癩蛤蟆日記 正文 第九章 約定
    1

    回到深圳的時候,還是早上。李心正在刷牙,看到我忽然回來,竟興奮得跳起來撲進我的懷裡,噴著牙膏說:「沒想到你這麼快又回來了!」

    我笑了笑說:「一會兒到我房間來,我有話和你說。」

    李心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完畢,跑到我的房間來:「什麼事?」

    我說:「我很快就要離開深圳了,這店子,做了幾個月,我的成本也已經收了回來,以後你自己經營吧!」

    聽完我的話,李心馬上就呆了:「怎麼回事?」

    「沒什麼!」我說:「我和如煙約好兩年之後再見面。她在深圳,所以我就離開。」

    「為什麼?為什麼要這樣?」李心著急地叫道。

    「不為什麼,或許我們真的只是想享受一下相思吧。」我平靜地說。

    「我不許你走!」李心叫道,「如煙這樣做,只是想把你支開而已!你這個傻瓜!兩年後,說不定人家都抱孩子了。」

    我忽然覺得李心很可憐,她著急的神態竟讓我看得心酸。畢竟這是一個愛著我的女人,我這樣離開,對她是有點殘忍。但既然決定了,我就不能後退,不然的話,以後會把她傷得更深。

    我正色地對李心說:「不管你是怎麼想的,我都只能對你說一句對不起了,真的對不起。」

    李心呆呆地看著我,然後「哇」的一聲哭出來,趴在我的肩膀上,拚命地用拳頭打我的胸膛,不停地跺著腳道:「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啊!……」

    我扶著她的肩膀,也是無奈,畢竟我只有一份愛,我不能同時分給兩個人,當初的李欣已經是一個沉重的教訓,我不能叫李心也重蹈覆轍。

    就當我是一個無情的人吧!今天如果我恨不下心來了斷跟李心之間的瓜葛,以後就再也沒有辦法走出這個感情的漩渦了!

    李心死死地抱著我的腰,我動彈不得,只能任由她伏在我的肩膀上哭。

    哭吧,哭過了就好了。想起跟李心認識以來的點點滴滴,我的心裡也是很難受,雖然我一直沒有真正愛過她,但她畢竟做過我一夜情人。現在我這麼絕情地離去,她的傷心是在所難免的,而失落也同樣堵著我的胸口。

    愛情的本身沒有對錯,錯的只是人,李心在不合適的時間碰上了我,只能是遺憾。緣分如此,是誰也沒有辦法改變的。我愛的人,始終只有如煙。

    我輕輕扶著李心的肩膀想把她推開,她卻反而摟得我更緊了,一邊哭一邊喃喃地道:「我不要你走,不要你走,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這麼殘忍?為什麼?我爸死了,我姐不管我,你也不要我了,我不要你做我老公,我只要你還住在隔壁房間,我求你了,不要走,不要走……」

    她像唸經一樣喃喃自話,聽得我真的想抱著她一起哭一場。如果那天晚上我沒有跟她發生關係,我大可以一句話就將她甩開,但現在的問題不是這樣,我們之間已經超越了友誼關係。

    我一下子竟不知道怎麼辦了。

    2

    整整一個上午,李心就是死死地抱著我不放手,我實在想不出什麼好辦法,只好閉目養神,任由她抱著。

    忽然,我靈光一閃,抓住她的手問:「你是不是真的很愛我?」

    李心聽到我這樣問她,馬上就點頭道:「嗯!很愛你!」

    「有多愛?」

    「很愛很愛!」

    「你覺得你愛我,比我愛如煙還多嗎?」

    李心看著我,疑惑的點了點頭說:「多!」

    「那好!」我說:「我都能答應如煙分開兩年,為什麼你不能?」

    「兩年好長時間啊!我不幹!」李心拚命地搖頭。

    「那你說你愛我?愛在哪裡?」

    「反正我就是不要和你分開!」李心說。

    「那你還不懂得愛!」我扶著她的肩膀,認真地說,「你愛我,就該讓我幸福!」

    「我會讓你感到幸福的!」

    「幸福不是一個人的,至少應該是兩個人的。我和如煙都能去品嚐相思,為什麼你不能?」

    「你們相思,或許會有結果!但我呢?兩年之後,我又會得到什麼?」

    「但你至少應該試一下!機會是公平的!或許不到兩年,我就忍不住回來找你呢?」我在用緩兵之計,只希望李心在兩年內碰到一個比我更好的男人。

    李心輕輕地顫抖著拿出香煙,點燃了。

    一根煙之後,馬上又接上了一根,還是沒說話。

    我靜靜地看著她,就像一個等待法官判決的罪犯一樣。

    在第二根煙抽完之後,李心終於說話了:「我有個條件。」

    「你說,只要我能做到的,我保證做到。」我看著她。

    「我就在這店子裡等你兩年,這店子還是我們共同擁有。兩年之後,如果你不能跟如煙在一起,你的老婆就是我。」

    「可以!」我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如果到時候如煙真的不願意跟我在一起,我發誓我娶你!但你不能做任何對如煙不利的事情!」

    「我也發誓,絕對不會跟如煙說任何挑撥離間的話!」李心說,「但你的電話號碼不能變。至少讓我隨時知道你的去向。」

    李心對我說的話,幾乎跟我對如煙說的話一樣。

    我點了點頭說:「我的電話號碼不會變的。」

    李心伸出右掌,我會意的伸出右掌在她的手掌上擊了一下。

    「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我不知道兩年之後會是什麼狀況,我甚至不知道兩年之後我是否還活著,人生本無常,一切隨緣罷!

    李心去開店之後,我敲響了阿秀的門。

    阿秀還在半夢半醒中,睡眼懵懂地問:「什麼事?」

    我拿出房間鑰匙,對她說:「我一會兒就走了。我走之後,麻煩你把鑰匙給李心,讓她把我的東西全部般到她房間去,然後把房間退了。」

    阿秀吃驚地看著我:「你要走?走去哪裡?」

    我笑了笑道:「天大地大,哪裡都是我的家!」

    「那你的小說呢?不出版了?」

    「你幫我作主吧,如果有出版社要,就打我電話,我的手機號碼不變的。」

    阿秀看著我,好像還在懷疑我是不是在開玩笑。

    我忽然問:「如何是禪?」

    阿秀一呆:「什麼?」

    2003年8月22日下午3:21,我離開深圳。

    還是那個桃源,還是那個廟,一樣的碧波湖,一樣的殘陽如血,把一切都染成了金黃,連老和尚的白鬍子都是金黃的。

    廟裡,方丈室,老和尚正在看書。

    我走上前去:「和尚看什麼書?」

    「心經。」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老和尚給我倒了一杯茶:「如何是禪?」

    我笑了笑:「空著肚子喝茶,有傷身體。」

    老和尚看了看我的背囊:「又來小住?」

    我點了點頭:「這次最好給我打三折。」

    老和尚忽然就笑了:「沒杯子能喝茶?」

    我也笑了:「能。」

    「怎麼喝?」

    「用嘴巴喝。」

    老和尚又笑了:「如何是禪?」

    「娘親原來是女人。」

    窗外,一行白鷺飛過,夕陽竟如此安靜。

    本書完稿於2005年4月5日,離2005年9月22日還有五個月零17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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