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愛香草嗎 正文 第二十一節 嚦啦嚦啦復仇
    6月22日,下午,5點42分。

    知秀坐在鏡子前。

    一級飯店的客房整潔豪華,但獨自一人的知秀面無表情。她穿著條紋吊帶上衣和短裙,長髮披在白皙的肩上,她的臉在鏡子裡一動不動,雙眼凝視著鏡中的自己。

    電視機裡一個袒胸露背的女人在私人游泳池邊舉著一杯雞尾酒露出笑容,這是OCN頻道播放的好萊塢電影。

    知秀低頭看了一眼手錶,5點48分,跟他約了7點,還有30分鐘的空餘時間。她的臉沒化一點兒妝,雖然待在鏡子前面,也沒有化妝的意思,只是坐著。過了一會兒,她站起來,雙手抱胸走到玻璃窗前。

    房間在飯店的12層,看得到景福宮、夏天的綠陰和噴泉,還有在縱橫交錯的路上湧動的車流,灑滿世間每個角落的火辣辣的陽光。

    她的背影苗條修長,清涼的氣息沿著她白皙的肩和腿流淌下去。

    房間和身體被紅色手機那個傢伙翻了個遍後,知秀一動不動躺了4天,不只是因為那個傢伙帶給她的侮辱和羞恥,主要是沒有什麼事等著她站起來做,工作、工作的慾望、日常生活中一度必不可少的那些繁瑣的交易、無言的存在感,這些全都消失了。

    第五天,知秀爬起來去公寓前的中餐館吃了碗炸醬麵,然後開始清算這筆賬,這是她惟一的任務。

    紅色手機,一定要找到那個傢伙,找到他,再次確認他奇異的語調和笑聲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知秀先去了漫畫書店,希望從一大堆明朗純情漫畫裡找到那個頭上別著蝴蝶發卡、額頭上貼著創可貼的女孩。她在一家大型漫畫書店裡翻了一整天,但沒有發現他畫的那種類型的漫畫女主角。

    接著知秀決定調查紅色手機。她通過互聯網查看了手機公司的檔案,發現手機的主人是一個過去接受生活補助的60出頭的男人,那麼這條路也是走不通的了,他那個手機用夠之後隨手扔掉,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實際上那個手機根本打不通,顯然是被那傢伙廢棄了。

    漫無頭緒。最後知秀翻遍了自己所有的記憶,跟他見面的時候有沒有留下什麼線索呢?他住在地鐵經過的地方!光是憑這一點想找出那傢伙住的地方範圍太廣了。

    「咳咳咳!要找就儘管找吧,多有意思啊!」

    空中似乎傳來那傢伙令人直起雞皮疙瘩的嘲笑聲。難道這真是不可能的嗎?知秀狼狽地苦笑著,突然想起另一句話。

    啊……嚦啦嚦啦的鳥叫聲!那傢伙住的地方據說可以聽到這樣的鳥叫,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說的。根據他當時的語氣判斷,這分明不是他自己養在籠子裡的鳥的叫聲,而一般的鳥叫聲根本不可能在地鐵經過的地方聽到,因為地鐵又不經過樹叢或景福宮。突然知秀心裡有了個主意。

    她給地鐵公司打了電話。

    「您好,這裡是宣傳部。」

    「打擾了,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請講!」

    「跟地鐵有關的東西中,有發出『嚦啦嚦啦』的鳥叫聲的嗎?」

    「嗯?您說的是什麼?」

    對方覺得這個問題莫名其妙。

    知秀首先說明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有特別的原因,拜託對方一定幫忙,然後懇切地請求對方好好想想。

    「比如說,地鐵停的時候,或進出停車場的時候,有沒有發出『嚦啦嚦啦』這種聲音的地方或地區?」

    「嚦啦嚦啦……您的意思是說不一定是鳥叫嗎?跟地鐵有關的聲音?啊!您說的可能是那個。」

    「哦?」

    「人行橫道,地鐵的人行橫道護欄放下的時候為盲人播放警示音,仔細想想還真是那樣,『嚦啦嚦啦嚦啦』的,反正是類似的聲音。」

    「啊,是這樣的啊!非常感謝!再請教一個問題,地鐵的人行橫道在漢城總共有多少處?」

    「這個嘛,具體的不太清楚,肯定為數不少。」

    對方的聲音略微有些不耐煩。

    知秀鄭重表示感謝掛了電話後,馬上打開電腦通過互聯網進了地鐵公司的網絡系統。在電腦方面,知秀具有黑客的實力,雖然不能竊取國防部機密,但拿到地鐵公司的人行橫道分佈圖不費吹灰之力。

    地鐵的詳細分佈圖很快出現在屏幕上,知秀數了一下,總共127個地方有人行橫道,而且散佈在全漢城市。接著她查找了人行橫道護欄上設置有盲人警示裝置的地方,負責的部門是「統計管理科」,結果發現約1/3,即49處的人行橫道護欄沒有出故障。知秀打印出那49處人行橫道護欄的位置和地址,然後跟相應地區的地圖對比著找出了這49處中離居住區比較近的,總共是14處。

    然後知秀就開著車一個一個地檢查起這14個地方來。判斷的標準很簡單:人坐在屋子裡能否聽到人行橫道護欄發出的音樂聲,這到現場一看就知道了。

    4天後,檢查到第11個地方的時候,知秀突然產生了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那個地方在柳韓工業大學附近,溫水站和驛谷站之間,一看到那向上直刺的鐵製護欄,知秀的神經就緊張起來,眉頭也皺了起來——護欄旁有一座4層的公寓樓房,距離鐵軌只有二十幾米。

    附近有一條髒兮兮的小河、正在施工的工地、一堆堆的建築材料,稍遠處是密密麻麻的房子,對面的空地和鐵軌邊站著幾株不成樣子的柳樹。

    知秀走進人行橫道附近的小超市裡,買了瓶汽水。超市老闆一臉絡腮鬍子,看上去40出頭,體格健壯,面容和善,正在拆開一條煙,一盒一盒地放進自動售貨機裡。

    「天真熱啊!」

    「今年夏天簡直熱死人了啊,哈哈!」

    「大叔!哦……我想找個人。」

    「嗯?誰?」

    「我在漫畫出版社工作,是不是有個畫漫畫的年輕男人住在附近?他個子不高,體形也很瘦小,嗯,皮膚很白,看上去很善良,20出頭——我把寫著他的住址和電話的字條放在家裡忘記帶了,只好大熱天地到處找了。」

    「你說的是204號吧?」

    「嗯?」

    老闆指著超市後面的公寓樓房。

    「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畫漫畫的,但聽你說的樣子,應該是204的那個男人吧……啊哈,以前我還納悶他怎麼一天到晚不出門呢,看來是因為這個原因啊。」

    「他出門那麼少嗎?」

    「是啊,白天幾乎不出來,好幾天才在夜裡出來一次,買生活用品或辦別的事。你看見二層頭上那個窗戶了嗎?就是那兒,上去看看吧。」

    知秀憑直覺認定就是那個男人。她把車停在空地上熄了火,坐在車裡等他出門。黑暗從河那邊瀰漫過來,吞沒了她的車。超市老闆指給她看的那個窗戶透出朦朧的燈光。

    地鐵一班接著一班開過去,晚上地鐵燈火通明的玻璃窗看上去像是一片花地,展示著那些疲憊不堪的人丟棄的夢的色彩。

    204號,二層的窗戶慢慢打開了,一個男人用胳膊肘撐在窗台上探出上身,嘴裡叼著一支煙,眼睛眺望著遠去的地鐵的尾巴。果然……是那個傢伙,紅色手機。

    那傢伙穿著運動服上衣,帶著做夢般的表情低頭看著走過人行橫道的人們。護欄在緩緩升起,發出「嚦啦嚦啦」的旋律。

    呵,終於找到了!

    心裡舒了一口氣,放鬆了一些,皮膚卻因為新的緊張而繃緊了。強烈的敵意刺激著太陽穴,劇痛。

    現在怎麼辦呢?照心裡的想法,恨不得馬上衝進去,但赤手空拳肯定不行,必須有周密的計劃。那傢伙的身形雖然瘦小,但畢竟是男人,行動敏捷,而且瞬間的爆發力也比知秀強。

    晚上11點17分了,那傢伙一直沒有出來。

    是不打算外出了嗎?既然這樣,沒別的辦法了,只能我去了。

    知秀拍了拍後腰,把上衣往下扯了扯,蓋住牛仔褲,走進那座大樓。

    在緊閉的204號房間鐵門外,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摁響了門鈴。

    一次,兩次,三次。

    「誰?」

    「我。」

    「我?」

    鐵門從裡面開了個縫,還掛著安全鎖,知秀默不作聲地看著那傢伙眼睛瞪得溜圓,臉色變得蒼白。

    「怎麼樣?找到了吧!」

    「怎……怎麼回事?」

    驚慌和不安在那傢伙的臉上激起陣陣波浪,似乎擔心知秀背後藏著警察或別的什麼人。

    「放心地打開門吧,沒有別人。」

    「嗯?」

    「我是來喝杯咖啡的,你就不能快點兒開門嗎?」

    那傢伙的眼睛裡閃過一絲豁出去了的神色,嘩啦打開了門。

    「往後退,我不想讓你站在我背後。」

    「何必擔那種心啊,既然你找到我了,這場遊戲就是我輸了,你隨意處置吧。」

    該死的!強姦,還用刀尖在全身留下軌道一樣的痕跡,現在居然說這是遊戲!

    知秀沒有放鬆警惕,站在玄關處瞪著他。

    那傢伙表情沮喪地往後退了幾步,知秀關上公寓的門,脫下鞋子進了屋。

    「你去裡面坐下。」

    「好,行。」

    看到門關上了,他似乎放鬆了一點兒,溫順地走到沙發前坐下了。他的雙眼像小老鼠一樣閃著光,嘴角露出詭異的微笑,似乎時刻在窺視機會。

    「你的屋子挺整齊的,不錯啊。」

    「是吧?我先去把咖啡壺坐上好嗎?」

    「不用,待會兒再說,沒必要著急。」

    他看著知秀淺淺的微笑,意味深長地笑了。

    「第一次見到您的時候,您笑得像極了金·貝辛格,那個女明星的嘴唇像即將凋謝的梨花一樣。」

    「是嗎?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你闖進了我家?」

    「是啊,不過現在看起來更像朱麗葉·路易絲了。」

    「誰?」

    「電影《加利福尼亞》裡跟布萊德·皮特一起出來的女明星,傻乎乎的,可是很漂亮,我迷她迷得幾乎發瘋了。」

    「聽起來像是稱讚?」

    「當然,是至高無上的稱讚。只要她出演的片子,我是非看不可的。等我賺了大錢,就全部給她,只要能跟她睡一晚。對了,今晚留在這裡嗎?」

    「可以嗎?」

    「可以。」

    「哈哈哈!」

    「咳咳咳咳!」

    無恥的傢伙!恬不知恥,居然擺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不過,說我的微笑跟好萊塢女明星一樣,這比喻還是第一次聽到,聽起來不錯啊。像演一場電影?要是這麼想,恐怕更容易為所欲為了。這傢伙果然惡劣,居然瘋狂地喜歡一個飾演殺人魔王情人的女人。

    知秀裝出漫不經心四處看看的樣子,背著手走到毫無防備的他面前。突然,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抽出插在後腰間手掌大小的毒氣槍,對準他皮笑肉不笑的臉扣動了扳機。噗!雖然是第一次開槍,但手法相當不錯,他連慘叫都沒來得及發出一聲就倒下了,這次突襲毫無破綻。

    知秀立刻屏住呼吸,快步走到窗前打開窗戶,地鐵噹啷噹啷地開過去。屋子裡瀰漫著刺激性極強的氣味,空氣中的氧氣似乎一下子全被殺死了,知秀把頭伸到窗外,等屋裡的毒氣散發出去才縮回來。

    那傢伙挨了個正著,一聲不吭地昏了過去,但不用20分鐘,他就會醒過來。知秀用準備好的繩子把他的手腳捆得結結實實。

    鐵路對面一團團的黑暗彷彿孩子們玩的鐵環一樣滾動著,稍遠處是樹木環繞的高級住宅區,燈火通明。那些明明是幸福的燈光,知秀卻一直覺得那裡面的東西已經腐爛了,這或許是出於她自己內心的傷痛。那個住宅區包括5座可樂易拉罐形狀的大面積公寓樓,小區裡的路燈照得那裡亮如白晝,守護著居民們的睡眠、安全、幸福和豪華汽車。

    我不能過那樣的生活,不會過上那樣的生活,也不可能那樣生活下去。

    「咳……該死的!這是怎麼回事?」

    「醒了?」

    「我真的……想好好招待你來著。」

    因為鼻子和眼睛裡殘留的毒氣,那傢伙打了好幾個寒噤,在地面上蠕動著身體。他的雙手捆在背後,臉在毒氣的作用下變得通紅。

    「怎麼樣?情況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了吧?」

    知秀拿起放在窗前工作台上他畫了一半的漫畫看了看,畫得相當不錯,是那種典型的純情漫畫主人公,有著明亮的大眼睛、櫻桃小口、尖尖的下巴和在風中飛舞的金色長髮。

    「畫得很好啊,很漂亮。」

    「卡卡卡卡!」

    「你的笑聲讓人起雞皮疙瘩,噁心。」

    「怎麼找到我的?」

    知秀在被捆成大蝦模樣的他前面的沙發上坐下,舒服地靠在沙發背上。

    「『嚦啦嚦啦』鳥叫聲。」

    「他媽的!給你的線索太多了。不管怎麼說,先放了我,快點兒!他媽的!在我發火之前。」

    「哎呀!純情漫畫家怎麼能說髒話呢?」

    「我不殺你,快給我解開。現在解開,我就原諒你。而且既然已經來了,那就好好做一次再回去吧。」

    「哈哈哈!你真是個有趣的人。」

    「咳咳咳!都這麼說,認識我的人都說我有趣。」

    這傢伙真是無藥可救了。

    「有人來這裡找你嗎?」

    「沒有,3年了,還是第一次,你。」

    「不是有個女孩子給你打電話嗎?」

    「那種賤人怎麼能帶回家來呢?那麼骯髒!她連我住的大體方位都不知道。」

    「紅色手機在哪兒?」

    知秀翻看著他的書桌抽屜。

    「壞了。」

    「嗯?」

    「從你家裡回來後放到了鐵軌上。該死的!真的不給我解開嗎?」

    知秀在最下面的抽屜裡找到了那傢伙用過的德國產折刀,裡面還有房門鑰匙和幾十個蝴蝶發卡,樣子各不相同,都是精品。那傢伙會把這些都別在女孩的頭上的,全部用完後再去買。真是個罕見的壞蛋。

    知秀握著折刀,輕輕摁了一下下面的按鈕,刀刃就像發怒的蛇一樣猛地躥了出來。

    「那是我的東西,別動!」

    「害怕了嗎?」

    「開玩笑,你真的不想活了嗎?嗯?」

    真不可思議。

    「好,你殺了我吧,要是今天殺不了我,你就活不過明天了。」

    「看來你不怕死啊?」

    「怕什麼,他媽的!感謝你還來不及呢。肚子、腋下和大腿那樣的地方沒意思,這裡……刺進我的脖子吧,『噗』的一下。」

    「為什麼是脖子?」

    「多酷啊,鮮血會像噴泉一樣噴出來。」

    那傢伙的眼神裡透出狡猾的自信,似乎看透了像知秀這樣的女人絕對不會殺人。

    「哈哈哈!」

    「卡卡卡咳咳咳!」

    知秀拿起幾個發卡,放在手心裡。

    「你美麗的靈魂這個抽屜裡還真不少。」

    「哎,他媽的!我忍無可忍了,你死定了,我絕不允許任何人拿我的發卡開玩笑,無論什麼人,我媽媽也不行。你完了,真的徹底完了!知道了嗎?」

    「天啊!真的嗎?」

    「是啊,該死的女人!」

    「要是我道歉,現在就放開你,你能饒過我嗎?」

    「已經過了有效期了。」

    「跟你睡也不行?」

    「那也不行,說什麼都沒用了,你非死不可了!」

    「哈哈哈!」

    「卡卡咳咳!」

    「你簡直像個惡魔啊!」

    「不,我是純情漫畫家,我很善良,有著孩子般的真誠。看我的眼睛,是不是清澈極了?」

    是啊,確實清澈,因為你把自己關在心裡,哪怕裡面已經爛透了也不跟這個世界交流,所以你的眼神裡永遠什麼都沒有。

    快到凌晨1點了,知秀感到一陣倦意,為找到這個傢伙,她已經辛苦奔波一個星期了,現在必須乾乾淨淨地把這筆賬算完。

    知秀把折刀和發卡放回抽屜裡,從自己的手提包裡掏出強力膠帶。

    「你想幹什麼?」

    那傢伙微笑著,看起來還是那麼善良。

    「我要回家了。」

    「既然要走,索性把我殺了,要麼就這麼走好了,我會靜悄悄地待著的。」

    「不是說要殺了我嗎?」

    「那是真的。可是,你不是想用那東西把我捆得更結實吧?嗯,別那麼襄蟑鬖n不好,千萬不要!」

    「為什麼?」

    「那樣多沒意思啊,不刺激,也不乾脆。」

    「可是我現在怎麼能殺你呢?」

    「為什麼?」

    「你的眼神太善良了啊,你的血太神聖了。」

    「死女人!你真的……」

    知秀用強力膠帶層層裹住他的嘴,堵住了他嘴裡跳出來的污言穢語和咒罵,然後在捆著他的手腳的繩子上又緊緊纏上幾圈膠帶,把他的手腕和腳腕捆在沉重的工作台腿上。現在你一動也不能動了,除非你是會變形的綠色超人。

    他的眼睛因為憎惡和憤恨佈滿了血絲。瞭解了知秀的意圖之後,那傢伙的雙眼不到5秒鐘就像蝙蝠的眼睛一樣血管迸裂變得鮮紅,像是要噴出血來。

    知秀從他書桌最下面的抽屜裡取出折刀和那一大把發卡,塞進了口袋。

    「這些東西不適合你,我拿走了。」

    知秀關上大門前瞥了他一眼,他雙眼血紅,臉貼在地面上,怒視著她。他的眼神像刮鬍刀一樣銳利,像是要把知秀的臉削成生魚片。

    該死的傢伙!你的生死就由你的命運決定吧。

    知秀從外面鎖上鐵門,走出大樓,這時是凌晨1點半左右。

    她往停車的空地走了幾步,突然想起了什麼,回身走進了小超市。她有禮貌地跟絡腮鬍子老闆打招呼,說自己找的人確實住在那間屋子裡,表達了自己的謝意,買了兩罐果汁。

    知秀上車打著火,朝人行橫道方向開過去。這時護欄落了下來,從梧柳洞方向開來一班地鐵,路上空蕩蕩的,一個行人也沒有。護欄升起的時候,「嚦啦嚦啦」的聲音像鳥叫一樣從空中一片一片落到地上。

    地鐵開走的時候,熾熱的風和黑暗也跟在後面沿著鐵軌走遠了。

    知秀的心突然猛烈地跳動起來,頭髮豎了起來,渾身都是雞皮疙瘩,眼前一片漆黑。護欄完全升起來了,她卻像個什麼都看不見的盲人一樣依然一動不動,抓著方向盤的手沒有一點兒力氣,身體緊靠在座椅上,眼睛直愣愣地瞪著。

    突然,她悲從心起,熱淚奪眶而出。

    眼淚會洗淨視網膜,讓她看到前方的路嗎?

    過了一會兒,她開車離開了那個地方。那個地區的出口附近有一面長方形的銀色湖水,知秀在那裡停下車,掏出口袋裡那傢伙的折刀和幾十個蝴蝶發卡扔了進去。

    藏起來吧,永遠,不要再落進那傢伙的手裡。

    一回到家,知秀馬上簡單地收拾一下行李,搬進了保安措施極為周密的一級飯店。

    如果那傢伙幸運,被人發現放了出來,肯定會立刻帶上新的發卡和折刀去知秀家的,說不定現在就在知秀公寓的某個角落或大門口隱蔽的地方縮成一團呢。

    教訓那傢伙的第五天,知秀掏出那時記下的寫在小超市廣告板上的電話號碼,撥通了電話,聽筒裡傳出一個爽朗的中年男人愉快的聲音。

    「是超市的大叔嗎?」

    「是啊。」

    「我是上週二見過您的出版社職員,曾向您打聽過一位漫畫家——就是那個住在大叔的超市後面樓上204號房間的年輕人。」

    「啊……那個姑娘!想起來了。有什麼事嗎?」

    「您最近見過那個年輕的漫畫家嗎?」

    「沒有,連影子也沒見到。」

    「是嗎?這可糟了!能不能拜託您一件事呢?」

    「什麼事?」

    「約稿的期限到了,可怎麼都聯繫不上他,電話也不接。大叔您能不能去看看他在不在家裡?他家裡的鑰匙放在信箱裡。」

    「哎呀,你是說叫我打開他家的門進去嗎?」

    「對不起,要是那個人出門旅行去了,今晚之前必須用其他漫畫家的作品來代替。或許他在桌子上留了什麼消息呢,這對我們來說非常重要,拜託您了!」

    「呵!是嗎?如果那個年輕人在裡面呢?」

    「那就麻煩您叫他馬上給出版社打電話。」

    「要是不在呢?」

    「我5分鐘後再給您的超市打個電話。給您添麻煩了,真是很對不起!」

    「沒什麼,前後樓而已,有什麼辛苦的。那我現在就去看看,你是說,即使不得不拿鑰匙打開門也要確認那個人到底在不在家,是不是?」

    「是的,過幾天我一定上門道謝。」

    「別那麼客氣,上次你不是還買了我兩罐果汁嘛。你索性別掛電話了,等我回來,一會兒就行。」

    電話聽筒裡傳來那個健壯善良的大叔嘩啦拉開門匆忙出去的聲音。知秀掛斷了電話,5天的話,那傢伙應該還沒死。這並不表示她原諒了那傢伙,只是為奪走這個變態傢伙的性命害自己的靈魂染上鮮血,無論怎麼想都覺得是不應當的。

    那傢伙被超市老闆發現的時候一定已經半死不活了,大樓裡一定會出現一片混亂。知秀當然希望惡意傷害女人的那傢伙嘗過瀕死的滋味後會幡然悔悟,改變原來的想法和生活,但恐怕實際情況不會如她所願,那傢伙一旦恢復體力,第一件事一定是去找她,咬牙切齒地。

    連殺的價值都沒有的垃圾!

    現在知秀的心輕鬆了,臉色平和明亮。

    6點20分。

    知秀打扮得很活潑,穿著短裙和吊帶上衣,背著小小的雙肩包,走出飯店大堂。從飯店前打車去新村現代百貨商場對面的「漂流木」咖啡館,30分鐘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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