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十、警官老尹口述:第一次與死刑犯的較量
    1984年的8月20號,夏夜,心情不好的我和鐵搭檔王德明溜躂在北京站的街面上。那時下發的通緝令一般是書面的,急的都是電話專線口傳。

    我們一邊走還一邊念叨:今天電傳的有兩個,一個是天津的老頭殺人,一個是內蒙一監的兩個死刑犯越獄……

    那個年代北京還沒有很多的旅館,想住店還得經站前的旅店介紹處介紹,人們要用蓋著公章的介紹信排隊登記。即使那樣大多數人還是住不上旅館。半夜的車站街面上睡滿了人,有些地方甚至上趟廁所回來就連睡的地方都沒了。

    心情不好的原因是我倆剛捅了個大婁子,與其說是我倆捅的倒不如說是我把人家老王給忽悠了。

    半個月前的一天,我單獨值夜班,後半夜聯防送來個女孩子,是江蘇大豐縣的,叫小謹,19歲,說是想不開了要自殺。咱問了問看這女孩挺懂事,想不開是因親生父母離異,被繼父強姦。跑到北京想轉轉就不活了。那時按常規就是填表收容了事。咱想收容所的女號都是呆傻精神病關一起。單純的女孩懵懵懂懂給擱進去還不毀了?惻隱之心動了,安慰一番,拿點錢和糧票讓個下班的老聯防員給送到東四一家熟悉的旅館先住下,想第二天給買張火車票讓她自己回家。到第二天上午給旅館打電話,說那女孩一早自己走了,一直沒回來。心想萬一人家想不開死了真是自己的罪過。那兩天睡不著,陷入深深的自責當中……

    第三天的夜裡又該我值班,我想,這女孩子該到哪兒去了呢?突然想給收容所打個電話問問。結果真在呢。原來是第二天老聯防員去晚了點兒,她以為我們人不來了呢。自己溜躂到藥房買了幾十片安眠藥吃了,倒在東四北大街上,被東四派出所送醫院洗胃後弄到收容所了。咱自責啊,要是工作做細點不就沒這事啦!咱正想著呢,老王的事兒來啦。

    老王是我的大組長,還是支部委員,生就的老實忠厚一根筋。我倆上完班不是敲三家就是喝啤酒,絕對的哥們。

    話說老王媳婦在當時的3501廠上班,他家在朝陽門南小街,廠子在朝外關東店。那天老王媳婦上班騎車到朝外神路街,趕上下坡把個賣冰棍老太太的腿撞骨折了。帶人家上醫院看完病,人家還有個條件非讓答應不行:說兒女都上班,家裡沒人。你們兩口子一定要留下一個陪護。這可把老王兩口子為難壞了。那年頭沒有「三·八」服務公司啊,上哪兒找保姆去?倆人雙職工,孩子小。回來就給我們念叨。咱憋著壞。來由不說,光說有個女孩不錯,挺懂事的。你等我和司機去給接來。

    司機是小白子,平時就是好哥們。我讓他把車開到德外功德林收容所,告訴他跟著別言語。到裡邊找值班的說:有個江蘇大豐縣的小謹,女孩19歲,家長來接她,在我們那兒等著呢,領導讓我們來領人。互相都熟悉,人家連想都沒想就把人給我們帶出來。咱跟她把幫忙看老太太的事一說,女孩子滿口答應。

    送過去把老太太看護得那叫個好,每次我們去老太太家都是滿口地誇啊。

    我還想著以後就幫這女孩子在北京找活幹保姆算了。

    一個星期過去了。這天上午,副所長、指導員突然把我倆找去分開單獨談話。咱一看麻煩來了,一準是這事陷了……

    領導找我們要人,咱還想扛呢。老王說:你小子把我害了。讓小白子接人去吧……屋裡副所長還盯著教育我呢,屋外吵吵嚷嚷地把人帶回來了。心想這一回來不又得送收容所啊。沒別的轍。到宿舍翻出本《法律法規》來,在裡面找到「婚姻法」。咱向領導正式提出,結婚還不行麼?!這副所長咧半天嘴沒想出詞兒來,最後吼了一句:你知道她的經歷嗎?!我說:基本知道吧。他抬高嗓門:她被她繼父強姦過(大概是這樣女人不能要)!我依然梗梗脖子:強姦和結婚有關係嗎?!這邊正玩命爭執呢,窗戶外邊響起哭喊聲。我們都出去了……

    原來是馬上要把小謹往收容所送,車等著,她正在地上打滾哭:求求你們!求求你們!這邊副所長喊:把她架上去!俺這邊可聽不得「求求你」這幾個字!一瞬間不是憤怒,是悲傷,極度的悲傷。感覺全身血液忽地都到心臟裡——沒了。帶隊送人的是老楊,平時我倆關係不錯,他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也沒看俺臉色。還提溜根電警棍跟俺開玩笑:要不你去送吧。我順手接過警棍回頭掄圓了照副所長腦袋上去了……

    這一棍子沒打上!敢情,這一棍子大家希望打上去,事實就是沒打上。

    不是不想打,也不是力道不夠。原因是身後的老楊太近了,棍子又長,掄起來動作大讓他反應過來了。

    要是真打上了,咱的警察生涯當年說什麼也就結束了。

    這裡一些細節要解釋起來比較長:當時俺怨恨的原因,包括為什麼那麼快就要把人送回去,連商量的餘地都不給。後來才知道是收容所為其它事找所長,無意中問到這事,所長才發現俺大夜裡把個姑娘帶走了,懷疑俺行為不軌。多年以後,俺與那女孩再次見面時她才告訴俺,她被送回去又被審查了半個來月。確實搞清了俺清白,才把她送回江蘇老家的……那些自是後話。

    當時,身後的老楊嚇一跳,一胡嚕把我的右胳膊帶警棍都摟懷裡了。嘴裡一疊聲地說:這怎話兒說的呢?老楊叫楊令法,是練炮錘的。咱右手是出不來了,剩左手撈著副所長的領口就往懷裡帶,他一掙巴領子都撕開了。這時指導員過來想喝住我,當時我昏了頭,一把也把他領章給撕了。一折騰,大家都過來了。幾個哥們擋在前面,和我一撥兒復員回來的蘭子摟著我:大家都理解你,你現在千萬別衝動啊!咱一看他們幾個擋在前面的「銅牆鐵壁」是衝不過去了。想求大家讓開條路,兩腿一彎就往地下跪,頭一低,眼淚像自來水管子裂了似地噴了出來。嘴裡叨咕著:都XX是人啊,都XX是人啊……

    折騰半天,那邊人也送走了。這邊指導員說:你別上班了,到後院反省去!

    反省?!老子不幹了!把領章一撕,帽子扔房上去了。話說那帽子也不爭氣,從房上骨碌骨碌又掉下來砸我腳邊了……咳……到後院宿舍我換上便服夾上小包出門了,幹什麼呢?上訪去!

    走在長安街上,就想上哪兒去告呢?一抹頭奔燈市口的全國婦聯了。進門說上訪,人家問你哪兒的啊?派出所的。人家都覺得奇怪啊,圍過來三四個中青年婦女。我把過程一說,提問三條:一,這樣情況該不該收容(當時收容條件是無錢無糧,乞討要飯)?二,這孩子被繼父強姦是不是你們婦聯該管的?三,公民是不是受婚姻法保護?我提出結婚怎麼還要強制收容?人家幾位看著我樂,咱覺得有點像看怪物。人家說話挺客氣:「您說得有道理,但這事您還是要找自己單位解決……」

    咱明白這都是大抹子抹稀泥。得!回去吧,灰頭土臉回到單位宿舍一拉門,靠!這才發現我爹媽在我床上坐著呢!咱打小愛淘氣,沒少讓爹媽操心,14歲時就被爹媽送去當兵了。誰成想這23歲了還讓人請家長啊。爹媽一來俺是頓時沒脾氣了。給咱定的問題是「未經領導批示私自接收容人員出來,辱罵毆打領導」。

    接受大家幫助教育,查思想找根源,一個是組織紀律觀念淡薄,一貫自由散漫。還有就是看上人家女的了。俺一悶頭:全接受,承認!嘴上做檢查可心裡還惦記那女孩子怎麼樣了呢。多年以後那女孩又找回來是後話。

    那些日子我和老王是處於半停職狀態,白天寫檢查,夜間負責巡邏。

    扯一大圈兒才說到我們巡邏上了。咱有個毛病——什麼時候都不想閒著。

    巡邏還老想撈點「魚」回來,開始幾天的巡邏也撈了幾個蟊賊。這不,念叨念叨就碰上兩條「鯊魚」級別的!

    那時的通緝、通報伴隨著不斷地撤消工作,新的舊的一大堆。俺喜歡沒事翻騰著看。那張通緝大致內容如下:

    於學厚,男,31歲,身高1.65米。體格較壯。因搶劫、盜竊判無期。

    王顯明,男,19歲,身高1.72米,體態稍胖,因殺死自己的親生父親被判死緩。

    二犯於1984年8月1日在內蒙包頭,內蒙勞改局第一監獄挖洞逃跑……

    這裡先簡單侃侃我們夜間是怎麼抓人的吧:那時,車站廣場到天熱時一般睡個一、兩萬人也算正常。警察分兩部分。一部分便衣抓現行,賊把偷睡著的旅客叫「摳死倒」,「摳」出錢、手錶等貴重物品,或整包順走。我們是制服巡邏,官稱巡邏盤查,我們俗稱「干拍」。到夜裡我們制服「干拍」,我們老所長稱為:打騾子馬驚。滿廣場都是睡下的,突然站起來不是上廁所就是有事。我們這些制服一過來眼角都尋摸四周,要是遠處突然站起來的必是重點。接下來,就看睡著的裡面有沒有上相的了。

    話說這二位就是典型的「上相」……

    那晚上我們像往常一樣的走啊走啊。犄角旮旯都轉個遍。這有個規律,一般「唰」(外逃或剛作完案的)著的都往旮旯躲,您看哪個不服不份兒的一準沒事。有事兒的都像——耗子。

    轉到快半夜一點了,我倆商量,再轉一圈就找地方瞇會兒。說著就到了站東路北的20路汽車總站。密密麻麻滿地睡的人啊,在東北角上的兩個目標我倆連商量都沒商量就上去了。為什麼呢?因為滿廣場睡覺的人都是鋪著紙殼或報紙,唯獨那兩位鋪的新床單。等蹲下細看那二位還睡得死死的,拿手電一照,霍!裡外三新。尤其是新潮的米黃色夾克衫一水沒洗。我倆心裡先有個七成把握……

    這與犯罪心理有關——不義之財得來快,去得也快。那年代把新床單鋪地下,一般老百姓是揮霍不起的。再者,您誰來首都不是拿出壓箱子底的得意衣服來呀。一水沒洗就套上本身就不舒服,用咱老百姓的話講——那還沒穿出來呢不是?

    把那矮個歲數大的先叫醒。問:你哪兒的?答:瀋陽。問:多大?答:31。

    這位邊答話邊用明顯的蹬踹動作把年輕的蹬醒。問年輕的:多大?答:19。問:哪的?答:內蒙。

    我倆心中大驚!說曹操曹操就到跟前了!

    他倆躺的位置北和東都是牆。我和老王形成夾角把他們堵住。話說那年輕的一醒,激靈一下往起站。俺喊別動!還沒喊完歲數大的一哈腰,一頭沖俺就撞過來。那年月俺1.82米,體重114市斤,估計人家以為打棗桿子不禁撞。

    俺是心一橫一把鎖住了他脖子,雙手合力較勁地勒。眼角餘光看見那年輕的掄起一拳擊在老王的太陽穴上,老王大叫:你丫敢打我?!倆人影一閃,奔路南的黑胡同消失了。

    俺腋下夾住的這位,一股男用香水味直鑽俺鼻子。俺還喊:別動!您讓人家不動就不動啊?咱算知道為生命掙扎的人是什麼聲音了——底下這位發出的是「嗷」、「嗷」的長嘯,活脫脫的狼嚎音。只三兩下,俺手裡就剩半拉屁股了。再撲,再掙脫。俺感到氣喘不上四肢無力……

    黑暗的夜空中開始響起俺淒厲的聲音:來幫幫忙!!!他是死刑犯!!!俺與他滾在一起,感覺四周「忽」地起來一片黑森森的樹林——那是睡覺的人們被喊醒站起來。可很久沒有援手伸出。

    後來俺回憶這段就感慨——別以為人民警察都像電影裡那樣高大不可戰勝,您是人。對方不想招惹您的時候聽話,想反抗的時候您得上去跟人家拿實力較量。咱實力不濟就得呼救不是?再者喊「死刑犯」誰輕易敢上啊?喊小偷不就結了?咱還是緊張嚇糊塗了。

    我倆滾過來滾過去漸漸有人開始伸手了。一個,兩個……最後大概有六七雙男人的大手拽住他的胳膊、衣角……忽然一個人一哆嗦撒手,「呼啦」一下犯人又掙脫,再摁!眾人壓蘿總算壓住了。一堆人下拽出他一隻白森森的手臂,「喀嚓」,在這瞬間五六副手銬上去。黃澄澄、金燦燦一大片!

    俺30年給人帶手銬唯那次最為壯觀!

    事後才知道,當時有一組公交分局的便衣打扒正在邊上,幫了俺大忙。

    俺想謝謝人家,結果連姓名都不知道。

    俺這時趕緊抬頭找老王,見馬路對面的胡同口,從圍觀的人群中間閃出老王揪住帶好銬子的逃犯正往外走。咱心裡明白——贏了!要是跑了一個,當晚全市一準兒動員起來大清查。咱們兩個拿下那是完勝!

    邊上有個綜合治理辦公室,把人帶進去。公交分局的便衣們問清情況,悻悻地摘下手銬撤了(那時我們都有不成文的規矩,一般抓人誰把手銬先銬上人歸誰。當然一般都是現行。這是我們先發現,再爭功自然沒道理)。

    老王連緊張帶生氣(俺看主要是緊張),一個手電筒砸在那年輕的腦門上。一個月牙形的口子隆起,血湧出來……那小子動都沒動,面無表情地說:

    咱都快死的人了,您別這樣。

    案子大,俺連筆錄都不用做。局長傳令直接送預審科。可俺的毛病喜歡刨根問底,抓緊時間問問他們到底是怎麼跑出來的?出來後都做了些什麼……

    先侃段小插曲,幫忙的人都走了,有位50來歲的老爺們苦個臉不走:我幫您忙,把手錶弄丟了!俺依稀記得他是伸了把手。覺得每個幫我的人都類似於救命。那邊把倆小子剛搜查完,兩塊嶄新的黃盤手錶撂在桌上,俺順手抓一塊給老頭:這塊比您那塊不次吧?老頭高高興興走了(心裡想案子大,上面一般不會追究。後來內蒙檢查院為這事還特地來外調一次是後話)。

    過了兩天,一個在首鋼上班的哥們問俺是不是抓倆死刑犯?俺還納悶他怎麼知道。他說那老頭是他們同事,平常不怎麼正經上班,經常端個大茶缸子溜躂。那晚上回去說幫警察抓殺人犯了,當時的領導周XX特別重視見義勇為,給了他一個二等功,工資晉一級浮動一級。俺一笑,覺得他比俺合適多了。

    可過了倆月,北京治保報上登了他的事跡,對過程大概是這樣描述的:

    那晚他見兩個警察徑直走到兩個睡覺的人邊上,突然兩人起來反抗。其中一個瘦弱的警察眼看要支持不住了,他猛撲了上去,制伏了死刑犯。俺有點無奈,其實起主要作用的該是那幾個便衣啊……

    咱先說那年輕的王顯明,剛19歲,是個少數民族(咱不好給人家民族晾出來)。兩年前因為搞對像他爹不同意,情急之下拿改錐照他爹心臟部位來了幾下,冷眼見他爹躺地下一命嗚呼。定了故意殺人,因年齡不夠18歲,判了死緩二年。

    俺問他:幹嗎偏殺你爹?答:感情太好,昏了頭了(也太昏點了吧)。

    再問:忍兩年判個有期將來不是還可以出來?答:忍兩年也得死監獄裡,那條件太差,就那窩頭(說到這使勁地撇著嘴)。

    再說那於學厚,31歲,遼寧瀋陽人。因為搶劫、盜竊判無期。咱覺得搶劫沒什麼技術含量(電影裡葛優說的),再看這盜竊,可是專偷保險櫃!不是一般的技術含量吧?

    咱還專門問他:我拿鑰匙開個保險櫃都費勁,你是怎麼開的(他們這回跑出來,又開了一個)?他對俺還怨氣沒消,不想正經回答問題:我隨便一弄就開。

    這二位在內蒙包頭一監一塊兒服刑成了哥們,預謀逃跑。準備的傢伙什兒挺特別——用大號鉛絲撾了個大「錨鉤」。1982年8月1日半夜,先從裡面監號廁所掏洞出來,到外牆用長繩把「錨鉤」鉤牆頭上。上去剪開電網,再搭著棉襖。兩人互相拽著翻到外面。再游過800米寬的水面(俺一直不明白,包頭哪來那麼豐富的水資源),在莊稼地走一星期(所有道路都被全面封鎖),吃生老玉米,喝河水。

    到包頭市郊區找到個供銷社(相當於今天的超市吧)。還是用那大「錨鉤」搭牆上翻進去。撬開保險櫃。得了3700元人民幣(那年頭三千遠比現在的三萬都不止)。

    哥倆變有錢人後沒往內地來,先奔西北蘭州去(聰明,越偏僻地區越是警戒少)。有錢肯定瀟灑,要不怎會用上香水呢……玩了些日子,想起聽人說過東北大興安嶺裡有片800里沒人煙的地方,兩人決定跑去種蘑菇了卻一生。順蘭州、西安、鄭州一路過來,小王說沒見過北京什麼樣,想看看(那年頭來趟北京相當於現在的玩趟美國吧。北京是紅太陽升起的地方啊)。老於本來擔心北京嚴,但沒拗過哥們。

    說到這兒老於歎氣:不是為了我兄弟,你們還是抓不到我啊。聊半天從他的表情看,只有這句話是動真感情……

    至於抓到抓不到那要看他運氣了。

    上面催得緊,俺也不能多聊。趕緊往預審科送,接的警察正念叨:今兒晚上別睡了,你們給送倆金疙瘩來。

    回頭沖老於說:他這回算再也出不去了(死刑了,而且會很快)。這時我注意到蹲地下的老於兩眼微閉,瞬間臉色煞白,前後搖晃幾下。俺想這是喧鬧過後,靜下來感覺到要死的恐懼吧。後來見一些死囚都有類似的「搖晃幾下」……

    回派出所脫褲子才發現大腿沾得慌,一找是老於用勁的時候隔著褲子給俺摳了個一公分來深的坑,當時愣沒覺得疼。可見勁用得大啊……

    所長還讓我倆上同仁醫院檢查一番,看有傷沒有。

    回來後老王的緊張勁兒沒過去,睡不著,俺還得陪他溜大街……

    再後面是研究處分和獎勵問題了……

    先說處分:俺冒充領導批示擅自放人,執迷不悟,還揪打所長、指導員。擱現在開除三回富富餘余的。俺愣是逃過了那一劫。

    原因有三:一是處理俺就得處理老王,俺是吊兒郎當散兵一個,老王可是大組長(相當於現在的警長)支部委員。咱落處分他一定跑不了。組織上要考慮影響。二是因為出了北京站爆炸等一系列案子,上面決定要成立北京站分局,各部門人心惶惶,秩序有些亂……三是指導員老褚。俺爹媽去求情,他放下一句話:放心吧,這小子我把他當孩子看!在後來的處理斡旋中起了關鍵作用。那時單位不管歲數大小一律稱老或小。老褚比俺爹大一歲,從那以後俺改口叫「褚大爺」了。後來滿北京站的人一見老褚遠遠地走來都嘻嘻哈哈地逗我:看你褚大爺來了!俺一準兒迎上去,脆生生地喊一聲:褚大爺!

    老褚現在快80了,聽說還住在船板胡同……

    研究獎勵,有領導提出給老王個三等功,咱將功抵過。可老王哥們就是哥們。堅決提出要給都給,不給自己也不要!後來給我倆一人一個三等功,為此分局還專門租的東交民巷禮堂發獎。給俺發獎的是市局政治部主任李X,俺還梗梗脖子沒給領導敬禮,轉身給台下敬了個禮……

    老王目前還在勁松派出所紮腰帶巡邏呢。有誰在那片兒見到位快60歲,濃眉大眼,個不高,滿腦袋白髮的巡邏警察就是他……

    半個月後內蒙檢察院來核實情況,專門問那塊表(當時100多元的表還算貴重東西)。咱解釋半天人家表示理解。

    再後來內蒙一監寄來面錦旗,上面無非寫點讚揚的話。還專門來長途表示感謝,告知決定殺了兩個小子慶「十一」。還說逃跑那晚值班的八位獄警都背了處分。內勤問俺回不回個電話?俺覺得心裡有點怪怪的,這又不是殺豬宰羊,是殺人啊。想了想回電沒什麼意義,與他們再沒聯繫……

    大約五六年後的一天,我正在街上巡邏,忽然身後有人輕輕拽我衣襟。

    回頭一看是那姑娘。她說:知道你結婚了,特地來看看你。她後來到了廣州、深圳,混得還不錯。不過我發現當年內向、靦腆的小女孩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標準的悍婦。有一句話不對付,她兩眼一瞇——像只母豹子。

    聽說與人打架喜歡脫鞋——用高跟砸對方腦袋。

    俺在想,這是她天生的性格如此,還是殘酷的生命歷程改變了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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