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伊登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雖然露絲對馬丁當作家的本領缺乏信心,她在馬丁眼中卻並無變化,也沒有被他小看。在他所度過的短短假期裡,馬丁花了許多時間作自我分析,對自己瞭解了許多。他發現自己愛美甚於愛名,而他急於成名又主要是為了露絲——因此他有強烈的成名欲,希望自己在世人眼中了不起,用他自己的話說,是「像模像樣」。其目的是為了讓他深愛的女人引為自豪,相信他很有出息。

    說到他自己,他對美懷著滿腔熱情。只要能夠為美服務對他已是足夠的報償。而他愛露絲又甚於愛美。他認為愛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引起他心裡這場革命的正是愛情。是愛情把他從一個粗魯的水手變成了一個學生,一個藝術家。因此,在他眼裡愛情比學問和藝術都偉大,是三者中最偉大的。他已經發現他的腦子比露絲想得更多,正如比她的弟弟和爸爸想得更多一樣。儘管她具有大學教育的一切優勢,儘管他面對的是她的學士學位,他的智慧的力量依然能使她相形見細。他這一年左右的自學和裝備讓他深刻地瞭解了世界、藝術和人生,而那是她萬萬辦不到的。

    這一切他都明白。但那並不影響他對露絲的愛,也不影響露絲對他的愛。愛情太美好,太高貴,他又是太忠誠的情人,他不能用批評指責來玷污它。愛清跟露絲對藝術、對正確行為、對法國革命、或是對選舉權平等的不同看法能有什麼關係?那都是思維的過程,可愛情是高於理智的,駕凌於理智以上。他不能小看了愛情。他崇拜愛情。愛情高臥在峽谷地區以外的山峰之巔,是存在的昇華,是生活的極頂,是很少降臨人世的。由於他所喜愛的科學哲學家流派,他懂得了愛情的生物學意義;但是通過同樣的細緻的科學推理他達到了一個結論:人類的生理結構在愛情中達到了最高目標。愛情不容懷疑,只能被接受為生命的最高回報。因此他認為情人是一切生靈中最幸福的人,一想起「顛倒膜拜的戀人」高於世間一切,高於財富和判斷,高於輿論和讚美,高於生命本身,高於「一吻便死去」,他便非常快活。

    許多這類道理馬丁早就明白了,有些道理他後來也明白了。這時他幹起了工作,過著斯巴達式的苦行生活,除了去看露絲從不消遣。他從一個葡萄牙女房東租來一個小房間,每月安科兩塊五毛。房東叫瑪利亞·西爾伐,是個利落的寡婦,吃苦耐勞,脾氣卻精,拉扯著一大群娃娃,不時用一加侖淡薄的酸酒醉卻她的疲勞和憂傷——那酒是她花五毛錢從街角的雜貨店兼沙龍買來的。馬丁起初報討厭她那骯髒的舌頭,後來見到她的勇敢奮鬥便不禁生了幾分敬意。那小屋只有四間房——除去馬丁那間,只有三間。一間是客廳,鋪了張彩色地毯,帶了幾分喜氣;卻掛了一份訃告和已死去的眾多孩子中的一個的遺像,又帶了幾分憂傷。這間房嚴格規定只接待客人,百葉窗總是關著,除非有大事,是她那群光腳丫的小寶貝決不許擅入的基地。她在廚房因做飯,一家人在那兒吃飯,除了星期天她也在那裡洗衣服,漿在服,熨衣服,因為她的收入主要得靠替她較為興旺的鄰居漿洗衣服。剩f的那間屋就是寢室,跟馬丁那間一般大小,她和她那七個孩子都擠在裡面睡覺。馬丁對她們怎麼能擠得下去永遠覺得神秘。在薄薄的板壁那邊地每天晚上都聽見每一個細節:上床、叫喊、爭吵、溫和的細語和小鳥一樣的睡意朦朧的啁啾。瑪利亞的另一筆收入來自她的母牛,一共兩隻,她每人早晚都要從它們身上擠奶。那兩條牛是靠偷吃空地和公用道路兩邊的青草活命的。通常由她一兩個衣衫襤樓的娃娃看著,他們總警惕地守望著,主要是擔心畜欄管事1出現——

    1畜欄管事:專管牲口走失和闖入公家畜欄的人。

    馬丁就在他這間小房組生活、睡覺。讀書、寫作、做家務。屋子僅有一扇窗戶面對著小小的門廊,窗前是一張廚房裡用的桌子,權且充作書桌、圖書館和打字機台。靠後牆的床佔據了屋子全部空間的三分之二。桌子一旁是一個花哨的櫃子,原是做來賺錢不為實用的。上面的裝飾板每天都在脫落。這櫃子在屋角,在桌子的另一面,在另一個角落望是廚房——煤油爐放在一個布匹箱上。布匹箱裡是婉盞和炊事用品。牆上有個放食物的架子,地面上放一桶水。屋裡沒有龍頭,馬丁得到廚房的水槽去取水。在屋裡蒸汽很多的日子,從桌上裝飾板脫落的碎片便獲得特大豐收。他的自行車用轆轤掛在床頂的天花板下。最初他試過把它放在地下室裡,可是西爾伐家的娃娃們卻把軸承弄松,把輪胎扎破,把他趕了出去。然後他試了試前門那小小的門廊,那兀一場咆哮的東南風又把輪子浸泡了一夜。最後他只好撤退到自己的房裡,把它掛到了空中。

    一個小櫥裡放著他的衣服和搜集來的書籍——桌上桌下都放不下了。他在讀書時養成了做筆記的習慣,筆記記得太多,若不是在屋裡牽了幾根洗衣繩把它們全掛了起來,在這有限的空間裡他就會容身不下了。即使如此,屋裡也太擠,「航行」起來太困難。不關櫃櫥門就打不開房門,反過來也一樣。他無法從任何地方直線穿過屋子。從門口到床頭得拐來拐去,很難在黑暗裡通過而不碰到東西。在解決了門和門的矛盾之後,他得住右急轉,繞開「廚房」。然後又得左拐以免碰上床腳。要是拐得過了分又會撞上桌子腳。等他匆匆一歪一蹶,不再拐彎,便得沿著「運河」再往右彎,「運河」的此岸是床,彼岸是桌子。若是屋裡唯一的椅子放在了桌前平常的地點,「運河」航行就會受阻。椅子在不用的時候只好躺在床上,雖然做飯時他有時也坐椅子,一邊讓水開著一邊讀書;甚至炸著牛排也能巧妙地讀上一兩段。構成廚房的那個角落很小,需要什麼東西他坐著也能伸手拿到。實際上,坐著做飯反倒方便;要是站著,倒常常會自己擋了自己的路。

    他不但有一個無懈可擊的胃,什麼東西都能消化,而且知道各種既營養又便宜的食物。豌豆湯是他菜譜上的常見萊,還有土豆和蠶豆。蠶豆做成墨西哥口味,大大的,黃褐色。他桌上每天至少有一頓米飯,做法跟美國主婦大不相同,她們也永遠學不會。乾果要比鮮果便宜,他通常都有一罐,做得好好的,可以隨時取用,用它代替黃油塗麵包。有時他還買圈牛後腿肉,或是燉湯的骨頭給飯桌增添光彩。他每天喝兩次咖啡,不加奶油或牛奶,晚上喝代用品茶。咖啡和茶都沏得很美妙。

    他需要節省。他的假期差不多花光了在洗衣房掙來的錢。而他距離他的「市場」又很遠,他的那些下鍋之作希望得到的最早的回音也需要幾個禮拜。除了跟露絲見面和去看他姐姐格特露的時間之外,他都過著隱士般的生活,每天至少要完成平常人三天的工作。他只睡短短的五個小時。只有他那種結實得像鋼鐵一樣的人才能有他那種耐力。他每天連續苦讀十九個小時,天天如此。他一分一秒也不浪費。鏡子上貼著幾張發音和定義的單子,刮鬍子、穿衣服。或是梳頭時都可以默記。煤油爐上方的牆上也釘有類似的單子,做飯或洗碗時一樣可以記。不斷有新的單子替換舊的。讀書時碰見的生詞或是不全熟的詞都立即記下,積累到一定的數目,就用打字機打出來釘在牆上或貼在鏡子上。他甚至把單子塞在口袋裡,上街時也抽空複習,在肉店雜貨店等著買東西時也複習。

    這還不夠,他在讀成功作家的作品時,總記下他們的每一個成默,分析出他們成功的竅門——敘述的竅門,表達的竅門,風格的竅門,他們的觀點,對比手法和警句。把這一切列成單于,加以研究。他並不亦步亦趨,只追求其中的原理。他把有效的、動人的獨特格調劑成年干,再把來自諸多作家的獨特格調進行歸納,找出一般原則。像這樣武裝起來之後,他再去尋求自己的獨特格調,要與眾不同,要新穎出奇,再對它恰當地給以權衡、估量和評價。他也用同樣的方法去搜集富有表現力的詞語,從生動活潑的語言中出現的詞語,能像酸那樣咬人。像山那樣燒火的詞語,或是能在平常語言的荒漠中融融發光、醇厚甘美的詞語。他總是尋求著躲在背後和底奧中的原則。他要求知道的是究竟怎麼做,以求自己也能做。他不滿足於美的漂亮外表。他在他那擁擠的小臥室兼實驗室裡解剖了美。那屋裡炊事的氣味跟屋外西爾伐家族瘋人院式的吵鬧交替出現。在解剖和懂得了美的結構之後,他距離能夠創造美自身就近百一步。

    只有懂了他才能做,那是他的天性。他不能在黑暗經盲目工作,不知道自己要創造什麼,不能碰運氣,不能相信自己人才的幸運之星能創造出可取的美好的東西。他對偶然的效果沒有耐心。他要求知道原因和做法。他的天才是審慎的創造天才。在他汗始一篇小說或一首詩歌之前,那東西已經活躍在他腦子裡。他看得見結尾,心裡也明白通向結尾的路。否則那努力就注定了要白費。另一方面他又欣賞輕鬆自如地出現在他腦子裡的字詞句的偶然效果。這種效果以後能經得起美和力的種種考驗,能產生無法描述的巨大的聯想情趣。他可這種現象俯首低頭,驚訝莫名。他知道那是任何人所無法有意追求到的。而且無論他為了尋求美的底蘊和使美得以實現的原理曾對美作過多少解剖分析,他也一向明白美的底奧是神秘的,他無法參透,也沒有人曾經參透過。通過斯賓塞他懂得人不可能獲得對於任何東西的終極知識,美的奧秘並不比生命的奧秘更容易參透——不,更難——美的素質限生命的素質是互相糾結的,他自己也不過是那無法理解的素質的一個部分,是由陽光、星塵和奇跡糾結成的。

    事實上他正是在心裡充滿這種思想時寫出了他那篇叫做《星塵》的論文的。在《星塵》裡他批評的不是批評的原理而是主要的批評家。這論文精彩、深刻、富於哲理,妙語解頤,能令人啞然失笑。可它沒出去歷然立即被各家雜誌拒絕了。不過在他把這事忘掉之後,又心平氣和地前進了。他已養成了這樣的習慣,一個問題經過反覆思考,逐漸成熟,他便用打字機把它匆匆記下來,並不把沒有發表當成多大回事。用打字機寫出只是長期心靈活動的結束行為,是對分散的思路的歸納,是對壓在心上的種種材料的總結,是一種故意的努力,以便解放心靈,接受新的材料,研究新的問題。那在一定程度上跟普通男女在受到真正的、或是想當然的委屈時候的習慣差不多,他們總要不時地打破長期的沉默,大發牢騷,「暢所欲言」,直到吐盡了苦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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