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青散文 正文 真情善意和美容
    真情善意和美容

    丈夫有外遇時,做妻子的應該怎樣?外祖母對我這樣說:"當年你外公相與了一個唱戲的,我聽見後只氣得渾身亂抖。可是我一些也不敢露出來,唯恐給人家笑話我吃醋。男人三妻四妾是正經,後來我自己也想明白了,索性勸你外公把她娶進門來,落得讓人家也稱讚我一聲賢慧。男子要變心了可有什麼法子?我只好自怨命苦,唸經拜佛修修來世罷了。"

    這是外婆時代的理論,在我們今日聽了當然多不合理。第一,男人三妻四妾怎麼會是正經?第二,吃醋乃常情,為什麼怕人家笑話?反之,勸夫納妾,便算賢慧,這種不近人情的道德觀念,是要不得的。第三,男子要變心了;是否就沒有法子挽回?念佛修來世,是否就可以安慰自己孤寂的心靈?

    我的母親是女子師範畢業生,她不相信念佛,而且堅持非四十無子,不得納妾。我父親雖不納妾,可是玩啦,嫖啦,姘居啦,種種把戲,還是層出不窮。我的母親氣灰了心,索性不去管他,自己上侍公婆,下教兒女,繼續盡她賢妻良母的天職。她絕口不提起父親有外遇的事,父親自知理虧,當然也不敢向她提起。他們夫婦倆始終相敬如賓。可是,我眼見她一天天消瘦下去了,說話的聲音更加柔和,對祖父母更加小心,待我們更加愛護備至。有一次午夜裡我忽然醒來,面頰上覺得濕潤,睜開眼睛看時,她正偎著我垂淚。我的心中一陣淒惶,莫名其妙的也陪著她哭了起來。她噙著淚向我訴說:"自從你爸爸變心以後,我可夠受氣哩!不過,我卻不能像你外婆般賢慧,讓那婊子跨進門來,不怕她爬到我的頭上去嗎?好在我自己有兒有女,就算你爸爸一世不回頭,我也能守著你們姊弟過日子。老婆總是老婆,難道他為了姘頭,就可以把我攆出大門去不成?"

    過了這個興奮的晚上,她繼續又沉默了。第二三天她不時避開我的眼光,彷彿自恨不該把這類話告訴我似的。她對父親的態度仍舊是尊敬,關切,可是卻矜持得很,使人家絕不敢向她開口。

    於是,父親便把太太同愛人的界限分開:太太是管家的,養孩子的,對付父母族人並親戚的;愛人則是遊樂的,安慰自己的,僅在朋友中間露露面的。他可以雙方兼愛,對愛人是普通的異性愛,對太太則近乎兄妹之愛,朋友之愛,非常自然,卻又不帶性的熱烈。

    此類變通辦法,在新女子可萬難容忍。第一,她們認為夫婦間的愛情,須專一而永久。第二,她們認為養孩子這事,乃太沒出息而辜負所學,在夫婦相愛時已不屑為之,一旦夫有外遇,她們更不肯獨自負起這個十字架來了。第三,她們大多數認為丈夫變心以後,自己唯一的安慰便是另找愛人或努力事業。

    我的大姊聽見她自由戀愛成功的丈夫也有外遇時,忍不住暴跳如雷:"他敢這樣沒人格,哼,我可不像外婆同母親般好欺侮!明天我把他一槍打死,拚著自己給他償命,看他還敢玩弄女性不?"說著,也不待明天買手槍,先自怒沖沖的跑去向他理論。他的理論是嶄新的,他說愛情出乎自然。大姊就此失戀回來,立刻自動改變主張:"哼,誰同你講愛情不愛情,像你這種男人,又有什麼了不得的價值?同你拚命也犯不著,你不愛我,我便沒人愛嗎?這樣一來,大家索性離了婚倒好,我就是一輩子不嫁人,也還可以努力事業呀!但是孩子,帶著孩子做起事來多不方便……"

    結果孩子都交給男方的父母撫養,大姊同姊夫便離婚了。離婚後大姊為找尋刺激,交結了一大批漂亮的男朋友。但她仍不時感到孤寂,不斷地想念她的孩子們。她或許也有些想念前夫吧,雖然並沒有對我說過,可是我見她不久以後,無緣無故的把所有男朋友都絕交了,聲稱自己將永抱獨身主義,畢生從事於教育事業。她的教育事業便是做個義務小學的級任教師,孩子們又髒,又頑皮。而且同事間也有意見,人家背地裡罵她活孤孀,黑旋風脾氣。她氣傷了心,不到半年便灰心教育了,同時聽見她前夫也與外遇鬧翻,因此很有破鏡重圓之意。

    她為什麼不早爭取呢?丈夫有外遇時,做妻子的應該爭取。

    聊齋誌異裡有個故事,說恆娘見鄰家太太美而不得寵於其夫(當時她丈夫正愛上一個姿色平常的婢女);知道癥結所在,遂自告奮勇地去做她的參謀,定要幫她爭回丈夫來。她告訴那位太太道:"子雖美,不媚也;一媚可奪西子之寵,況下人乎?"於是那位太太便天天對鏡練習表情,學成了整套的狐媚子本領。這項訓練完畢以後,恆娘又教給她一個欲擒故縱的法子:先是停止吵鬧,竭力裝出大方的樣子,讓丈夫與妾盡情歡娛。一方面自己卻卸盡裝飾。蓬頭散髮的躬操井臼,使丈夫相信她的賢慧。及至時機成熟了,在某一個晚上恆娘便幫她打扮停當,婷婷裊裊的走出來勸丈夫飲酒。那時她丈夫同婢女也玩得厭了,心驚其美,酒後便重演求愛喜劇,覺得如調新婦,恆娘大功於茲告成。

    恆娘政策得失如何,姑置不論,但其積極的爭取精神,卻先令人可佩。因為結婚之目的乃正在於保障兒女,不在於保障愛情。愛情是不能夠靠結婚來保障的,它的本身是性的本能與美的幻想的混合物,要使它持久而且專一最不容易。反之,結婚往往促成愛情的崩潰,因為結婚之後,油鹽柴米等家務在在都是破壞美的幻想,而性本能也因容易滿足而失卻吸引力了,因此有人說結婚便是戀愛的墳墓。然而。它卻是父母生活的開始,那是千真萬確的:一個孩子從受孕而至於誕生,由哺乳,抱持而至於長成,不知要化費做母親的多少精力?多少時日?要是沒有一個做父親的在物質上幫助她,在精神上鼓勵她,同她共負養育的責任,真不知有多少兒童將遭夭折,甚至於根本不能誕生。所以我認為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實予兒童以莫大保障,在兒童公育或其他更好辦法未實行之前,此種婚姻制度大有維護之必要,女人愛孩子之心普通總是超過男子,因此對於一夫一妻制的維護,更應全力以赴才好。丈夫若是有了外遇,做太太的為保障兒童的幸福起見,爭取乃是唯一的合理的辦法。

    然而爭取丈夫可決不是件容易的事:像恆娘般方法,似乎太偏重於性的誘惑方面,如此說來則太太簡直應該與妓女受同等訓練。一個女人也自有其工作,責任與愛好,怎可以整天到晚的對著鏡子作美容研究?況且就愛美也須身心兼顧,古人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若一味講究塗脂抹粉,就有變成登徒子玩物的危險。即使在爭奪之間,暫時非用此手段不可,則自後也應逆取順守,規夫人正道,不然男人的好色是無限度的,以馬上得天下者,安能在馬上守之?

    我覺得世人都有這種偏執觀念,以為一個做丈夫的會有外遇,一定是喜歡妖媚,一定是甘心下流,因此做太太的欲圖挽回,也必須從此著手。那也並不盡然。從前蘇若蘭遭丈夫遺棄,曾做過幾首很好的迴文詩去感動他,連武後對之也頗為心折。由此可見得爭取丈夫實在並不專靠獻媚,一味想以獻媚手段來挽回丈夫的女人,不是看輕了丈夫,便是看輕了她自己。

    我以為爭取丈夫的必須的工具有三,即:真情,善意,最後才是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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