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碧雲中短篇作品 正文 俗世生活
    1

    「因為渴望坐一程長程火車,所以我來到阿姆斯特丹。」這是從前一個故事的開始。當時的記憶是「運河與童話國」、「電車風馳電掣的開過」、「希望與幻滅」。

    我再來到阿姆斯特丹,已經是半生以後的事情。

    我再來到阿姆斯特丹,「如是俗世風景」。

    十六世紀的歐洲,尤其是意大利,還在歌頌聖子聖母,聖彼德,聖奧古斯汀,聖撒巴士安,聖靈如火降臨,荷蘭的油畫開始記錄,俗世風景。「俗世」不只是普通的意思,「俗世」是「媚俗」、「庸俗」,俗不可耐。

    真?士甸的《小心浮華》,是一幅俗世快活圖。女子可能是女主人吧,袒胸露背,穿得只有妓女才這樣穿,手中提著酒瓶。一個男子身向她,向她調情吧,轉過臉,手中的玫瑰,掉了一地,豬跑進來,吃玫瑰。一個小提琴手在拉提琴,狗跳到桌上吃批,猴子跳到牆鐘上拉扯,小孩偷錢,一個老女子,在那裡睡著了,地上都是紙牌,麵包,書本和煙斗。

    安提安?包華的《農民打架》圖,一個揪另一個的頭,第二個揪第三個的頭,第四個乘機捶第二個的胸膛,第五個蹲在窗上看打架。戴維?維克布斯的《農民過節》,好幾十人,又親嘴,打架爭酒喝,一個小便,一個嘔吐,有人跳舞有人吵架,趕狗,賽馬,拉提琴,大塊大塊肉的吃,又有人偷船。穿著華麗的,上妓院,尼古拉斯?加納花的《妓院風景》裡,幾個男子,喝到東歪西倒,一個跳到桌上嘔吐,幾個女子,衣服給扯到腰間,挺著乳房,枕著,躺著。連神也不是好東西。祖沉?維慧的《瑪斯與維納斯》,偷情性交時給撞個正著,兩人腿纏腿,難捨難分。眾神撞破了好事,便十分快樂,又叫很多神來看。

    「本來如此」。「浮華」是歐洲宗教畫經常出現的主題。「浮華」是骷髏骨頭,是鍾或時間,是小孩的糞便:安提安?奧斯坦的《冶金者》裡,冶金者在爐裡提煉「金」的時候,遠處有個女子在替小孩清理大便;浮華之所以為浮華,因為人不過是糞便。

    也不知道為甚麼,都找不到酒店。後來才知道,「有狂歡節。在荷蘭的南部。」

    我說,到底是也不是,已經來到德國邊境,並且是工廠區。馬齊爾好靜,星期一上午。我們到了無人的火車站。

    我見到了一隻大鳥。一個女子。我去問大鳥,請問,這裡是不是有個狂歡節。大鳥說,是呀,現在比較早,再晚一、兩個小時吧。我玩得很累,我要走了。

    從見到一隻大鳥開始。我們又見到了一對小丑,拖著一隻假狗,在酒吧,沒精打采的。然後就見到天鵝、公主、蝴蝶、七個小矮人、死神、魔鬼、約翰倫農、主教、天使、無產階級、警察、斑點狗很多只,有人扮電話亭,還會問人收錢,有人扮沒穿衣服,白人扮黑人,剩下一雙白手和一對白耳朵。我說我要扮一堆垃圾,愛連思說,哪有人會扮垃圾,人人都想扮一些平日做不到的,譬如王子公主,男人扮女人,我堅持,我想扮一堆垃圾,拖著舊CD,破瓶之類。

    狂歡節下午三時開始巡遊,每一隊人經過我都讚歎,嘩,好認真,好認真,連扮乞兒都那麼認真,所有衣服都是破的,還穿兩個不同的鞋子,一隻穿了洞,露出腳趾來,仔細一看,腳趾是假的,是一隻道具鞋。

    好認真,零度天氣,男人扮荷蘭乳娘,毛茸茸的雙腿,打露著,也不怕冷。男子扮日本藝妓,不欺場,臉塗得白白的,一手拿油傘,一手拿紙扇,一路在鞠躬。

    「離開一個狂歡節以後,火車在黑暗之中奔馳。」我想到可能有一個故事,應該這樣開始。「我也曾希望……我也曾是……」「我也曾是……美麗風景。第一次來到阿姆斯特丹,那年二十六歲,足足半生以前的事情。」這是從前一個故事的延續。當時與此時,經過的是「時間、敗壞和浮華」。

    火車在黑暗之中奔馳。我想念那個女子,是一隻大鳥,玩得十分疲乏。「我要回家了。」她說。明知其虛假與短暫,還玩得那麼認真投入,唱歌跳舞,吵吵鬧鬧,她就是俗不可耐,愉快可親的,俗世生活。

    「台北二一」觀後感

    小瑾:「我們在一起,你到底有沒有用心過。」

    小瑾:「我們在一起七年了耶!你到底了不瞭解我要的是什麼?」

    開演前十分鐘,我坐在光點的咖啡廳裡頭喝著水蜜桃冰茶,看著窗外開始下起了大雨,心想,今天來看電影是對了,必竟在室內總比待在屋外當落湯雞要好的多。

    開演後十分鐘,小瑾這樣告訴阿宏:「我們在一起,你到底有沒有用心過。我們在一起七年了耶!你到底了不瞭解我要的是什麼?」

    當我聽到這一句話時,讓我立刻連想到這陣子週遭朋友發生的感情事,就在於二個人有沒有用心去經營那一段屬於他們倆的感情。

    女生是種很脆弱的生物,要的很簡單,是一種男人們所給予的安全感,但偏偏這種安全感,卻是大多數男人們不願去面對和負責的。

    「七年之癢」,並不是說劇中男主角,因為和女主角交往七年,而有劈腿的情形。只是覺得七年真的是一個好漫長的時間呀。七年的時間,讓男女主角彼此間的感情慢慢的轉變成一種親情,最後變成了一種習慣,甚至有可能演變成分手,天呀,「七年」是多麼可怕的一個感情殺手的代言。

    在「求婚事務所」裡的「小鳥」與「小瑾」都有一個共同點,她們讓男主角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她們「想婚」了。

    在「小鳥」與「小樹」的故事裡,小鳥最後離開了小樹,而在「台北二一」裡的「小瑾」與「阿宏」,因為彼此的誤會導致分手,最後結束時,「阿宏」帶著一束鮮花去找「小瑾」,中間發生了什麼事我不知道(因為從阿宏哭著騎車被撞後,到最後的過程,導演也沒有說,我當然不知,但我也懶的去揣測。),但二個人最後結束時的笑容,卻是讓我感動的一幕,就像二人彼此間的誤會己經解釋清楚了一樣。

    「男人」,是種很奇妙的生物,不,應該說,是動物才對。因為大多數男人對於某些相同的問題,都有著共同的答案。如「小鳥」告訴「小樹」,她想和他結婚;「小瑾」告訴「阿宏」,她想和他一起過著二個人的生活,甚至為阿宏訂了間房子。可笑的是,二個人的反應都是,「我現在經濟狀況還不是很穩定,等到工作事業穩定後,我們再來談結婚的事好不好。」這句話,由大多數的男人口中說出,大部份的人會心想,哇,這種男人真好,他正為著他們二個人的未來著想,還有著他心中的規劃,嫁給他一定很幸福。

    「OH,MyGod。」對我來說,這句話簡直就是屁話「BullShit」,只有那些分不出這句話是欺騙女人的女人才會相信。

    在現在這個社會,男人是很「可悲」的動物,而女人是很「可憐」的生物。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呢?

    不管是男是女,總有一天會離開學校出社會工作,但對大部份的男人來說,男人會先當兵,再到社會上開始工作。於是他們學生時期交往的女朋友,就在他們當兵的二年時間裡,先在社會上工作了。

    軍中是一個很封悶的社會體系,講難聽一點就是一個有周休二日的監獄,你的家人可以探親,但當你探親時,你的同袍正在流血流汗的操演著軍事動作,探親時間結束後,萬一你若是菜了點,你就會被學長點名,「學弟,你過太爽了,還有時間探親呢,本職學能都會了嗎?」於是,學弟就被一堆學長教訓著。

    在我當兵時,我看了很多弟兄與女友分開,也就是所謂的「兵變」。但我不喜歡兵變這二個字,因為只要講到這二個字,此時,大多數的人就會以為是女生背叛了男生,其實不然,也有人在當兵時結婚呀!只是那些在當兵時和女友分開的男人或多或少也要負點責任才行。

    很多男人,在當兵休假時,總愛向自己女友「炫耀」著自己在軍中多麼「可憐」,每到放假,只想待在家裡什麼事都不做,只想睡大頭覺,更過份的是,某些男人,只想著如何利用休假時間上酒店,或打算和女友不停地做愛,渡過他的假日。唉,有這種想法的男人,就等著分手的審判吧。

    因為,女人不是你們發洩精力的工具,若真不行,你們也可以靠靠自己呀,不是有句話說,「雙手萬能」嗎?所以,滿腦放假只想和女友打一炮的人,請好好運用你的雙手吧,然後把其它時間,拿去關心妳的女友或陪妳女友聊聊天、逛逛街、吃吃飯、聽她講講話都可以,但請記住一件事,別在妳女友面前一直提軍中的事,妳女友又沒當兵,你偶爾講講,或許你女友還會體諒你、關心你、疼愛你,久了妳女友也會受不了你一直開口閉口都跟你當兵有關。

    你在裡面當兵,雖然很可憐,但妳女友比妳先出社會工作,也是很辛苦的呀,萬一有人或她的同事想追她,而你又不懂的分享你女友的煩惱,於是你女友被人搶走,你也只會哭哭啼啼的說,是她背叛了你。

    靠,事出必有因,為什麼不會好好反省一下自己呢?彷彿一對戀人在男生要去當兵時,女方就沒有權去選擇更好的嗎?如果女方在男方當兵時離開對方,卻要背著當時男方朋友們給她「兵變」這二個字的罪名。

    當二個人都同時出社會工作後,偏偏台灣又小的要命,更慘的是生活在台北的人。連我自己都覺得很悲慘,台北真是小呀,一到放假都不知要去哪。於是想約會的人,就開始選擇了捷運可以到的地方,如淡水漁人碼頭、士林夜市、公館、去新店或去看電影、逛街。想開車出去,又擔心沒有停車位,想去中南部二天一夜,又擔心星期日會太累,隔天星期一工作上班會沒精神和體力。接著無數的借口或理由就開始冒了起來,為自己找出口,安慰自己還是看看電影或待在家裡好。

    所以,上班族的約會就變的很固定,星期一到星期五工作,星期六或日,看電影、吃飯、逛街沒了。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若結了婚,生了小孩,二個人就又開始為了家庭不停地工作,等到小孩長大,他們也老了,想去過自己的退休生活時,才發現自己身上有一堆病,要吃一堆藥,行動不便,於是最後卻變成等「死」。這樣的人生,突然覺得可憐了起來,但每個人最後都逃不了一死呀,於是我在「台北二一」中,感受到了影片所要表達的「把握當下」。

    「人往往在失去了之後,才懂的珍惜。」反而對於自己目前擁有的一切,卻不懂的保護和珍惜,總想著,己經到手的東西,又何必多花時間呢?於是,在愛你的人離開你,你才知道你失去了最愛,於是有了千百個後悔,卻喚不回愛你的人。就像「小樹」對「小鳥」的愛,直到他失去了小鳥以後,才懂的她對他的愛。

    小樹在一場紀念小鳥的紀念會上說:「人生,不一定要很有計劃著進行,因為計劃趕不上變化」。慶幸的是在台北二一中,阿宏最後還是活著,而且去找了小瑾。

    最後他們二個人有沒有繼續在一起,或有沒有結婚我不知道,也不想去猜測。我只知道,當我們對自己未來有了規劃固然很好,但有時我們卻會因為自己的計劃,讓自己失去了更多美好的事物,因為只會一味地朝著自己的規劃去走,但卻很容易忽略了去把握身邊的一切和珍惜自己身邊你愛的人或愛你的人。

    「台北二一」,讓我想做些什麼,至於什麼,我說不上來。但我希望我對台北二一的觀後感,能讓大家多珍惜自己身邊的一切,然後女人們可以懂的多愛自己一些;男人們可以為自己少找點理由或借口,多勇敢負責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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