺得它甚至比斯尼爾的《平衡法》還要艱澀難懂,而且索然無趣。我仔細研究過莎士比亞的長相,可是到底沒有學會在往來於倫敦街頭的人群中發現莎士比亞之流的人物的本事。

    我並沒有通過拉伐拓的書增長什麼知識。賓卡特先生的建議對我的直接作用也很小,但是他的情誼鼓舞了我。他那明朗的笑臉深深印在了我的心裡,我相信他說的,即費羅澤夏·梅赫達的高度敏銳的法學意識、超級好的記憶力和不凡的才能並不是每一個成功的律師所必需的;對於普通人而言,只要忠誠和勤奮便足夠了。就這兩個方面,我自問還算不差,自己多少有了點信心。

    我沒能在英國讀凱依和馬爾遜的書,但決心一有機會就馬上讀,最終在南非讀到了。

    帶著一點點摻雜著無可奈何的既有憧憬又有絕望的複雜心情,我乘「阿薩姆」號輪船在孟買上岸。當時港口的風浪很大,我不得不乘一艘小艇靠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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