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半天的歡樂 正文 第一章
    哦。我應了一聲,沒有說什麼。但是覺得他這種「可以隨時去死」的想法不錯。應該可以實施。不就是一個死嘛!而且是隨時的、主動追求的,也就是說,可以把這變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輕人,不死還能幹嘛呢?反正大家都處在沒什麼理想中(我還算是有點理想),閒著也是閒著。想想死亡就興奮——是不是特無知?

    和全磊聊天有感

    不需要愛我的你和不需要愛你的我

    你是新一代的Rage你是新一代的Zack

    舞台上的你唱的和舞台下的我想的

    肯定不是同一回事

    "人不要幻想著去行動"

    薩特說過

    反抗自由音樂巡演

    房子車子結婚其它的

    這樣的搖滾生活

    洗掉紋身

    你就是一個乾乾淨淨的人

    我的腦子被灌了水

    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第一節

    那是一場演出的結尾處。不,還沒有演完我就應該已經認識他了。我就是在那個夏天認識他的。

    那天我喝多了,蹲在鐵柵欄那裡吐。崔晨水跑過來幫忙,他給我買了一瓶礦泉水,一邊給我遞餐巾紙一邊關切地問:春無力,你沒事吧?

    沒事。

    在幾乎所有的時候我都會說沒事。因為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事,不知道有沒有事當然是沒事。

    我吐得有些神智不清,只知道崔晨水在關心著我,為我著急。看著鐵柵欄前面的鐵軌,我慢慢浮起一個意味模糊的笑容。

    李小槍就是在那時候走向我的。

    根據我早已模糊的記憶,我記得李小槍的手裡拿著一瓶啤酒(啤酒在這裡單獨寫出來並沒有什麼意義)。他先是向崔晨水笑了笑,然後看了看我,對崔晨水(而不是我)說:「她沒事吧?」

    由於他的眼裡閃動著恰倒好處精明和獵奇的光,我並沒有把他的舉動理解為關心。

    接下來的時間有點像電影片段,而且是定格的那種。演出還沒有結束,「樂樂樂」酒吧的門口依然聚集著一堆閒雜人等,我扶著柵欄和崔晨水的肩膀站起身,一陣搖晃。走到「樂樂樂」門口的石頭上,坐下去。身邊都是不認識的人,以往要是這樣我肯定會很尷尬,但今天在酒精的潤滑和鼓勵下,我已感覺不出太多感覺,體會不出更深的尷尬。

    我好像還管人要了一口冰棍吃。在酒精的安慰下,我變得更大膽,敢於做一些不喝酒時不敢做的事。有人舉著冰棍站在我前方不遠處的鐵柱子底下聊天,我沒看清他的臉。我走過去,衝著他說道,語速盡量放慢:「給我吃一口。」他看了我一眼,遞給我。我咬下去,傻樂起來。

    「乾脆都給你了。」

    「謝謝。」我說。

    過了一會,我問崔晨水,那個人是誰。他說叫五五五,是「逆子」的主唱。北京新朋克樂隊。那天我穿一件紅T恤,左手夾煙,右手拿酒瓶,我的紅T恤在燈光下濃得滴血。我變得更自由,在前台自由蹦跳。一切像是在夢遊,我像是踩在了雲彩裡,軟綿綿的。就算不時有人撞我的肩膀,說我的煙燙到了他們,也沒有改變我的好心情。或者說,當大腦變得一片空白時,就顧不得什麼心情不心情了。

    等等,我覺得我的記憶出了問題。我記得那天晚上,我、崔晨水和一些朋友去大排擋吃了東西,席間李小槍並不在。但如果他不在,後來的一切是怎麼發生的呢?我又記得第二天我和崔晨水去了清華大學,還有演出時認識的一個外地大學生。那個外地大學生留著短頭髮,小個子,眼睛大大的,像年輕的查海生。但第二天我並沒有去大學,因為那天下雨了。確切地說雨是從後半夜下起來的,越下越大。後來就是瓢潑大雨。我們坐著的地方頭頂有塑料棚子,但仍然擋不住那場雨。行了,先不提雨了……

    那天李小槍應該在場。崔晨水笑著對我說:「春無力,你知道嗎?今天所有來看演出的北京朋克都向我打聽你是誰。」「不會吧?怎麼了?」李小槍說:「樂樂樂酒吧已經好久沒有女孩在撞了,當時我看見你在鐵柵欄那裡吐,覺得你特別可愛。當時我就在想,我一定要認識這個女孩。」

    飯桌上的氣氛在變化。崔晨水已經不笑了,他有些警惕地看著李小槍,別的人(大部分是武漢來的樂手,他們有幾支武漢樂隊)一邊吃飯一邊注意我和李小槍的動靜。我沒發現任何不妥,心無旁怠地和他繼續聊著——聊的內容我現在已經忘了。雨一直下。

    我和李小槍已經有點暈了,我有點控制不住自己,不斷地衝他嘻嘻地笑,李小槍拉住我們胳膊,也在笑。我們一邊笑著一邊接吻,感到興高采烈。崔晨水氣得夠愴,他一直暗示我李小槍是個喜歡「戲果兒」的男孩,跟著他是極其短暫的和沒譜的。我已經顧不得那麼多了,和一個剛剛還很陌生的小孩兒表示親暱,是一件多麼有意思的事情。這種感覺真過癮。何況我也沒想和一個人在一起那麼長時間。

    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們都陸續走了。也許他們有打車回家的錢。只剩下我和李小槍兩個人。

    屋裡已支起攤煮粥,混沌,賣早點。天都亮了。我們分別要了一碗粥。「咱們交朋友吧。」我對李小槍說。

    「你還暈著呢現在。」他清醒地說。

    「也是,我現在頭腦不清醒。」我抱歉地衝他笑了一下。

    過了一會,「要不然你當我女朋友吧。」他說,然後飛快接道:「現在我頭又暈了。」

    喝了半碗粥,我們相互凝視一眼:還行,現在應該成了。

    我們再次擁抱了一下,確定了現在的真實性,而不僅僅是剛才酒後的衝動。李小槍把頭靠過來,咬牙切齒地說:你要是離開我我就殺了你。我打了一個哆嗦,把這句話當成了一個玩笑話,有點想笑。威脅別人或自己想死一定要別人知道,在我看來都是可笑的表現。我之所以沒笑,一是因為此時笑出聲來太破壞氣氛,有故意搞笑解構的嫌疑;二是李小槍的臉在那一秒鐘居然十分嚴肅,雖然我懷疑他嚴肅的來由。我隨手拿起他掛在脖子上的銀鏈,上邊掛著一把刀片。為什麼掛刀片?我找出一個話題來問他。

    就是,我可以隨時去死的意思。

    哦。我應了一聲,沒有說什麼。但是覺得他這種「可以隨時去死」的想法不錯。應該可以實施。不就是一個死嘛!而且是隨時的、主動追求的,也就是說,可以把這變成一件有意思的事。年輕人,不死還能幹嘛呢?反正大家都處在沒什麼理想中(我還算是有點理想),閒著也是閒著。想想死亡就興奮——是不是特無知?

    反正事情就是這樣了。我成了李小槍的女朋友,我們倆像突然成立了一個團體似的,都在憧憬以後在一起的自由新生活。顯而易見,我們都是對什麼事都不在乎的人,在一起絕對很好玩。

    不能在這裡再呆下去了。我們到旁邊一個雜貨店買了一把廉價雨傘,他騎著我的自行車帶我回家。我們住得很近,都是海澱區,我萬壽路,他五棵松。一聽就知道彼此都是軍隊大院裡長大的。路上積滿了水,我在他身後打著傘,可是不管用,雨下得那麼大,什麼傘都不管用了。看著他奮力地在泥水裡騎車,我感得一陣新鮮和滿足。快到花園橋時我們停車到一車飯館去接著吃飯。飯館裝修得高大明亮,不禁擔心起吃飯的錢來。可看到李小槍的光頭,我又踏實了。不是還有他在嗎?有他在我就不用擔心了。吃完飯出來時,李小槍脫下腳上被雨澆得濕淋淋的鞋,光腳走出門,一點也不管別人看他的目光。他說這是方便騎車。李小槍長得很瘦,衣服濕淋淋地貼在身上,顯得輪廓分明,看上去十分冷酷,有一點新納粹的樣子。我突然覺得他這樣子非常好,非常自在。

    李小槍帶我回到他的家。他家住在一幢稍顯破舊的居民樓,樓對面還有幾幢同樣結構的樓房。每家每戶的陽台上都擺滿了鳥籠、花盆、晾的衣服,五顏六色,密密麻麻。似乎從中都能看到他們每天熱火朝天、自得其樂的生活。我鑽進那幢樓的三號門,感慨道:這兒真他媽的生活化!「可不是嘛,」李小槍邊上樓梯邊說:「都是一幫小市民,沒事兒就聚在一塊聊天,誰家幹什麼都知道,特沒勁。哎,我媽可能在家,一會你別忘了喊阿姨。」我們剛踏到了四層樓梯上,有一扇門就應聲而開了,一個頭髮灰白、身材矮小、穿一身顏色灰暗家居服的中老年婦女探出頭來看著我們。「阿姨。」我喊道。

    阿姨應了一聲,打量了我們一下,把門打開了。

    他的房間有些暗。

    李小槍匡地鎖上屋門,一把把窗簾拉上。整間房間顯出一種暗黃色,很舒服的顏色。我一眼看到一架有些舊了的架子鼓。牆上用彩筆寫著一些口號,諸如「要做愛,要做戰」「吻你愛人的時候,手不要離槍」大家都知道,現在這些口號已經沒有什麼激勵人的意思了。它們太舊了。牆上還畫著幾張畫,其中有一個穿紅衣服的大腦袋的小孩,看起來有點弱智。後來我才知道,這是李小槍臨摹的幾張他喜歡的樂隊的唱片封面。因為我曾有過一個畫畫的男朋友李旗,所以直到現在我都對畫畫的男人沒什麼好印象。李小槍的畫也同樣沒給我留下好印象。自從離開李旗,我就認為所有畫家都是思維飄渺、不現實的動物。李小槍的床尾有一台電視機。床很低,床單和枕頭都是那種很舊,洗得有些發白的顏色。外面雨還在下,比剛回來時要小了一些。那是一種翠綠和暗黃結合的顏色。綠的樹,黃的是天色。我們好像聊了幾句。然後就躺下睡了。醒了時天已經睛了。這時已經下午四、五點了。

    外面已經不下雨了。天色是通常夏日特有的透明和金黃色。陽光是暖烘烘的,空氣又是清新涼爽的。我們沿著大街走著。樹綠得讓人想對生活感恩。這是北京海澱西部,到處都是軍隊大院,不時就能看到穿著軍裝的軍官戰士。路過的軍隊大院門口有軍人站崗。有的大院裡面還豎著偉人雕像,偉人正在揮手。還有的大院正面進出的地方豎立著紅色的牌子,最常見的是「為人民服務」,還有「向雷鋒同志學習」等。每當路過這種軍隊大院時,我和李小槍都覺得心裡非常舒服。我們都是那種在軍隊大院中長大的孩子,父母從不同省的農村當兵,後來進城,所以我們能出生在城市,從小和我們一樣出身的孩子們一起玩耍,搬家也都是搬到不同的軍隊大院,每天早上都能聽到附近的軍人唱歌、跑步。長在軍隊大院中的孩子通常都比較單純,不諳世事。

    我們到了一家看上去還算比較乾淨的飯館,考慮半天,只點了一盤排骨。在等上菜的時候,我們也在彼此打量對方:我們已經是男女朋友了,身體上熟悉了但精神上還比較陌生。怎麼能從肉體過渡到精神是目前我們所要考慮的。對面李小槍的目光比較隱忍,可能在為他沒錢感到抱歉。我就突然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了。這段飯吃得有些索然無趣。在我覺得比較無趣的時候,一般我都會提出回家。可能是第一次吃飯時不浪漫控制了我和李小槍的交往。

    第二節

    這是一條備受污染的河。河水的顏色在我棕色的墨鏡底下顯示出暗綠的波濤,有點兒不動聲色有點兒暗藏心機。風一吹就能聞到微腥潮濕的氣味。我把眼睛向河底瞟了一眼就轉而看遠處的山水、河裡、河邊有塑料袋、廢棄的軟包裝袋、冰棍袋以及所有可疑的被人們扔在此處的生活廢品。這裡前幾天剛下過幾場雨,路邊還有一些地方泥濘不堪。

    我低著頭小心走路,白T恤粘在身上。昨天蟲蟲家的熱水器壞了,沒法洗澡。書包有些沉地掛在我的身上。我從包裡扯出隨身聽的耳機,把它們塞進耳朵裡。隨身聽裡放的是一盤我剛買了不久的英式搖滾專輯,想一會兒怎麼坐車。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的錢包裡有三塊錢,眼前的我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坐百利寶專線到西單然後坐公交車回家,在公主墳下車後走一站地在地鐵口騎自行車回家。二是我倒車到有地鐵站的站,然後坐地鐵後直接騎自行車回家。前者我還可以省下一塊錢。我可是剛換的這個月的公車月票。我搖著頭想了一下,決定倒車坐地鐵回家。陽光照在我的臉上,我的隨身聽有點壞了,音樂時斷時續,我不疾不除地走著,在問了一位中年婦女以後穿過紅綠燈穿過人行橫道穿過警察穿過橋洞向14路車站走去。

    我在和平門下了車,然後走到西單坐地鐵。經過虎坊橋時看到那條似乎從冬天就開始修的路已經修好了。現在鋪著鮮艷的柏油路。

    回到家以後我認認真真地洗了臉,覺得神清氣爽後到廚房洗西紅柿做了一盤糖拌西紅柿。大約二十分鐘後我的肚子開始疼,我知道這個月的例假來了。血是粉紅色,像西瓜一樣的顏色。很快我就從衛生間的鏡子裡看到自己蒼白的臉。然後把手撐在抽水馬桶的邊上向裡面狂吐。我鎮定地沖了水,去再次洗臉、漱口,到屋裡我給一個女編輯打電話,我們約在今天下午三點見面談一下這期雜誌的選題「搖滾女孩」她說還會給我帶一本她的簽名小說。電話通了以後我戡酌詞句說我的身體有點兒不舒服,能不能晚半個小時三點半到。她好像有點兒不高興說好吧別遲到她今天還有點發燒但為了工作都去了。

    這屋子大得有點讓我窒息。

    除了第二天小陶呼過我一個以後他的拷機再不打來。有時候我就會把我的眼睛無意識地落在那個藍色的小東西上面,那上面永遠都是閃爍跳動的時間,一分一秒,永無休止。我們沒有分手前他會一天呼我十幾個,而我以心情好壞給他回機。不過這樣的日子一去不復返啦!

    一會兒有電話打來,是那個女編輯的丈夫,他措辭誠懇態度溫和地說下午你就不用去了,她說她已經另約了別人採訪了。我有些愕然就這樣掛了電話到客廳去坐下。看著無聊的電視劇。這張沙發上留下過全家四口人的體溫和氣味,這一切都讓我頭暈腦脹。很明顯地,我缺錢,而沒有任何人能幫助我,這讓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辦法來騙錢。我只渴望一個人的出現能迅速改變我目前尷尬糟糕的處境,能讓我立刻就有了一大筆錢,可以下一分鐘就坐車到國貿買衣服,可以立刻去買我想聽的唱片和我喜歡的書,可以立刻去揮霍。像天上掉餡餅一樣生活它直接掉到我的嘴裡來,而且是韭菜餡的。事實上從天上掉下來的基本上是些讓人噁心不已的垃圾,你會直接嚥下肚去。我就這樣坐在沙發上愁腸百結,最後決定和紫雨去一趟國家圖書館。我穿著我的黑色小吊帶強顏歡笑我的心發慌,沒有什麼能安慰我,我從頭部以下到胃部以上這一部分都是空的。在出門之前我又給女編輯打了一個電話,我是真正適合寫這個選題的,你是知道的,是嗎?我是真正瞭解的……OK,你已經約別人寫了?是嗎?哦是這樣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那個,我掛了。

    「和我去新加坡吧。」

    我不置一詞,其實出國一直是我最大的願望,我不否認我的虛榮心。

    和他約好離開這裡的那一天,我在他每天經過的天橋上噴上了「Love&Mint」的字樣,然後在清晨離開了家。我沿著長安街散步。新的一天開始了。

    我離開了這兩個我愛的人。也許是因為我是個寂寞的孩子。我知道自己應該會過得很好。

    哎我有話對你說。

    你說。

    嗯。這,其實,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其實我是無所謂的。

    啊?!你說!!

    我……好吧。一次六百。兩次一千二。

    不能優惠嗎?他開玩笑道(也許不是玩笑)。

    你有學生證嗎?有學生證可以優惠!

    哈哈,我掐死你,你這個小東西!我們都笑起來。

    恩。我是認真的。我停下來道。

    什麼?

    一次六百。兩次一千二。

    好的。

    你能多給我一些嗎?湊個整兒。

    一千五怎麼樣?

    好。

    我是在第二次找他時跟他提出這個條件的,我不怕他沒有心理準備,因為一上來我就不是什麼天使。我給他唱了好多歌,其中大部分是我99年唱的,一直唱到了2000年。另外一些感動得我熱淚盈眶,我在黑暗之中小聲唱著,有那麼一會兒時間已經忘了自己身處何處彷彿自己現在才成為自己而不是別人。

    大姐,求你了,別唱了,再唱我就要收費了。

    少廢話!我還有十盤容量沒有唱呢。話雖這樣說,我還是閉上了嘴,攤開四肢努力去睡。空調的聲音很小,床很軟很舒服,我輕陷在裡面,有些累了。

    白天就像是一瞬間來臨的。可以說下一秒就是白天。已經是中午了。我一絲不苟地洗臉、刷牙、梳頭、戴隱形眼鏡。臨出門時我提醒他昨晚我們說過的話。他說他沒忘。我們又是在超市買的早點,我買了一盒三元牛奶,他買了一盒酸奶,我買了一盒中南海,還有一盒咖啡。

    你什麼時候能給我錢?我開口道。

    你非今天要嗎?

    也不是。我說謊。

    他低頭想了一下,這附近有招商銀行嗎?我現在身上沒有錢,對了,還不知道我的卡能不能在北京取呢,我用的是深圳那邊的卡。

    我知道西單那邊有招商銀行,而且現在取款機應該都聯網了吧?

    他露出一個古怪的笑,是嗎?我今天還要去國貿,我得盡快趕過去,為了你,我都睡到了十二點,我的老闆可能都快瘋了。

    你可不是為了我。是你自己累了。

    過兩天吧,好嗎?

    我點上一根煙,瞇著眼,有種顧影自憐的感覺。我們向著地鐵站走去,這是什麼河?他問我。我一笑,護城河?河水呈碧綠色,有些地方已經干了。我說了一句讓自己很慚愧的鳥語:「我覺得我現在像這條河一樣,也快干了。」

    你太極端了。你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我覺得很陌生。如果你需要我的幫助,你應該第一天就跟我說,這樣我有思想準備,我可以把錢取出來,OK,沒有問題,你知道我們不是那種關係,我們沒有協議。再說我們也根本不需要那種關係,沒有必要嘛。你,你的話太讓我覺得突然了。

    Sorry,我只能這樣說。我覺得我也許真的給他帶來了困擾。我是這般地迷亂和囂張。也許在這中間我缺乏鋪墊。但我沒有開玩笑。我想要的只是錢。我的車先到了,我先上了地鐵,他很慈愛地拍了我一下後背。

    那個男人落荒而逃。直到他到了廣州以後我才打通他的手機。我想清楚以後我一定一上來就說明一切。我整理了一下我的措辭:你好,是鮮崢嗎?我是春無力。我為我上次太過直接和突兀的言辭向你道歉。太不好意思了,不,我必須道歉。你下個禮拜回北京是嗎?好的,到時候我再給你打電話。拜拜。

    李睛給我打電話讓我去找他。我們恪守著每個禮拜的週末見面的規矩。我們心照不宣。平時我不給他打電話,他當然也不會主動給我打電話。我很快打車找他去了。我們之間就是那種最普通常見的情人關係,就是我有點兒喜歡他而他也正好寂寞。可是我們誰也不想在一起生活。到現在我也沒有見過他白天時的樣子。他的鐵門大開著,我順著黑暗走進去,哦寶貝我可算又見到你了。

    我渾身散發著汗味和聖羅蘭香水味,放下書包後他把我抱到了床上。電視裡在放著體育節目。我們不緊不慢不舒不緩地擁抱親吻著,我們有大概幾個鐘頭的時間可以瞎造掉。

    完事之後我們躺在床的兩側,他起床點了一支煙,抽一口後就遞給我。我拿著電視遙控器開始調台,定在一個點歌的頻道上。躺在李睛的床上,我就想到鮮崢的柔軟的大床和現實主義的空調。

    我好像有點兒喜歡你了。他突然開口說,嚇了我一跳。

    那就喜歡唄。

    其實我還想說最好別喜歡我。

    你找到女朋友了嗎?

    沒有。

    別著急,會找到了。

    你算我的半個女朋友吧

    不用吧?我笑起來。

    「聰明的你,提著易碎的燈籠」我跟著電視唱羅大佑的《你的樣子》,在這樣一個悶熱的晚上,您總得允許我傷感一回吧?

    我們又來了幾次。那種肉體的快感令我銷魂蕩魄。這之間公司的大門被人打開過有附近的樂手來過。他就輕輕地對我說:噓,小聲點。我是一隻桔子你是一條蟲子,親愛的上床來。

    後來我執意要走。凌晨四點我離開了他的地下室。我突然已經對他失去了興趣,我決定以後再也不來找他了。

    小陶帶我去那家音樂公司我一眼就看見那個人的微笑。當時他正轉過頭來,就正好觸到我的眼睛。我和小陶在一起大概六個月,其中一大半時間我都在痛苦地思索什麼時候應該和他分手。機會很快來了,有一次他獨自去參加一個長城上的Party居然告訴我他去樹村採訪什麼木馬樂隊。這件事情第二天就有朋友告訴了我。我當時突然就理解了他。我很高興他終於有自己的私生活了。

    李睛的眼和嘴都長得很好看,他的笑讓人心疼。燦若桃花一瞬間就過去了,來不及把它框住。我們很迅速地在認識的第二天做了我們之間第一次愛。

    我抽了根中南海,很嚴肅地思考了一下錢的問題。當初退學時我肯定沒有想到幾年以後我的處境還是這麼尷尬。記得我也曾意氣風發:我想要的東西我現在買不起,但總有一天,肯定能買得起!

    那意氣風發的有朝一日還沒有來臨,我再也意氣風發不起來了。我為我自己的苦惱感到無可救藥。天涯咫尺,形不成我們的名字。

    小陶來找我時已經是下午四、五點鐘了。在這之前的幾天他都是半夜來天明走,我們坐在我家院外的某個地方異常嚴肅異常友好地談生活。他訴說他的不捨「沒想到這次我們真的分開了……」,「我又喜歡上了一個女孩,是畫畫的。」我靜靜地坐著,一種感覺湧上了我的心頭,我知道那種感覺叫「麻木。」

    自從和李旗相遇後我就對畫畫的人沒什麼好感。我把他們一律叫做癟三、流氓。小陶還在說什麼,他用認真的口氣說:「如果這是舊社會就好了,你當我的大老婆,她當我的二老婆,我就要你們倆,我是真的捨不得你,但我要開始新生活……」話說到這裡,他又哭了。我帶著微笑傾聽,這個人似乎上上天用來考驗我的忍耐力和虛偽程度的。

    我們分手一個禮拜以後他幾乎天天打電話來問候,以後我一聽他說要出來聊聊就連忙推脫。而他最大的貢獻就是每次必淚雨滂沱好像生活在地獄裡。我卻想不出他有什麼理由不快樂。離開了愛的行動是沒有愛的。瞧我把這句存在主義的話背得多明白!

    他坐在我的床上,我的電腦裡放著他從書包裡拿出的樸樹的CD,電腦上顯示著我最近在新寫的小說。一個短篇,計劃寫一萬字,現在還差八千。

    你沒跟別人怎麼樣吧?他問。

    沒有,沒有。

    哦,我也沒有。

    是嗎?

    他輕輕地擁著我,吻著我,眼淚像自來水一樣流出來。是我縱容他從書包裡拿出安全套,我們迅速做了分手以來第一次愛。

    我今天晚上要去「樂樂樂」看演出,那裡今天有一支我喜歡的樂隊「炸死你」。

    你非要去嗎?要不我陪你?不用了。真的不用了?不用了。別去了,夠遠的。沒事兒。你一定要去?一定。

    我今天要對它的主唱表白。我想和他在一起。晚飯是我請小陶吃的,他說他沒錢了。吃的時候他意味深長地看著我:想不愛你都難。我怕他再說出什麼肉麻的話只好勸他再吃點兒。臨走時他摸出一包綠摩爾:給你。

    我不抽摩爾。

    沒事……他欲言又止:這是我偷的。我也不抽摩爾,沒人抽摩爾。我從我們辦公室偷的。

    我接下了那包綠摩爾。以前我們老幹這種事,在報攤上偷雜誌,在圖書大廈偷書,在商場偷口紅和香水。

    我和小陶分手而他又沒有跟我聯繫的那一個禮拜裡我和蟲蟲經常呆在一起,她也剛和她男朋友分手。我們坐在仙蹤林裡,目光迷離。我發現了一個穿新款黑色匡威的男孩,可是我再也不喜歡匡威了我現在只穿紐巴倫,小陶不抽中南海了,他現在只抽七星。

    看演出之有人從背後拉住我的肩膀,是我原來在雜誌社的一個朋友:露易絲。看見她我作出嚇了一大跳的樣子。她都來「樂樂樂」了那就是幾乎所有的人都可以來了。她想要的簡直和這裡提供得完全是背道而馳嘛!

    春無力!我一猜就知道是你。你的背影好熟悉,我一下子就認出來了。我想你平時也應該在這種地方玩。

    你今天怎麼會來這裡?

    哦,是幾個朋友拉我來的嘛。我們是網友——這裡好無聊。你瘦了吧?看上去好骨感。

    我們出去走走吧。

    好吧出去走走吧。

    出去以後的空氣也不見得有多好。露易絲矜持美麗,穿著紅白相間有田園風格的可愛的小背心和白色長褲,而我穿著一件紅色T恤和一條藍色牛仔褲。我立刻聞出她用得是紀梵希的Indecence.

    你媽逼……日本人崔晨水口齒清楚地在不遠處和人笑罵道。

    嘿!春無力!你也來了?寧文衝我打招呼,半邊乳房露在外面,小陶還給我打電話說你今天來這裡讓我照顧一下你呢。你不是叫我打聽「炸死你」主唱的電話嗎?今天晚上他們在這兒有演出!

    你見著他們了嗎?

    剛過去,怎麼,你認不出他來?

    我只看過他們的一場演出,還真確實有點認不出來……我就記得那一次那個光頭的主唱在唱完最後一首歌後沖台下說:你們誰要是現在還沒有發洩夠可以到台上來打我。結果真的有人上去給了他一個耳光。在「炸死你」上台之前寧文把我引見到他們面前。這是春無力。春無力,這裡「炸死你」樂隊。

    你好,你好。我給他們一張一張發名片。那個寧文介紹為主唱的人頭髮已經長出來了,眉眼之間有些疲倦和蒼白,沒怎麼看我,只是管我要了一根煙。

    嘿!你有女朋友嗎?

    有一個。

    哦,很正常。放棄她吧,和我在一起吧,我想我更能理解你。

    我女朋友對我挺好的。

    哦……那你以後改變主意隨時給我打電話。我說。我可不想說什麼很遺憾之類的不夠成熟的話,壓根也不這麼想。雖然我把他的樂隊當成新一代的Rage他是新一代的Zack,但我決不承認他說的關於他根本不想玩音樂也不喜歡他身上的紋身,只想有房有車以後結婚好好過日子就能叫我失望。人是不應該有幻想的嘛!他長得很酷,身體很孩子音樂很暴虐意識是絕望的。他剛才在台上演出時向天花板投擲的玻璃杯砸碎的燈泡值180塊。我們樂隊的人一心想出來,我也曾經和他們說過我的想法,但他們不會高興不會理解。我平時也不怎麼說話也沒有什麼朋友,只是今天遇到你這麼個人兒才說了這麼多。

    那天晚上我一直飄著。演出結束後我、崔晨水、寧文還有另外三個男人一起去吃飯。我笑鬧得不成樣子。凌晨三、四點的時候其中兩個男人告辭先走了,別人也都昏昏欲睡,大排檔的電視機一打開就不停地放八十年代流行的迪曲。寧文不住地感概:太八十年代了,太懷舊了,塞!

    我沒有經歷過什麼八十年代,那些迪曲對我來說毫無意義,我的八十年代就是無聊軍隊時代,我的懷舊就是無聊軍隊。我笑著,一根煙吸完了立即點了另一根,毫無心事不計代價地歡樂著。

    今天我真的很高興,我只想笑。周圍的一切都有是那麼美好。我像是重新發現了生活的意義,重新回到了童年。朋克萬歲,朋克萬歲——耶!我飛得很高,我沒抽葉子就有了一種抽葉子的感覺。

    第三節

    從高中退學我就過著現在這種生活:看電視、聽音樂、寫小說、採訪搖滾樂隊。大概六個月換一次男友。在認識李小槍之前,我一直在和小陶、鮮崢、李晴等人糾纏不清。在認識他們之前,我和別的人糾纏不清。認識李小槍後,我感到很快樂。我們經常去看演出,去清河找崔晨水一起玩。每回看我們成雙成對地出現,崔晨水和清河那幫樂手都瞪大了眼睛,他們很驚訝我們還在一起,更驚訝於我們看上去沒什麼問題。這個夏天和歷史上許多夏天都不一樣,我每天朝生暮死地享受著生活,每天睡到下午,收音機裡總是放著各種音樂,不放音樂時我就聽廣播,無論是多差勁的廣播我都聽,我像生活在電影裡,周圍總有一些林林總總的音樂,我每天無憂無慮,唯一的煩惱就是沒什麼錢花。但這好像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我像是重新找到了自我,回到童年。

    又是個和平時一樣的晚上。這個晚上和我其它的晚上一樣。這個晚上,蟲蟲給我打電話約我出來坐坐。現在我們坐在王府井的一家叫「台北小站」的店裡,她目光迷離,我面帶笑容。她和說起她的前男友,說到動情處淚水漣漣。我忍不住一邊安慰她「算了!為了一個男人,不值得。」一邊喝一口她為我點的玫瑰花茶。這家24小時店主要經營飲料和小吃,我坐在鞦韆上不時地蕩一下。蟲蟲看起來就沒有我心情愉快了,她對她的前男友念念不忘,一雙本來很漂亮的眼睛閃動著溫柔愁悵,讓我真的不知怎麼勸她不要辜負此時美好的夏夜,不要辜負年輕時的每一個夜晚。店裡還在放著羅大佑的歌,有兩個年輕的男孩吸引住了我的目光。他們都穿著乾淨的T恤和淺顏色的褲子,理著簡單的髮型,坐在吧檯說著些什麼。就在我注意他們的時候,其中一個穿藍色T恤的男孩也不時地打量著我和蟲蟲。

    過了一會他們走過來和我們搭茬,蟲蟲明顯對他們不感興趣,她的眉輕輕地皺了一下。穿藍T恤的男孩拿出一盒白萬寶路,遞給我們,我拿了一支,讓他給我點上火。蟲蟲則說她不抽。看上去他的那個朋友對我們好像也不感興趣,他只是衝我們打了個招呼就兀自走回他們本來的座位上。男孩向我們介紹說他叫力波。是南方人。他看上去高高的個子,皮膚細膩,真的非常漂亮,有種和北方少年不一樣的美。我們迅速地聊起來。他說他剛考上西安一所軍事院校,暑假來北京玩。我們聊了半個多鐘頭,直到蟲蟲和力波的朋友分別走了。

    「我們出去散步吧。」我說。

    我們來到空空蕩蕩的東長安街上。橙黃的路燈和天藍色的馬路。他給我講他的生活和學校裡的事情。還說了他愛的女子。我想這一切都是前奏,是鋪墊,是必要的過程。

    我們坐在地鐵旁的地上聊了一會,然後就沿著街向前走去。誰也沒說去哪裡,可我們知道最終會相逢在賓館裡。我們先去了一家二十四小時的書店。他買了一套唐詩宋詞元曲的書送給我當見面禮,我沒想到他會來這套,拎著沉甸甸的書,我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沒表達,我們繼續向前走去。

    最終我們來到附近的一家賓館的標準間。寫到這裡我覺得比較搞笑了,我已經有些寫不下去了。我很不擅長描寫事件的過程,我總是認為一切沒什麼緣由,該發生的就發生了。我不知道怎麼寫,就像那天我不知道事情是怎麼發生、發展的一樣。在和力波相遇之前,我還沒有過標準的艷遇或者一夜情,我很想試試,試試一夜情都是怎麼發生發展然後到了高潮最後大家不傷和氣地結束的。感謝力波,讓我明白了這點。世上有各種各樣、不同條款的一夜情,但它們之間肯定有相似性。就算不是力波,我也會遇到別人,來進行我的艷遇啟蒙。在聊天中我還得知,這也是力波的「處女艷遇」。

    他像一個鹵莽的孩子,可他的行為已分明是個有技巧的男人,我們緊緊地摟在了一起,搞笑地躺在了賓館的大床上。我當時想的是:就這麼樣吧。我是那麼無聊和空虛,我需要生活中出現一些偶然性,不管是好的壞的,我統統接受。

    我們在賓館呆到下午,然後無師自通地告別。我們處理得還不錯。大家都覺得很滿意。

    力波在第二天晚上給我打了一個電話。當時我正在「樂樂樂」酒吧看演出,我說太晚了,我在看演出,下次再見吧。我想力波很快就要回去了,很快就要去西安上學了。也許我再也見不到他了。我的手裡只攥著一張寫著他家電話的紙條。

    哦,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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