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3章 搶劫阿拉伯人
    早上,瓦特森小姐很仔細地檢查了我的衣服,不過道格拉斯夫人倒是什麼話也沒說,只是皺著眉頭清洗了我衣服上的油漬和泥巴。這讓我覺得我應該乖一點,如果我做得到的話。然後瓦特森小姐帶我進入小室祈禱,但是這沒什麼用。她跟我說如果每天祈禱的話,那麼不論我向上帝要求什麼我都會得到。可是事實上並非如此,我試過了。有一次我得到一條釣魚線,但是沒有鉤子。沒有鉤子的釣魚線,對我來說一點用處都沒有。我向上帝祈禱了三四次,要個魚鉤,可是我的願望從沒有實現。有一天,我請瓦特森小姐幫我向上帝要要看,但她說我是個白癡。她從來不告訴我為什麼,而我也實在是搞不懂。

    有一次我在叢林裡坐下來,花了很長的時間來思考這件事。我跟自己說,如果人可以得到他們所祈求的任何東西,那為什麼狄根拿不回他在豬肉上損失的那筆錢呢?為什麼寡婦找不回她被偷的銀製煙壺呢?為什麼瓦特森小姐胖不起來呢?我對自己說,禱告是沒有用的。我去跟寡婦講這件事,她說人祈禱惟一能得到的是精神上的「恩賜」。這對我來說太沉重了,但是她告訴我她所指的是——我必須幫助他人,而且盡我所能地為他人做事,隨時隨地為他人著想,要摒除一切一己之私。我想這應該包括瓦特森小姐吧。我走出森林,把這番話在腦子裡想了又想,總覺得沒啥好處——除了對他人來說——所以我最後決定再也不要為這件事情煩心了,於是就把它丟到一旁不管了。有時候那寡婦會把我帶到一邊,口沫橫飛地跟我談著上帝,可是也許隔天瓦特森小姐就會把她說的一切推翻。我猜大概有兩個上帝,可憐的窮人呢,應該會站在道格拉斯夫人的上帝這邊,因為如果他站在瓦特森小姐的上帝那邊的話,對他是沒有什麼幫助的。我想通了,如果寡婦的上帝要我的話,我會站在他那邊,雖然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因此比以前更好,因為我是這麼的無知、頑劣又脾氣暴躁。

    算來也有一年多沒有看到老爸了,這對我來說是再好不過了,因為他醒的時候常揍我,所以當他在附近的時候,我只好常常跑到樹林裡去。現在他可能已經淹死在離城20英里的河上游了,至少大家都這麼說。他們猜那個人應該是他,說那個淹死的人跟他的身材很像,衣服破破爛爛的,而且留著一頭少見的長髮——這都很像老爸——但是他們認不清楚臉,因為長時間浸在水中的緣故,整張臉都模糊不清了。他們說他臉朝下在河裡漂浮著,他們把他打撈上岸,埋在河邊。可是我的好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因為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我太瞭解了,一個淹死的男人不會背朝上,而應該是臉朝上,因此我知道這並不是老爸,而只是一個穿著男裝的女人。所以我又開始擔心了。我想那老頭一定什麼時候又會出現,雖然我打從心底不希望這天到來。

    我們玩強盜遊戲玩了將近一個月,然後我就退出了,接著所有的成員也都退出了。我們誰也沒搶,誰也沒殺,只是在那邊裝裝樣子而已。我們想突襲趕市集的莊稼漢和農婦,但是從來沒成功過。湯姆把那些牲畜蔬果叫做「好貨」,然後我們會去洞裡炫耀我們的所作所為,殺了多少人,搶了多少東西。但事實上我們什麼都沒做。有一次湯姆派一個男孩舉著一隻火把到鎮上轉了一圈,然後說他從私人渠道得到密報,說隔天有一群西班牙商人和有錢的阿拉伯人將要在好萊洞紮營。他們帶著200頭大象、600只駱駝,還有超過1000只的騾子,上頭全部裝滿了鑽石,而他們只有400名守衛。我們可以事先埋伏,然後殺人越貨。他要我們把刀槍準備好。雖然湯姆從來沒有真正追趕過一輛馬車,即使馬車上滿載的只是蔬果。但是他說我們必須把棍子和槍準備好,雖然這些只是木條跟掃帚柄,而且當你想把它磨亮時,它已經爛到只剩一堆渣滓了。

    我一點兒都不相信我們可以打敗那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可是我很想看看駱駝和大象,所以隔天我就參加了這次突襲。當我們得到信號的時候,我們衝出林子往山下跑,可是那裡並沒有什麼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也沒有駱駝和大象。那裡什麼都沒有,只有一群參加主日野餐的小朋友。我們把他們的野餐弄得一團糟,搞得小朋友四處奔逃,可是我們什麼都沒得到,只搶到一些甜甜圈和果醬。最後班恩搶到一個破玩偶,而喬依拿到一本讚美詩和傳教本子,後來老師跑過來,叫我們把所有的東西都放下。我告訴湯姆我根本沒有看到鑽石,他說那裡其實有很多鑽石,而且阿拉伯人、大象以及其他的東西也都在那裡。我說那為什麼我看不見呢?他說真希望我不要那麼笨,只要去讀一本叫做《唐吉訶德》的書,我就不會問這種無知的問題了。他說這一切都是由法術形成的,又說那裡有上百個士兵、大象和財寶等等,但是我們的敵人是所謂的魔術師,他們把所有的一切都變成小朋友了。我說,好吧,那現在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去找那些魔術師啦,但湯姆說我真是一個沒腦筋的人。

    「為什麼要去找?」湯姆說,「魔術師會召喚很多精靈,他們會把你碎屍萬段,而且他們像樹一樣高,跟教堂一樣大。」我說:「那如果我們也召一些精靈來幫忙,不就可以打敗他們了嗎?」

    「你要怎麼把他們召來?」

    「我不知道。那些魔術師是怎麼把他們召來的?」

    「他們只要擦亮一盞神燈,那些精靈就會從閃電交加的煙霧中出現,去執行你所指派的任何任務。他們來去自如,本領可是大大超乎你的想像呢。」

    「誰可以召喚他們前來呢?」

    「當然是擦亮神燈的人啊,這些精靈只聽從那個人的使喚。如果他命令他們用鑽石建一座60英里長的宮殿,然後用口香糖或其他什麼東西把它填滿,再從中國抓一個格格來跟他結婚,他們也會做得到——而且他們必須在第二天太陽升起之前完成。他們甚至可以把這座宮殿移往你想去的地方。你明白了嗎?」

    「我想他們是一群大笨蛋,自己有豪華皇宮不住,卻只會聽從他人的使喚。假如我是他們其中一個的話,一定會趕在主人召喚我之前趕去耶利河搶那盞神燈的。」

    「哈克,幫幫忙。當你的主人擦亮神燈的時候,不論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要聽從召喚。」

    「什麼?像我這樣如樹一般高、像教堂一樣大的精靈也不能抗命嗎?好吧——那我就去吧!但是我會把我的主人捆在全村最高的樹上。」

    「去!唉,跟你說什麼都沒用!哈克,你什麼都不知道,真是個白癡。」

    我把這些事反覆想了兩三天,最後決定要看看油燈中是不是真的有精靈。我找了盞舊油燈,跑到叢林裡擦呀擦的,直到我滿身大汗,心裡想著我要蓋一座宮殿,然後把它賣了——但是一切都沒有用,沒有出現一隻精靈。所以最後我認為這一切只不過都是湯姆的謊話罷了,我知道他相信真的有阿拉伯人和大象,但是對我來說,我可不這麼想,我看到的只不過是群小朋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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