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一、縮骨功洗劫德國專家公寓案
    1.外國人報假案

    你見過入室盜竊連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兒麼?

    老侯就見過。

    老侯是誰?當年北京市公安局二處涉外刑事科的刑偵分隊長。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發案地點在北京農業大學。

    報案丟東西的是該校一位德國專家。此君從東土返家度假一個月,駕雲回來一進宿舍還以為自己走錯門了——這誰家啊,整個兒一毛坯房麼。等再一看門上的單元號碼,這位立馬傻了眼。

    敢情,這毛坯房是俺家啊!

    接下來就不用說了,保衛處,報案,報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當然責無旁貸……

    奇怪的是,談起這個案子,我注意到當年的侯隊長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盤紅燒肉上曖昧地掃了一下。

    「沒有比辦那個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說著咬了一口紅燒肉,搖搖頭放下筷子,眼神兒裡頗為不屑。

    薩下意識地覺得老侯的說法前後矛盾——那下手的主兒連酒瓶子都扛走了,還能給您留下紅燒肉?

    後來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紅燒肉的自有其人,蓋因為丟東西這主兒的身份太特殊了。

    當時,中德之間剛剛簽署了一份政府間協議,德國方面出資與中國在某個農業項目上進行合作,丟東西的這位德國專家,正是執行這項政府間協議的聯絡員。德國專家做事認真,對協議的執行選擇了常駐監督的做法。因為這項合作中方的具體執行者就是農業大學,該大學為這個德國財神爺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問題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兩國關係和國際形象問題上了。由於這項協議對我國農業發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驚動了國務院。

    如此,偵破工作自然有壓力,但大學的領導更有壓力。

    有壓力又沒有跟著破案的能耐,大學的領導還算有自知之明,沒有跟著上躥下跳,只是給辦案人員配置了一輛專車,並為他們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專車也就罷了,當時警察辦案都是騎帶斗摩托,這自然是難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讓弟兄們記憶猶新。農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農場,用於科研和學生實習,供應上有的是好東西。這一說改善伙食,馬上殺了一口豬,配了一男一女兩位廚師為老侯他們服務——後來才知道這兩位都是當年給部長做飯的。

    薩娘也一度在農口的科研單位工作,那時候幾乎每個月都能買到便宜的內蒙黃油、西藏犛牛骨茶、東北大豆之類市場上見不著的農產品,近水樓台的好處,薩也算是見識了。

    老侯回憶,當時兩位廚師把殺好的豬掛在廚房樑上,蔬菜和調料放在地上。警察辦案生活無規律,兩位廚師隨到隨烹,絕不誤事。而且是指哪塊肉就切哪塊,服務極為周到。當時所吃豬肉一層肥一層瘦,竟然有七八層之多,令人嘖嘖稱奇。估計,是該校某個豬肉質量改良項目的產品。

    不過,到現場一勘察,警察們可是有點兒傻眼。

    門鎖沒有被破壞痕跡,窗戶緊閉,房子裡面除了幾件粗笨的傢俱以外一無所有,比搬家公司來過還乾淨。儘管如此,警察們還是根據痕跡判斷,一個月內,確有人曾經進入過這個宿舍,而且,此人還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這要是賊啊,那可得算是膽大包天了。

    事後證明老侯他們的判斷完全正確,那賊在屋裡的確呆過三天,把德國專家的半條三五煙抽得一乾二淨,還把煙盒都帶走了。

    找不到賊的出入通道,加上這樣的作案特點,案子指向兩個方向:要麼,這是碰上熟悉情況的內賊了;要麼,這是「燕子李三」一類的飛賊來過了。

    飛賊?這年頭有飛賊麼?

    那可難說,前幾年東城區就鬧過兩回專偷大宅門的飛賊,一捕一斃。

    那麼,是先查內賊呢,還是先查飛賊呢?

    這警察的思維和普通人不一樣,他們既不查內賊,也不查飛賊,而是衝著德國專家去了——先查他報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簡單,這位德國專家說不清他們家到底丟了什麼。

    要按老薩說,警察同志這是個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們家所有東西都搬走了,然後讓你說丟了什麼,擱誰都說不明白。

    不過老侯聽了一樂,說你不明白警察辦案的做法,比如前兩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們警察看了,第一個想法就是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幾年,外國人報假案的也不在少數。這句話引起了老薩的好奇心,忍不住打聽,這外國人幹嘛沒事兒給咱們報假案呢?

    外國人報假案?

    可不是嗎,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咱們警察讓外國人蒙過不少次呢。

    那時候,外國人來的多了,問題也來了。北京警方接二連三收到報案,要不就是丟了手錶,要不就是讓人搶了照相機,不一而足。這件事開始讓警察們十分惱火,要知道當時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雖然達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於滿街有人搶外國人吧?

    周恩來總理說過,外事無小事。警察們雖然有點兒迷惘,但還是認真辦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過這樣一起案子。

    北京飯店的一個老外,報案丟失美元若干。老侯出現場,查問發案時間、地點後,很快鎖定幾名嫌疑人。偵察員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務生生活奢侈,與收入不符,被列入重點偵破對象。繼續調查後發現其窩點,一訊而伏。

    案情並不複雜,老侯印象深刻的卻有三點:

    第一,這名服務生頗為聰明,他回到家非大中華不吸,在班上抽煙卻只抽最便宜的黃金葉。在單位人人都說他老實,聽說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議。

    第二,此人作案手段與心理學暗合,發現目標從不竭澤而漁,每次只拿不到三分之一。這種情況下,外賓即便發現錢變少了,多半也會認為是自己放錯了地方,很少懷疑被盜。他作案數十起,警方只接到這樣一起報案。

    那就要問了,這個老外怎麼如此個別呢?

    一點兒也不奇怪,這位是拿信封裝了兩千美元現金,準備交房費的,被這個服務生抽去幾張後錢不夠了沒法結房賬,無可奈何之下只好報案。

    第三,搜查這個服務生的窩點時,發現此人竟然在12平米的斗室中裝了六個豪華壁式大座鐘,估計到整點的時候一起敲響,比鐘錶店還熱鬧。

    讓錢燒的。老侯說。

    說起來這位也是無奈——當時北京沒有多少消費場所,也沒有太多奢侈品供應,這種灰色收入不買座鐘他也想不出還能買啥。

    不過,這種案子極少,更多的時候是破不了案。報案的外國人似乎對破案也不怎麼感興趣,這種情況很不正常。時間長了才發現,這些外國人只對警方開具的被盜證明感興趣。調查之後真相大白:原來,這幫傢伙要麼把相機手錶賣了,要麼把外匯倒給「黃牛」了,這些東西入境的時候都登記的,不開具被盜證明沒法過海關,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利用警方開具的被盜證明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這些玩意兒在當時的北京市場屬於稀缺貨,很受歡迎,賣了高價再拿一筆保險,老外們的腦袋太聰明了。以後,再碰上外國人報案,警察們第一件事就是確定是不是報的假案。

    這次的案件中,那位德國專家是個中國通,對警方的調查十分配合。問題是,他的確說不清自己到底丟了哪些東西——你說你丟了一條波斯地毯,可先生你能證明你有過這東西麼?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調查中這位專家一拍大腿說,有辦法了。

    2.神奇的「縮骨功」與「指紋」

    原來,此人回國前夜,曾與幾個中國同事在家中喝酒告別。告別之後大家拍了合影留念。這合影上不但可以看到波斯地毯,還可以看到蘇格蘭茶具呢!

    有照片為證,德國專家很快開列了靠譜的被盜物品清單。

    現在,輪到警方坐蠟了。

    老侯是第一批到達現場的警方人員,分隊長,至今他依然能回憶起案件的細節。

    德國專家所住的是對大學校門主路西南邊第三排樓,發案地點在這座六層樓的三層,裡外套間,基本搬空了,門窗鎖都完好,屋內也沒有發現有價值的可疑痕跡。

    案子發在單元樓,讓老侯很是不爽。

    有位當警察的朋友曾對我講笑話,說有些影視劇描寫不夠真實。電視裡面只要報案的電話鈴聲一響,警察們就會「像打了雞血一樣瘋狂」。其實真正的警察對於報案電話是很煩的,恨不得一輩子也不要聽到。但是,真要那個樣子,警察們也會面臨失業的威脅。所以,只能祈禱發案的地方好一點,讓案子好破一點。

    什麼地方的案子好破呢?最好是傳統的居民院,那裡鄰里之間近乎透明,有沒有來過生人,誰家的日子過得好不好,很容易得到信息,如果能發現一兩個喜歡說道東家長李家短的「八婆」,那就該稱之為「破案寶貝」了。

    像德國專家所住的單元樓就沒有這樣的好條件了,單元樓的居民大多關係冷淡,很少相互交往,這一點無論在中國外國都是如此。日本艷星飯島愛就是死在單元樓中,多日無人知曉。

    尤其是大學,鄰居們都是知識分子,更加有些自掃門前雪的傾向,讓警察叔叔十分懊惱。

    向左鄰右舍瞭解情況如預期的一樣無功而返,大多數鄰居只知道這家是個外國專家,連這人是哪國的都不知道。

    由於門窗完好,偵破方向一度指向內賊,但所有可能是內賊的懷疑對像又很快都被證明沒有作案時間。

    百思不得其解的老侯走出樓門,神差鬼使地回頭看了看,忽然若有所悟。

    他問陪同的保衛幹事:「能不能瞭解一下,最近有沒有人在這附近看到過一個瘦子?」

    「很瘦的人?」陪同的保衛處的工作人員一愣:「瘦到什麼程度?」

    還沒等老侯回答,一位「教授」忽然搭腔了:「瘦子?有啊,有個像弄堂裡竹竿一樣的傢伙,前些天老在這裡轉來轉去的,現在可有辰光沒看到了。」

    「哦?有多久沒看到他了?」

    「33天。」

    一個月以前,恰好是偵查員們推斷的作案時間!「教授」馬上被請到辦公室,專門說說他所見過的這個瘦子。

    問題是,這位「教授」何以記得如此清晰,準確判斷出那個瘦子在33天前消失呢?何止如此,老爺子甚至能描述出瘦子腳踝骨粗大,上身比下身長一類非常詳細的特徵來。

    可他又完全記不得那瘦子的長相!

    你要是去問老侯對知識分子、特別是「教授」們的看法,他一定表示特尊敬,恨不得自己兒子當「教授」。

    哎,把「教授」比成兒子,這算怎麼個尊重法?

    這一點兒也不奇怪,老侯的文化程度有限,估摸著自己當「教授」的機會不多了,但是他真心尊重有學問的人,希望自己兒子多念點兒書將來當「教授」,這不是屬於很正常的理想麼?

    當年出國熱的時候,每每有拿不著簽證或者綠卡的兄弟咬牙切齒決心生個美國或者法國兒子,從此不用再看簽證官的臉色,所謂「我不當美國人,我當美國人他爹」,思路和老侯頗為相似。

    不過,要感受老侯私下的想法呢,尊重之外只怕還頗有微詞——這「教授」一流人物啊,多半屬於智商不低、情商很低的傢伙,要不怎麼連對門鄰居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呢?假如想挑起「教授」家的內戰十分容易,只要當著「教授」夫人問問他丈母娘的生日是哪天就行,或者支支吾吾,或者胡說八道,多半「教授」家門口賣雞毛撣子的會開張。

    不過,這等人物畢竟智力很高,而且好奇心重,用老侯的話說有點兒像大孩子,別人該記住的他記不住,別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他倒常常能提供出意想不到的線索。比如老侯提到的這個瘦子吧,別人沒注意,偏偏此「教授」記住了,而且能夠把瘦子的各種特徵說得如此清晰。

    問話完畢,老侯說這人嫌疑很大,「教授」您這幾天最好隨時在家,我們抓著人還要請您認一認。

    「教授」搖頭,說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

    「要出差?您去哪裡?」

    「四川,綿陽有個瘦肉良種豬培育基地,阿拉在那裡有個項目……」

    記下了培育基地的電話,等「教授」出門半晌,老侯他們才恍然大悟,發瘋般狂笑起來。理由,就不用說了。

    笑過之後才有人問隊長:「您怎麼會想到此案中有個瘦子呢?」

    老侯說我也是一時心血來潮,待會兒咱們還得取證。他拉著大家到宿舍樓外面,指了指德國專家公寓廁所的窗子,眾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德國專家公寓所有的門窗都是閉鎖的,唯獨廁所上方的通風口,蓋子沒有合上,大約是為了沒人的時候保持公寓內空氣清新。這個通風口是正方形的,邊長只有30厘米。從樓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這個通風口的開閉。偵查員能看到,賊,也肯定能看到。

    30厘米,也就是一張半光盤的寬度,正常人無論如何不會想到這裡會是一個賊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

    因為他看過解放前老賊們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飛賊」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術的慣竊,能夠把自己的身體變形,從很小的窗口入室盜竊。這種事就是傳說中的所謂「縮骨功」。

    其實骨頭是不能縮的,縮骨功也並不神秘,只不過是要懂得怎樣拉伸韌帶和肌肉改變自己的形體而已。2007年12月,鳳凰衛視曾有一個報道,談到中印兩軍多年隔閡後第一次開始交流的情景:參加交流的中國官兵當場表演了單掌開碑、頭頂碎磚等剛猛的項目,技驚四座。

    不甘示弱的印軍隨即也表演出了絕技:印度士兵在桿上表演出蓮花、鐵軌、廟宇等多種造型,還有高難度的噴火,讓人看得眼花繚亂。

    看過這段報道和印軍表演的圖片,當時我軍一名基層指揮員頭暈眼花,私下對薩說:「服了,要是肉搏的時候碰上這樣的主兒,我都不知道該從哪兒下手……」

    不戰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論戰爭問題,從偵查員的角度,這印度兵繼續練下去,基本就是縮骨功的範疇。不過,縮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東西是縮不了的。比如腦袋,能把腦袋變小的倒是有,秘魯的印加人據說就有這個本事,不過只能變死人不能變活人。這案子只能是活人幹的,所以這個技巧就不必考慮了。

    縮骨功的極限,就是只要腦袋能過得去的地方,人就能過去。30厘米見方的通風孔,腦袋可以過去,人,從邏輯上說,肯定也能過去的。不過,做這個案子的,肯定不能是個胖子。您讓英達來來這個,他功夫再高也不成。

    崔永元……嗯,要鑽中央電視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別一一過篩子了,人家小崔走門口實話實說就能進去,幹嘛鑽窗子呢?

    縮骨功的賊,比較少見,但並不是沒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個瞧瞧。所以,老侯問大家有沒有人見過一個瘦子。

    有人還亂琢磨呢:老侯啊,這賊就算能進去,他怎麼能從這麼小的窗口把電視、地毯、洗衣機都弄出來呢?說完自己給自己一大嘴巴:人家進去了不會開門嗎?還用從這兒鑽?這是智商問題。

    推測歸推測,破案需要的是證據。

    證據在哪兒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樓下轉了半晌,終於轉回頭來,叫一個見習偵查員:「去,把銀粉和筆刷拿來。」

    銀粉和筆刷是用來取指紋的,侯隊長準備這兩樣東西,想取哪兒的指紋呢?

    報案以後,已經查過一次屋裡的指紋了,那次的結果證明:除了德國專家和來過的友人,偵察員們在屋中只發現了一個男性陌生人的指紋,而且數量很多。

    正是這個陌生人的指紋,使偵察員們的思路趨向於外賊作案,因為這套公寓有誰能進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現某人進去溜躂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紋,德國專家還不知道的事情——推銷蒜臼子的小販肯定沒這個本事。

    偵察員們判斷,這個留下指紋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擱現在,這個判斷就得打個折扣了:第一,現代的賊也都現代化了,都知道指紋這個東西的厲害,入室行竊經常戴乳膠手套。這種行徑很給警察們添堵,老侯他們不大容易有運氣找到滿屋的指紋,可是,又不能因為這個把全中國賣乳膠手套的都抓起來吧;第二,來中國的外國人多了,而且越來越不規矩,天曉得他會帶什麼人回來,有哪種特別的取向。單單根據留下指紋不是異性一點,不足以認定來的是賊而不是有什麼曖昧在裡面。這種事兒還不能問,人家一句「隱私,與案件無關」,你就不大好辦。

    好在當時的情況還沒有現在這樣複雜。

    不過這個結論讓大家有點兒吃驚:這意味著整個搬家行動可能是一個人幹的,能一個人就把人家搬得連酒瓶子都不剩下,這主兒難道是個大力士?

    老侯這次不查屋子裡頭了,他關心的是賊怎麼上的三樓。

    老侯沖見習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樓外邊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采個指紋這類事兒老侯是不幹的,那是見習偵察員的事兒。

    官大一級壓死人啊。老侯一聲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陽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過別以為老侯輕鬆,真要有個殺人案,弄出個腐屍解剖之類的事情,老侯跟法醫作屍檢連口罩都不能戴。這在當時叫革命分工不同,現在叫命苦不能怨社會……

    為這個老侯開玩笑說警察是社會弱勢群體,大家認不認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負,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終於有了結論:排水管上也有指紋,與屋內陌生人的指紋相符!

    嫌疑人有了著落,老侯一笑:這回不用擔心白吃人家的紅燒肉了。

    在這裡發現指紋說明老侯的想法很對路,的確有人曾經順著排水管爬上去過。

    大家會問:一個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紋,風吹日曬的,還能保留下來嗎?

    這有什麼奇怪的,指紋留下的是並不僅僅是壓痕,還有脂肪之類的殘留物,極端條件下考古學家甚至採集過數千年前的指紋呢。當然也要看載體和環境,比如大樓門把手,每天好幾百人進進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紋基本就沒什麼意義了。

    老侯破案,一向極重指紋。

    有一個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個電話叫到了某飯店:部下碰上麻煩事兒了,請侯隊長出面幫著說和說和。

    怎麼回事兒?警察還管說和?

    原來當地發生一起盜竊案,某外交官放在一個信封裡的若干現金被盜。

    辦案的警官根據進出房間的記錄,很快有了判斷。應該說這位警官的業務水平還是不錯的,但此人作風有些簡單粗暴,對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卻沒有拿到證據。

    不幸這嫌疑人第一比較滾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還有些特殊的家庭社會關係,案子沒拿下來卻不依不饒起來。雙方發生爭執以後,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時間長,社會關係豐富,故此請他來幫忙調停一下。

    老侯來到飯店,很快解決問題。

    調停他是沒有做的,因為一看這個案子,老侯就覺得其中還有沒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個外交官放錢的信封,告訴偵察員去做指紋鑒定。偵察員沒動地方,說侯爺,我們組長已經檢查過了,上面沒有指紋,估計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沒抬眼皮,說用加強檢驗手段,再測。

    結果,果然發現數枚模糊的指紋,在信封內側封口膠上的一枚雖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對,正與嫌疑人相符,有了證據一訊而服。解決了到底誰是賊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兒作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決了。

    事後有人說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過了還有指紋存在。老侯自己倒不這樣認為,他說那個信封是歐洲某國政府的專用信封,質量很好,吸收力強,指紋殘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沒有前科,盜竊的時候心情緊張,可能導致手指浸汗,會留下較為深刻的痕跡。有這兩點,即便作案後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殘留指紋的存在。

    「這只是一個邏輯問題加一個經驗問題。」老侯說。

    3.「瘦哥」現形記

    這次的盜竊案,在水管上採到的指紋證明了外賊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

    有了嫌疑人的形貌特徵,在農大周圍發動社會關係找人,倒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僅僅三天,一個綽號「瘦哥」的傢伙,就落入了警方的視線。

    順便解釋一個疑問:有朋友看到老薩前面描寫此案內容時,對於30厘米的地方人能夠鑽過去表示懷疑。也有朋友認為只有直徑比肩寬的空間人才能夠通過。其實,這是一種慣性思維。人的肩可以上下錯動變形,柔韌性好的人能通過的空間比我們想像得要狹小。可能有人會記得一則吳橋雜技團節目《鑽桶》的廣告。稱表演者以過硬的腰、腿、頂功,將自己的身體折疊於直徑35厘米、長70厘米的木桶內,從容自如地鑽進鑽出,灑脫、柔美、大方。

    該節目有單人表演,也有雙人表演,雙人表演的鑽桶大多是年齡較小的少男少女,表演詼諧,富有童趣。

    由此可以看到:演員可以通過的桶徑不過35厘米,考慮到表演時的安全係數和鑽法的不同,從30厘米直徑的地方鑽過去,並不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

    生活比故事精彩,大體如此。

    不過,提到這個表演,忍不住劇透一下:要不是這幫演雜技的,那洗劫德國專家宿舍的賊,最後的命運也不會那樣悲慘。

    「瘦哥」是一農大周圍頗有點兒小名氣的混混,用官話說屬於「社會閒散人員」,意思是沒有固定職業、沒有固定收入、沒有固定組織關係的「三無人員」。這種人按照警方說法屬於案件高發人群。忽然有些寒毛凜凜——兄弟認識的幾位以自由撰稿人著稱的老哥,照警方這個分類只怕都不大穩便……

    「瘦哥」倒不是自由撰稿人,但收入肯定不亞於自由撰稿人,理由是按圖索驥的時候發現此人自己還買了一輛車,雖然是小面吧,那年頭有輛車就算是闊的了。賈平凹先生如何?當年爬格子也就是個養家餬口,好像還沒混到買車的地步呢。

    「瘦哥」在推測發案時間前後離開了農大,去向不明。他的小兄弟證明此人的確「練過」,柔韌性很好,劈叉比女生還利落,至於練的是不是縮骨功那倒沒法證明。

    聽說「瘦哥」有一輛麵包車,老侯說對上了。對上了的意思是:現場只出現一個嫌疑犯的指紋,沒車他沒條件給人家搬家啊!

    去向不明不要緊,只要你沒離開北京,公安局要找特徵如此明顯的一個傢伙並不是太難的事情,很快有線報稱黃村附近發現一個出手闊綽的瘦子,老侯部下的偵察員接近後很快取得指紋比對,證明在德國專家公寓裡滿世界按手印的正是此人。

    一切都沒有了懸念,對老侯他們來說,抓捕「瘦哥」是一個輕鬆的工作。

    咦,這位不是懷疑會「縮骨功」嗎?難道不怕他跑了?

    這就是抓捕的藝術了,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假如不知道他有這個本事,貿然進家抓人,這小子把自己擺得跟蛇似地藏在哪個傢俱裡,的確是不太好找。但是既然知道你會這一手兒,警察就可以找個讓你沒法施展的地方抓你。

    「瘦哥」是在駕車外出的時候給逮住的,警方三輛車從左右後三面擠上來。

    連車門都封了,駕駛室裡的「瘦哥」只能束手就擒。

    老侯說了:「縮骨功?三輛車擠一小面,哪怕他會金剛大法,也甭想從我手裡跑嘍。」

    薩說:「侯爺,我覺得你們警察有點兒乏味……」

    老侯:……

    薩:「好不容易碰上一個會縮骨功的,這樣抓了多沒勁啊,您應該找個電信鋪光纜的鋼管讓他鑽進去,直徑40厘米呢,有他周旋的餘地。」

    老侯:「然後呢?」

    薩:「然後您也鑽進去,和他在管子裡面搏鬥一番,最後讓他輸一個心服口服……」

    老侯:「……這又不是拍電影,我一個警察讓他輸得心服口服有必要嗎?」

    老侯知道我是跟他開玩笑。

    審問的結果很有點兒電影劇本的意思:這位「瘦哥」在江湖中屬於坐地虎一流,對這樓裡住進一個德國人早就有數,也知道這老外家裡頗有些外邊見不著的好東西,很有心做他一票。他是根據德國專家房間裡十幾天沒亮過燈判斷其家中無人的,於是選了個夜黑風高之夜,順著水管摸到早看好的沒關閉的通氣窗口,施展功夫鑽了進去。

    本來,他是想拿兩件電器就走的,不料一進門廳居然發現一個裝滿洋酒的酒櫃。當時所謂XO人頭馬是傳說中的東西,「瘦哥」二話沒說就抄了一瓶。不料入手份量不對,細看,原來已經讓老外喝掉一半了。有心換一瓶吧,「瘦哥」一轉腦筋,乾脆來一口嘗嘗,有一口就有兩口,三下兩下把這一瓶酒都喝光了。

    警察問:「好喝嗎?」

    嫌疑犯答:「不好喝,跟甜水似的,不如二鍋頭順口。」

    警察再問:「不好喝還喝?」

    嫌疑犯答:「那可不!一口百來塊錢呢!」

    警察:「敵敵畏要一百多塊錢一口你喝不喝?抓你一點不冤枉,賬都算不清楚。」

    洋酒後勁大,對此一無所知的「瘦哥」扶著門框就是找不著門,後來一想橫豎這麼回事兒了,索性一頭栽到德國人的席夢思上呼呼大睡起來。喝多了的「瘦哥」在後半夜醒來,周圍萬籟俱寂。席夢思的舒適和痛飲人頭馬的快意讓其豪興大發——多好的席夢思啊,憑什麼老外睡得我睡不得?就這麼著,「瘦哥」開門出去,開來了自己的麵包車運席夢思。幸好是單人的,不然「瘦哥」恐怕還得借一東風大卡車來。

    既然席夢思都能運走,別的更甭提了……那幾天裡,白天在樓裡睡覺,夜裡開車搬家,這賊做得也很辛苦。最後,連喝光了的酒瓶子也帶走了——「瘦哥」說XO的瓶子裝上顏色水放酒櫃裡也顯檔次不是?

    案子破了,農大的人很高興,送了不少東西感謝警察們,其中就有德國專家送的兩瓶XO人頭馬。考慮到價值的問題,老侯沒敢收,上繳了。不過他也不後悔。「怎麼看怎麼像空瓶子裡灌的顏色水……」老侯說。

    篇後記「瘦哥」的結局

    有朋友說了,你上回不是講到雜技團麼?怎麼破案過程中沒提呢?其實,破案的確和雜技團沒什麼關係。不過,量刑的時候可能有點兒關係。

    按照盜竊數額,「瘦哥」是斃的級別。不過,審問案卷報上來,也有偵察員提到,說這小子身上可有絕活兒啊,斃了是否可惜?是不是考慮給緩一下?這話說得上頭都有點兒含糊:斃一個盜竊犯不要緊,要這一斃斃掉一門非物質文化遺產,那可不是玩兒的。

    類似的事情不是沒有,據說,當年北京市公安局抓了個台灣特務叫段雲鵬的,據說善於輕功,人稱「賽狸貓」。被捕以後本來是個斃的水準,毛公開口了:「段雲鵬?聽說他會飛,找個地兒讓他飛給我看看。」

    段雲鵬當然不是真的會飛,毛公很失望,但因為這句話,卻讓段多活了十幾年,直到「文革」才被某位大佬想起來斃掉。

    無巧不成書的是,那些天南方正來了個雜技團,帶團的名演員叫梁波羅,局裡看偵察員們辛苦,出錢請大家看雜技。裡面正有鑽桶這個節目。

    出來以後誰都不說什麼「緩一緩」了。又趕上嚴打,結果,上頭一劃勾,「瘦哥」就給……那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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