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的仕途:李斯與秦帝國(下冊) 正文 第二章 鄭國營救路線圖
    第一節新任廷尉

    且說嬴政廢除逐客令,外客們得以重返咸陽,繼續他們原來的工作和生活。轟動國際的逐客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李斯以一人之力,挽救了整個外客集團的命運,很自然的,他也由此成為外客集團的旗幟人物和精神領袖。

    李斯榮升廷尉,新官上任之後的第一件事,便是要救出鄭國。按理說,李斯在和宗室的鬥爭中已經取得了輝煌的勝利,犯不著再為了救一個鄭國,甘冒和宗室鬧翻的風險。可李斯並不是盲目謹慎的人,他還是執意要搭救鄭國。倘若能成功救出鄭國,不僅徹底煞了宗室威風,長了自己志氣,同時也報答了鄭國多年前的恩情。當然,最重要的是,李斯清楚鄭國的價值,救出鄭國,符合秦國的利益,也符合嬴政的利益。從長遠來看,嬴政終將會對他此時冒險拯救鄭國的行為心懷感激。因此,儘管救出鄭國的機會很小,但卻值得一試。

    最簡單的救出鄭國的方法,便是讓嬴政站出來說一句話。然而,李斯知道,嬴政絕不會輕易站出來說話。嬴政不是不明白,關中水渠一旦建成,將對征服六國、統一天下產生怎樣舉足輕重的作用。但他沒有選擇給予鄭國特赦,而是接受了宗室給出的審判結果。嬴政的這一選擇,是經過利弊權衡的,是出於無奈的妥協。用鄭國的死,來換取宗室的暫時平定,在嬴政看來,是可以接受而且應該接受的一筆政治交易。況且,在鄭國一案中,宗室走的全是正規的法律程序,也就是說,鄭國被處以死刑,乃是由於法律的必然,而非宗室的陰謀暗算。在宗室沒有犯任何錯誤的情況下,嬴政也不敢貿然給予鄭國赦免。畢竟,他要給宗室留下些臉面,而在現階段,他也仍然需要宗室對他的支持。

    李斯努力回憶和嬴政面談的細節,他要拿捏準嬴政對鄭國一案的態度。李斯自問,嬴政希望他抓住鄭國一案緊咬不放嗎?萬一他繼續糾纏下去,將案子越捅越大,嬴政是會暗自高興還是會公然憤怒還是兩者兼而有之呢?李斯也只能這樣以為:嬴政沒有明確反對,那就算是默許了。因為即便嬴政內心存有希望李斯出面鬧騰的願望,他也不可能給李斯任何正面的提示,他不可能讓自己在任何程度上捲入這件已被宗室蓋棺定論的案子。

    李斯不僅不能指望嬴政出面,而且還必須設法讓嬴政置身事外,不能給嬴政添麻煩。嬴政有麻煩,則他李斯也別想有好果子吃。於是,李斯唯一的機會,就是和宗室一樣,走法律程序。如果能從法律上找到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可以減免鄭國的罪行,那麼宗室也無話可說,只能接受法律的裁決,嬴政也正好順水推舟,減免鄭國罪行。

    李斯先去探望鄭國。鄭國知道自己的死期將至,已然意志消沉,見到李斯,也只是強顏歡笑道:「先生可回來了。聽聞先生被逐出咸陽,鄭某還一直為先生擔心呢。」

    李斯道:「鄭兄且請寬心,李斯眼下身任廷尉,秦國大小案件,李斯皆有裁決之權。李斯答應過要救鄭兄出去,就一定會做到。」

    鄭國苦笑道:「先生能來看望鄭某,鄭某已是感激不盡,不敢再有任何奢求。先生也不用好心騙我,我也知道你的難處。鄭某的案子,秦王曾親自過問。先生雖然貴為廷尉,恐怕也是無能為力。」

    李斯道:「天無絕人之路,總歸會想出個法子來的。」

    鄭國歎了口氣。他已經放棄幻想,安於將死的命運。鄭國道,「先生不要再給我希望,那樣只會讓我更加痛苦。對一個注定必死的人來說,再給他希望無疑是一種殘忍。我只想平靜地接受死亡,先生還是走吧,不用為了鄭某,毀了好不容易挽回的前程。」

    李斯沉默著,好一陣才又說道:「鄭兄,你會活下去的,關中水渠也一定會在你的主持之下,順利修成。」

    第二節此路不通

    李斯告別鄭國,心情頗為沉重。留給他的時間只有十天。十天之後,鄭國就要被梟首。他這個秦國的最高法官,將親自出馬,擔當律師,替鄭國翻案。

    早在李斯尚未成為客卿之前,他便以擅長法律而聞名,在整個秦國,沒有人比他更精通大秦法律。正因為此,嬴政先是命他主審嫪毐謀反案,現在又放心地委任他為廷尉。然而,儘管李斯精通法律,但要在浩如煙海的秦國法律中,尋找出有利於鄭國的條款,卻也遠非一件容易的事。

    史載,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由於秦國法律已經大部分失傳,秦國到底曾有過多少部法律,今天已不能知曉。而公元一九七五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可以讓我們依稀想見秦法當年的規模。

    《睡虎地秦墓竹簡》,共計1155支(另有無法綴合的殘片80片),內容極為豐富,大致分為四類。第一類屬於秦律,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三種。其中所見律名,計有《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軍爵律》、《置吏律》、《效律》、《傳食律)、《行書律》、《內史雜》、《尉雜律》、《屬邦律》、《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勞律》、《藏律》、《公車司馬獵律》、《牛羊課》、《傅律》、《屯表律》、《捕盜律》、《戍律》等近三十種之多。第二類是對秦律條文、術語或律文意圖所作的解釋,包括《法律答問》一種。第三類是對官吏審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司法規則以及對案件進行調查、檢驗、審訊等程序方面的文書程式,其中也有一些具體案例,包括《封診式》一種。第四類則屬於要求官吏遵守的一些行政規則或原則,包括《為吏之道》一種。而這些竹簡的主人喜,只是一個地方低級官吏,生前歷任安陸御史、安陸令史、鄢令史及獄吏等司法職務,這些竹簡,只不過是他由於工作需要而抄錄下來的部分秦律內容。

    秦法的規模,也許可以再援引漢法的規模來做參考。漢法「集諸法律,凡九百六十卷,大辟四百九十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比,凡三千四百七十二條,諸斷罪當用者,合二萬六千二百七十二條」。可謂是「文書盈於幾閣,典者不能遍睹」。

    時間緊迫,李斯和蒙恬兩人廢寢忘食,不眠不休,硬是在七天之內,將秦法乃至歷代判例均翻檢了個遍。然而,讓他們絕望的是,並沒有發現任何有利於鄭國的條款。顯然,直接從法律上來搭救鄭國,已經是完全沒有了可能。

    時已深夜,萬籟無聲,李斯推窗外望,但見屋脊階下,有奪目白霜。寒風入室,將孤燈之焰吹拂搖蕩,而李斯和蒙恬的影子,也在牆壁上怪異地移位拉長。

    蒙恬合上律書,歎道:「先生已經盡力。鄭國不能得救,實乃國法如此,無可奈何。」

    李斯閉上眼睛,眉頭卻依然緊皺。難道我堂堂的最高司法長官,居然救不了一個死囚犯?想到這裡,李斯好像忽然意識到什麼,猛地一拍腦袋,有了!

    蒙恬頓時來了精神,卻又見李斯馬上便搖了搖頭,喃喃道,太危險,太危險了。蒙恬道,「先生想到了什麼?不妨說來一聽。」

    李斯笑了笑,「我也是胡思亂想,還是不說為好。」蒙恬再三請,李斯道,「我姑妄言之,汝姑妄聽之可以。」於是告訴蒙恬。蒙恬聽完,好半晌才回過神來,歎道:「先生此計,千古未有之妙,千古未有之險。」

    第三節強人所難

    夜越發深了,李斯和蒙恬對坐無言。雖然好不容易想出一條計策,卻又委實太過冒險,用還是不用,一時之間難以痛下決心。良久,蒙恬問道:「先生將如何抉擇?」

    李斯苦笑地著望著蒙恬,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不是嗎?蒙恬勸道:「先生對鄭國已是仁至義盡,可以無愧於心。為先生計,愚以為無須冒此大險。」

    李斯歎道:「小子所言,吾何嘗不知。然人生進退取捨,豈可盡囿於一己之得失?吾意已決,必救鄭國。」

    這將是鄭國活在人世的最後一天了。明天,他就要被梟首示眾。寒冷的冬日,囚衣單薄破舊,獄中其餘囚犯皆已是凍得瑟瑟發抖,鄭國卻顯得出奇平靜,他的心情就如濟慈在詩中所寫到的那樣:

    【我很高興這一天過得寧靜,過得平安,

    在這個溫馨低語的夜晚,安恬地品嚐世間

    最後的時光,直到那偉大的聲音

    和顏悅色地將我召喚上天。】

    鄭國一抬頭,便看見了李斯和蒙恬。兩人都是一臉憔悴,眼有血絲。鄭國笑道,「先生是來給鄭國送別的吧。」李斯回以一笑,道,「李斯此來,不為送別,實乃有事和鄭兄相商。」

    鄭國再笑道:「鄭某將死之人,尚有何事敢勞先生下問?」

    李斯道:「李斯答應過鄭兄,定會救鄭兄出去。這幾日,李斯遍翻法典,欲於其中找出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意在減輕鄭兄刑罰,能將梟首改判為肉刑,或刖或劓,身體雖殘,猶可活命,而關中水渠也可以在鄭兄主持之下,得以續修。然而,天不遂人願,有利於鄭兄之條款未能找到,而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倒是頗尋出了幾條。」

    鄭國道:「鄭某此案,本不是能救得了的。鄭國命賤,固一死而已,倒是叫先生費心受累,鄭國感激在心,恨無以為報。」

    李斯道:「鄭兄且慢感激李斯。李斯接下來要說的話,只怕要遭到鄭兄記恨的。」鄭國神情迷惑,不解其意。李斯又道:「鄭兄可知道,這些被宗室遺漏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正是我們的機會所在。」聽到這裡,鄭國不僅迷惑,而且迷糊了。李斯再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鄭兄此案的判決結果是,鄭兄行梟首之刑,全家流放蜀地。而李斯一旦拋出這些新發現的不利於鄭兄的條款,足以令鄭兄車裂,誅滅三族。所謂兵行險著,李斯打算以量刑過輕為名,提請重審此案,要求改判此案為車裂鄭兄,誅滅三族。」

    鄭國駭然道,「先生不是在說笑吧?」

    李斯道:「惟有主張加重鄭兄刑罰,方可令宗室同意重審此案。既然重審此案,依照秦律,便當召集雜治(即會審),由大王親自主持。鄭兄請放心,只要能召集雜治,李斯便有信心,挽回此案,救出鄭兄。」

    鄭國已是抱定必死之心,現在李斯忽然說可以救他活命,條件便是要拿他全家的性命來冒險,這是鄭國無論如何也不肯答應的。鄭國無奈地看著李斯,但見李斯面容冷峻,神態堅定而自信,彷彿世間一切,無不在他操控之下。鄭國悲哀地想到,他和李斯終究不是同一路人。他是一個小水利工程師,只通治水之術,而李斯則是當朝顯貴,手掌治人大權。兩個人看待問題的角度怎麼可能相同!鄭國雖然不懂政治,也知道李斯之所以救他,很大部分存有政治上的考慮。鄭國並不想捲入政治這種複雜的遊戲,更不願意拿他全家的性命來陪李斯玩這場遊戲。他全家的性命對李斯意味著什麼?只是他攫取更高利益的工具嗎?正如阿爾·帕西諾在影片《情梟的黎明》中感歎的那樣:情義殺人比子彈更快(Favorisgonnakillu,fasterthanabullet.Alpacinoin「calito』sway」)。李斯真的是他朋友嗎?李斯真的是來報恩的嗎?還是只不過以朋友之名,以報恩之名,硬將他拖入這場他根本無意參與的賭博?

    李斯知道,任何人面對鄭國這樣的情形,都免不了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絕無可能一口應承,於是道:「事到如今,鄭兄必須要相信李斯。只要能召集雜治,我們就一定能夠成功。」

    鄭國嚷道,「怎麼成功?鄭國之罪,連秦王都默認了的。先生縱是才高天下,也決計推翻不來。我說什麼也不會同意。我寧願獨死,至少全家還可活命。」

    李斯勸道,「鄭兄好生思量。如果你能活著出去,完成關中水渠,你造福的就將是數十萬家庭,上百萬人丁。你將成為影響歷史進程的巨人,你將遺澤後世、名垂青史。為了這些,難道還不值得冒一次險?無論如何,請給李斯一個救你的機會,也給你自己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鄭國只是哭,道,「先生,你就讓我死了吧,我只求一死而已,不要將我的家人也牽扯進來。」

    蒙恬在一旁斥鄭國道:「汝今日一死,不值鴻毛,汝之妻兒,流放蜀地,沒而為奴,有如草木之卑,雖苟活又有何益?寧其如此,何不如先生所言,奮而一搏,縱然不成,也如白虹貫日,平添世間豪氣!七尺男兒,當斷而不敢斷,奈何徒作婦人之哭!」

    李斯責備蒙恬道,「小子不得亂語。他只不過是一個承受了巨大壓力的普通人,你能指望他有多堅強?」

    鄭國只是哭,「先生,你也有家人的啊。求求你讓我一個人死了算吧,我不想害全家陪我一起死。我不想啊。」

    蒙恬道:「鄭國你可知道,冒險的不止你一人,先生為了救你,也是冒了奇險的。」的確,在這場冒險中,李斯也賭上了他的仕途。他作為新任廷尉,如果經手的第一個案子便以失敗告終,他必將顏面無存,嬴政也將不再視他為法學上的權威,加以倚重,廷尉的位子怕是還沒坐熱,就得換人了。

    鄭國還是哭,不願鬆口。李斯道:「鄭兄,這事怕是由不得你了,你從了也得從,不從也得從。我知道你現在恨我入骨,但不久以後,你必將活著來感謝我。」

    鄭國無可奈何,只能接受李斯的安排或擺佈,他雙手顫抖,寫下乞鞫狀(為了防止或糾正錯判,秦律規定,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要求複審,稱為「乞鞫」),交給李斯,然後面朝牆壁,再也不肯回頭。

    第四節雜治之前

    作通了鄭國的思想工作,拿到了鄭國的乞鞫狀,鄭國營救路線圖只能算是邁出了第一步。而在繼續我們的敘述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來瞭解一下秦國司法體系的運轉情況。

    秦國最高常設司法機關,名為廷尉,其長官亦被稱作廷尉,即李斯目前所擔任的官職。廷尉的主要職責有兩個:一是負責審理秦王交辦的案件;二是負責審辦各地移送上報的案件,或審核平決各郡的重大疑難案件。由此可以看出,廷尉親自審案的時候不會太多,在通常情況下,案件大都由當地地方政府自行審理判決,只有當遇到死刑或重大疑難案件時,這才須上報廷尉,由廷尉做出最終的審核裁決。當然,我們也不難理解,廷尉雖然是秦國名義上的最高司法機關,然而,最高審判權和最終裁決權始終還是掌握在秦王嬴政手中。遇到特別重大的案件,比如嫪毐謀反一案,嬴政便是跳過廷尉這一級機構,直接指派時任客卿的李斯主審,並自始至終親自監控。

    在秦國,根據訴訟主體的不同,可以將案子分為兩類:一類叫做官糾,即由國家官吏代表官府對犯罪者提起控告訴訟,類似現代的公訴;另一類叫做民告,即由當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訴,類似現代的自訴。具體到鄭國的案子,則是由咸陽地方政府提起公訴。而秦國的傳統,地方政府不另設專門的司法機構,行政機關與司法職能合而為一,地方行政長官兼理司法。因此,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便是咸陽的最高行政長官——內史騰。

    所以,營救鄭國路線圖的第二個步驟,便是要找內史騰辦理案件移交,將鄭國一案從內史轉到廷尉,從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內史騰見李斯來訪,忙笑臉相迎,口中說道:「原來是客卿大人,有失遠迎,恕罪恕罪。」李斯還禮道:「蒙大王不棄,授李斯為廷尉,內史怕是一時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內史騰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習慣了,也難怪一時改不過口來。內史騰尷尬笑道,「對,對,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昇。」

    李斯時間緊迫,也不客套,開門見山說了來意。內史騰聽完,神情頗顯怪異。

    內史,相當於是咸陽市長,權力固然顯赫,但同時也是一個容易受氣的職位,不好當得很。理論上,咸陽地界內發生的大大小小的事,無不在內史騰的管轄之下。然而,咸陽是都城,聚集了秦國政壇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說嬴政了,單論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動不動就要對他的工作指手劃腳,給他下絆添堵。這不,他雖然是鄭國一案的主審官,但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卻無不是照著宗室的意思在辦。他本以為鄭國的案子算是結了,明兒個往刑場上一送,頭那麼一砍,腦袋往城門上那麼一掛,得,齊活。而在宗室那邊,他也可以因此落個人情討個好什麼的。誰知道,斜刺裡突然殺出個李斯來,要找他提人。

    對於李斯的橫空殺出,內史騰無疑是反感的,打心眼裡抗拒,不肯交人。內史騰也在政壇歷練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處於對立之勢,鄭國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關他什麼事。他最好的選擇當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現實情況卻是,他又不得不夾在當中。

    如果不能兩頭都討好,那至少也要做到兩邊都不得罪。內史騰於是問道:「廷尉要重審鄭國之案?」李斯點點頭。內史騰道:「廷尉可知……」說著卻欲言又止。李斯瞭解內史騰的處境,於是道:「內史不必顧慮。內史依國法轉交鄭國之案,李斯以國法重審鄭國之案,諒旁人也無話可說。」

    內史騰再問道:「以廷尉之見,鄭國之案判錯了嗎?」李斯點點頭。內史騰緊張起來,按秦國法律,一旦錯判,他這個主審官便要承擔相應的罪名和懲罰,而這些罪名和懲罰,宗室是不會出面為他攬下來的,他只能給宗室當一回替罪羊。內史騰小心問道:「敢問錯在何處?」李斯答道:「量刑過輕。」

    內史騰心安了許多。錯判有三種:凡判決案件量刑不當者,屬「失刑」罪;故意重罪輕判或輕罪重判者,為「不直」罪;故意有罪不判或減輕案情,使罪犯逍遙法外者,為「縱囚」罪。李斯說他量刑過輕,則只會追究他的失刑之罪,罰錢了事,不至於影響仕途。內史騰於是轉交鄭國,同時心中也忍不住好奇,李斯終於要和宗室正面較量了,到底誰勝誰負,他不能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誰勝誰負,必然會有一場好戲。

    過了內史騰這一關,接下來,便是要獲得嬴政的批准。因為鄭國之案一直由宗室經辦,嬴政在決定之前,自然先來和宗室通氣。

    宗室聽到李斯請求召集雜治,改判鄭國車裂,誅其三族,也是吃了一驚,不知道李斯到底在弄什麼花樣。他們本來以為李斯和鄭國是一夥的,會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也正這麼期待著,他們就等著李斯犯這個錯誤。鄭國身為韓國間諜,危害秦國的國家利益,罪在必死,在這個大是大非的案子上,只要李斯膽敢要求為鄭國減刑,他們報復的機會就來了,可以借此大做文章,扳倒李斯。

    然而,李斯不但不要求為鄭國減刑,反而要求對鄭國施以更重的刑罰,這步棋大大出乎了他們意料,讓他們看不大懂。難道,李斯是要通過車裂鄭國,來搶他們宗室的功勞?又或者,李斯作為新任廷尉,要通過這個必勝的鐵案來展示一下他的威風?

    宗室吃不準李斯的用意,卻又無奈李斯的請求皆在廷尉的職責範圍之內,也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實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況且,只要鄭國還是死罪,無非多了輕重之分,便不算駁了他們宗室的面子。宗室沒有表示異議,嬴政於是下詔,「應廷尉李斯之請,召集雜治,重審鄭國之案。」

    咸陽宮內,法庭舌戰一觸即發!

    第五節物是人非

    營救鄭國路線圖終於來到了最後關頭。雜治已然召集,成敗在此一舉。

    李斯環顧宮殿,但見秦國政壇的重量級人物幾乎悉數到齊,數十位在尋常百姓看來遙不可及的高官顯貴、王國精英,共聚一殿之內,組成了強大的陪審團陣容。

    雜治會審,為廷議的一種。秦國素有廷議的傳統,每逢國家大事,必召集最高決策層,共同商議,官員們各抒己見,爭執辯論,由秦王最終決斷,某種程度上,已有了民主集中制的雛形。

    李斯自七年前拜為客卿,已是多次參與廷議。今天的雜治尚未開始,但眼前這一張張或陌生或熟悉的面孔,卻讓李斯分外感慨。七年以來,舊官去,新官來,秦國政壇的當權者,已是換了好幾茬。呂不韋當政之時,當權者幾乎全是呂派。等到嫪毐崛起,半數以上都換成了嫪派。如今宗室見重,當權者又以秦人居多。只有嬴政始終安坐秦王寶座,而且變得更成熟、更威嚴、更凜然不可犯。

    宮殿雄偉依舊,而那些曾在這宮殿之內指點江山、風雲一時的權貴們,如今安在?蔡澤、成蟜、樊於期、嫪毐、衛尉竭、內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齊、呂不韋、茅焦諸人,李斯曾經的朋友或敵人,昔日同殿為臣,暗鬥明爭,現在卻已是物故的物故,逃亡的逃亡,罷免的罷免,殺頭的殺頭,飄逝的飄逝,流放的流放。而眼前這些志得意滿的得勢者,誰又知道,數年之後,他們是否還有機會出現在這宮殿之內,繼續食君之祿,忠君之事?

    七年了,在卿級別以上的大臣裡,李斯是為數不多的保全者。七年了,他不僅屹立不倒,而且地位穩中有升。李斯經營仕途的秘訣,自然讓許多同僚倍感興趣。面對同僚的請教,李斯總是三緘其口,只有在兩個兒子面前,才會偶爾談及自己在仕途上的經驗和教訓。

    在李斯看來,他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固然有許多因素,譬如他的才華智慧,他的勤奮努力;譬如他的鎮靜和忍耐,不拘泥於一時得失。曾經有多次機會擺在他的眼前,只要他同意投靠呂不韋或者嫪毐,富貴權勢唾手可得。他忍住了,是的,他忍住了,他忍受著那些才華遠不及他的攀附者爬到了他的頭上。他抵住了誘惑,耐住了寂寞。然而,這些都只能算是謀事在人而已,成事最終在天。嬴政就是李斯的天。他讓嬴政在少年時代就感覺到了他的一片赤誠忠心,嬴政欣賞他,信任他。嬴政也許並不會愛上他這個人,但一定會愛上他身上的利用價值。李斯要做的,首先是保值,然後是增值。

    以前,先後有呂不韋和嫪毐兩大權臣在前面遮擋,低調的李斯並不引人注目。如今時轉勢移,嫪毐車裂,呂不韋失勢,李斯的角色已發生了巨大變化。他不再是客卿李斯,而是實權在握的廷尉,是外客集團的領袖。他不能再躲在別人身後,而是必須挺身而出,站在第一排,直面政壇的風雨變幻。無論是福是禍,他都首當其衝,無可推委。

    權力之路,有如河流,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李斯深知,他的地位並不穩定,甚至依然脆弱得很。沒有人能保證,逐客令會不會再次重演。江湖未靜,李斯就必須搏鬥下去。他必須盡一切力量,捍衛他的地位,不僅為了現在,更是為了未來。

    未來,就在不遠的未來,必將迎來一個空前乃至絕後的輝煌時代。收服六國,一統天下,將在嬴政身上變為現實。他必須在這場偉大的統一之戰來臨之時,讓自己始終站在嬴政的身邊。可以預見,在統一之戰中,將有無數值得期待的精彩,無數激動人心的大事件,無數血火悲歡,無數沉降動盪。做一個旁觀者遠遠不夠,他要和嬴政一起,親歷其中,親手推動,在時光之碑上刻下誰也抹不去的筆跡。人啊,人,一生直如一餉,真的不長。那些不朽,那些傳奇,那些可遇而不可求,如斷橋上那顆閃亮流星,如臂彎間那個花樣女子,一旦錯過,下次再見,將是千年。心在常溫之下破碎,縱然血流如注,也無人可醫,無人可惜。

    一想到這些,李斯禁不住熱血沸騰。宦官登上高階,扯著嗓子喊道:「大王到。」殿內頓時安靜下來。嬴政出場,眾人行禮。嬴政坐定,掃視一番,將目光定在李斯身上,「廷尉,你可以開始了。」李斯恭敬起身,道,「是。」

    雜治的大場面,李斯非但不怵,反而如魚得水般的興奮。他本就是為大場面而生的人。今天的咸陽宮殿,便是他的表演場。在這個舞台上,他是主角。未來,在更大的舞台上,他依然要領銜主演,不容誰來和他搶戲。

    第六節終極審判

    案件卷宗,在那時的秦國被稱為「爰書」,列席雜治的諸公,人手一份,高高地堆在案頭。在這數十位秦國政壇高層中間,大部分人對鄭國一案雖說聽過,卻並不瞭解。面前的爰書,有的會隨手翻翻,有的根本就懶得看。他們大都認為,今天的雜治只是走走過場而已。鄭國究竟是車裂還是梟首,就像魚是紅燒還是清蒸一樣,在他們看來,並無實質性的區別。他們內心甚至暗暗責怪李斯多事,在一個區區水工的死法上如此大費周章,至於嗎?有這時間,飲飲小酒,聽聽小曲,賞賞歌舞,戲戲美人,比啥不強啊。然而,儘管他們認定今日雜治之無意義,但無奈礙於嬴政在場,嬴政都沒有覺得無聊,他們也就不得不正襟危坐,擺出一臉莊重之色。

    李斯心知,今天陪審團雖然人數眾多,但大都只是帶了耳朵過來,他真正要對付的,便只有幾位宗室重臣,尤其是兩位相國——昌平君和昌文君。李斯凝神片刻,然後用他特有的寬厚音色說道:「鄭國為韓國作間,來秦獻修關中水渠之計,實欲罷勞我秦,息秦伐韓之意,其罪已載入爰書之中。」說完轉向鄭國,厲聲問道:「鄭國,汝可服罪?」

    鄭國答道:「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李斯道:「汝只須回答是否服罪。」

    鄭國倔強地重複答道:「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這時,昌平君不耐煩地插話道:「鄭國為韓國作間,內史已詳盡審過,證據確鑿,不容辯駁。倘廷尉糾纏於此,徒然耽誤大王和在座諸公的時間,本相以為不可。廷尉何以要推倒原判,改為車裂鄭國,誅其三族,憑據何在?法理何在?此乃大王所願聞也,亦在座諸公所願聞也。請廷尉速速切入正題。」

    李斯正色道:「多謝相國提醒。臣之所以請求雜治,在於鄭國其人雖微賤渺小,而其案卻事關重大,不可不洞幽抉隱,全面深究,然後處之以法。臣觀爰書之內,只記有鄭國為間之始。至於鄭國在修建關中水渠的十年之間,如何為韓謀利,如何禍秦殃民,爰書中卻少有記載。諸君不妨試問,一個做間之人,其行為當是怎樣?毫無疑問,必然借修建水渠之機,蓄意捨易就難,避近取遠,拖延工期,消耗民力;加以騷擾地方,於水渠所經之處,肆意毀民宅,壞良田,增百姓之怨。如此種種行徑,倘若捨而不究,則其罪不足以盡明,其惡不足以盡彰;倘若不究而殺,是為有罪不治,有惡不懲,則法力不足以盡窮,法威不足以盡顯。」

    嬴政道:「廷尉言論雖好,只是關中路遙,來往取證,費時費日。諸卿各有事務在身,不能久等。寡人既已召集雜治,今日必要結案。」

    李斯不慌不忙說道:「臣請傳喚人證。」

    鄭國的案子,李斯既然已經以廷尉的身份接了下來,就絕不能失敗。早在他和蒙恬一起翻檢法典之時,便已同期派人遠赴關中水渠,帶回了重要的人證物證,以備今日之用。

    李斯傳來的人證,多為鄭國的老部下。十年來,他們和鄭國同吃同住,朝夕相處,友情深厚非尋常能比,見鄭國慘狀,皆是傷感流涕。而在這些人證的口中,鄭國不但不像個間諜,反而稱得上是一個模範官吏,既精水利又懂管理,愛惜民夫,體恤下情,吃苦在前,享受在後,不怕危險,親力親為,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總之,能用來誇讚官吏的溢美之詞,他們一個也沒拉下。

    李斯每聽完一人的證言,均搖頭冷笑不止,吩咐拖出去,並譏諷道,「世上哪裡有如此沒有專業精神的間諜,顯是偽證。」

    陪審諸人聽了人證之言,也都來了興致,感覺今日必將有一齣好戲可看,沒算白來。李斯明明是要加重鄭國的刑罰,傳來的證人,其證言卻又偏偏對鄭國十分有利。李斯到底是愚蠢地搬來石頭砸自己的腳,還是別有深遠的玄機?

    昌平君、昌文君見苗頭不對,李斯分明是在誘導混淆,騙取陪審團對鄭國的好感和同情,奔著為鄭國減刑而去。二人交換眼色,昌文君起而詰難道:「大奸如善,大偽如真。此正是鄭國奸猾之處,非如此勤勉以掩眾人耳目,其罪又何待今日才被發現?諸君不可不察。」

    李斯道:「相國明見,李斯佩服。」又問鄭國道:「好你個鄭國,不想你機心竟如此之深,幸得相國明察。汝可服罪?」

    鄭國還是那句話:「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鄭國之所以從頭到尾只念叨這句,乃是出於李斯的授意。李斯叮囑過他,甭管別人問他什麼,只需拿這句作答即可。就算是問他貴庚幾許,年入幾何,婚房大小,downtown還是遠郊?martini搖還是攪?又或者是問他曼玉還是子怡,學蘇還是學米,納什還是科比,九歌還是夜曲,他也要一律回答「始吾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餘下事宜,自有李斯為他代勞。

    昌平君冷笑道:「鄭國為韓國作間,早有定論,廷尉又何須一問再問?本相聽聞廷尉和鄭國曾有故交,莫非想回護不成?」

    李斯答道:「相國言重了。李斯與鄭國有舊不假,然李斯蒙大王錯信,忝為廷尉,主掌刑辟,自知法之所在,毋論人情。想當年,鄭國臨去關中,曾對李斯說過,他必須貪污。當時李斯大惑不解。如今想來,不由恍然,原來他是為韓國作間。由此可見,其人早有預謀,十年以來,所貪必然甚巨。今鄭國已歸案在審,家資藉沒。臣請御史大夫公佈查抄所得之鄭國家產。」

    鄭國身為關中水渠總指揮,統領著十多萬民夫,支配著巨萬的資金,只要稍微動一下下手腳,譬如虛報損耗,偷工減料,便可以輕鬆地綠肥紅瘦,富得冒油。這樣的誘惑,有幾人能夠抵擋?更何況是一個以破壞為己任的間諜!眾人都支著耳朵,準備聽到一個天文數字。然而,御史大夫隗狀的報告卻讓他們大失所望。鄭國的家產居然少得可憐,除了法定的俸祿,再無其它進項。

    趁眾人意外之時,李斯再道:「縱觀鄭國十年來的所作所為,李斯不由想到,如不是他作間在先,實在能稱得上是忠正良臣。大秦舉國,官吏過萬,如鄭國這般特傑出者,不可多得也。」

    昌文君神色越發不快。宗室在逐客令上已經輸給了李斯一次,倘若連鄭國這樣的鐵案都再被李斯翻過來,宗室的威信恐怕將就此一落千丈。從開審到現在,李斯處處在將審判往為鄭國減刑的路子上引,而且從眾人的反應來看,李斯的策略已取得了相當的效果。今天的雜治還是盡早結束為妙,不能再讓李斯表演下去。兩害相權擇其輕,寧願李斯贏這場官司,也絕不能讓他翻案。昌文君於是起身,對嬴政道:「禮者禁於已然之前,法者禁於已然之後。今鄭國為韓國作間,已既成事實,沒有假設,沒有如果。臣以為無須再議,便依照廷尉所請,車裂鄭國,誅其三族即可。」

    昌文君言畢,稀稀拉拉有幾人附和響應。李斯接住昌文君話茬,道:「稟大王,臣以為,此案尚有諸多不白之處……」

    嬴政打斷李斯,道:「車裂鄭國,誅其三族,這不正是廷尉的初衷?相國既順了廷尉之意,廷尉所望已遂,又尚有何話可說?」

    李斯道:「臣無話,鄭國或有話。」

    嬴政望著鄭國,道,「有話說來。」

    鄭國無助地看著李斯,你想叫我說什麼?我又能說什麼呢?難道還是重複那一句不成?李斯給了鄭國一個肯定的眼神。鄭國硬著頭皮,道:「始臣為間,然渠成亦秦之利也。」

    一再的重複終於產生了效果。嬴政開口道:「汝翻來覆去只這一句,寡人倒想聽聽,汝所謂渠成利秦,利在何處?」

    聽到嬴政的問話,李斯暗自長舒一口氣,藉著寬大袖幅的掩護,狠狠握了握拳頭,自語道,鄭國的命大概可以保住了。

    第七節萬世之利

    鄭國是一個水利工程專家,其演講技巧自然不能和李斯同日而語。儘管如此,鄭國方一開口,立時滿座俱驚。

    鄭國並不需要演講技巧,他只是用數據來說話。他給嬴政算了一筆帳:關中水渠建成之後,可以將四萬多頃的不毛之地改造成肥沃良田,每畝田的產量能夠達到一鐘。這些數字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僅僅靠關中水渠,就可以解決秦國三分之一人口的吃飯問題,或者,解決一支六十萬大軍越境作戰的軍糧問題。

    在座諸人不是水利專家,而是政治家,他們比鄭國本人更能明白這些數字對於秦國的戰略意義,一時間群情激奮,竊竊私語起來。

    嬴政猶然不信,道:「果能如此,抑或是汝虛報邀功?」

    鄭國道,「臣乃待死之身,焉敢虛言。」於是將四萬多頃良田分解到關中各郡,此郡能得幾許,彼郡能得幾許。又歷數各郡人口、地形、氣候、土質,條分縷析,言之鑿鑿,不由得人不信。要知道,這其中的許多數據和資料,是鄭國用兩條腿一步步跑出來的,在官方報表上根本瞭解不到。

    隨著演說的進行,鄭國其人也發生了奇妙的變化。一個剛剛還萎靡不振的死囚犯,忽然間變得神采煥發,臉上有光。那是科學之光,信仰之光。縱然是至高無上的秦王,也不能奪去他作為一個科學家的信心和尊嚴。鄭國滔滔不絕,最後作出結論:「臣為韓延數歲之命,而為秦建萬代之功。」

    聽完鄭國所言,嬴政喟然長歎,問道:「以諸卿之見,鄭國當如何區處?」

    眾人尋思嬴政的口氣,似乎已有了赦免鄭國的意思,不然何以會有此一問。的確,如此大的現實利益擺在面前,即便是君王,也不免動心。但是,眾人又知道,按照秦法,鄭國只有死路一條。法律的權威不容置疑,正是秦國的立國之本。做臣子的,只能謹奉法令,不能越雷池半步。唯一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只有秦王嬴政。如果貿然建議赦免鄭國,那就是在建議破壞法律,動搖國本,誰敢承擔這樣的罪名?況且,宗室這邊的態度也不明朗,犯不著自己搶先表態。於是,嬴政雖然問話,卻無人回答。嬴政無奈之下,只能點將,指名李斯,命他發表意見。

    李斯也不推辭,長身應道:「臣不改初衷,以為當車裂鄭國,誅其三族。」一語既出,嬴政變色,宗室詫異。李斯繼續說道:「鄭國主修關中水渠,前後十年,奔波終日,無夜安枕,惟恐水渠不能早日竣工,不能早日為秦之利。其心險惡,是以臣請車裂鄭國,誅其三族;鄭國初為韓作間,而入秦以來,不念故國,只知有秦,所行無不利秦。韓見鄭國之背叛,悔之已晚,恨不能早殺之。敵國願殺之人,大秦也當殺之,阿敵國之好。是以臣請車裂鄭國,誅其三族;鄭國理水溝洫,膽敢變澤鹵為良田,富我關中,安我百姓,其心狠毒,是以臣請車裂鄭國,誅其三族;鄭國膽敢令關中成沃野,強盛我秦,使秦有吞併諸侯、一統天下之資,助大王為天下之主,其心叵測,是以臣請車裂鄭國,誅其三族。」

    李斯一氣道來,其聲如金石交鳴,其勢如磅礡雷霆。話音已落,宮殿之內,死寂一片,無人應答。宗室諸人皆神色沮喪,若有所失。再無別的聲響,只有鄭國的隱約抽泣。那時的科學家通常都得不到應有的承認,比較鬱悶。鄭國何曾有過什麼知己,何曾有人給過他如此高的讚譽。李斯今天的一席話,怎不讓他感激涕零: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李斯也。

    李斯這是典型的正話反說,而這種技巧,在很多年以後,他又用過一回,只是那回沒有成功而已。

    嬴政自然知道李斯是在正話反說。他嘴角牽動了一下,別逗了,費曼先生。嬴政掃視階下,決心已定,於是說道:「人不貴無過,貴能改過,鄭國初為韓作間,然入秦以來,卻能不枉錯任,為秦謀利。先王立法,非以刑罰為樂,為安定百姓、取利國家也。今倘殺鄭國,不過舉手之勞,一時之快,有何益哉!殺鄭國為小,興關中水渠為大。昔日管仲射齊桓公,幾死,齊桓公終恕而用之,卒成霸業。今鄭國雖有大逆在前,寡人念其治水有功,人才難得,特赦之,使續修關中水渠,為萬世利。」

    第八節鄭國渠

    嬴政金口既開,一切無可更改。鄭國於是重返關中,繼續修渠。後來,那條水渠便以他的名字命名,稱為鄭國渠。對於鄭國渠在歷史上發揮的重大作用,司馬遷曾在《史記》中給予了高度評價:「於是關中為沃野,無凶年,秦以富彊,卒並諸侯。」而通過一首當時傳唱的民謠,更可以看出普通百姓對鄭國的衷心感激。其謠曰:「田於何所?池陽谷口。鄭國在前,白渠其後。舉鍤為雲,決渠為雨。涇水一石,其泥數鬥。且溉且糞,長我禾黍。衣食京師,億萬之口。」

    鄭國渠造福了億萬平民,幫助秦統一了天下,而其在歷史上的影響,遠不僅如此。當今人緬懷漢唐盛世之時,也不應忘記,這兩大王朝的都城長安,正位於因鄭國渠而繁榮富庶的關中平原之上。如今,鄭國渠早已荒廢,難覓當年風姿,在今陝西涇陽縣,尚保存有其渠首遺址。

    在當時秦國官吏的眼裡,鄭國最終被嬴政赦免,是鄭國的勝利,更是李斯的勝利。這標誌著李斯地位的鞏固,標誌著外客在經過一場驅逐風波之後,重新成為秦國政壇上的重要力量。而雜治一戰過後,李斯的威望更是達到了空前的巔峰,用卡夫卡的話來說,就是到了第二天要為之追悔的程度。

    嬴政十年這一年,實在是漫長的一年。在這一年,有太多太多的大事件發生。先是太后趙姬因嫪毐一案而被軟禁,繼而有二十七人為之死諫,復有茅焦為之再諫,趙姬終得重返咸陽,母子團圓。茅焦被拜為上卿,卻旋即掛冠而去。呂不韋失勢,被放歸封國河南。然後是鄭國間諜案發,嬴政頒布逐客令,很快又廢除之。李斯晉陞廷尉,在仕途上更進一步。

    終於到了嬴政十年的歲末,李斯送走鄭國,回首這一年來的滄桑巨變,也是感慨萬千,恍如夢中。年關已近,李斯心想,這回總算可以歇一口氣了。

    殊不知,這一年並不肯就此平靜地在日曆上被一翻而過。在魏國都城大梁通往咸陽的路上,有一人正葛衣竹杖,踏雪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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