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內參 第92章 隱婚者隱於市
    「一直以為她們是少女組合的成功代表。沒想到事實真相是,一個是濫交的『傻天真』,一個是已婚少婦。」看到這句粉絲心聲,深感娛樂圈人不容易,做人粉絲也不容易。作為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在得到愚人節禮物的同時,也學會一個新名詞:隱婚。相比隱婚第一人劉德華,基Sa更具戲劇性,沒讓大家看到婚禮盛大場面,就站在了離婚待定席。

    若這則新聞是為炒作組合復出或是新戲,倒也情有可原,以前說分手不承認,說結婚不承認,現在說要離婚了,也是真假難辯。反正總要搞搞新意思,至於幾時正式離婚,發不發通告,都是待定,說不定下次還復婚呢。

    但何止明星,普通人的婚姻有時也撲朔迷離。我認識一個男人,才貌俱佳,在他住所裡,找不出任何女主人的痕跡,左手無名指上也沒套著戒指,不乏女人對他一見鍾情。他身邊的女友也更換如衣服,因為都在她們動心動情,想要談婚論嫁時,才發現這是個隱婚七年的男子。為什麼隱得那麼好,說起來他也有苦衷,幾年前妻子因外遇離家出走,便杳無音訊,想找人離婚都找不著,「只有等她來我找了。」他亦不找律師簽署什麼單方協議,抱著一絲幻想,在離婚待定席上過自己聲色犬馬生活。也沒什麼不好似的,隱婚享受未婚待遇。

    有些人懶得結婚,有些人懶得離婚,所以出於婚姻的不確定性考慮,有些人選擇隱婚。和傳統的把婚姻變成兩個家族的事不同,隱婚者更傾向把婚姻當作純粹兩個人的事,而不把配偶帶進彼此的生活圈中。我有個女友雖然結婚多年,但她從戀愛開始,就堅持一個原則,絕不讓親朋好友見到她的老公,不論身高長相身份職業,都不透露,參加聚會也是單槍匹馬,可她並非過得不開心。她對婚姻狀態貌似還比較滿意,只是免除了一切外界干擾,除了在必要時聲明已婚,再無八卦材料。

    當然,隱婚只是一種態度,未必是為隱藏婚姻事實,就像隱居者未必隱於深山老林,而是大隱於市。對於保持個體獨立性,防止關心則亂的人來說,也不失為自我保護。因為把婚姻擺上檯面,也有了經營壓力,生意好不好,品相好不好,常被指指點點,大事無法化小,小事無法化無,待食客一哄而散,收拾殘局的還是自己。

    多數時候,女人比男人更喜歡公開婚姻生活。因為她們是關係學家,她需要在宣告這個男人屬於我時,獲得更多安全感,可當風險發生時,多米諾骨牌也倒得更快。本來我們就不需要像明星那樣成天開新聞發佈會,安安靜靜隱居於婚姻中又何嘗不可。

    那天看見提案女王接受採訪,被追問婚否,她淡然回應:有一個剛剛大學畢業的孩子。頓時感覺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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