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闆的槍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是關於宋惠雲的。來者說,有人反映宋惠雲是林奉成的姘頭,在老家蘭州是無業人員,到本省謀生後,曾在省城當坐台小姐,賣過淫。據說她根本不是什麼大學生,她有張大學文憑,是假的,買的。徐啟維聽了便笑,說是這樣啊!兩人忙說,有關情況尚未核實,只是有人舉報。徐啟維表態說,奉成集團是一家民營企業,裡邊的人員不是國家幹部,具體個人情況縣裡掌握不多。但是有一條,不管說誰有違法行為,包括賣淫或者搞不正當男女關係,都需要有確鑿證據,沒有確鑿證據就不能隨意認定。這個宋惠雲是否上過大學會不會那麼重要?林奉成自己好像初中都沒有畢業,這不影響他當奉成集團的老闆,不影響他辦民營企業,掙大錢並在市工商聯掛副會長。目前看來,宋惠雲是奉成集團裡一個比較重要的人物,比較有頭腦,也比較能幹,對林奉成很有影響力,這是不能否認的。徐啟維說,他可以負責任地說,宋惠雲在本縣沒有犯罪記錄。以他觀察,這個宋惠雲作為民營企業人員,除了自己企業的工作,對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求辦理的事項也都比較認真。總的說起的是一種積極作用。

    「她的老闆林奉成本人早年曾有些劣跡,你們可能聽說過。」徐啟維說,「你們也沒有光盯著那個對不對?畢竟不是公職人員。」

    兩人說還有一件事,就是關於林奉成的。

    「有人反映他違法擁有武器,是一支衝鋒鎗。」他們問,「縣長聽說過嗎?」

    徐啟維說,他聽說過這件事,他到縣裡任職後還特地瞭解過。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違法擁有武器肯定是不能允許的,即使是知名民營企業家也不允許。林奉成這樣的老闆可以有錢,也可以有女人,但是不能有槍。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原則問題。不過這事也不能根據傳言來確定。他曾親自詢問過林奉成,林否認自己有槍。據他瞭解,縣公安部門曾就此搜查過,沒有發現該武器。因此有關傳言恐怕還只能歸為道聽途說。

    兩位市裡人員告辭離去,挺快的,第二天林奉成就給徐啟維打電話表示感謝。

    「縣長夠意思。」他說,「我都聽說了。」

    「林老闆消息真靈通啊。」徐啟維笑笑道,「我講的壞話也都給你傳達了?」

    「一字不漏。」林奉成說,「縣長厲害。」

    徐啟維一邊在心裡罵***,一邊笑,說:「你那個宋小姐的文憑真是買的嗎?」

    林奉成也笑,說眼下什麼都可以作假,別說一張紙。以前還有人說只有老媽假不了,現在也不行了,不是有試管嬰兒嗎?公精母卵配好,往不相干的女人肚子一種就能生小孩,所以老媽也能假。

    「但是她的文憑是真的,她自己說,百分之百。」林奉成道,「縣長打算派誰去調查?公安局還是教育局?」

    徐啟維說免了,不管這閒事。林奉成手下的人,林奉成自己相信就行。

    「可人家不甘心當我的人,想當縣長你的人,鐵了心另謀高枝。」林奉成說,「女人就這本性,天底下的事全女人搞壞的。」

    原來事情沒那麼簡單。宋惠雲什麼人?她不光「我要」,接著總是「我還要」的。對林奉成的安排,宋惠雲並不滿足。「我算什麼?」市工商聯常務理事?這是民間的,最多叫群眾團體,沒什麼意思。要有就得有一個真正的社會上承認的名分,像一些人說的,「有點含金量」的,至少也得有個縣政協委員什麼的吧?

    林奉成說:「縣長我怎麼辦?真是鳥蛋給夾扁了。」

    徐啟維笑道:「就這個啊?她沒想要個含金量更大點的?比如一個縣長?」

    林奉成也笑:「大的留給我吧,別給她。女人翹得太高可不行,壓不住。」

    林奉成到此為止,沒說他想要多大的。他的胃口大概小不了,恐怕超過了徐啟維所能發話的範圍,得從省長市長那裡去要,這裡不必多說。

    林奉成再次提及劉省長,說領導交代了:「讓你找他,他想聽聽縣裡情況。」

    徐啟維沒多話,說:「好啊,謝謝。」彼此哈哈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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