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權 第12章
    葉輝險遭暗害,不僅激怒了包雲天,由此,也引起了張忠時的重視。那天夜裡,張忠時在接到包雲天電話時,就意識到包雲天是在借題發揮,是想把葉輝遭襲擊的事作為由頭向他施加壓力。就這件事本身而言,作為省委代書記完全不必親自過問,但是張忠時卻把這起事件當回事兒,選擇了熱處理的做法。

    實際上,張忠時的做法是向包雲天妥協。因為他十分清楚,一旦包雲天同方明聯起手來,一旦兩個市委書記捆到一起,他的處境會很難堪,權力較量也將會極其殘酷。況且包雲天即將出任省紀委書記,對此,他不會不在意。

    2月16日,張忠時指示省政法委,對襲擊藍江政法委副書記事件進行調查。接著省政法委又迅速同方明聯繫,轉達了張忠時的指示,並要求藍江方面抓緊時間查明真相,抓捕兇手。方明很快把姚德林和史向東召集起來,傳達了來自省委的指示。

    方明向姚德林和史向東介紹完情況,先看了一眼姚德林,又細心地觀察著史向東,然後開口道:「省委書記親自插手這一事件,是不多見的,所以我們就必須加倍重視。省政法委要求十天內把兇手緝拿歸案,這是規定的最後期限。十天的時間夠不夠用,那就看你們的本事啦!你們兩位談談吧。」

    姚德林聽到這裡,情緒突然激動起來,憤憤地罵道:「操他媽的,竟然衝著政法部門來了,我倒要看看他們還想幹什麼!」

    「老姚,十天是省裡規定的期限,如果我們拿不下來,省政法委就要把這件事交給省公安廳來處理。希望你冷靜下來,光發火是不管用的。」方明細心地觀察著姚德林。

    姚德林忙說:「方書記,我看就讓李克林同志負責這起案子,一則李克林同志主管刑偵;二則他對車輛涉案有研究,類似案件也破獲過多起。」說到這裡他看了一眼史向東,帶著解釋的口吻說,「向東同志擔負著『12·19』案件的指揮任務,工作重點應放在這起案子上。另外,向東同志作為市局的一把手,要考慮的事情還很多,我看這件事就交給李克林吧!」

    「史向東同志,你也談談,有沒有不同的看法?」方明緊盯著史向東說道。

    「方書記,既然姚書記考慮得這麼周到,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呢?我看就由李克林同志負責吧!不過,作為公安局長,在偵查過程中我會隨時掌握進展情況。這一點,請方書記放心!」史向東平淡地說道,黑黑的面孔上泛起了光澤。

    方明聽了史向東的話,心裡踏實了許多,於是說道:「也好,我看就這麼定了!」

    李克林接受了任務,親帥刑警支隊和交警支隊兩批人員,對藍江市幾千台紅色桑塔納進行逐一排查,仍然沒能找到可疑線索。排查到第七天,李克林被方明叫到市委。

    李克林來到方明的辦公室,方明就問:「查得怎麼樣?已經七天了,該有頭緒了吧!」

    方明沒讓他坐下,李克林只好站著回答。「方書記,紅色桑塔納全市不下七千台,我們都一一排查過,一台也沒落,可是一直找不到線索。我想再查一遍,不過查起來需要時間。」

    方明沒去看他,依舊坐在那裡慢條斯理地說:「省政法委限定十天之內破案,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查不出線索,按省裡的要求就得由省廳介入。我想,到時候你這位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還有臉幹下去嗎?何況姚德林同志已替你立下了軍令狀!」

    「十天?我不敢保證,但是我會盡職盡責!」李克林似乎對市委書記這番話並不介意,也沒感到有什麼壓力。

    李克林離開後,方明又給史向東去了電話。時間不長史向東就趕了過來,方明把他讓到沙發上,說道:「你看,森林公園這起案子李克林會搞明白嗎?我想不能指望他了,就由你親自出馬吧!算今天,離規定的時間只剩下四天,有把握嗎?」

    「時間太緊,我試試看吧!」史向東的態度不夠明朗。

    方明進一步提醒道:「你馬上同省廳惠副廳長聯繫,聽聽他的意見,同他探討探討。」方明和惠玉華沒有更多的接觸,只是近期從葉輝那裡知道了一些情況。

    史向東離開後,方明還是放心不下。他考慮的是襲擊葉輝這起事件,由於包雲天的出面,才給張忠時施加了壓力,逼迫他表明了態度,親自過問,直接安排。這就等於為偵查周江濤案和「12·19」案創造了機會。方明十分清楚,只要查明葉輝遭襲擊的真相,以上的兩起案件就會透亮,目前這個機會必須抓住。現在方明最為擔心的是,一旦張忠時的態度有了變化,這個機會就失去了。

    史向東能否把這起案子拿下來,還是個未知數。方明心急如焚,他認為有必要同葉輝商量一下。他正要給葉輝去電話,聽到敲門聲,他喊了聲:「請進。」見葉輝急匆匆地走進來,方明臉上有了笑容。

    「方書記,查到了,查到了。」葉輝興致勃勃地說道。

    「坐下說,坐下說。」方明被葉輝的情緒感染了,很是興奮。

    「方書記,那台紅色桑塔納是新創集團的。」葉輝點燃了一支煙,接連吸了幾口。

    「新創集團?你敢肯定?」方明立時警覺起來。

    「肯定!絕對不會錯。森林公園這起事件發生前,有一台紅色桑塔納曾多次跟蹤過我,當時我留意到這台車的特徵。」

    「全市有七千多台紅色桑塔納,你趺淳湍鼙奼鵯宄_俊?

    「方書記,這個非常時期,我能不防備嗎?何況我又被跟蹤過。跟蹤時我發現這台車右側前後門的光澤暗淡,而車身的其他部位光滑明亮,這個特徵如果不仔細辨認的確很難發現。所以我斷定這台紅色桑塔納右側的兩扇門曾被撞過,修理時重新噴過漆。另外,車牌號我也記下了。」

    「襲擊的當時,那可是瞬間的事,這麼短的時間,你怎麼會看清楚呢?」

    「因為出事的那一刻,我不能只想到安全,同時也想到了證據!我想,這兩者都很重要。」葉輝強調道。

    「可這是一台沒有牌照的車,你憑什麼判斷是新創集團的?」

    「方書記,這幾天我去了交警支隊,反覆做了核實。通過這台車的特徵查到了車牌號以及相關資料,核對了資料中存放的彩色照片。從照片上看,證實了紅色桑塔納就是多次跟蹤我的那台車,註冊登記的車牌號碼正是新創集團的。」

    「立刻通知刑警支隊扣押這台紅色桑塔納,傳訊司機!」方明帶著命令的語氣對葉輝說。

    刑警支隊長姜雲峰接到通知,帶著三名偵查員駕車迅速向四川路趕去,在接近新創集團大門時,聽到一聲爆炸。警車趕到新創集團車隊時,只見一台桑塔納燃起熊熊大火,整台車被炸得支離破碎,面目全非。經查是修車時因汽油洩漏,引起油箱起火發生爆炸,司機當場被炸死。

    當天下午,葉輝接到惠玉華的電話:「葉輝,你聽好,新創集團銷毀了一台車,又把作案的司機給弄死。可是他們絕想不到,就在你遭襲擊的第二天,紅色桑塔納已經讓我們的人給錄了像,同時,還錄下了司機的口供。他們不是能炸嗎?那就試試看,倒是誰厲害。」惠玉華同葉輝通話時,做派還是那麼張揚,口氣還是那麼誇張。但葉輝萬萬沒有想到他的觸角會這樣靈敏,幾乎是無處不在。

    「惠廳長,您真神了。」

    「小子,你就學吧。」惠玉華一貫的語氣脫口而出。

    「惠廳長,下一步怎麼辦?」

    「證據先放著,到時候一起同這些王八羔子算總賬。葉輝啊,上回只差一步讓黃東東逃離了綠島飯店,這次差點兒讓人家把證據給毀了,我們是該動動腦子了。葉輝,你已經被人給盯上了,要防止『燈下黑』!千萬大意不得,一定要多留神。」

    連日來的折騰,方明病倒了,市委常委會沒能開完方明已高燒到了39度,會議只好中斷,司機和秘書把方明送進了市中心醫院。從傍晚到夜裡11點一連打了幾瓶點滴,才逐漸退燒。

    車離開中心醫院,方明搖下車窗,一股清爽的空氣透了進來,同時隱隱約約聽到了哭泣聲。他指揮司機順著哭聲找過去,車在中心醫院右側的路邊停下,發現中心醫院廣場上躺著一個人,旁邊站著一男一女。

    方明走過去,蹲下身看到地上躺著的是個男孩,大約有十八九歲。他伸手在孩子的鼻子前試了試,沒有一絲氣息,他摸了摸孩子的臉腮,皮膚冰冷。孩子僵硬的軀體上蓋著一件破舊的衣服,看來已死去多時。旁邊站著這對正在哭泣的男女看上去有50歲左右的年紀,估計是孩子的父母,從兩人的衣著打扮一眼就能看出家裡很貧寒。從這對夫妻僵直的眼神中感覺出他們的神經已麻木,精神也快要崩潰。方明和司機的到來並沒引起他們的注意。

    「老鄉,這孩子是怎麼死的?什麼時候死的?」方明站起身問道。

    夫妻二人沒人回話,像兩尊破舊不堪的雕像立在那裡,只是斷斷續續的哭聲稍微大了些。

    方明問了幾遍一直沒能得到回話,他有些支持不住了,只好又重新蹲下說話:「老鄉,我們是真心想幫助你們,說說看,只要我們能辦得到。」

    方明的耐心終於有了效果,這時男人說話了:「今天傍晚沒等趕到醫院孩子就死在半路上,死就死了吧,本打算把他放到醫院的太平間,等明天再想法子送他去火化。可醫院有規定,病人不是在醫院裡死的不能放到太平間。」從口氣中聽得出他對醫院的規定能理解。「就得等到天亮了,天一亮再想法子送他去火化。人就是這樣,活著受罪還不如死了好。」男人說到這裡歎了口氣,女人也停止了哭泣。夫妻二人已沒了悲痛,開始考慮孩子的喪事,想的是孩子能得到順利的安葬,他們也就了卻了一樁心事。

    「孩子已經死了,你們這麼守著也不是辦法呀!總得找個地方把孩子安放好再說。」

    「沒辦法,只能在這裡守著,別叫貓狗把孩子給啃了。」

    「孩子是什麼病?」

    「精神分裂。」

    「多久了?」

    「兩年了。」

    「為什麼才想送醫院?」

    「兩年的時間,又是給孩子治病,又是打官司,家裡空了,就只好耗著唄!」

    「聽口音你們是外地人吧?」方明判斷出他們很可能是山東人。

    「山東蓬萊的。」

    「來藍江幾年了?」

    「四年啦!一直在靈山縣做小生意,頭兩年掙了點錢,算計著賺夠了回老家蓋棟房子。可正應了那句老話,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孩子出了事,這下家裡就徹底完了。孩子沒了什麼都沒了,也沒臉回老家了。現在我們也輕鬆了,等把孩子火化了就回靈山找那些人算賬。」

    「請問你貴姓?叫什麼?」方明繼續問道。

    「我姓戚,戚繼光的戚,名叫戚洪德。」

    戚洪德的名字倒有些祭祖的寓意。方明問道:「我記得戚繼光也是山東蓬萊人,你叫戚洪德,洪德?你是戚繼光的後人吧?」

    「大英雄哪有我這樣的後人,別給他老人家丟人了,我擔不起呀!」

    「這麼說來我是猜對了,作為戚家的後代怎麼能談得上丟人呢?我想你是他的後人,又遇到了困難,社會總不會不管吧!」

    方明的話發生了效力,戚洪德的話也多了。「管?怎麼管?誰敢為咱扯這個淡?老闆,看得出你是做大生意的。可我們的事你是管不了的,說心裡話,你就是想幫忙也幫不上。真的,你的好心我們領了,都這麼晚啦,你們回去吧。」戚洪德把方明當成了老闆,他堅信這兩個人只是晚上閒得沒事,跑過來湊湊熱鬧,看看光景。只要自己把事情的原委說出來,保證他們會立馬拍拍屁股走人。

    「我也是山東人,老家是曲阜縣,離蓬萊很近。咱們可是正兒八經的老鄉啊!你我都在藍江做事,這也是緣分。俗話說親不親家鄉人,咱們都是喝一個地方的水長大的,人不親水還親嘛!不妨你就把我當做朋友。」

    方明已經把自己放得很低了,平等交流平等對話。可戚洪德已經不耐煩了,他感覺方明是在湊熱鬧,是無聊是糾纏,他甚至懷疑這兩個人可能是那些傢伙派來的。

    「你是哪地方的人同我沒多大關係!我不需要幫助,只求你們離開這裡,讓我們和孩子在一起再多待一會兒。我們一家人在一起的時間不多了,求求你們啦!」

    方明支撐著站起身,司機攙扶著,兩人向路邊的車子走去。走到車旁,方明又轉回身向廣場看了看,向廣場周圍注視著。遠處的樹木、草坪、花卉、雕塑,在各種各樣的燈光映印下,熠熠生輝。路上的各式高檔轎車仍舊在不知疲倦地穿行,一陣陣不知名的歌曲從附近的娛樂場所飄過來。

    「方書記,回去休息吧,您還病著呢!」司機打開車門。

    「咱們再過去看看!」方明說道。司機沒吱聲,默默地扶著方明向廣場走去。

    「老鄉呀,我又回來了,不管怎麼說我也不能眼看著老鄉遇到了困難不管呀!你說我這話在不在理?」

    戚洪德和妻子正蹲在地上為孩子梳理著蓬亂的頭髮,見方明和司機返回來,情緒有所緩和,談話也主動了。

    「老闆,別人見了只怕是躲都躲不及,誰還會深更半夜待在這種地方陪著。看得出你們是有心人,是好人呀!」

    「這就對了,只要別把我們當外人就好。」方明說完這話,戚洪德流淚了,妻子也哭了。

    「我是個手藝人,自小學了一門雕刻技術,雖然不算精通,也能對付著養家餬口。前幾年我們一家三口來到了靈山縣,先是到處為人刻石碑,後來開了一個小店,不但干石雕,又加進了木雕。可是小店只開了兩年就出事了。孩子放冬假,有一天傍晚寫完作業跑出去玩。那時孩子才16歲,好奇呀!一個人跑進了東郊假日酒店,碰巧遇到裡面的人在打架。又是刀又是槍,孩子哪見過這種陣勢,當時就嚇壞了。可沒等跑出去,就被保安抓住交給老闆,老闆又把孩子交給一個青年人,同這個人嘀咕了幾句。孩子被那個青年強拉到酒店頂層的平台上,把一瓶啤酒放到孩子的頭上,掏出槍對著酒瓶子開了一槍,那瓶酒被打得粉碎。自那以後孩子的精神越來越壞,後來醫院鑒定為狂躁性精神分裂。」

    方明聽到這兒決定要弄個明白。如果這件事是真的,如果戚洪德說的是實情,那麼這家人走到今天也是必然的。「你沒去報案嗎?」

    「當時我向靈山縣公安局報了案,可是調查後卻沒有任何結果,那個老闆根本就不朝面,開槍的人也不知道是誰,就連當時的保安和服務人員也沒了。你說,咱既沒人證也沒物證,這官司還有法打嗎?沒辦法,我又去了藍江市公安局,請求他們出面。可等找到他們時,事情已過去了好長時間,孩子的病情已經加重了,就是查出了當事人,孩子也辨認不出。後來聽說市公安局刑警隊把這件事給查清了,不知為什麼卻讓檢察院給壓了下來。這樣我又去找檢察院,每次都被他們以各種理由推擋了回來。」

    「你還記得接觸這起案子的是哪些人嗎?特別是領導人員。還有東郊假日酒店的老闆是誰?叫什麼?」方明氣喘吁吁不停地乾咳,司機擔心方明摔倒,幾次上前攙扶都被方明給擋了回去。

    「老闆,你真要管?」戚洪德帶著懷疑的口氣問。

    「我要管!你把和這起案子有關係的人員名字告訴我。」方明嚴肅地說道。

    「公安局我找過一個叫李克林的副局長,刑警隊的人我叫不出,只記得這個人姓姜,是個隊長。檢察院的那個領導叫劉建,聽說就是他給壓下的,假日酒店的老闆姓胡,叫胡安平。」

    夜裡12點半,方明帶著司機來到中心醫院院長室,指揮司機開始了電話大戰。

    「馬上打電話!通知市委常委和政法系統各部門的領導,包括正副職。另外,別忘了刑警支隊,一小時內到中心醫院廣場集中,告訴他們市委在這裡召開常委擴大會,一個也不准缺席!特別是公檢法,聽明白沒有?」

    夜裡一點半,中心醫院廣場上聚起一百多人。汪道義、姚德林、許子道、史向東、李洪偉、葉輝、李克林、劉建、姜雲峰相繼趕了過來。姚德林和許子道都喝了不少酒,許子道幾乎有些站不穩,李克林擔心他挺不住,一直守候在他身旁。

    這是一次別開生面的市委常委擴大會,會場設在中心醫院廣場上,會議於凌晨1點40開始。除了到場的一百多名各級領導幹部,還有戚洪德夫妻和地上躺著的那個死去的孩子。

    「同志們,這麼晚了把大家召集到這裡,真是為難大家啦。在此之前我也想過,有沒有必要深更半夜把同志們集中到這裡?經過一番思想鬥爭,最後我還是下了決心。因為我想到了我是市委書記,想到了我手中的權力,正是因為我掌握了這個權力,你們才能按照我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裡趕到這兒。在場的各級領導都握有一定的權力,為此,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要在『用好』這兩個字上下功夫!也就是說該用的時候一定要把它用起來,用得讓老百姓高興!不該用的時候就必須放棄,要毫不猶豫地放棄。」這時方明已經感覺不到身體的不適,精神方面的因素正在體內發揮著作用,支撐著他。

    「在戚洪德孩子的這件事情上,有一個問題我沒能搞明白,已經三年了,在這期間,這家人一次次申訴、上訪、上告,而我們的公安司法機關卻一拖再拖,至今不去澄清是非曲直。究意是這家人在無理取鬧呢,還是我們的工作沒做好?我想這二者必居其一。在這裡我想請出與這件事有過接觸的同志當場做出解釋,如果是戚洪德這家人錯了呢,那就是說我今天夜裡把大家召集來是一個錯誤,是我這個市委書記亂用了職權。如果戚洪德這家人沒錯,那我就做對了,換句話說是法律在戚洪德孩子的事情上錯了!作為執法機關就必須承擔責任,必須為人民討個公道!下面我給大家五分鐘的考慮時間,誰要是想好了就站出來做解釋,時間一到我就點名了。」

    廣場上馬上變得死一般沉寂。

    史向東的目光從方明那裡轉向葉輝,葉輝的目光又投向了史向東,李克林不停地向戚洪德夫妻看去。姜雲峰距離方明很近,顯得焦躁不安,似乎是想引起方明的注意。劉建站在最後一排,警覺地注視著姜雲峰。

    李洪偉站在葉輝的身旁,表情中流露出一種擔心,看得出他在盡量避開方明的視線。

    許子道蹲在後面睡著了,姚德林聽到呼嚕聲,忙走過去把他叫醒:「你他媽的是不想好了,這是你睡覺的地方嗎?快起來!」

    「我也想站著,可就是站不住。」

    「站不住也得挺著,起來!」

    方明走到許子道跟前,看著這個副市長晃晃悠悠地站起來。「許副市長!這酒沒少喝吧?有接待任務嗎?」方明口氣十分平靜,臉上卻是一副嚴肅神色。

    「方書記,沒……沒接待任務,和朋友在一起,一高興就喝多了。」許子道語無倫次地答道。

    「一高興就喝多了?請問,你遇到了什麼高興的事啦?」方明貼近許子道的面孔,仔細地看著他。許子道一言不發,躲閃著方明的目光。

    「你還記得你是副市長嗎?是不是一高興也給忘了?」

    「方書記,我,我不知道今天晚上有會呀!」

    「這個會與你無關,不過,你既然被請來了,就得待在這裡,站好了!」方明離開許子道,回到原來的地方,看了一眼手錶。

    「五分鐘已經過了,我這就開始點名,李克林來了沒有?」

    「來了。」李克林答道。

    「你到前面來,向大家解釋解釋。」

    李克林大步流星地走過去,筆直地站在方明的面前:「方書記,戚洪德孩子的事是發生時我剛擔任副局長,雖然主管刑偵工作,但是還沒能全面介入工作,對這件事不很清楚。」

    「你作為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如果不清楚,只怕是沒人會清楚了。據戚洪德講他找過你,我想這你不會不清楚吧?」方明盯著李克林問道。

    李克林一時無話,停了一會兒好像想起來了。「方書記,那時戚洪德為孩子的事是找過我,當時由於事情太多沒能細問,就把這件事交待給刑警支隊了。」

    「姜雲峰來了沒有?」

    「來了!」方明喊聲一落,姜雲峰迅速地跑了過來。

    「戚洪德孩子的事情,你是不是也不清楚?」方明問道。

    「方書記,這件事是由刑警支隊經手辦的,所以,我是清楚的。」姜雲峰回答得很乾脆。

    「那麼,我要問你幾個問題,希望你如實回答。第一,這起事件發生之後戚家的人報沒報案?」

    「報了!先是向靈山縣公安機關報的案,後來由於靈山縣刑警隊沒能查出結果,又轉給了市局。」

    「好!這就是說這起事件已經立了案。第二,我想知道是市局哪一位領導交待給你的?」

    「是李克林副局長親自交待的。」

    「第三,我想知道刑警支隊接受任務後開沒開展偵查?」

    「方書記,因為靈山縣刑警隊把這件事給耽擱了三個多月,為搶時間我們在接受任務的當天就開始偵查。用兩個月的時間,查獲了大量的證據,既有人證又有物證!」

    「好!最後我要問你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刑警支隊查到的這些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進入司法訴訟程序的理由是不是充分?」

    「證據確鑿,理由充分。當時我們就報給了檢察院,而檢察院卻遲遲沒有作出決定,把這個案子給擱置起來。這樣我們偵查機關也就無能為力了,我認為這是絕對沒有道理的!」

    方明揚起頭向人群看去。

    「看來問題有可能是出在檢察院的身上,請檢察院的領導到前面來。」方明喊道。

    李洪偉、劉建以及另外幾名副檢察長一溜煙地跑了過來。

    「李檢察長,請你當著在場的所有人,把這件事給解釋清楚。我只要你講清楚檢察院為什麼沒有作出決定,是什麼理由?」

    「方書記,戚家發生的這起事件,經我們研究認定已構成犯罪,決定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批捕。只是不知為什麼就在這個時候,市委市人大以及市政法委聯合下了一份會議紀要,要求我們立即撤消。當時,我們也多次向上級有關部門做了匯報,爭取得到支持,可始終沒有解決,一直到現在。我認為這是以權代法的行為,必須糾正才是。」李洪偉終於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說得好!以權代法。」方明深深舒了一口氣,提高嗓音喊道,「姚德林同志,請你到前面來。」

    姚德林聽到喊聲便向方明跟前走去,只是步子比起以上幾個人要慢了些。

    「姚德林同志,市委市人大和市政法委聯合下發的那一紙會議紀要是咋回事?李洪偉同志認為這是以權代法的行為,你看呢?」

    「方書記,洪偉同志說得對,這的確是一起以權代法的行徑。我也是這麼認為的,應該糾正,絕不能有絲毫的含糊。」姚德林講話時顯得很激動,其情緒和舉止無疑都表現出了坦誠和真摯的態度,在場的所有人看得真真切切。

    「同志們,在戚家孩子的事件沒有交付審判之前,我不想妄加評論。可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怕是中學生都會明白這個道理。究竟是權大還是法大?我想,作為法律工作者,作為執法者不會不明白吧?然而,戚家孩子的事件經公安機關偵查後,在獲取了有效證據的前提下,只憑一紙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會議紀要,竟把這個事件擱置了兩年半的時間。請大家想一想,讓我們怎麼向群眾交待?我們又有何臉面奢談什麼法律面前平等公正?人民需要法律,而我們的法律工作者掌握的執法權又是黨和人民給予的,是人民代表大會賦予的。從理論上講誰擁有了它就擁有了黨和人民的信任,也便擁有了代表國家、代表法律的尊嚴。戚家孩子從得病到九個小時前死亡,整整經受了三年的折磨。同志們,在現代化的社會環境下,用活人做靶子,把人命當兒戲,這難道還不夠發人深省嗎?難道還不夠觸目驚心嗎?」方明又加重了語氣,提高了聲音。「現在我想說的是,除了涉案的直接兇手,其中是否還有另外的原因?三年啊!同志們,我們的執法人員都在幹什麼?難道你們變成了聾子瞎子不成?如果你們能盡早地伸出手拉戚家一把,一個正值青春年華的小生命,會有這樣的結果嗎……」方明大口地喘息著,接著喊道,「李克林、劉建,今天晚上你們倆留下,幫助戚家把孩子的後事處理好,以後戚家的事情就交給你們倆了。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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