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家書 四 理財篇 致諸弟帶歸度歲之資
    【原文】

    澄候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

    廿五日遣春二維五歸家,曾寄一函,並諭旨奏折二冊,廿六日水師在九江開仗獲勝,陸路塔羅之軍,在江北蘄州之蓮花橋,大獲勝仗,殺賊千餘人,廿八日克復廣濟縣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獲勝仗,初四日在黃梅城上,大獲勝仗,初五日克復黃梅縣城,該匪數萬,現屯踞江岸之小池口,與九江府城相對,塔羅之軍,即日追至江岸,始可水陸夾擊,能將北岸掃除,然後可渡江以剿九江府之賊,自至九江後,即可專夫由武寧以達平江長沙。

    茲由魏蔭亭親家還鄉之便,付去銀一百兩,為家中卒歲之資,以三分計之,新屋人多,取其二以供用,老屋人少,取其一以供用,外五十兩一封,以送親族各家,即往年在京寄回之舊例也,以後我家光景略好,此項斷不可缺,家中卻不可過於寬裕;因處亂世,愈窮愈好。

    我現在軍中聲名極好,所過災害處,百姓爆竹焚香跪迎,送酒米豬羊來犒軍者,絡繹不絕,以祖宗累世之厚德,使我一人食此隆報,享此榮名,寸心兢兢1,且愧且慎。現在但願官階不再進,虛名不再張,常葆此以無咎2,即是持家守身之道,至軍事之成敗利鈍,此關乎國家之福,吾惟力盡人事,不敢存絲毫僥倖之心,諸弟稟告堂上大人,不必懸念。

    馮樹堂前有信來,要功牌百張,茲亦交蔭享帶歸,望澄弟專差送至寶慶,妥交樹堂為要,衡州所捐之部照,已交朱峻明帶去,外帶照千張,交郭雲仙,從原奏之所指也,朱於初二日起行,江隆三亦同歸,給渠錢已四十千,今年送親族者,不必送隆三可也,余不一一。(咸豐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書於武穴舟中)

    【註釋】

    1寸心兢兢:指心裡戰戰兢兢的樣子。

    2無咎:無過錯。

    【譯文】

    澄候、溫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足下:二十五日派春二、維五回家,曾經寄了一封信,並諭旨奏折二冊。二十六日水師在九江開仗得勝,陸路塔羅的軍隊,在江北蘄州的蓮花橋,大獲全勝,殺敵二千多人,二十八日史復廣濟縣城,初一日在大河埔大獲全勝,初四日在黃梅縣城外,大獲全勝,初五日克復黃梅縣城,敵軍幾萬人,現屯踞江岸的小池口,和丸江府城相對,塔羅的軍隊,當日追到江岸,便可水陸珍攻,能將北岸掃除,然後可以渡江進剿九江府之敵,自到九江後,便可有專人由武寧到達平江、長沙。

    茲乘魏蔭亭家回家之便,付去銀子一百兩,為家中年底的用度。分成三份,新屋人多,可佔兩份供他們用,老屋人少,可分一份,外五十兩的一封,送親戚族人各家,即往年的舊例,以後我家光景略好,這個項目決不可缺,家中卻不可過於寬裕,因處在動亂年代,越窮越好。

    我現在軍隊中聲名極好,所過之處,百姓放爆竹,焚香跪著,迎接、送酒、米、豬、羊來搞賞軍隊的,絡繹不絕,以祖宗一代又一比積累下來的厚德,使我一個人得到隆重的回報,享這麼大的榮名,心裡真是戰戰兢兢,又慚愧又謹慎,現在只願官階不要再升,虛名不要再張大,保持現狀,不出過失,便是持家守身的道理,至於軍事的成與敗,利與不利,這是關係國家的福澤,我只能盡人事,不敢存一點僥倖心理,弟弟們請稟告堂上大人,不必懸念。

    馮樹堂前不久有信來,要功牌百張,現也交蔭亭帶回:希望澄弟派專差送到寶慶,妥交樹堂為要,衡州所捐的部要,已交朱峻明帶去,此外帶照千張,交郭雲仙,從原奏的所指,朱於初二日起程,江隆三也同回,給他的錢已有四十千,今年送親戚族人的,隆三可不必送了,余不一一。(咸豐四年十一月初七日寫於武穴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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