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赫斯文集 正文 門檻旁邊的人
    比奧伊·卡薩雷斯從倫敦帶回一把奇特的匕首,三稜形的刀身,豎工字形的刀柄;我們那位英國文化協會的朋友,克裡斯托弗·杜威說,這種武器是印度斯坦人常用的。這一見解使卡薩雷斯打開了話盒子,說他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在那一地區工作過。(我記得他還誤引了玉外納的一句詩,用拉丁文說"恆河之水天上來"。)我根據他那晚講的見聞,編寫了下面的故事。內容肯定忠實於原意:願真主助我摒絕誘惑,以免添校加葉,或者像吉卜林那樣夾敘夾議,渲染故事的異國情調。此外,這篇故事有一種簡古的意味,或許可以和《天方夜譚》裡的故事比美,讓它泯滅,實在是一大憾事。

    我所要講的故事,確切發生在什麼地點無關緊要。再說,在布宜諾斯艾利斯,有誰記得住阿姆利則或烏德這類地方的精確的地理位置呢?因此,我只消說當年一個伊斯蘭城市裡發生了騷亂,中央政府派了一個鐵腕人物前去恢復秩序。那個人出身於蘇格蘭一個顯赫的武士家族,血液裡帶有暴力的傳統。我只見過他一次,但再也忘不了他烏黑的頭髮,高高的顴骨,貪婪的鼻子和嘴巴,寬闊的肩膀和北歐海盜似的結實的骨架。今晚在我的故事裡暫且稱他為大衛·亞歷山大·格蘭凱恩吧;這兩個名字對他很合適;因為兩位以鐵的權杖治理國家的君主分別叫這兩個名字。我猜想大衛·亞歷山大·格蘭凱恩(我得習慣於這麼稱呼他)叫人生畏;他走馬上任的告示一張貼出來,全城就平安無事。但他仍舊頒布了許多酷烈的法令。幾年過去了。錫克族和穆斯林捐棄了宿怨,城裡和附近地區太平無事,這時格蘭凱恩卻突然失蹤。很自然,有不少街談巷議,有的說他被綁架,有的說他給殺死了。

    這些情況是我從上司那裡聽來的,因為新聞審查十分嚴厲,格蘭凱恩失蹤之事報上未予評倫(據我回憶,甚至沒有報導)。有句諺語說,印度之大大於世界;格蘭凱恩在奉詔管轄的城市裡也許可以一手遮天,但是在大英帝國的行政機器裡只是個小小的零件。當地警方的調查毫無結果;我的上司認為派一個人微服私訪或許能減少疑懼,取得較大效果。三四天之後,(印度街道之間的距離夠大的),我跑遍了那個吞沒一個大人的城市的街道,沒有多大指望。

    我幾乎立即感到一個隱瞞格蘭凱恩下落的龐大陰謀。我覺得,這座城市裡沒有一個人不知道這個秘密,沒有一個人不發誓守口如瓶。我詢問的人中間,大多是一問三不知;連格蘭凱恩是誰都不知道,從沒有見過也沒有聽說過這個人。另一些人則相反,說什麼一刻鐘之前還見到他同某某人在講話,甚至還陪我到兩人進去的那戶人家,可是裡面的人說是根本沒有見過那兩人,或者說是剛剛離開。有些人說得有鼻子有眼,卻沒有一句真話,氣得我照著他們的臉就是一拳。證人們嘗到了我的厲害,又編出一套謊話。我不相信,但不敢置之不理。一天下午,有人留給我一個信封,裡面的紙條上寫著一個地址……

    我趕到時,太陽已經西沉。信裡的地址是個貧民區;那座房屋很低矮;我從人行道上望到裡面有好幾進泥地的院落,最裡面是一片空地。最後一進的院子裡在舉行某種穆斯林慶典;一個盲人捧著紅色木製的琵琶走了進去。

    我腳下有個老態龍鍾的男人蜷縮在門檻上,一動不動,彷彿一堆什麼東西。我得描述一下,因為他是故事的重要部分。漫長的歲月磨掉了他的稜角,抽縮許多,有如流水沖刷的石頭或者經過幾代人錘煉的諺語格言。他鶉衣百結,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纏頭長巾也是一條破布。他向我抬起頭,在沉沉暮色中只見黧黑的臉和雪白的鬍子。反正我已不存什麼希望,開門見山就向他打聽大衛·亞歷山大·格蘭凱恩。他開始沒有聽懂(或許沒有聽清),我不得不解釋說格蘭凱恩是司法長官,我在找他。我說話時覺得詢問這樣一個老頭未免可笑,對他來說,現實無非是模糊的嚶嚶聲。我想,這個老頭也許能談談有關暴亂或者阿克巴的事情,但絕沒有格蘭凱恩的消息。他隨後講的話證實了我的懷疑。

    "司法長官!"他略帶詫異地說。"長官失蹤了,你們在找。我還是小孩的時候發生過這種事情。日期我記不清楚了,不過那時候記卡爾·賽因(尼科爾森)還沒有在德裡城下陣亡。過去的時間留在記憶裡;我當然記得當時發生的事情。神一怒之下容許人們敗壞墮落;因此人們滿口詛咒,謊騙欺詐。話雖這麼說,不是所有的人都是邪惡的,當傳聞女皇要派人到這個國家行使英吉利的法律時,那些不太壞的人額手相慶,因為他們認為法治總比混亂為好。那個基督徒上任不久就濫用職權,欺壓百姓,貪贓枉法,罪大惡極的人都從輕發落。最初,我們並不怪罪於他,因為誰都不清楚他推行的英國司法制度,新長官的明顯的倒行逆施也許自有他的奧妙。我們總是往好裡想,認為他總有他的道理,但是他同世界上所有貪官污吏的相似之處實在太明顯了,到頭來,我們不得不承認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惡棍。他成了暴君,窮苦百姓(他們一度對他寄予厚望,現在發覺看錯了人,格外忿恨)打定主意要綁架他,加以審判。光說不干是不夠的;計劃必須付諸行動。除了頭腦簡單、少不更事的人之外,也許誰都不信這個大膽的計劃能夠實現,但是成千上萬的錫克族和穆斯林履行了自己的諾言,一天居然難以置信地做到了他們誰都認為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們綁架了司法長官,把他囚禁在偏僻郊區的一間農舍裡。然後,他們遍訪遭受他傷害的人,或者(在某種情況下)尋找那些遺孤遺孀,因為那些年來,這個屠夫手中的劍從沒有休息過。最後,也許是最艱巨的工作,是尋找並任命一位審判司法長官的法官。"

    這時候,有幾個婦女進了屋,打斷了他的話。

    過了一會兒,他緩緩地接著說:

    "誰都知道每一代都有四個正直的人,秘密地支撐著天宇,並在神面前證明了自己當之無愧:這四個人中間准有一個最稱職的法官。但是人海茫茫,湮沒無聞,相見不一定相識,何況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身負秘密使命呢?於是有人出主意,既然我們無緣辨識賢人,那就從癡駿中間去找。這一意見佔了上風。《古蘭經》學者,法學博士,有獅子之稱、信奉一個神的錫克族,信奉眾多神祇的印度教徒,宣揚宇宙的形狀像是叉開兩腿的人的馬哈毗拉和尚,拜火教徒和信奉猶太教的黑人組成了法庭,但是最終的判決交給一個瘋於去做。"

    這時候,有幾個人從慶典活動中出來,打斷了他的話。

    "由一個瘋於來判決,"他重複了一遍。"以便神的睿智通過他的嘴來表達,讓人的狂妄自大感到羞愧。瘋子的名字已被人遺忘,或者根本沒人知道,他赤身裸體或者披著襤褸的衣服在這一帶街上轉悠,老是用大拇指數自己的手指,或者同路旁的樹木調笑。"

    我不以為然。我說,由瘋子做最後判決,審訊是無效的。

    "被告接受了這個法官,"他回答說。"也許他明白,假如密謀者釋放了他會有危險,他只能從一個瘋子那裡得到非死刑的判決。據說人們告訴他法官是誰時,他哈哈大笑。由於證人數目龐大,審判過程持續了許多日日夜夜。"

    老頭不做聲了,顯得心事重重。我得找些話來說,便問他審判了幾天。

    "至少十九天吧,"他回答說。從慶典活動出來的人又打斷了他的話;穆斯林是不准喝酒的,但是出來的人的臉色和聲音彷彿都像喝醉酒似的。其中一個朝老頭喊了句什麼,然後走了。

    "不多不少,恰恰一十九天,"他更正說。"那個狠心狗肺的傢伙聽了判決,刀子插進了他脖子。"

    他眉飛色舞,但聲調殘忍。接著,他聲音一變,結束了那個故事。

    "他無畏無懼地死了;那些無賴惡棍有時候很硬氣。"

    "你講的事情出在什麼地方?"我問道。"在一間農舍?"

    他第一次抬頭正視我。然後慢慢地、字斟句酌地說:

    "我說過他們把他囚禁在一間農舍,並沒有說在那裡審判。是在這座城裡審判的:在一座普通的房子,像這裡一樣的房子。房子與房子差別不大,重要的是那座房子建在地獄還是建在天堂。"

    我打聽那些密謀者的下場。

    "我不知道,"老頭耐心地說。"這些事情過了多年,早給遺忘了。也許他們被判了罪,但判罪的是人,決不是神。"

    他說完便站起身。我覺得他向我下了逐客令,從那一刻開始,我這個人對他來說已經不存在了。旁遮普省各族男女匯成的一股人流,有的在祈禱,有的在誦唱,朝我們擁來,幾乎把我們捲走:那些狹窄的院落比長門廳大不了多少,竟然出來這麼多人,真叫我吃驚。另一些人是從左鄰右舍出來的;他們準是跳過短牆過去的……我推推搡搡,罵罵咧咧,才擠開一條路。在最後那個院子裡,我遇上一個赤身裸體、頭戴黃色花冠的男人,人們紛紛吻他,踴躍捐輸,他手裡有一把劍,劍上沾有血污,因為這把劍處死了格蘭凱恩,格蘭凱恩的殘缺的屍體則是在後院馬廄裡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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