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46章 陰謀詭計
    距離早餐時間大概還有一個小時,於是我們便從小屋離開,往樹林裡走去。因為湯姆說我們總得要燒點柴火才能夠在晚上挖洞,而掛燈籠會太亮,可能會替我們惹來麻煩,所以我們必須要找些爛木頭來燒,這種木頭燒起來的火叫做狐火,在黑暗中只會發出微微的亮光。我們找了一大捆,把它藏在雜草裡,然後坐下來休息。湯姆有點意猶未盡地說:

    「可惡,這整件事要說簡單其實很簡單,要說困難嘛又很難。所以要想出一個充滿波折的計劃實在是很麻煩。這兒也沒有守衛——這種情況本來就應該要有守衛的嘛。甚至也沒有狗可以讓我們下安眠藥。而吉姆的腳被一條3米長的鏈子鎖在床腳上,你只要把床向上一抬就可以把鏈子拉出來了。席拉斯姨父又這麼信任大家,把鑰匙交給那個呆頭呆腦的黑奴,也不找人來監視他。在我們救他之前,吉姆早就可以從氣窗脫身了,只是腿上拖了一條3米長的鏈子逃亡,說來還是不怎麼方便。哈克,這大概是我見過的最愚蠢的安排了,所有的困難都還要我們自己來想。唉,沒辦法,我們還是得就著手邊所有的東西盡所能來完成我們的計劃。反正只要記得一件事——將他從困難和危險中解救出來,這才顯得此次行動很高貴,而這所有的一切都還要從我們自己的腦袋瓜裡想出來。現在讓我們先來想想燈籠的事吧。當我們仔細分析現有的狀況,就得承認用燈籠實在是很冒險。可是我想如果我們願意的話,拿著火把一樣也是可以進行的。現在趁著我還在思考,我們得先找些東西做一把鋸子。」

    「你要鋸子做什麼?」

    「我們要鋸子做什麼?我們難道不需要把吉姆的床腳鋸斷嗎?這樣他才能夠掙脫鏈子啊。」

    「可是你說只要把床腳抬起來,鏈子就可以掙脫啦。」

    「哈克,你看你,還是用那種小孩子的方式處理事情。難道你從來都沒有讀過書嗎——你沒讀過拜倫川克、卡薩諾瓦、班森魯·托卻裡尼,或是像亨利四世他們這些人的英雄事跡嗎?有誰聽過幫助犯人逃獄還用那種老方法的?不!這些英雄的做法都是把床腳鋸斷,把它擺在那兒,然後將木屑吞掉,讓別人看不出來,然後再將一些土和油脂撒在鋸過的床腳上,這樣一來就算是最細心的人也看不出來床腳被鋸過的痕跡,只會覺得這床腳還是和原先一樣的堅固。等到一切都準備好了之後,趁著夜晚把床腳踢開便可以溜走了。然後再掙脫鐵鏈,接著只要用繩梯鉤住城牆,順著劃下去,往壕溝一跳——因為你知道那繩梯還短了6米。於是你摔斷了腿,可是你的馬兒和忠心耿耿的僕人就在那兒等著你,他們會攙扶你上車,然後揚長而去,回到你的故鄉蘭邱塔克,或是那法賀,或者是其他的地方。哈克,這真是酷極了,真希望這個小屋旁邊有個壕溝。如果時間夠的話,在逃亡的那一晚我們也來挖一條吧。」

    我說:「既然我們要幫助他逃出小屋,那幹什麼還要挖壕溝呢?」

    可是他並沒有聽到我說的話,他全神貫注,用手托著下巴思考著。沒過多久,他歎了口氣,搖搖頭,然後又歎了歎氣,便說:「不,這樣不行——再怎麼做都不夠的。」

    「做什麼啊?」我問。

    「當然是把吉姆的腿鋸掉啊。」

    「我的天啊!」我說,「根本不用這麼做啊。而且你為什麼要把他的腿鋸斷呢?」

    「因為書上的英雄都是這麼做的啊,他們拿不下鐵鏈,於是只有把手砍掉才能脫身,砍一條腿更好呢。可是我們不能這麼做,因為這次的計劃並不是這樣的。除此之外,吉姆是個黑奴,他不能瞭解我們為什麼要這麼做,尤其這是歐洲人的習慣,所以我們就算了吧。可是還有一件事,他可以用繩梯,我們可以把被單撕破,這樣很容易就可以幫他做一個繩梯了,然後再藏在派裡面給他,一般都是這麼做的。我還吃過更難吃的派呢。」

    「湯姆,你這樣講好奇怪。」我說,「吉姆根本用不著繩梯啊。」

    「他一定要用。你怎麼會這麼說呢?你什麼都不懂,他一定要有個繩梯,大家都有的。」

    「他拿到繩梯之後要怎麼辦?」

    「怎麼辦?他可以把它藏在床裡不是嗎?大家都是這麼做的,所以他也一定要這麼做。哈克,你似乎做什麼事都不照規矩來,無時無刻你都想要創新。如果他不用繩梯的話,那他逃走之後,在床上不是會留下線索嗎?你難道不覺得他們會四處巡查線索嗎?他們當然會啊,而你要把線索留下來給他們嗎?豬頭才會這麼做!我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事。」

    「好。」我說,「如果規矩是這樣,那他就應該這麼做。好吧,就做條繩梯給他吧,因為我可不想打破什麼慣例。可是還有一件事,湯姆·索亞——如果我們要把床單撕破,替吉姆做條繩梯的話,莎莉姨媽一定會知道我們在搞什麼花樣。照我的看法,用山胡桃和樹皮做條繩梯最簡單也最不浪費,放在派裡也最合適,還可以把它藏在乾草堆裡,就像一般的草梯一樣,而且對於吉姆來說,他根本沒有這種經驗,所以他也不管到底是什麼樣的——」

    「噢,去你的,哈克,如果我像你一樣無知的話,我一定會閉嘴,我一定會這麼做的。有誰聽說過哪個國家的犯人是用胡桃樹皮編的繩梯逃跑的?這真是可笑極了。」

    「那好吧,湯姆,就用你的方法吧,可是如果你接受我的忠告的話,讓我去借一些布來。」

    他同意了,而這個忠告給了他另外一個點子。他說:

    「順便也借一件上衣。」

    「我們要上衣做什麼呢,湯姆?」

    「可以讓吉姆在上面寫日記。」

    「你腦筋有問題嗎?——吉姆根本不會寫字。」

    「就算他不會寫,他難道不能在衣服上做記號嗎?我們只要拿個白蠟湯匙,或是用一塊圈住木桶的鐵皮給他當筆不就成了嗎?」

    「唉,湯姆,我們從鵝上拔一根羽毛就可以了嘛,而且這也比較省事。」

    「你這白癡,犯人在地窖裡哪有鵝群四處亂跑讓他們拔毛當筆用呢?他們通常都拿像舊燭台之類又硬又難弄的東西,而且這要花他們好幾個禮拜,甚至好幾個月的時間才能做成,因為他們必須把它磨到能用為止,就算他們有鵝毛筆他們也不會用,這太不合規矩了。」

    「好吧,那我們要用什麼讓他當墨水呢?」

    「很多人用鐵�蚸M淚水,可是這是普通人和女人才這麼做的,真正的英雄是用他們的鮮血,吉姆也可以這麼做。當他想要傳遞些神秘的訊息,讓大家知道他被關在哪兒的時候,他就可以用叉子把它刻在錫盤底部,然後再從窗戶丟出來。鐵面人總是這麼做的,這個方法也不錯。」

    「吉姆可沒有錫盤,他們是用鐵鍋餵他的。」

    「這不成問題,我們可以弄一個給他。」

    「可是沒有人讀得懂他在寫什麼啊。」

    「哈克,這沒關係,他只要在盤子上寫點東西丟出去就好了,不一定要讀得懂。因為大多數的時候,犯人寫在錫盤或其他東西上的字多半是讀不懂的。」

    「那幹嗎這樣浪費盤子呢?」

    「反正那又不是犯人的盤子。」

    「可是它們總是某人的盤子,不是嗎?」

    「就算是又怎樣呢?一個犯人怎麼會去計較這到底是誰的?」他停了下來,因為我們聽到早餐的號角聲響起。於是我們便回去了。

    那天早上我借到一條床單和白色的上衣,我找了一個舊袋子把它們放進去,然後我們再回去把那些爛木柴也裝進去。我把這樣的行為叫做借,因為老爸總是這麼說的,可是湯姆說這才不是借,這是偷,他說我們現在就代表犯人,而犯人才不管他們到底是怎樣拿到東西的,別人也不會因此而責怪他們。對一個犯人來說,偷一些能夠幫助他逃亡的東西並不是什麼罪過。湯姆說,那是他的權利,所以只要我們還是代表著犯人,我們就有權利在這個地方偷一切能夠幫助我們逃離監獄的東西,就算那些東西一點用處也沒有。

    他說如果我們不是囚犯的話,那情況就會不同,只有最卑鄙下流的人才會偷東西。於是我們原諒自己這種偷竊的行為。然而隔天,當我從一個黑奴盤中偷片西瓜來吃的時候,他卻大發牢騷,他要我拿一枚硬幣去給那些黑奴,並且叫我不要告訴他們為什麼要給他們一毛錢。湯姆的意思是說我們只可以偷任何我們「需要」的東西,可是我說我需要吃西瓜啊,但他說逃獄並不需要吃西瓜,這其中的差別就在這兒。他說我如果是想要在裡面藏把刀,然後拿給吉姆,讓他行刺看守他的奴僕的話,這就沒關係。於是我便沒有再繼續跟他爭論下去了。我看當個犯人也沒什麼好的,尤其是每次當我有機會撈個西瓜來吃的時候,還得坐下來想一想這其中亂七八糟的分別,真是累人啊。

    那天早上,我們一邊說著話,一邊等著大家下田去工作。當四周空無一人的時候,湯姆提了那袋東西溜進了板棚,而我只在外面守衛。沒多久他就出來了,我們一起坐在木頭上聊天。他說:

    「現在除了工具之外,一切都準備就緒了,那些工具應該很容易就可以得到。」

    「工具?」我問。

    「沒錯。」

    「要那些工具做什麼?」

    「當然是要挖地啊。我們總不能用手挖地道把他救出來吧?」

    「裡面那些彎掉的犁頭和舊鏟子不夠我們挖地道把吉姆救出來嗎?」我問。

    他轉過身來,用一種會使人落淚的憐憫眼神看著我,然後說:

    「哈克啊,你聽說過一個囚犯會用那些現代的器具,像鏟子、鐵耙這樣的東西來幫助他挖地道逃亡嗎?我現在要問你,如果你還講理的話——如果是這樣的逃亡,那他還能夠算做是英雄嗎?我們乾脆就把鑰匙拿給他不就好了嗎?鐵鏟和耙子——那還不如把他們當做國王來對待呢。」

    「那好。」我問,「如果我們不用鐵鏟和耙子,那我們要用什麼呢?」

    「用兩把小刀。」

    「要用來挖地道嗎?」

    「沒錯。」

    「湯姆,這未免太笨了吧。」

    「笨不笨無所謂,重點是這才是正確的方法——這可是慣例,我也沒有聽過其他的方法,我已經讀過關於各種逃獄的書,他們總是用小刀挖洞——順便告訴你,通常都不是挖土,他們通常都是挖硬邦邦的石頭。這可是要花他們好幾個禮拜,甚至一輩子的時間。馬賽港旁的畢夫堡地牢裡有個犯人就是這樣子逃脫的。你知道他到底挖了多久呢?」

    「我不知道。」

    「猜猜看嘛。」

    「我不知道,一個半月吧。」

    「37年——後來他是從中國出來的。這才對嘛。我真希望這個城堡的底部是硬石。」

    「吉姆在中國一個人都不認識啊?」

    「這有什麼關係呢?剛剛我提到的那個人也不認識任何人啊。你總是岔開話題。你難道不能把心思放在重點上嗎?」

    「好吧——我才不管他從哪兒出來,只要他出來就好了,而且我想吉姆也不在意。可是還有一件事——吉姆太老了,等不到我們用小刀挖地道,他撐不了那麼久的。」

    「他會撐那麼久的。你不會以為挖個土道也要花37年吧?」

    「那這要花多久時間呢?」

    「嗯,雖然我們很想這麼做,可是我們卻不能夠挖太久,因為也許過沒多久席拉斯姨父就會從新奧爾良那兒聽到些消息。他會知道吉姆不是從那兒來的,那他下一步就會把吉姆的資料公開出去,把他賣掉。所以我們不能夠如我們所願挖太久,本來我想我們至少應該挖個好幾年的,可是這行不通,一切情況都是如此不可預測。所以我的建議是,我們盡快挖進去,之後呢,我們可以對自己假裝說已經挖了37年了,到時我們再把他救出來。如果情況不對的話,立刻叫他逃走。沒錯,我想這應該是最好的方法。」

    「現在這聽起來才像話。」我說,「假裝一下並不會損失什麼,也不會惹來什麼麻煩,即使假裝挖了150年,我也不會在意的。我現在就去弄兩把小刀來吧。」

    「弄三把來,」他說,「我們還需要一把來做鋸子呢。」

    「湯姆,如果我現在的建議不是很反常可笑的話,」我說,「柴房後面的遮雨棚下有一把生�蛌瑪髐l。」

    他看起來有點疲倦和沮喪,然後說:

    「哈克,教你任何東西都是沒有用的。趕快去弄那些刀吧——要三把。」於是我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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