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規則 第三章 禮多人不怪 第4節 以禮保官
    ●以禮保官

    以禮能陞官,當然也能以禮保官。我們來看清末左宗棠和他的親姻胡林翼一同如何用錢禮為自己保官的。

    左宗棠一開始做巡撫駱秉章幕府裡的師爺,這是一個不入國家編製的官職。心高氣傲的左宗棠倚仗自己的才能得罪了湖南布政使官文。官文參本參劾左宗棠,將控狀遞上都察院。

    駱秉章很喜歡左宗棠,當然不可能見死不救。咸豐九年八月廿五日,駱秉章到朝廷為左宗棠辯解。這在皇帝看來,難免有護短的嫌疑,所以皇帝批復:"劣幕把持。"對駱秉章嚴加申飭。

    眼看大禍臨頭,恃才傲物的左宗棠這才慌了神。巡撫衙門看來是不可呆下去的了,所以左宗棠決意出幕,以免累及駱秉章。他的打算是北上進京,一是,明年(咸豐十年)是大考之年,如果撈個進士回來也就可以正式入官;二是,既然有人告到京城,他要"願就刑部對質,一夕暴死"。

    左宗棠致信好友兼姻親、時任湖北巡撫的胡林翼,胡林翼馬上對左宗棠說不可。胡林翼老謀深算,深諳官場上陰陽相濟之道。他任湖北巡撫之初,朝廷忌他手握重兵,特派官文總督湖廣,暗中監視。有識之士都為他擔慮,但胡林翼很聰明,極力討好官文,每月給總督府送上豐厚銀兩,又讓母親認了官文寵妾為乾女兒,從而與官文建立了非常良好的私人關係。現在親家左宗棠有難,胡林翼以他多年為官的經驗,自然曉得最為妥善、保險的解決辦法是什麼。

    他一方面給左宗棠寫信,設法阻止左北上——"刑部對質"的想法雖然光明磊落,卻恐怕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況且,官文已秘密得悉左宗棠北上的意圖,又給皇帝上了一道密折,說左宗棠潛身入都,營謀脫罪,請皇上命令步軍統領(首都公安局局長)將左擒獲送鄂。左宗棠進京,無疑是自投羅網。

    另一方面,胡林翼又啟動了一系列私人關係網。胡林翼與官文的關係不錯,所以馬上又給官文寫信。胡林翼先給官文燒了一炷高香:"滌帥(對總督的尊稱)有宰相之度量,我等亦深服中堂大人(指官文)之德高望重,冠絕京官外臣、文武百僚。"然後,胡林翼才轉入正題,請官文對左宗棠開恩:

    "此案中,樊燮與黃文琛等人,似乎都無好聲名,正案如何,林翼不敢預聞。只是案外的左生,實系林翼私親,自幼相處。這傢伙近年脾氣不好,林翼也拿他沒辦法。而且,駱公秉章與林翼已有兩年沒有通信,直至去臘月方有私函往來。假如樊案有牽連到左生之處,敬求中堂老兄格外垂念,免提左生之名。此系林翼一人私情,並無道理可說,唯有燒香拜佛,一意誠求,必望老兄俯允而已。"

    同時到京城那邊,胡林翼也不閒著,馬上備"輦三千金結交朝貴",替左宗棠打點關係。出面操辦這些事情的是左宗棠的另一位好友兼親家、翰林院編修(相當於中央政府智囊團教授)郭嵩燾。

    郭嵩燾很早就從他的同鄉兼同僚、翰林院檢討(相當於中央政府智囊團副教授)王闓運那裡,獲悉皇帝密諭嚴查左宗棠的消息(消息其實是肅順有意透露出來的),知道事情非同小可,立即想到向御前大臣肅順求救。肅順權傾朝野,又非常賞識曾國藩、胡林翼、左宗棠等漢臣,有他出面,自然可保左宗棠無虞。

    郭嵩燾於是委託同鄉王闓運代為疏通。王闓運與肅順的關係還不是特別鐵,所以王闓運又托他的同僚、肅順親信高心夔說情,最後由高心夔將"保左"的信號傳給了肅順。

    肅順答應搭救左宗棠,不過他又不想太著痕跡,引起皇帝猜疑,所以暗示郭嵩燾:"必俟內外臣工有疏保薦,余方能啟齒。"那麼由誰來奏折保薦左宗棠?外臣好找,胡林翼、曾國藩都會保舉左宗棠。曾國藩與左宗棠也有姻親之誼,又是同鄉,當時"極相友善",但是內臣卻不好找。郭嵩燾想到了一個合適的人選:與他同在南書房當值的潘祖蔭,一則自己與潘祖蔭有私交;二則潘祖蔭與皇帝親近,說得上話。但有一個問題:潘祖蔭與左宗棠素不相識,憑什麼要保舉他?郭嵩燾考慮再三,決定計賺潘祖蔭,首先第一步就是送錢。

    潘祖蔭一直很信任郭嵩燾,又見到大把的銀票,很是吸引人,所以也不拒絕,將銀票納入懷中,說:"我們且飲酒,再商量。"幾杯酒下肚,大家面熱耳赤,郭嵩燾趁熱打鐵,要潘祖蔭趕緊遞折。路上,潘祖蔭又問所保何人,郭嵩燾擔心潘祖蔭會有所變卦,仍不肯明說。到了奏事處門外,潘祖蔭說:"事已至此,必無悔理。只是所保何人,折中所言何事,必先令我知悉,否則萬一皇上問起,將何詞以對?"郭嵩燾這才出示保折,潘祖蔭看了並無異言,於是簽上自己的大名,遞上奏事處。

    這份將左宗棠個人安危與帝國命運聯繫起來的保折,對咸豐皇帝的觸動很大,促使皇帝開始考慮對左"亦應重用"。後來左宗棠為報答潘祖蔭的保舉之恩,據說每年冬天送給潘的"炭敬"照例是一千兩銀子(折合人民幣約15萬元)。他還贈給潘家一份價值連城的厚禮——道光初年出土的西周文物大盂鼎。

    為了保官,不但要用計,更重要的是用錢,但是有些官場人物卻捨不得大把的銀子出手。保官畢竟不同於陞官,這得下狠心出大價錢,一旦捨不得,不僅官位不保,命也會不保。

    明朝大太監劉瑾,知人論官。給他送禮品者,他未必記得住,但沒給他送禮品者,他個個都記得牢。他對送禮品有個基本標準,上不封頂,下得保底,最低標準是:地方官如果上京朝覲,得送兩萬兩,方准放回;京官去地方去巡視去旅遊去考察幹部,得給上司帶禮物,無禮品者,得小心官品。

    正德年間,給事中邵天和去海東盤查一樁鹽案。這人面子薄,很怕醜的,不敢向人索拿卡要,回得京來,兩手空空。上班時碰到劉瑾,劉瑾說了一句:"小邵,海東那地方有甚特產啊?"把個小邵嚇得尿了褲子,趕緊向人借了18300兩銀子。小邵大概人緣不錯,還能借到錢。兵科給事中周鑰去淮南公幹回來,視察索錢沒索到,回來借錢沒借到,計無所出,只好自認倒霉了。當年被劉瑾"橫索金錢,不應"而遭貶謫的還有學士吳儼、副都御史邵寶、南京都御史張泰等等。

    清將熊廷弼在遼東守邊,"有遼事以來,再任經略,不取一金銀",卻因遼東失事,坐牢房。劉瑾向熊廷弼傳話,說只要以大量禮金給劉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劉瑾向熊廷弼索要四萬兩,熊廷弼卻捨不得,沒禮品給劉瑾。劉瑾自然說熊廷弼沒人品,於是他反說熊廷弼向東林黨的楊漣、左光斗各行賄兩萬兩。東林黨是劉瑾的死敵,不但不向劉瑾送禮品,而且對劉瑾以禮品論人品的事情進行彈劾。劉瑾對他們恨得牙根癢。熊廷弼的事情一出,劉瑾將兩案並案處理。楊、左等六君子被殺,熊廷弼被"傳首九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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