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文論講疏 第23章 先秦墨家法家對\"文\"的思考
    墨家和法家對"文"的一個基本態度就是功利主義,只不過這個功利主義在這兩家的表現程度有所差異。墨家可以簡單地說就是一種小功利主義,而法家就是一種徹頭徹尾的功利主義。正因為他們是以功利主義作為標準,那麼反過來看,"文"在他們眼中的地位很顯然不重要,因為"文"很難有這種立竿見影的效果。墨家和法家這種功利主義表現在,墨家"重質輕文",法家可以說是"重質廢文"。他們所面對和批評的"文"不僅指文章的"文",他們所指的"文"主要是"禮樂之文",先秦的"文"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禮樂。再者,他們所說的"文"也指"文華"或者"文飾"的內容。基於功利主義的目標,墨家和法家各自對"文"提出了一些基本的看法。

    一、墨家對"文"的看法

    墨家對"文"體現其功利主義思考重點的標誌是所謂的"三表法"。"表"者,標準也,就是判斷"言"有三個方面的標準:"言必有三表,何為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於何本之?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於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於何用之?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言"有沒有用,合不合適,具不具有合法性,就用"本之者,原之者,用之者"這三個標準來判斷,具體什麼叫"本之者"呢?即"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就是判斷你"言"合不合理,能不能被取用,要觀察你這個"言"合不合聖王之事,如果與聖王之事相符,那就能取用,否則廢棄。

    但是墨家所謂的聖王,和儒家以及道家所說的聖王是不一樣的,墨家主張的聖王是那種能夠與民並耕的小農狀態下的那種聖王,並不是儒家心目中的聖王。墨家所講的聖王,是風格簡樸、質樸而又親事農稼的聖王。這些聖王實際上就是直接功利主義者,或者是小功利主義者。第二個標準,就是所謂的"原之者",即"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也就是說以老百姓耳聽眼見的實際效果為標準,這個標準實際上也是功利主義的。第三個標準"用之者",是"廢(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這是直接的功利主義了,具體辦法是演化為一種具體的政治政策,用實踐檢驗,看它合不合乎國家和百姓以及人民之利。要注意,這裡的"百姓"不是現在的含義,是有身份的人,百姓之下才是"人民"。所以一言以蔽之,他判斷"言"或者"文"的三個標準,都是功利主義的標準。

    也正因為墨子總體上的功利主義態度,所以他又反過來用這個標準對禮樂進行了批判,認為樂"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非樂",就是否定批判禮樂,他認為禮樂之文是有礙於功利的。但是,他又不完全否定禮樂,墨子說他也知道禮樂的各種好處,"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但是,"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卻不能不割愛,採取"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的態度以作取捨,否則會"虧奪民衣食之財"。在墨子看來,這是"仁者弗為也"的事情。從這些論說可以看出,墨子在功利主義的原則下面採取的是"重質輕文"的基本原則,是在功利與禮樂之文之間權衡輕重,然後取捨而已。

    二、法家對"文"的看法

    法家比墨家更加功利。如果墨家是"重質輕文",法家就是"重質廢文"。法家認為"文害質",《韓非子》裡面"買櫝還珠"這個故事,這就是韓非子用來否定"文"的一個經典故事。而韓非子只是法家中的一個,法家還有其他的人。

    我們先看商鞅的看法。商鞅說:"凡人主之所以勸民者,官爵也;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故曰:農戰之民千人,而有詩書辯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於農戰矣。"這是商鞅的看法,以農戰來否定"詩書辯慧"之文。法家基本上重視兩個東西,一個是耕,一個是戰,"耕"就是發展經濟,"戰"就是提高武器水平,打贏戰爭。這兩個都是急功近利的東西,它們也確實能夠在短期內使一個國家很快強大起來。但是,商鞅說要了這兩個東西就不能要詩書這些"文"的東西,他說:"詩、書、禮、樂、善、修、仁、廉、辯、慧,國有十者,上無使守戰。國以十者治,敵至必削,不至必貧。國去此十者,敵不敢至,雖至,必卻;興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這就否定得很直接,和墨子比較的話,更能夠看出對"文"的態度的巨大差別。

    前段文字裡面還僅僅說詩、書二者,後面這段話就把所有的"文"都點出來了,並加以全盤否定,這些在儒家看來都是"文"的東西。商鞅認為國家有這些東西就完了,敵人來了就會滅亡,敵人不來也會窮困;如果國家不要這十者,敵人來都不敢來,即使來了也會被打敗。商鞅在另外一篇文章裡面又說詩、書、禮、樂等"文"的東西都是"虱":"六虱: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戰,必貧至削。""虱"就是害蟲,會害了國家。他要求的不是禮樂之邦,而是耕戰之邦,達到的效果是"富貴之門必出於兵,是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他要求民風剽悍,聞戰而喜。實際上如果真做到商鞅說的這些,那這個國家就是一個嚴刑峻法的軍國,"文"當然不在考慮之列而在摒棄之列。

    至於韓非子,則更是對"文"的東西進行尖銳的批評。他說"儒以文亂法",認為人主應該改變過去的政策,對"行仁義者"不能"譽之","譽之則害功",對"工文學者"不能用之,"用之則亂法",其否定"文"態度是明確的、堅決的。他認為"功用"是終極標準,也是唯一的標準,"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如果不這樣,則"以儒服帶劍者眾而耕戰之士寡",從而危害國家的整體利益。也正因為唯一的標準就是功用,所以韓非子對"文飾"也一併加以否定,在他看來,"濫於文麗而不顧其功者,可亡也"。我們前面講商鞅時所講的"文"基本上是禮、樂、詩、書等等,但在韓非子這裡,已經不僅僅是這些了,還包括"文麗"、"文飾"這些東西。他說:"夫恃貌而論情者,其情惡也;須飾而論質者,其質衰也。何以論之,和氏之璧,不飾以五采,隨侯之珠,不飾以銀黃,其質至美,物不足以飾之。"他最後得出結論說:"夫物之待飾而後行者,其質不美也。"韓非子對於"文"和"文飾"這兩個方面都提出了尖銳的批評與否定,這種批評與否定的目的當然是要回到法家的耕、戰這兩個基本點上去。

    秦國當時在經濟方面確實發展很快,經濟實力也確實高於六國;在"戰"方面,其軍備實力更是高於六國,它高到什麼程度呢?根據有關軍事專家研究,秦國所用的箭的箭頭是七國之中水平最高的,符合現代子彈的彈道空氣動力學原理,其他六國的箭的水平就不行了,雙方對射,秦國的箭能先射到。秦國就是靠著經濟實力和軍事實力打敗六國,收拾了先秦的局面,一統天下。但是,這裡始終有一個問題存在,就是法家的這些主張除了赤裸裸的功利主義外,沒有其他的內容,故而它必然缺乏一個可以恆久有效的價值觀的支撐。因為雖然可以靠著功利主義的東西迅速強大起來,但也會迅速滅亡,這就是缺乏恆久有效的價值觀的後果,"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這既是歷史的事實也是基本的歷史教訓。

    什麼是價值觀或者什麼是恆久有效的價值觀?在中國古代,基本上只有儒家和道家的背後才有一個像樣的價值觀。所謂價值觀就是看其學說與主張裡面有沒有一個終極性的價值追求,這個終極性的價值追求在儒、道兩家那裡就叫——道。這也是為什麼中國文化整體上必然體現為"儒道互補"的原因,也是儒家最終能夠成為主流的原因。在先秦,最主"文"的是儒家,道家反"文"而又"文",提出了一個在道家看來似乎比儒家主張的"文"更高明更超蹈的"文"。墨家、法家基本上是輕文和廢文,所以也就不可能提出一個能夠被普遍認可的"文"。

    先秦的基本情況大約就是這樣。正因為如此,影響後世對"文"的思考的,實際上主要就是儒家和道家。也正因為如此,就形成了後世在"文"的觀念與論說上儒道互補的基本態勢與架構,也只有這兩家的東西在後世思想史中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後世雖然在先秦儒、道兩家之上提出了一些看法,但是,其來源基本上都可以追溯到先秦儒、道兩家。後世的人們在核心的價值觀上很難超出先秦的儒道兩家,所以大多只是在"文"的技術層面上發揮,在"道"的價值觀上無法超越而大多數時候是繼承,所以只能在藝術技巧上去發揮,可以說,先秦基本上左右了後世論"文"的方向與內容。

    總之,先秦思想自由爭鳴,自由競爭,才結出了燦爛的思想果實。先秦這個時代令人留戀。

    第二編兩漢時期的文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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