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內參 第102章 有償陪侍
    「震驚!一下子失去奮鬥目標了。」「這麼多下崗職工怎麼安置,有關部門想過嗎?」「靠,一直以為天上人間是事業單位呢!」「請通知北京各大院校,女學生們可以復課了。」……如此群情沸揚,一石激起千層浪,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在一個月黑風高之夜,全國娛樂事業排頭兵「天上人間」被查封了唄。

    京城公安局長新官上任三把火,一燒燒到天上人間,連同其他三家夜總會,查獲有償陪侍小姐五百五十七人。這樣的數字不算驚人,流出的新聞圖片也沒有過往的掃黃活動那般香艷,陪侍小姐衣衫完整,排坐於沙發上,甚至說得上端莊亮麗。所以抓到的不是賣淫嫖娼的現場,也不存在「炮房」,僅僅是有償陪侍,也就是說陪客人唱歌聊天而已。查遍法規條例,違反的是《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於是乎,雷聲大雨點小,除了停頓整業半年,遣散陪侍人員,也沒聽到更厲害的懲罰了。倒是平民百姓對天上人間的奢華消費有了瞭解:陪聊起步價一千元,包廂起步價三千八百元,一瓶皇家禮炮五千元……為想像達官貴人的揮霍生活和陪侍小姐的姿色提供更多了空間。比起東莞娛樂場所的ISO標準菜單,只是小巫見大巫。

    至於挖掘天上人間的背景後台,猜測掃黃乃打黑前兆的云云說法,我也沒那麼高的政治覺悟。只是在想既然允許娛樂場所存在,陪侍為何不能有償?心理醫生陪聊一小時也收幾百塊,出售他的專業知識;娛樂場所陪客人聊天唱歌,也是基於自身才藝美貌的工作。從緩解壓力、賜樂於人的角度來說,同樣是有職業道德啊。但問題只在於,社會不承認娛樂場所的「工作」,扣上涉黃招嫖的帽子,一切歸咎於你「不正當」營利。

    其實民間娛樂場所,這麼多年從沒斷過有償陪侍,只是小費三百還是一千元的區別。對取締有償陪侍,我也持保留意見。為什麼呢?記得多年前朋友讓我安排招待某個出版界老闆在廣州娛樂,我也幫他訂了城中豪華的KTV房,但老闆一行到了之後,喝酒唱歌跳舞全然寡興,末了問我能不能叫幾個女朋友過來一起玩。我當時就想,這樣的友情陪侍令人尷尬,而若娛樂場所提供專業陪侍人員,消費起來不更方便。

    我無意純潔化娛樂場所的陪侍者,只是若非賣淫嫖娼,勞有所得為何不合法?端菜洗碗是服務,唱歌陪聊也是服務,你要覺得她們工資水平過高,可以制定薪資標準,可以監督納稅。一刀切的掃黃執法,無非是殺雞給猴看。每當有風聲起,曝光的是女性工作者,跟風者更是在網上亂傳不辯真假的花魁頭牌,侵犯她人名譽和肖像。這樣的掃黃活動,除了象徵性踐踏一下女人,實在看不出治了什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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