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聰明女生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日子還是那麼重複地過著,自習,吃飯,睡覺,間或看著她們的幸福生活。李雨陪老馬去上重修課,老馬大步流星一馬當先地衝在前面,比她低兩寸的李雨提著書包一流小跑鞍前馬後地伺候著,恍惚中彷彿回到了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晶晶和師大才子Rufus幸福地依偎在食堂相互餵飯,全然無視牆上的大學生行為準則;企鵝的大款男友情人節送了一款手機做禮物,我們歎為觀止,企鵝每天孜孜不倦地打電話,言談舉止大有幼兒園遺風,動輒嗯嗯啊啊地用東北普通話發嗲,感覺像看一隻東北虎在玩毛線球。老四在自習室紮了下來,夜半來天明去,隨風潛入夜,自習細無聲,我已經把這孩子忘得差不多了;老六年紀尚幼未經人事,每日只知租一沓艷情口袋小說——我們叫做黃色小本的東西邊看邊聽交通之聲——那是為的哥的姐們開辦的欄目,居然還笑得很開心。

    唉,不說也罷,幸福的人都是一樣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朱自清先生說得好,「熱鬧是她們的,我什麼都沒有。」就讓上蒼保佑吃飽了飯的人民吧!

    我仍然每天過著三點一線的生活,偶爾上網碼點字,編幾個肥皂劇來打發時間。每天晚上結束一天的無聊課程之後我摸出一枚硬幣:如果正面朝上,就去打球;如果反面朝上,就回去睡覺;如果立起來——就,就,就去自習!上帝為我安排每天的課餘生活,我必須服從他老人家的指示,阿門。情人節那天我被許同學拉到文化廣場閒逛,孰料被無數手持玫瑰的賣花小女孩圍追堵截,「哥哥買支花送姐姐吧?」「不要不要。」「買一支吧就一支,哥哥買一枝吧,送給漂亮姐姐,情人節怎麼能不買花啊?」我當時就暈了,你當我姐姐行不行?這麼小就敢干涉姐姐的終身大事?二話沒說我拉起老許狂奔,路上N只小黑手伸過來試圖將我們緝拿,這景象後來曾無數次出現在我的噩夢裡。我倆一路倉皇逃竄,險遭不測。好不容易逃到校門附近,我們面對面地喘氣,黑暗中一個柔弱細嫩的小聲音響了起來,"哥哥買支花吧?"

    老許喘著問,「要不買一枝吧?報上說這些小孩賣不完花會挨打的。」

    「……」愛誰誰,反正你掏錢。

    是夜,我尷尬地提著一枝蔫不唧唧的玫瑰出現在眾多同仁祝福的眼光中,就此在輿論中正式告別了鑽石王老五時代。那一刻我真的有點恨洋鬼子了,過節整點餃子吃吃算了唄,整朵花這躲沒處躲藏沒處藏的!要是個玉米多好,我在走廊裡就阿嗚了它了。

    老許倒是心花怒放像了卻了一樁心事,說到底他還是個比較純樸的小孩兒,看著我手裡蔫頭蔫腦的玫瑰他的眼神有點變化,「小蓓。」

    「啊?」

    「小蓓。」

    「幹嗎?」

    這人今天不正常,「有話快說,沒話拉倒。」

    「……那就算了。」

    我不是不知道,話講到這個份上,不明白的是傻子。好歹大家也是受過教育的人了,不必一定把自己整得像窮搖阿姨的言情劇一樣。雖然我也孜孜不倦地喜歡看美女們哭天抹淚地問:「為什麼?你為什麼愛我?你為什麼不能不愛我?」但是我還沒有變態到把這一切帶進自己的生活,看肥皂劇可以證明我的無聊,但不等於說我愚蠢。

    我知道老許每天撥出寶貴時間陪我不是無目的的,他帶著三個家教,還有學院的年紀負責人,平均每天要開兩個會,哪那麼多時間陪我打牙摞嘴?他是個精明孩子,做什麼事都很有打算。不過話說回來,老許是幫了我不少——且不說每天占座、打飯,光每天聽我發牢騷就不是一般人忍受得了的了。考高數前一天我在地質宮複習,中午懶得回寢室趴桌上打了個小盹兒,前後不過二十分鐘,醒來一看手機不見了。銀白色的三星T-508,02年買的,比我其他家當加起來都貴!丟在教室裡啊!前後左右全是大學生!我身子一軟攤在桌子上起不來了,一起自習的同學幫我打電話給老許。老許當時在火車站附近的一家人家補課,接到我的電話二話不說抄起他那輛破自行車往回狂蹬,二十分鐘就回到了朝陽區。長春路面起伏多,他的車沒有剎車,回來以後腿磕碰得青一塊紫一塊的,抱著眼淚鼻涕的我柔聲道:「乖,咱不哭,啊?」

    我當時還在感冒鼻子塞著透不過氣,高等數學也讓我愁腸百結,一聞此語更是委屈得一塌糊塗,扎進他懷裡嗚嗚嗚地哭了半小時。老許軟語溫存,好言相勸,均不見成效。正在黔驢伎窮的時候我一抹臉坐了起來,咬著牙開始看書。媽的,不就是個破手機嗎?我還就不信我賺不回來了!

    許多天以後他還喜歡回味那一幕,笑著說,你可真不是一般的倔。一會兒哭一會兒笑的,我都拿你沒辦法了。

    那天我幾乎有點離不開他了,心裡憋屈著特別不是滋味,總得找個人倒苦水。一會兒抱怨現在大學生素質低下沒人格;一會兒後悔當初幹嗎買那麼貴的手三星,早知要送人我就買國產的了;一會兒又覺得校園110真是廢物,什麼都幹不了就知道和學生過不去。罵幾句就問問老許:「對不對?對不對?」老許嗯嗯啊啊地應著,唯我馬首是瞻,讓我得到了很大安慰。

    晚上吃飯的時候我躊躇了一下,「我想吃留學生公寓的石鍋拌飯。你陪我好嗎?」

    這是我對他的第一次邀請。

    忘了在哪兒看過這麼一句話:「任何偷情都是在吃吃喝喝中開始的。」

    如果說以前他陪我吃飯時,在我眼裡就像飯店的侍者一樣無可無不可,那麼從這一天起,他至少可以算個奶媽了。

    我喝了大概一瓶銀瀑,暈暈乎乎叨咕了許多平時不好意思說的家長裡短,他一點一點幫我分析,這件事幹得好,就該這樣;那件事做得急躁了,要是這樣這樣處理會更好……原來他是很細膩的一個人,人情世故熟透,講話極有技巧,既顧全了我的面子又很實在地說明了問題。我說著說著,大有遇到知己之感,不知不覺用上了老招數,「老許你太好了!你做我哥哥好不好?」

    老許的臉似笑非笑,他從我手中拿下泛著白沫的酒杯,緩緩道:「不。」

    「我希望和你在一起,但決不是什麼哥哥。」

    我心裡一動,該來的早晚會來。我低頭,裝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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