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城市之光 第八章 噩夢
    他也在夢中。

    當那熟悉的場景一開始,他就知道自己身處夢境之中。

    依舊是黑暗的山洞,依舊是充滿壓迫的窒息感。

    他趴在冰冷的地面上,除了眼球之外,全身上下都無法動彈。

    山洞裡有奇異的光,自上而下潑灑下來,然而卻微弱得宛如行將墜落的月亮。這讓他有一種感覺,似乎除了自己藏身之處是狹窄逼仄之外,不遠處的前方則是更加廣闊的所在。

    在那片廣闊的地方,有兩根粗壯的石柱一路蜿蜒向上。他將眼球轉動至極限,也無法看到那石柱的頂端,更不知道那裡是怎樣的情形。

    石柱並非是筆直的,相反有著流暢的曲線和道勁的隆起。它們似乎也不是毫無生命的石頭,在那些奇異的光的照耀下,石柱內似乎有東西在規律地扭動。這十幾年來,他曾以為自己夢到的是兩條巨大無比的蛇。然而,他沒見過這種可以完全直立的蛇,而且,那兩條石柱也不像蛇的身體那樣勻稱、光滑。這讓他感到迷惑。每次做完相同的夢之後,他都會提醒自己:下次一定要好好看看它們究竟是什麼。然而,它們一直在他的夢境中,卻從未展現出自己的全貌。

    它們的粗壯和偉岸讓他戰慄。雖然身處那山洞的底部,他也認為整個山洞是靠那對石柱來支撐的。奇怪的是,他並不因此而覺得安心。相反,那佇立於不遠處的高大石柱似乎是一種巨大的威脅。

    接下來的場景他再熟悉不過。石柱的扭動開始變得劇烈,中段還有古怪的屈伸。在它們的動作下,整個山洞也猛烈地搖晃起來。幾乎是同時,痛苦的呻吟聲從山洞中的各個角落裡傳出,宛若一群受驚的蝙蝠,在黑暗中迎面飛來。

    那呻吟聲讓他感到莫名的羞恥和憤怒,他拚命扭動,試圖擺脫軀體受縛的局面,更希望去衝到那石柱前——

    毀掉它們!

    這念頭常常讓他百思不得其解。石柱一旦倒塌,他自己也會隨之被深埋在山洞中。然而,那一刻的衝動讓他將一切都拋在腦後,只想讓那呻吟聲停止,讓那高大粗壯的石柱坍塌!

    而它們真的倒下了。

    隨著一陣破碎的脆響,石柱齊齊地向右側彎曲下來,似乎從根部徹底折斷。他感到驚異、恐懼,更多的是一陣狂喜和酣暢淋漓的快意。更讓他意外的是,他的身體能動了!

    他來不及活動軀體,因為就在同時,頭頂的黑暗猝然壓了下來——

    下一秒鐘,他回到自己的床上。大汗淋漓,如瀕死的魚一樣喘息。

    十幾年來,無論他醒來的地方是床,還是公園的長椅、橋洞抑或水泥管道,這個夢都會在那一刻戛然而止。

    他還記得第一次夢到這些的情景,當時他以為自己真的已經死了,直到睜眼時,看到頭頂的一片星空。

    此刻,他眼前只有同樣漆黑的天花板,耳邊是微微的鼾聲。直到意識和知覺慢慢恢復,他才發現胸口橫著一條沉重的大腿。

    他費力地把它搬開,大腿的主人發出不滿的哼哼,隨即就被鼾聲取代。

    不知何時,窗外的雨已經停了下來,潮濕的空氣從窗縫中吹進來,紫色的厚布窗簾微微抖動。忽然間,他睡意全無,待滿身的汗水冷卻之後,起身披衣下床。

    胖男孩依舊毫無知覺地睡著,小小的背影慢慢起伏。他替男孩把被子掖好,輕手輕腳地下樓。

    相對於閣樓上,咖啡吧裡是更加黑暗的所在。他一路摸索到吧檯,擰亮檯燈後,這斗室的一角才有了微微的光。

    他靜靜地坐了一會,吸吸鼻子,起身給自已倒了半杯威士忌。抿了一口之後,又點燃一根煙。

    他想到了她。

    在她之前,一切都是奔逃和懵懂。在她之後,生活有了顏色,食物有了滋味,血液液重回面龐,他的腳步,終於可以放慢。

    就連那個讓他一直感到因惑的夢境,也被她解析得徹底清晰。

    「不,不要懼怕你的回憶。」她說,「它是你的一部分,並且,遲早會變成你的力量。」

    於是,在她之後,每個從噩夢中驚醒的夜晚,他都會在肢體恢復知覺後去尋找她的手。每一次她都沒有令他失望。除了十指緊扣,還有一對明亮的眼睛,穿透層層黑暗,刺破他的皮膚,直達內心。

    就好像她一直在凝視他。

    香煙燃盡,他把煙頭摁熄在煙灰缸裡,又抿了一口酒。身體漸漸熱起來,只有一雙露在外面的赤腳還有微微的寒意。他下意識地裹緊睡衣,伸腳在吧檯下尋找拖鞋。忽然,在一塊地毯下,他感到了一塊半圓形凹陷。

    他的心一緊,隨即就放鬆下來,臉頰上浮現出一絲淡淡的微笑。

    索性,他半靠在椅子上,用赤腳細細感受著那塊凹陷及裡面的拉環,彷彿在挑逗,又好像在炫耀。

    喂,你,今晚睡得好麼?

    按照局裡的佈置,警方開始對負責富民小區拆遷的相關單位展開調查。經查,2010年底,C市政府將富民小區附近地塊的開發建設工程交給了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該公司將整體拆遷工程承包給宏達房屋拆遷公司。宏達房屋拆遷公司將工程再次分包,其中,負責富民小區整體拆遷工作的是企盛房屋拆遷公司。

    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負責人叫薛企盛,男,44歲,曾因敲詐勒索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滿釋放後,薛企盛糾集一些社會閒散人員組成了企盛房屋拆遷公司。掛靠到宏達房屋拆遷公司下之後,企盛房屋拆遷公司參與了市內多處地段的拆遷工作。調查結果顯示,薛企盛和他手下的拆遷人員,主要充當暴力拆遷及截訪的角色。在富民小區拆遷的過程中,原居民與拆遷公司多次發生肢體衝突甚至結伙械鬥,其中都有薛企盛等人的參與。

    有些原居民在遭遇暴力及騷擾後憤而報警。然而,由於部分拆遷人員都是臨時僱傭來的外地人,「幹完活兒」,拿到佣金後就離開本地,根本無從查找。即使抓到了人,口徑也出奇地一致,都說和拆遷公司沒關係。查無實據,警方也只能對這些人處以治安處罰了事。

    可這次出了人命,想迴避也不可能了。

    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負責人及其人員的身份構成引起了警方的興趣。這是一些只認錢的主兒,只要有利可圖,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一般的拆遷工程都不會超過三個月,而根據企盛房屋拆遷公司的預算,對富民小區的整體拆遷工作,即使是作為二包,利潤也會超過300萬元。用一句話形容,那就是時間短,見效快,利潤高。在這樣的利益誘惑下,不排除他們會做出殺人害命的勾當。

    警方立刻傳訊了薛企盛及其乎下員工共十餘人。薛企盛本人拒不接受傳訊,並試圖外逃,警方依法對其進行了拘傳。

    薛企盛企圖外逃的消息曾一度引起警方的高度關注,並視為是其做賊心虛的表現。方木卻並沒有這麼樂觀,如果薛企盛真的與姜維利被殺一案有關,早就逃跑了,根本不會等到警察找上門來。而且,在方木看來,讓這群烏合之眾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都不在話下,但是讓他們去有計劃地殺人,恐怕絕大多數成員都會打退堂鼓。即便是「幹活兒」,他們依靠的也是人多勢眾。單獨拎出來,恐怕個個都是慫包。而從現場提取到的痕跡物證來看,作案人應該不會超過兩個。

    此外,薛企盛等人從經濟條件和身體條件來看,的確符合警方的推測。但是,如果要起到恐嚇其他拆遷戶的目的,殺死姜維利就足夠了。完全沒必要用費時費力的溺死的方式,更沒必要佈置那麼詭異的現場。

    再者,姜維利在某種程度上,和這些拆遷人員有相似之處。即,都是所謂的「江湖人士」。既然都是同一類人,就有處理類似問題的辦法和江湖規矩。如果拿出一筆錢滿足姜維利的要求,相信姜維利會痛痛快快地搬離園區,同時對其他拆遷戶守口如瓶。這麼做,風險和成本都比殺人要小得多。

    楊學武在這一點上和方木有所分歧。他覺得,所謂江湖規矩,利字當頭。如果價錢談不攏,對於姜維利這樣混不吝的主幾,痛下殺手是有可能的。但是,他同樣認為對薛企盛等人的傳訊不會讓案件獲得大的突破。薛企盛也算是個老江湖,按理來說,不會做這種蠢事來引火燒身。

    事情沒有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警方對薛企盛等人的訊問並沒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從對案發前幾日的調查來看,與薛企盛等人的聯絡和交往之人也沒有異常情況。案發當晚,薛企盛及其手下在岳山海鮮酒樓吃飯至晚十一時許。之後,一行人又來到釜山園浴館。凌晨一時許進入1703、1704兩個包房裡打麻將至早九時許。上述供述均得到岳山海鮮酒樓及釜山園浴館有關人員的證實,經調取兩家的視頻監控錄像,證實薛企盛等人的供述屬實。至於薛企盛企圖外逃的原因,薛企盛一直顧左右而言他,試圖迴避訊問。經深挖,薛企盛不得不交代了數起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及尋釁滋事、聚眾淫亂的違法事實。其中,薛企盛及其手下的部分行為已觸犯刑法,擬另案處理。

    這點結果,連意外收穫都算不上,頂多在年度工作總結上增加幾個無關痛癢的數字。警方大失所望。唯一感到興奮的,又是媒體。

    在薛企盛交代的違法事實中,有一個細節引起了媒體的關注。薛企盛為了講排場,擺威風,有時會讓手下去臨時僱用一些人來「撐場面」。其中,有一些人是從附近中學僱傭來的未成年人。薛企盛交紿手下每個人一百元「出場費」,經過層層盤剝,到這些少年手裡只有區區二十元。然而,就這一點點錢,也讓少年們趨之若鶩。一個受訪的少年說,這事其實一點也不難,只要跟著去就行了,不僅報銷車費,還管一頓飯。到了拆遷現場,只要拿著刀或者棍子站著就好……

    在C市電視台的晨報節目中,主持人正在對這個少年進行採訪。儘管少年的眼睛部位被打上了馬賽克,仍能感到那張臉上的木然和冷漠。

    「如果需要動手打人呢?」

    「那得加錢。」

    「加多少?」

    「二百。」

    主持人頓了一下,似乎在控制情緒。

    「你敢下手打人麼?」

    「最初也不敢,後來他們都打了,我也打了。」少年低下頭。

    「他們是誰?」

    「同學。」

    「他們為什麼敢下手呢?」

    「因為錢唄。」少年忽然笑了,「有錢可以去網吧,可以買遊戲裝備,還能買好吃的……」

    正在吃早飯的方木推開碗,覺得心裡堵得慌。

    「這幫小兔崽子!」他低聲罵道,忽然自覺失口,急忙看了看身邊的廖亞凡。

    曾幾何時,她也是這群混跡街頭,出入不良場所的少年之一。

    廖亞凡卻絲毫沒有反應,依舊低著頭,小口啜著豆漿。

    從福利院回來之後,廖亞凡變得沉默了許多。然而,方木意識到,那並非是之前的安靜狀態的延續,而是出現了新的問題。之所以察覺到這一點,是因為廖亞凡開始偷偷地觀察自己。那時不時的注視並非是善意的,其中含有猜疑、審視或者別的什麼。

    方木覺得很不舒服,幾次想問廖亞凡發生了什麼。可是,每一次,廖亞凡會在方木開口前移開目光或者突然走掉。

    方木先是無奈,繼而惱火,最後乾脆放棄了一探究竟的念頭。

    他把碗筷送到水池裡,看看手錶,伸手拿起搭在椅背上的襯衫。剛一上身,鼻子裡就躥入一股濃重的汗味。方木咧咧嘴,脫下襯衫扔進洗衣機裡,又在衣櫃裡翻了半天,找出一件尚未開封的制服內襯衫換上。看看窗戶上厚厚的水汽,方木想了想,又找出一件黑色毛衣罩在外面。

    在門廳換鞋的時候,廖亞凡一直斜靠在臥室門旁上下打量著他。方木繫好鞋帶,抬頭看看廖亞凡,後者夾著煙,表情似笑非笑。

    「我走了。」方木垂下眼皮,「午飯自己解決吧,不想做的話,叫外賣也行。」

    廖亞凡噴出一口煙霧,忽然在手裡亮出一個小瓶子。

    「要不要試試這個?」

    方木有些莫名其妙:「嗯?」

    「香水。」廖亞凡一揚手把瓶子扔了過來,「男女通用的。」

    方木下意識地接住香水瓶,瞄了一眼就放在鞋架上:「謝了,我從不用這玩意兒。」

    「還是用用吧。」廖亞凡的語氣暖昧,「打扮得那麼帥——不用香水多可惜。」

    方木的臉上有些掛不住了,盯著廖亞凡看了幾秒鐘,開口問道:「你想幹什麼?」

    廖亞凡哼了一聲,從滿臉的嘲弄迅速變為怨毒,隨即,一轉身進了臥室,光噹一聲把門踢上。

    方木垂著手站在門廳裡,感到心裡更堵了。

    一路驅車趕到分局,方木鬱悶的情緒絲毫沒有減輕。剛進分局大院,就看到楊學武帶著幾個人匆匆而出。

    方木上前打了個招忽,楊學武嗯了一聲,反應頗為冷淡。

    方木討了個沒趣,悻悻地向分局大樓走去,剛走到門口,就聽到楊學武在身後「哎」了一聲。

    方木轉過身來,楊學武走到他面前,遞過一張照片。照片上,正是姜維利溺死其中的那個水囊。

    「水囊的商標和所有能證明生產廠家的標示都被撕掉了。不過,這東西不屬於日常用品,銷售量應該不會太大。仔細調查的話,也許能找到生產者和購買者的信息。」

    方木點點頭,這也是個不錯的思路。繞過作案動機,直接查找物證的來源,可能更有效。

    「這張照片你留著,如果有了線索我會通知你。」楊學武頓了頓,表情頗不自然,「你今天來局裡……有什麼事麼?」

    「工作上的事。」方木想了想,決定還是實話實說,「看看米楠那裡有沒有什麼進展。」

    楊學武嗯了一聲,上下打量了方木幾眼,似乎有話要說。這時,等得不耐煩的同事按響車笛催促著他,楊學武只能沖方木擺擺手,就轉身向汽車跑去。

    方木走進分局大樓,穿過大廳,登上電梯,一直看著手裡的照片。

    那個水囊明顯被改造過。從體積來看,它應該是長途運輸所用。原型是長方形,一端被截斷,邊緣縫合後穿人尼龍繩,也就是把死者塞進去的入口。

    正看著,電梯就停在了四樓。方木收好照片,邁步走了出去。

    米楠依舊在足跡室裡忙碌著,不過面色紅潤了許多,看到方木進來,難得地衝他笑笑。

    「你來了?」

    「嗯。」方木看看她的臉,「感冒好些了?」

    「沒事了。」米楠顯然知道方木此行的目的,直接拿起一張複印件遞給他。

    A4紙上是一些雜亂無章的圖案,其中的一個角落裡被米楠用紅色簽字筆劃了一個圈。方木顛來倒去地看了幾遍,還是不明就裡。米楠笑了笑,伸手拽過那張複印件。

    「還記得那晚我們提取的足跡模型麼?」

    方木的腦海裡立刻出現了那個塑料袋,以及塑料袋裡幾乎碎成粉末的石膏模型。不知為什麼,提到那個雨夜,他的情緒變得複雜,既有尷尬,也有遺憾,更多的,是一絲隱隱的暖意。

    他趕緊收回思緒,點點頭。

    「我把還算成形的碎塊整理出來,清理之後,挨個比對了一下,有一些不能算收穫的結果。」

    「哦?」方木立刻興奮起來,「是什麼?」

    「你瞧這裡。」米楠用手指指那個紅色圓圈。被圈住的痕跡非常模煳,不過,還是能依稀辨認出一些圖案。看上去是一條橫線,下面有兩條分開的線,在橫線處交匯,中間大概是45度左右的夾角。看上去,像一個不出頭的「大」字。

    「這是?」方木皺起眉頭。

    「你再看看這個。」米楠又遞過一張複印件,上面的標注顯示,這是在第47中學現場提取到的那枚足跡。

    方木把兩張複印件擺在桌面上,反覆對比著,終於讓他發現了一些相似之處。

    「鞋底的花紋?」

    「對。」米楠指指第一張複印件,「這個圖案,和那雙膠底鞋的鞋底花紋很像。可惜的是,太小了,也不夠完整。」

    她輕歎一口氣,「如果不被楊學武踩上那一腳,也許能提取到更完整的。」

    方木想了想,又問道:「樓梯口提取到的那些足跡呢?」

    「沒價值。」米楠說,「尤其是那個擦蹭型的,只能分辨出橫行大底花紋,沒有代表性——好多鞋子的鞋底都有這種花紋。」

    方木的心一沉,這麼一點點痕跡,根本無法和第47中學殺人案提取到的足跡做同一認定。頂多是部分驗證了方木的推測,也不能作為並案調查的依據。

    不過,米楠把那些幾乎是齏粉狀的石膏進行清理、比對,勢必是一個相當耗費精力的過程。想了想,方木勉強擠出一絲微笑。

    「這個結果很重要,多謝你了。」

    「你不用安慰我。我知道,這些結論連線索談不上。不過,」米楠又拿出一張紙,「你再看看這個。」

    那是一份檢測報告,檢材是某種液體,方木看了看,和水囊中的液體成分幾乎相同,也就是方木推測的所謂「羊水」。

    「這又是什麼?」

    「還記得現場那片水漬麼?我曾讓你把裡面的液體抽出來。」米楠的面色平靜,「我把那些液體送去檢測。相信你也發現了,和水囊裡的液體成分幾乎一致。」

    這又能說明什麼呢?水囊裡的液體在地上形成的水漬,兩者成分當然一致。

    方木想了想,忽然睜大了眼睛。

    水囊中的某些液體成分,比如尿素,來自於姜維利的排泄物。如果地面是的水漬中也有尿素,那就說明這些液體不是在往水囊裡傾倒液體時流出的,而是姜維利被塞入水囊,在水囊裡發生失禁後,從水囊裡滲出的。

    也就是說,那枚足跡的主人在姜維利被塞進水囊後的一段時間內,曾在水囊前停留過。

    方木馬上對米楠問道:「從足跡來看,兇手是面對水囊還是背對水囊?」

    米楠顯然早已意識到這一點,很快答道:「這種大底花紋在前掌和鞋跟處都有。如果你的推測成立的話,從磨損程度以及和水囊的距離來看,我相信是前掌留下的。」

    前掌。方木想了想,這說明,當時他是面對水囊站立的。

    深夜。廢墟。無數黑洞洞的窗口。巨大的水囊以及其中的男子。掙扎、扭動。

    他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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