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王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秋分後,太陽滑入樓群後就有了點寒氣。好幾個夜裡颳風下陣雨,第二天變得涼爽。這天上午秀芳拉開一樓的窗簾,房前的玉蘭樹光燦燦的,那輛漂亮的福特汽車也擦得明晃晃的。

    她瞅見一對鄉下夫婦,穿戴整整齊齊,帶了一個十四歲的少年,忐忑不安地推開鐵柵欄,走近房前,左看右看後,好奇地回頭瞧汽車。樹上掛著水珠,地面還是濕濕的。他們拿著斗笠,怯生生地敲大門。看來他們不懂如何用電鈴,只是聽說過,男人試著按了一下,裡面刺楞一聲,嚇了他們一跳。

    秀芳開門出來,看見這三個人,她問:「找誰?」

    「我們找筱月桂小姐。我是他娘舅,」男人壯著膽說,「親娘舅。」

    秀芳一聽,就說:「那就請進來,屋裡坐,不過大小姐演戲半夜才上床休息,要到中午才能起來。你們來早了一些。」

    娘舅說:「那麼我們先去上海街上走走,下午回頭再來。現在先不麻煩她。」

    舅媽卻還記得把大包小包的禮物,花生菱角等等,一一從背上的包袱裡取下來,交給秀芳,說是不嫌棄的話,請她收下,小姐愛乾淨,不敢送上這些鄉下泥巴裡的東西,擔心討人厭煩。

    這對夫婦似乎有點謙卑過度了,手腳都無處放的樣子,秀芳覺得有點彆扭,嘴上卻說:「鮮貨清口得很,難得。」說著她送走了他們。

    秀芳把布袋放在廚房,這才走上樓,聽見筱月桂在洗臉。待她敲門進去,筱月桂已經在對鏡梳頭,秀芳走過去幫她,一邊說:「小姐,原來你已經起來了。你的娘舅,帶著老婆孩子來看你。我讓他們下午來。」

    筱月桂一臉驚奇,「真的?」

    「他們帶來一些鄉下特產,我擱在廚房了。」秀芳說,「長得完全是鄉下人樣子,川沙口音,鼻子有點鉤,老婆眉毛有點倒垂。男孩,怕有十四歲了,還算清秀。一家人蠻老實的。」

    筱月桂說:「那就是他們,上次我們回鄉,你該是見過他們。」

    「忘了。時間過去得快。」秀芳用自己做的玫瑰露水給筱月桂梳順一頭長髮後,把梳子遞還給筱月桂。她打開窗子,這間浴室寬大,一開窗,院子裡的鳥叫聲更響了。

    筱月桂心神不定,她手裡的梳子竟然折斷了,梳齒扎破了手指,出了血。秀芳慌忙說:「你怎麼啦?」

    筱月桂用嘴吮流血的手指,「沒什麼,好多年不見了。下午我要管如意影片公司的事,有兩個人要來買放映權,沒法見他們,你代我好好招待,讓他們先住下。他們會覺得家裡不方便,乾脆安排他們到客棧去住,找家乾淨點的。你順便給他們些零花的錢。告訴他們,我一有空就去見他們。」

    秀芳說:「那好辦,只要你不生氣。」

    筱月桂笑著說:「生什麼氣啊,我七歲時父母雙亡,還虧得這娘舅家讓新黛玉把我拾了去,不然,我哪能在上海灘唱戲做事。這些鄉下親戚很少走動,你讓他們先住幾天,好好玩玩。」

    新滬大舞台的化妝間裡,化好妝準備上台的筱月桂在閉目養神,等著開場。這時余其揚推門進來,他說:「《患難鴛鴦》新劇開張,我順路來看看你。」他西服筆挺,停在門口,順手揭掉頭上的禮帽,拿在手裡,「外面場面好像挺大,來捧場的不少嘛!」

    「各報記者都來了,弄上電影之後,我已經好長時間沒有排新戲。正好,我也有事與你商量。」筱月桂一本正經地說,「等會兒記者纏著,不好說話。」

    待他坐下,筱月桂把他的帽子取過來,放在桌上。她說:「其揚,還記得你說過的一句話?」

    「我說過的話太多。」余其揚說,他感覺到筱月桂說話,帶著一股狠勁,有點不安,便笑了笑,「你不會像荔荔那樣不准我賴吧?」

    「就這句話不准賴。」筱月桂說,「你說過今後殺人流血的事,不讓我女流插手。」

    「噢,」余其揚說,「是那種弄炸藥之類的事,那是與地府冥王打架!你的確不能動手。」

    「不過,現在這件事我真不能動手,你得幫我。」

    余其揚一聽,嚴肅起來,「什麼事?」

    「我娘舅一家到上海來找我,一家三口。」

    「好辦。」余其揚說,「不見就是。」

    「他們給安排在客棧,也巧,李玉安排他們住在興隆客棧,我剛搭班子唱灘簧時住的地方。」筱月桂轉過身,看著鏡子裡的余其揚,「不用說,鄉下雜貨店肯定倒閉了,只好到我這裡來要錢。已經三天了,我沒見他們,他們也不提走。」

    「給幾文錢打發了。」他看到筱月桂的臉色,補上一句,「不給也行,鄉下親戚總是煩得很。」

    「不是錢的事。」筱月桂說,「我想起小時候受虐待多少年,挨過多少打,幹了多少苦活,最後還賣我到妓院裡。我從小就下了狠心,以後一定得報這個仇。」

    余其揚站了起來,有點不耐煩,想走,「你是幹大事的,何必與鄉巴佬一般見識?臭罵一頓,叫他們滾回去就是。」

    「不,這個仇,我非報不可。」

    「有這個必要嗎?」

    「我父母是被他們害死的。我最記得他們死得怪,兩人差不多相隔不到一周,都是突然得怪病死了,七竅出血,樣子很慘。」筱月桂不情願地說。

    「那就不一樣了。」余其揚不得不留下來聽個明白,「你有證據嗎?」

    筱月桂搖搖頭。「但是我感覺就是這樣,那年回川沙,我也打聽了,說是我父母中毒而死。他們十多年不到上海來,開始時不肯認我,後來一直不敢認我,現在山窮水盡沒有辦法才來找我,就是心裡有鬼。」筱月桂臉一沉,「你必須幫我處置他們夫妻兩個,至少砍掉他們的右手!小孩與我無冤,可以放過。」

    余其揚垮下臉,不願意說話,他拿起禮帽,朝門口走去。

    這時門外有人叫:「筱小姐,還有十分鐘上台了。」

    筱月桂當沒聽見一樣,她朝余其揚走了兩步,看到他難看的臉色,停下了步子。一時房間裡氣氛緊張,筱月桂問:「你到底幫不幫我?」

    余其揚不做聲。

    「砍掉大拇指,不砍手,總可以吧?!」

    余其揚還是一聲不響。

    筱月桂朝窗邊走過去,「你不肯,我就從此不演戲了。」說著她把已經穿上的戲服一脫。

    「那麼多觀眾記者怎麼辦?別胡鬧!」

    「我什麼時候胡鬧過?戲演砸了也是我的戲,你沒有損失,看我出醜就是!」她拿起桌上的棉球就擦臉和眼圈,馬上臉上就黑黑紅紅不成樣子。

    余其揚驚叫起來,帽子落地,一把抓住她的手,說:「行行,我答應你就是。」

    筱月桂嫵媚地一笑,但是笑得很淒然。

    余其揚說:「你馬上就上台了,我走了,不過你該明白,上海洪門不再是以前的殺人幫派,現在是生意人的俱樂部。」

    「我就不信你們不動刀槍。」她拾起地上的帽子,遞給余其揚,然後把李玉叫來,讓她去通知後台,因故推遲一刻鐘開場。

    余其揚說:「除非沒有餘地、非動兵器不能解決的糾紛。」

    「此事就是非動刀子不能解決!沒有餘地。你認為是小事,我認為是大事。我能忍下這口氣就不叫筱月桂了。你不幫我,我也會讓他們在上海消失掉。」

    「你佈置吧,你認為到時候了,就告訴我,我找人做就是了。」余其揚頭也不回地拉開門出去了。

    他感到腳步沉重,筱月桂這個他最愛的女人,怎麼和所有的女人一樣,也如此短視,如此情緒化,如此地不講道理呢?他弄不明白,決定不理睬這事,一直等到她冷靜下來,再好好談談。他是實業家銀行家,不願意纏到完全不值得做的血腥中去。

    他瞭解她整個人,包括她的脾氣,瞭解得太透,已到沒有神秘感的程度,除了她的性感,始終讓他著迷。

    不講理的女人,沒有男人不畏懼。就在不久前,她還在與他討論結婚的事,明知他在猶豫,那又為何弄出這樣一場爭吵,帶著自我毀滅的衝動?可能他的猶疑,讓她失望之極,傷透了她的心,便衝動到底,破罐子破摔,讓他感覺到她痛時的痛,這樣才公平。

    他站在她的角度想:因為他在猶豫,她就推他一把,索性看看能不能把他推走。不管哪一種,都只是黃府六姨太的水平。愚蠢!人命關天的事也能胡來?

    不過從這次不歡而散後,筱月桂再也未向他提娘舅夫婦的事,兩人為各種事通了無數電話,從來不談此事,像從未提起過一樣。

    兩人都忘了,這樣最好。

    兩個半月後,余其揚在報上讀到一則消息,興隆客棧夜半起火,這個舊城區邊上的木建築,馬上就像紙板匣,燒得誰都走不近。救火車開來,好不容易滅了火,發現房內的人——店老闆及客人共八口,無一人逃過性命。

    余其揚當然明白這起火災不是偶然,多半是筱月桂找人去做的。但是她的意圖不會是燒死八個人。難道她不知道這種事,只能在殺人之後點火,火燒旺起來後要大喊,這樣既可以焚屍滅跡,也放其他人一條生路。

    或許她找了幾個沒有經驗的生手?事情做砸,砸得一塌糊塗。他把報紙扔了,怕提醒自己這件事。他不想問她,只慶幸自己擺脫了這件髒事。

    要說筱月桂心壞,這樁事應當說最壞,我當然做了詳細考查。不過,如果工部局警方沒有能查出一個名堂,甚至連余其揚都沒有能找出線索,我也毫無辦法。我做的只是別人偵查的考查。

    但是我有個比余其揚還要有本事的地方:我能找筱月桂直接問。我問她:「為什麼自認為巾幗英雄,脂粉豪俠,竟然不能容忍鄉下窮親戚,趕盡殺絕,甚至不惜殃及無辜?八條人命,良心何安?」

    筱月桂一聽,板起了臉,不願意說下去。

    我說:「你不可能不說了,我這是歷史的審判。我是在查事實真相,不是在寫小說。況且凡人非教皇,哪有無錯之人?你如果做了這事,也早就過了刑事追訴期,何不趁此機會向我說清,解除良心上一個負擔也好。」

    我逼問得如此之緊,她真的生氣了,叫我去問余其揚。

    我告訴她,我問過余其揚,他說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對她陽奉陰違,他根本沒有叫任何人過問此事,這件事完全是她的責任。

    筱月桂聽了,臉色大變,驚如死灰。

    我說:「你怎麼啦?什麼大風大浪都過來了,一生艱辛顛沛也受夠了,什麼事情不能忍受?」

    她驚叫道:「我一直以為是他派人做的事,做砸了,所以我提都不敢提。」

    她沉默半晌說:「看來真是如此,我命中剋夫。命大的人,就會逃脫做我男人的命運。當時我和他互相不敢問這事,我怕指責他辦事出錯,他恐怕更認為我下手太狠。兩人都避而不談,就漸漸疏遠了。這是後來一連串事情的開端。多少年了,現在由於你在其中來回問,才明白是個誤會:這事與我和其揚任何一人都沒有關係。」

    說罷,她竟然開始渾身戰慄。她說,就像那年,突然明白是她自己害了常爺。

    我只能感歎,這是天命,不得不畏懼。

    當年,此事發生後,相當長一段時間,他盡可能不與她單獨見面,免得裝聾作啞尷尬。她也不約他,彷彿他所有的心思她都知道。他們倆的關係開始變得公事公辦。

    有天夜里餘其揚望著天花板,突然想到:「如果是我自己的父母被人害死了,我會如何辦?」這個問題一鑽出來,他就沒法面對了。他從未這麼想過,父親是誰都不知道,母親的印象也淡淡的。

    在這一刻,他開始有點原諒筱月桂了,黑暗中,她的臉清晰地浮現於他的腦海,好像在對他說:「我把自己的心移開你一點,也是為了離你更近。你會想明白,你會想念我的好,這世上沒人有我對你那麼好了。」

    但是情況迅速發展,他們幾乎沒有重續舊好的可能,即使有過機會,但是一條裂痕在細瓷上生長,若視而不見,裂痕漸漸長粗壯,摸上去就刮手指了。再下去就會碎,磨破皮膚出血。那興隆客棧失火可能真是另有原因,筱月桂的娘舅一家冤死其中,其實跟兩個人都無關。可更冤的是我的兩個主人公,都為此受到懲罰。

    甚至連我這本書也落個嫌疑,似乎有意讓他們有情人終不能成眷屬,害了我實事實寫的多年功夫,何必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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