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老爸的傷就好了,不但去找撒切爾法官,要他放棄那筆錢,而且還要我別再去上學了。他逮到我幾次,揍了我一頓,但是我還是偷偷地去上學,讓他氣得不得了。我本來不怎麼願意上學,但是我現在就是故意要拿上學來氣他。這場官司進行得很慢——似乎永遠都不會開庭,而我不時地會從法官那裡借兩三塊錢來給老爸,以免他揍我。每次他一拿到錢就喝個爛醉,而喝醉之後又會鬧事,每次都會被關進牢房。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他老是去道格拉斯夫人家鬧,最後她警告說如果他再不停止胡鬧的話,她就要不客氣了。他可火大了,放話說要讓大家知道誰才是哈克的老爸。於是在初春的某一天,他逮到我,劃著一隻小船,把我帶到上游5英里遠的伊利諾岸邊。那裡樹林茂密,很少有人來,樹林裡有一間舊木屋,如果你不熟悉那裡的話,保準找不到。他整天守著我,我根本就沒有機會逃走。我們住在那木屋裡,晚上他總是把門鎖起來,將鑰匙放在他的枕頭下面。他有一支偷來的槍,我們靠釣魚和狩獵為生。有時候他把我鎖在屋裡,自己劃5英里的船到渡口去,用釣來的魚換些酒回家,喝個爛醉之後就對我拳打腳踢。後來道格拉斯夫人終於知道了我在哪裡,她派了個人想帶我回去,可是老爸拿槍把他轟了出去,過了不久,我就習慣了這樣的生活,覺得這樣也不怎麼差——當然挨揍除外啦。
這是一種閒散快樂的生活,整天懶洋洋地躺著,抽抽煙,釣釣魚,而且不用讀書上學。兩個月過去了,我的衣服變得破爛、骯髒。我倒喜歡這樣,不像在那寡婦家裡,衣服髒了得洗,吃飯要規規矩矩,頭髮也要梳整齊,每天正正經經地生活,還得受書本和瓦特森小姐的嘮叨之苦。我再也不想回去了。之前我已經有一陣子不說髒話了,因為那寡婦不喜歡。但是我現在又開始罵了,因為老爸覺得那沒什麼大不了的。在這叢林裡鬼混的日子真是快樂極了。
可是漸漸地,老爸越來越凶了,凶到我實在快受不了了,搞得我渾身傷痕纍纍。他常常出去,把我一個人鎖在房子裡。有一次他鎖了我三天,我都寂寞得要發瘋了。我想萬一他淹死了,那我就永遠沒法出去了。我害怕極了,於是決定要想個辦法離開這裡。我試了好多次,可是都沒有辦法逃出去。這裡的窗戶小到連狗都爬不過去。我又爬不上煙囪,那裡太窄了。門是用又厚又硬的橡木做成的。老爸防我防得很緊,每次出去從不會留下刀或其他工具在屋裡,我翻箱倒櫃找了好幾百次,幾乎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找東西上頭,因為那是惟一可以打發時間的方法。最後我終於有了點收穫,有一個缺了手把的生�蛌漱勴鷘疆b屋頂上的椽架和牆板之間,我把它上了點油後就開始行動起來。有一塊用來遮馬的舊毯子,原本釘在桌子後面木屋盡頭的一根圓木上,是為了防備風從木頭縫裡鑽進來,把蠟燭給吹熄了。我爬到桌下掀起毛毯,看見一個很大的洞,足夠讓我鑽出去,這真是一個天大的好機會。可是我剛要往外爬,忽然聽見老爸的槍聲在林中響起,我趕緊掩藏好證據,把毛毯放下,將鋸子藏起來。不久,老爸就進來了。
老爸心情不太好——這是他的天性。他說他到鎮上去,卻什麼鳥事都不順。他的律師說如果繼續上訴的話,他就可以獲勝,而且可以拿到那筆錢。可是撒切爾法官知道怎麼樣拖延這起官司。他還說,人家又說,眼下又生出了另外一個案子,要叫我跟他脫離父子關係,讓道格拉斯夫人成為我的監護人。他們預測勝訴的機會很大。我大吃一驚,因為我不想再回到寡婦那兒被「教化」。後來老爸開始咒罵每件事和他能想到的每個人,一個也不放過,最後甚至把一群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都沒頭沒腦地罵了一頓。他說他倒想瞧瞧那寡婦如何爭到我。他說他會保持警覺,如果他們敢玩什麼花樣的話,他就會把我藏到10英里外的地方,他們絕對找不到的。
我聽了覺得很不安,但是不久我就下定決心要立刻行動,絕對不讓他得逞。老爸叫我去船上幫他拿幾樣東西:一包25磅的玉米粉、一塊醃豬肉、幾夾子彈、四加侖威士忌、一本舊書和兩張用來包彈藥末的舊報紙,還有一些大麻。我把它們打好包,然後坐在船頭休息。我仔細地想了一下,如果能拿到槍,我就可以跑到樹林裡。我想我不會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並且只在晚上走動;我會在鄉間四處流浪,以打獵或捕魚為生,離那老頭和寡婦越遠越好,直到他們永遠都找不到我。我判斷,如果老爸今晚喝得夠醉的話,我就可以逃走,而且我覺得他一定會喝醉。我想得太入神了,以致於忘了時間和周圍的一切,直到老爸大聲咒罵著走過來,問我是睡死了還是淹死了。
天快黑的時候,我把所有的東西都收拾好帶回木屋。當我煮晚飯的時候,老爸喝了點酒暖身子,然後又開始罵了起來。他在鎮上時就已經喝醉了,整晚都睡在水溝裡,來來往往的人都不停地看他,大概會以為他是亞當吧,因為他全身都是泥巴。每次酒精開始起作用的時候,他總是會罵政府。這次他說:
「這叫什麼政府啊?看看它是什麼德性,竟然能夠判決讓兒子離開老爸——這可是我辛辛苦苦拉扯大的親骨肉啊!現在當我這惟一的兒子長大到可以賺錢孝順老子的時候,他們竟然要讓他離開我。這算什麼政府啊?還有,法律竟然替撒切爾那臭法官撐腰,霸佔我的財產。這就是法律啊!把一個人身上的6000塊拿走,然後再把他關在這間破木屋裡,穿著連豬都不想穿的衣服。什麼政府嘛!人們的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有時候我實在想離開這個國家,一走了之。沒錯,我就是這樣跟他們講的,我就是這樣當面告訴那個臭撒切爾的。很多人都聽到我說了,也都知道我在說什麼。我說,即使為了兩分錢,我也寧願離開這個爛國家,絕對不再回來。我說,看看我的帽子——這是帽子嗎?——帽頂往上翹,帽簷往下耷拉,竟然垂到了我的下巴上,簡直不能看嘛。大家評評理,這頂爛帽子竟然戴在鎮上數一數二的富翁頭上——假如那該死的政府不擋我的財路的話。
「噢,這個政府可真是妙透了啊。俄亥俄州有一個自由的黑鬼,是一個黑白混血兒,長得幾乎跟白人沒什麼兩樣。他穿著白得糝人的襯衫,戴著花裡胡哨的帽子,身上穿的衣服可以說是全鎮最好的。他還有一隻金錶和一根銀頭手杖——看起來就像是個銀髮老貴族。你知道嗎?他們說他是大學教授呢,會說好幾種語言,什麼都知道。可這還不是最糟的,他們說他還可以『選舉』哩,連我都沒這個資格呢。我說啊,這樣的政府到底想要幹嗎?選舉日的時候,如果我沒有醉得很離譜的話,我還打算自己親自去投票呢。可是當他們跟我說這國家有一個州竟然允許黑鬼投票,我就不去投了。我說我再也不投票了。我就是這樣說的,大家都聽見了。我這輩子再也不投票了。再說這個黑鬼,如果不把他踹開,他們就總是會站在那裡擋路。我就問他們,這黑鬼為什麼沒有被賣掉呢?——我就是想知道為什麼。你知道他們說什麼嗎?他們說他如果沒有在那個州待滿6個月,他就不能被賣,而事實上他也沒有待那麼久。看!這就是一個例子吧。這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政府啊,一個自由的奴隸竟然要在州里待滿6個月才能夠被買賣。這真是一個自以為是的政府,放任一個鬼鬼祟祟、賊頭賊腦、穿著白襯衫的欠揍的自由黑鬼6個月不聞不問……」
老爸不停地咒罵,罵得渾然忘我,以致於沒有留意到腳下那只裝著醃豬肉的桶子,被狠狠地絆了一下,兩條腿都擦破了皮。受了一肚子鳥氣之後,他又繼續用最惡毒的語言咒罵——罵黑奴罵政府,偶爾也罵一罵那該死的桶子。沒過一會兒,他又在木屋裡跳了起來,痛得雙腳交替起舞,最後狠狠地踢了那桶子一腳。可是他這次卻判斷錯誤,因為他的靴子前面有破洞,腳趾都露出來了,一腳踢下去,只聽他慘叫一聲,跌坐在泥地上打滾,抱著腳趾咒罵自己怎麼會那麼蠢。他說他曾經也有呼風喚雨的日子,但我想他只是在吹牛罷了。
晚飯後,他拿著酒壺,嘴裡喃喃地說裡面的量足夠他狠狠地喝兩杯呢。他總是這麼說,我猜他肯定過不了一個鐘頭就會醉了,到時我就有機會偷走鑰匙,或者是有機會用鋸子把木頭鋸斷,偷偷溜出去。他喝了又喝,最後醉得滾倒在毯子上。但是我還是沒有機會,因為他睡得並不熟,總是呻吟著說夢話,揮舞著手腳,搞到我的眼睛都睜不開了,終於沉沉地睡去。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一陣尖叫聲把我嚇醒。那是老爸在鬼叫,發瘋似的在屋裡跑來跑去,喊著:「有蛇!有蛇!」他叫嚷著有好多蛇爬到他身上,忽然他又跳著腳說有一條蛇在咬他的臉——但是我根本沒有看到任何蛇。他開始在木屋裡狂奔,大喊著:「把它拿走,把它拿走,現在它在咬我的脖子了。」我從來沒有看過如此瘋狂的人。不久他就累得筋疲力盡,躺下來喘氣,隨後又在地上急速地滾來滾去,亂踢東西,伸手在空中亂抓,尖叫著說魔鬼抓住他了。最後,他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了。此刻我聽見了樹林裡貓頭鷹和狼群的叫聲,實在是可怕極了。他躺在牆角邊,漸漸地,他爬了起來,側著頭專心聽著,低聲說:「咚、咚、咚,死人的腳步聲來了,咚、咚、咚。咚、咚、咚,他們來抓我了。可是我不要去啊——惡魔來了,別碰我!手拿開啊——冰死了!放開——喔,饒了我吧!」
然後他趴在地上,請求惡魔們放過他。他裹在毯子裡打滾,不停地乞求著,最後他哭了起來,我甚至可以聽見他從毯子底下傳來的嗚咽聲。
不久,他又兇惡地跳了起來,靠近我,拿著一把鉤刀追我,說我是死神,他要殺了我,讓我再也不能靠近他。我求饒說我是哈克啊,但是他只是一臉詭異地笑著,叫喊並咒罵著,還是繼續追著我不放。有一次我跑得慢了些,想從他的腋下溜過時,他抓住了我的衣服。我想這下死定了,但是幸虧我腦子轉得快,閃電般地把外套褪下來,保住了小命。沒過多久,他累得筋疲力盡,倒在門邊,說他要先休息一下再來殺我。他把刀放在身旁,說要睡一會兒養養精神,然後再來看看到底誰厲害。
不一會兒他就睡熟了。我拖出了那張用柳條編的舊椅子,輕手輕腳地爬了上去,盡可能不發出任何聲音,把槍拿了下來,檢查是否裝了子彈,然後再把它架在桶上,瞄準老爸,最後在他旁邊坐了下來,觀察他的動靜。時間一分一秒地緩緩前進,這真是難熬的夜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