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櫻桃 正文 第十四章 菲拉格慕
    「你能看見我嗎?」

    「我又不瞎,怎麼會看不見?」

    他點點頭,鄭重其事地告訴我:「我看不見我自己。」

    那是在一間裝修豪華、抬頭就能看見碧海藍天的辦公室。他站在鏡子前,身體輕輕地抖著,慢慢合上眼睛,對我說:「閉著眼,我就看不見我自己。」

    那天從教堂出來,他把幾個小伙子打發走,開車帶著我到處轉,經過一處建築工地,他對我說:「我原來就住在這裡。」經過一片工業區,他說:「十年前,這裡是一片墳地,你說那些鬼現在都去哪裡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開越快,呼嘯著闖了一路紅燈,直開到無路之處。那時天已經快黑了,夕陽斜照,蚊蠅飛舞,兩個赤裸上身的農民在莊稼叢中抬起頭,靜靜地看著我們。他呆了一會兒,忽然問我:「你看見那個穿紅衣服的女人沒有?就在那兩個農民中間,你看,她還對我笑呢。」我渾身發冷,說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麼女人?他不理我,手顫顫地指著窗外:「她過來了,你看,就站在你旁邊,你看哪,她在那兒拍車窗呢,你說她是不是想進來?」

    我足足寒顫了十幾分鐘,他低下頭,在方向盤上趴了一會兒,低聲問我:「咱們認識好幾年了吧?」

    「對,四年三個月零二十六天,」我說,「我這輩子啊,最大的幸運就是……」

    他看著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開車門走了出去,對我說:「我最近練成了一種法術,你信不信我能讓你動不了?」

    我點點頭又搖搖頭,說大哥咱們回去吧,天都黑了。

    他喃喃念叨了幾句什麼,像個孩子一樣笑起來,說怎麼樣,你現在是不是動不了了?

    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後眼睛不眨地回答:「沒錯,我現在一動都不能動,大哥,你的法術真靈,咱們回去吧。」

    坐在他對面,我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好像他不是一個人,而是兩個人,一個是清醒的,一個是混亂的,清醒的什麼都知道,什麼都明白,混亂起來卻連自己是誰都搞不清楚。

    或許這就是生活吧,每個人都有兩個靈魂,一個在問,一個在答;一個在睡,一個在醒,可現在說話的這廝究竟是誰?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實還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語,又有什麼意義?

    因為股票的事,我已經成了一個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辦公大廳,我隨時能感覺到那些眼神,它是熱的,帶著巨大的能量,足以維持整個城市的運轉。聽聽這些話吧:「經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經理,你好像越來越帥了哦!」連一向冷艷的老闆小秘都會主動找我搭訕:「你什麼時候請我吃飯啊?我可替你說了不少好話,老闆最近老誇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語:「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夢囈:「什麼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說:「只要邁出這一步,我就是可以活得像個人了。」

    這話是有來歷的,我表哥前些日子買了一雙五千多的鞋,專門跑到我家裡來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褲襠裡夾了個手榴彈,生怕折了他至愛的名鞋:「看見這雙鞋沒有?知道這是什麼嗎?菲拉格慕,看看這荔枝紋!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驚歎,歎得我心中塊壘叢生,忿忿不平地問:「菲拉格慕又怎麼樣?」

    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紙巾擦了擦鞋上肉眼無法看見的灰塵,「這麼說吧,全世界的皮鞋裡,最舒適、最名貴、最奢侈的就是這菲拉格慕!你知道《紐約時報》怎麼評價?沒穿過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過!」

    快過年了,我代表全世界無產階級問候《紐約時報》他媽過年好。我悲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過了,可我呢?我怎麼邁過那迢迢萬里的一步?

    在那間豪華的辦公室裡,我和他面對面坐了將近四個小時,一直沒說什麼話。他看起來好像是睡著了,仰面向天,身體一動不動,除了眼睛偶爾眨動一下,幾乎看不出來他是個活物。我坐不住了,說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還是沒有任何反應。快走到門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來,慢悠悠地說:「看上什麼東西你就拿一樣吧,這地方……,以後不會有人來了。」

    他坐在那裡,就像坐在墳墓裡,表情呆呆的,一會兒笑,一會兒愁,一會兒又顯得十分驚恐。我不知道他看見了什麼,但如果換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見了鬼,我也會開懷大笑的。

    看看這豪華的墳墓吧,精緻的手編地毯,毛茸茸軟綿綿的,踩在上面說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著;還有這張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鏗鏗做響,不知道是什麼木頭,得值個好幾萬吧,沒四五個人抬不起來;櫥櫃裡有一堆石頭和幾個杯盤碗盞;書架上擺滿了書,旁邊是一匹青瓷的馬、幾個黑罐子,還有幾尊亮閃閃的銅鼎,這玩藝兒我大概懂一點:越亮就越不值錢;筆筒裡插著不少筆,肯定都不如我那枝;那塊鎮紙摸上去滑滑的,應該是玉的吧,我拿起來,想想又放下:萬一是石頭的可就虧大了。轉悠了半天,最後終於下定了決心,過去抱起了那台電腦。IBM的原裝機,市場售價兩萬多,我可買不起。

    「你愛錢,但你選的是最不值錢的。」他慢吞吞地走過來,指指點點地說,「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萬,這幾個盤碗都是純金的,這匹馬品相不好,不過怎麼也值十幾台電腦;那六個鼎是范思哲收藏過的,他不識貨,費了不少錢,我只花了六千美元;還有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是洛口遺址最下層的出土物;」接著拿起了那塊鎮紙,直舉到我的眼前,「這塊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嗎?一億年的水。這就是傳說中的南洋淚玉,更難得的是它這麼大,這麼完整,而且幾乎沒有瑕庛。他們都說作鎮紙太浪費了,應該雕成菩薩雕成佛,我說,神佛菩薩只配鎮人,不配鎮紙。」

    我傻了。他像貓一樣無聲地走出去,站在客廳裡嘿嘿冷笑:「出來看看吧,這是徐熙的《群芳譜》,除了白牡丹花瓣上那個乾隆御覽的紅章,其它堪稱完美;這是米芾的《拜石帖》,真正的性情之作;這是宋徽宗最後的作品,《撫琴賞花圖》,就畫於靖康年間,六個月之後他就被金兵抓到了五國城,從此一輩子坐在井底;這幅字是隋煬帝過屈原墓時寫的:君前別無人物,君去天下一空。隋煬帝位高才大,目空一切,得他一言之賞,何啻百萬美金?這是隋朝展子虔的《河洛山川圖》,故宮博物院有一件鎮館之寶,是他的《游春圖》,一九四七年就賣到八百兩黃金,號稱是中國最早的山水畫,其實我這幅比它還要早六年。」

    他停了下來,似笑不笑地望著我,目光裡甚至還有點憂愁。我滿頭滿臉都是汗,心裡撲通撲通地跳。他輕歎一聲,慢慢走到窗前,雙眼凝視著牆上的那幅畫,手指輕輕地撫摸著,「這幅畫是我最想給你的。為了它,我花了整整四年,托過不知道多少人,最後才從歐洲一個侯爵手裡買下來。」

    我的嗓子幹得不行,結結巴巴地問他:「這……這是誰的畫?值多少錢?」

    「塔斯羅夫四世滴血之作,從不傳世的《各各他山》,那幾滴紅色的淚就是他的血。」他輕輕地說,每一個字都像是驚雷轟在頭上,「你看這個耶穌是不是有點奇怪?對,因為他多了一條尾巴,還有這十字架,看見了嗎?那是人的骸骨。因為這幅畫,塔斯羅夫被斬手、剁腳、割鼻、摘眼、剝皮、剜心,直到嚥氣也不肯懺悔,死後一百年間十七次掘墓鞭屍。我為它花了260萬英鎊,那是七年前,現在,……,四百萬吧。」

    四百萬英鎊,合人民幣五千多萬!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坐到了地上,一身酸軟,還在連連不斷地打著嗝:「我不要電腦了,我……」

    「機會只有一次,兄弟。」

    「我要那幅畫!我要那幅畫!」

    接下來的事情也不知道是怎麼發生的:我跳過去就要摘那張畫,他把我推開,我又撲過去,他推開,我再撲過去,反覆了不知道多少次,我渾身流汗,臉上的肌肉突突地跳,心裡有個聲音轟轟地響:「殺了他!殺了他!殺了他!」

    一扇門輕輕滑開,那幾個小伙子不知道從哪裡走了出來,齊刷刷地站在他身後,冷冷地看著我。我機靈靈打了個冷戰,心頭一下子明白起來,汗下如雨地跟他道歉:「大哥,對不起,我忘形了,我……」

    他就是這時候開始不正常的。面無表情地看了我一會兒,他突然笑了起來,伸手摘下了牆上的畫,嘶拉一聲地從框裡揪出來,然後抄起剪刀就開始剪,那幾個小伙子也不攔他,眼睜睜地看著他把那五千多萬剪得粉碎。剪完了,他捧起那堆碎片走過來,嘩的一聲揚到我的頭上,滿天雪花飛舞。在紛紛揚揚的碎片中間,他兩眼血紅,面色蒼白,哈哈大笑著說:「好吧,你要我就給你,給你,給你,給你,給你,給你!」

    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意大利名鞋的典範。品牌創建於上世紀二十年代,產品包括時裝、皮具、手錶、皮鞋及各類飾物等。菲拉格慕的制鞋藝術與工藝廣受推崇,深得各國名流的鍾愛,有「好萊塢紅星的造鞋師」之譽。歌星麥當娜、影星奧黛利?赫本、索菲亞?羅蘭、瑪麗蓮?夢露、球星邁克爾?喬丹、美國總統前克林頓、英國皇妃戴安娜、溫莎公爵夫婦、菲律賓的馬科斯夫人等都曾是該品牌的忠實擁躉。

    在中國大陸的專賣店中,一雙菲拉格慕皮鞋售價超過五千元,筆者曾見到一位溫州商人一次購買了四雙不同款式的皮鞋,總價格超過兩萬元。這筆錢如果買成廉價洗衣粉,可以買一萬包;買十月份的桔子,可以買超過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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