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鄉年鑒 第38章 雁的音樂
    當黃昏的微風拂過古老的北美白楊樹林,

    當銀灰色的陽光灑在古老的河流上,

    溫柔地流經寬廣的棕色沙洲時,

    假如沒有大雁的音樂,他們會有怎樣的感覺呢?

    幾年以前,高爾夫球在這個國家裡被認為是社會生活的一種裝飾,是有錢的閒人的娛樂,那些要務纏身的人對此並不關心,更別說認真對待了。可是在今天,高爾夫球場正在越來越多的城市中興起,高爾夫運動逐漸變得大眾化。

    同樣的改變也發生了諸多野外活動中——五十年前,它們都被看作是無聊的事情,現在卻成為了必需的社會生活。可是奇怪的是,這種改變卻對兩種最為古老的野外活動——狩獵和釣魚——剛剛產生影響。

    當然,我們也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知道,對於一個身心疲憊的商人來說,在野外待上一天未必不是個好主意。我們也知道,野生動植物的日益減少使得野外的吸引力不斷減弱。但我們還沒有學會從社會福祉角度看待野生動植物。一些人試圖從食用肉的角度,一些人從科學、教育、農業、藝術等方面來表達保護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性。可是至今為止,完整的事實並不為眾人所知曉:上面的一切,只不過是廣義的社會價值的一項要素。如同高爾夫球,野生動植物也是社會資產的一部分。

    對於狩獵的狂熱難道是與生俱來的嗎?

    然而對與那些聽到綠頭鴨的鳴叫便熱血沸騰且心馳神往的人而言,野生動植物別有一番意義。這並非只是一種後天培養的品位,也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從捕獵中獲得樂趣的本能。高爾夫多少有些世俗,但對狩獵的熱愛卻近乎是本能。一個人不喜歡高爾夫球,這並不重要;但一個人不喜歡觀賞、捕獵鳥類和動物,那麼很難被視為一個正常人。這樣的人已經被文明高度同化,我不知道該怎麼和他們相處。給一個嬰兒看高爾夫球,嬰兒並不會有特別的反應;但是假如一個男孩第一次看到鹿卻無動於衷,那麼我不會喜歡這個男孩子的。我們所討論的,是隱藏在人類心靈的某種與生俱來的東西。也許,一些人在沒有狩獵的機會時依然可以過得安閒自在,如同有些人沒有工作、愛情、遊戲、事業以及充滿激情的野外活動時,也可以過得很舒適。但在當今社會,他們已經和社會脫節。發揮正常本能的機會已經被大家認可,漸漸不允許被剝奪。然而那些破壞野生動植物的人卻在破壞人們的這種權利,而且他們還在不斷繼續著。當所有的地都被房屋覆蓋時,我們拆掉房屋修建娛樂場;然而當最後一隻羚羊消失後,無論是誰,採取何種行動,都無法彌補這種損失。

    如果野生動植物是一種社會資產,那麼它們價值有多少呢?顯然,有的人從祖先那裡繼承了狂熱的狩獵慾望,如果失去了野生動植物,那麼他們的生活必然有所缺失。不過,這樣的回答並沒有多大價值,而且我們往往要在各種生活必需品中作取捨。比方說,一隻野雁的價值是多少?我恰好有一張昂貴的交響樂演唱會門票,而且這個價格是物有所值。然而,為了親眼目睹一隻雄雁啼叫著刺破清晨的天空,我會放棄這場音樂會。天氣寒冷,凍得我手指發僵,居然沒有射中大雁,可是心情依然非常愉快。只要我看見它了,射中與否就不重要了。看著它從西邊飛來,鳴叫聲傳入耳中,我甚至聽到了風吹過它的翅膀。我是如此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以後的日子裡,每當我想起它都會覺得興奮不已。即便是十個人才得到一張入場券帶來的興奮,也無法與我的興奮相比。

    翻看筆記時,我發現今天秋天已經看了上千隻大雁。它們正從北極地帶起飛,朝著墨西哥灣進行史詩之旅。這期間,每一隻大雁都可能在某個地方給人們帶來快樂。而且這些歡樂並不亞於花錢帶來的享受。也許一群活潑的小學生放學後看到一群雁,於是急匆匆趕著回家,向家人描述自己的收穫。也許有一群雁曾在漆黑的野外飛過,在城市上空演奏小夜曲,勾起了多少人的回憶、希望。也許有一群雁曾經讓某個農夫停下手中的活兒,勾起了他關於遙遠的回憶。那時,他每天都重複著單調而辛苦的工作,沒有其他事情。我相信,那上千隻大雁可以讓人們輕鬆得到許多快樂。錢的價值僅僅是交易價值,如同一件畫作的價格或版權,然而替代的價值呢?假如畫作、詩歌、大雁的音樂都消失了,那麼情況會怎麼樣呢?想到這些,我就感到悲傷。然而我們必須面對這個問題。如果需求十分迫切,那麼可能有人會創造另一部《伊利亞特》,或者畫另外一幅《三鍾經》,但誰能知道一隻大雁?也許只有上帝能做到吧。「我,耶和華,將應允他們。這是上帝的手所作,是以色列的至聖者所創造。」

    假如用相同的標準來衡量雁的音樂與藝術是否有價值,這種做法是否是一種褻瀆?在我看來並不會,因為真正的獵人就是藝術家,只是缺乏創造力罷了。在法國洞穴的獸骨上劃下第一幅畫的人是誰?是獵人。在現代生活中,當看到身邊的美好時,誰會甘願忍受飢餓只為一飽眼福?是獵人。是誰為獵人寫下了偉大的詩篇,描述風、雨、雷電、星星、獅子、野山羊、烏鴉?最重要的是,誰為馬寫下頌詞?是史上最偉大的戲劇家之一——約伯。詩人歌頌、獵人爬山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追求美;評論家寫作,獵人捕捉獵物的目的也相同,都是為了將美據為己有。程度、意識、語言,可能是它們存在不同的地方,而語言是區分人類活動最狡猾的仲裁者。如果說,沒有了雁的音樂我們依然可以存活,那麼星星、日落或《伊利亞特》也必有存在的必要。可實際上,如果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者,我們都會變得愚蠢至極。

    從道德和宗教的角度來看,野生動物的價值到底在哪裡呢?我曾聽說有一個小男孩,自小灌輸無神論思想,長大後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一名無神論者。但後來,他又回歸信抑上帝。原因有些奇特:他看到了超過一百種的刺蟕鶯亞科的鳥,而且每一種都絢麗至極,並都年復一年地進行數千里的遷徙。雖然科學家們對這些現象作過許多精僻的論述,但始終沒有得到一個令人滿意的解答。幾百萬年中隨意運轉的大自然力量的偶然匯合,也無法解釋刺蟕鶯為何如此美麗。哪怕有基因突變理論撐腰的機械論學說,依然無法為什麼有天藍色的刺蟕鶯、夜鶯為在晚上歌唱、大雁的音樂為何如此婉轉悠長美麗或雁的音樂。正是這些難以用科學明確解釋的現象使男孩信抑上帝。我甚至可以肯定地說,他比任何一位神學家更堅定對上帝的信抑。而且在以後,還有許多男孩會和以賽亞那樣,「可以看見、瞭解、思考、可以知道那都是上帝偉大的創造。」可是,他們在哪裡看見或思考?是歷史博物館嗎?

    與其他的野外休閒活動比起來,釣魚和狩獵對於人的品格有何特殊影響?我曾經說過,釣魚和狩獵深深地藏在人心中,它既來源於本能,也與外部競爭有關。對於魯濱遜的兒子來說,他沒見過網球拍,因此他的生活並不需要網球。但無論如何,即使沒人教,他都會釣魚或打獵。當然,從主觀利益看來,並不能說明釣魚或打獵擁有優越性。那麼是什麼在人格的形成中起了更重要的作用?如同以前我們曾經討論在學校中,究竟男生還是女生是好學生,這些問題無論辯論多久都沒有答案。我不會做這種無意義的討論,但關於狩獵,我將特別提到兩點。一是野外休閒活動的道德規範並非是固定的,必須由自身進行確立並進行實踐,而且只有上帝是監督者和懲罰者。二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缺乏操縱狗和馬的經驗,而這恰恰是以汽油為動力的文明的最大缺陷之一。在以往的觀念中,不懂得馬和狗的人無法被看作是紳士,這個觀點其實很有道理。在西方,虐待馬一直是一種被人所不齒的行為。早在「性格分析學」誕生之前,飼養牛的地區已經使用這個憑借經驗制定的性格分析方法了。而且據我們所知,這個方法比「性格分析學」更加可靠。

    然而證明一個東西比另一個東西更加優秀,這種做法並不明智。重點在於,美國人中大約有六百萬到八百萬的狩獵和釣魚愛好者,而且人人都具有這種對於狩獵的狂熱。美國人從那些引導他們去往野外的原因中獲利,也因為這些原因被破壞而遭受傷害。因此,如何同這種破壞做鬥爭成為了全社會的一個話題。

    結論:我對於狩獵有一種天生的狂熱。我有三個兒子,他們小的時候,整天和我的媒鳥玩兒,有時拿著木槍在空地上來回奔跑。我希望他們能獲得良好的健康和教育,而且,我希望他們盡可能地擁有一項技能。也許,這些健康、教育、能力會在日後為他們帶來困擾,讓他們不知所措。因為那個時候,山中可能不會再有鹿的身影,樹叢中不再有飛翔的鵪鶉,草地上的鷸的歌唱也停止了;當夜幕降臨在沼澤上,也許再也不會聽到野鴨和水鴨的嘎嘎聲;當清晨星星在東方的天空隱藏,也許他們再也看不到飛翔的大雁,聽不到風吹過翅膀的聲音;當黃昏的微風拂過古老的北美白楊樹林,當銀灰色的陽光灑在古老的河流上,溫柔地籠罩在寬廣的棕色沙洲時,假如沒有大雁的音樂伴奏,他們會有怎樣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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