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伊登 正文 第五章
    第二天早上他從玫瑰色的夢境中醒來,屋子已是水氣濛濛,帶著肥皂泡和髒衣服的氣味,全屬都在艱苦生活的碰撞和嘈雜裡震顫著。他一走出屋子便聽見潑啦潑啦的水聲,然後便是一聲尖叫,一個響亮的耳光,那是姐姐心請不好在拿她眾多的兒女之一發悶氣。孩子的嚎叫像刀子一樣紮在他心裡。整個情況都叫他煩惱、牴觸,連呼吸的空氣也都如此。跟露絲家那美麗寧靜的氣氛有多麼不同呀!他想。那兒一切都那麼高雅,這兒卻只有庸俗,低級的庸俗。

    「來,阿弗瑞德,」他對哭號的孩子叫道,伸手進了褲子口袋。他的錢總裝在口袋裡,隨隨便便,跟他的生活方式一樣。他把一個二角五的硬幣塞進小傢伙手裡,抱著他哄了一會兒。「現在快跑,買糖去,別忘了分點給哥哥姐姐弟弟妹妹。買最經吃的,記住。」

    姐姐從洗衣盆抬起紅臉膛望著他。

    「給他五分就夠了,」她說,「跟你一樣,不知道金錢的貫重。會吃壞肚子的。」

    「沒事兒,姐姐,」他快活地回答,「錢用了又會來的。你要不是忙著,我倒想親親你,向你問好呢!」

    他這姐姐好,他想對她表示愛意。他知道她也以她的方式喜歡他。可是,不知怎麼這些年來她越來越不像原來的她,也越來越不好理解了。他認為是因為工作太重,孩子太多,丈夫又太嘮叨。他突然產生一種幻覺,她的天性似乎也變了,變得像陳腐的蔬菜、難聞的肥皂泡沫和她在商店櫃檯上收進的油膩膩的一角、五分。二角五的硬幣工。

    「去去,吃早飯去,」她嘴上雖凶,心裡卻暗自高興。在她這一群四海為家的哥哥弟弟之中她最喜歡的一向是他。「我說,我就要親親懷。」她說,心裡突然激動起來。

    她叉開拇指和食指抹掉了一條胳膊上的肥皂沫,又抹了另一條。他用雙手摟住她那巨大的腰,吻了吻她那潮濕的帶水汽的嘴唇。她眼裡湧出了淚珠——與其說是由於感情的強烈,倒不如說是由於長期勞動過度的軟弱。她推開了他,可他們瞥見了在她眼裡閃耀的淚花。

    「早飯在爐子裡,」她匆匆地說,「吉姆現在該起來了。我不得不提早起來洗衣服。好了,趕快收拾,早點出去。今天怕是不好過,湯姆不幹了,伯納德得去頂班開貨車。」

    馬丁心情沉重地走進廚房。她那紅通通的臉膛和道裡遍遇的樣子像酸素一樣侵蝕著他的心。她要是有時間是可能對他表示愛的,他斷定。但是她卻累得要死。伯納德·希金波坦真是個禽獸,竟叫她這麼辛苦。可是從另一方面看他也不得不承認她那一吻不算美妙。不錯,這一吻不平常。多少年來她已只在地出海或回家時才吻他了。但是這一吻卻帶有肥皂泡沫,而且地發現那嘴唇鬆弛,缺乏應有的迅速有力的接觸。她那吻是個疲倦的婦女的吻。她勞累得太久,已經不知道怎麼親吻了。他還記得她做姑娘的時候。那時她還沒有結婚,在洗衣店繫了一天還要跟最好的小伙子通宵跳舞,根本沒把跳完舞還要上班子一整天重活放在心上。他又想起了露絲,露絲的嘴唇一定跟她全身一樣,清涼芬芳。她的吻一定像她的握手,或是她看人時的神態:堅定而坦然。他放開膽子在想像中看到了她的唇吻著自己的唇。他想得很生動,想得腦袋暈眩,彷彿從玫瑰花瓣的霧窗之中穿過,任花瓣的馨香在他腦海中洋溢。

    他在廚房見到了另一個房客吉姆,那人正在懶洋洋地吃著玉米粥,眼裡泛出厭煩的、心不在焉的神氣。吉姆是個水暖工學徒,不善言詞,貪圖享受,還加上某些神經過敏的傻氣,在搶飯碗的競爭中前途暗淡。

    「你怎麼不吃呢?」他見馬丁陰鬱地戳著煮得半熟的燕麥粥,問,「昨幾晚上又喝醉了?」

    馬丁搖搖頭。整個環境的骯髒通通令他難受。露絲·莫爾斯跟他的距離比任何時候都大了。

    「玩得痛快極了,」吉姆神經質地格格一笑,誇張地說,「啊,她可是朵雛菊花兒呢。是比爾送我回來的。」

    馬丁點點頭表示聽見了——誰跟他說話地都認真聽,他這習慣出自天性——然後倒了一杯溫熱的咖啡。

    「今天晚上去荷花俱樂部參加舞會麼?」吉姆問,「供應啤酒,若是泰默斯柯那幫人來,會鬧翻天的。不過我不在乎。我照常帶我的女朋友去。耶穌!我嘴裡有什麼味兒!」

    他做了個鬼臉,打算用咖啡把那怪味地衝下去。

    「你認識朱莉娜嗎?」

    馬丁搖搖頭。

    「是我女朋友,」吉姆解釋,「好一隻仙桃兒,我要介紹你認識她,只有你才能叫她高興。我不知道姑娘們喜歡你什麼,說實話,我不知道。可你把姑娘們從別人手裡搶走,那叫人噁心。」

    「我並沒從你手上搶走過誰,」馬丁淡淡地說。早飯總得要吃完的,

    「你搶走過的,」對方激動地肯定,「瑪姬就是。」

    「我跟她毫無關係。除了那天晚上以外我沒跟她跳過舞。」

    「對,可就那一回就出了問題,」吉姆叫道,「你跟她跳了跳舞,看了看她,就壞了事。你當然沒起什麼心,我卻再也沒指望了。她看也不肯看我一眼。老問起你。若是你願意,她是會樂意跟你幽會親熱的。」

    「可是我不願意。」

    「你用不著,可我給晾到一邊了。」吉姆羨慕地望著他,「不過,你是怎麼叫她們入迷的,馬1?」——

    1馬,Mart,馬丁的簡稱。

    「不理她們,」他回答。

    「你是說裝作對她們不感興趣?」吉姆著急地問。

    馬丁考慮了一會兒,回答道:「也許那就夠了,不過我覺得我的情況不一樣。我從來就不大感興趣。你要是能裝出滿不在乎的樣子,那就行了,八九不離十。」

    「昨天晚上你應該到萊利家的倉庫去的,」吉姆換了個話題,告訴他;「好多人都戴上手套打過幾拳,從西奧克蘭來了個好角色,人家叫他『耗子』,手腳麻利,誰都挨不上他的邊。我們都希望你在那兒。可你到哪兒去了?」

    「下奧克蘭去了,」馬丁回答。

    「看表演去了?」

    馬丁推開盤子站了起來。

    「今兒晚上去舞會麼?」吉姆還在對他身後問。

    「不,不去,」他回答。

    他下了樓,出了屋,來到街上便大口大口吸氣。那學徒的嘮叨快把他通瘋了。那氣氛幾乎叫他窒息。他好幾次都很不得把吉姆那臉按到玉米粥盤子裡,卻好不容易才忍住了。他越是嘮叨露絲就似乎離他越遠。跟這樣的貨色打交道,怎麼能配得上露絲呢!眼前面臨的問題叫他恐怖了。他那工人階級的處境像夢寬一樣壓著他。一切都在把他往下拽——他姐姐,姐姐的屋子和家庭,學徒吉姆,他認得的每個人,每一種人際關係。在他嘴裡活著的滋味很不美好,在此之前他一直認為活著是好事,一直生活在周圍的一切裡、除了讀書的時候之外地從不曾懷疑過它。不過書本畢竟是書本,只是關於一個更加美好卻並不可能的世界的童活。葉是現在他卻看到了那個世界,可能而且現實,它的核心是一個花朵般的女人.叫露絲;從此以後他就得品嚐種種苦味,品嚐像痛苦一樣尖銳的相思,品嚐絕望的滋味,那絕望靠希望哺育,可望而不可即。

    他在伯克利和奧克蘭的兩家免費圖書館之間作了選擇,決定去奧克蘭,因為露絲住在奧克蘭。圖書館是她最可能去的地方,說不定會在那兒遇上她。誰能說得準?他不懂圖書館藏書辦法,便在無窮無盡的小說書架邊穿行,最後還是個面目較好的像個法國人的姑娘告訴他參考書部在樓上(她好像是負責人)。他也不知道到借書檯去咨詢,逕自在哲學部跑來跑去。他聽說過哲學書,卻沒想到會有那麼多。塞滿了大部頭著作的巍巍然的書架使他自慚渺小,卻也刺激了他。這裡可是他腦子的用武之地。他在數學類發現了三角,例覽了一番,卻只好對著那些莫名其妙的公式和圖像發呆。英文他能讀,但他在那兒看見的卻是一種陌生的語言。諾爾曼和亞瑟懂得這種語言。他聽見他倆使用過。而他們是她的弟弟。他絕望地離開了數學部。書本彷彿從四面八方向他壓了過來,要壓垮地。他從沒想到人類知識的積蓄竟會如此汗牛充棟。他害怕了。這麼多東西他的腦子能全掌握嗎?卻又立即想起,有許多人是掌握了的。他壓低嗓門滿懷熱情地發下宏誓大願,別人的腦子能辦到的,他的腦子電準能辦到。

    他就像這樣遇來退去,望著堆滿了智慧的書架,時而蔫頭搭腦,時而鬥志昂揚。在雜學類地遇見了一本《諾瑞著作提要》。他肅然起敬,翻了翻。那書的語言跟他接近。它談海洋,而他是海上人。然後他找到一本鮑迪齊1的著作,幾本雷基2與馬夏爾合著的書。要找的找到了。他要自學航海術,要戒掉酒,鼓起勁,以後當個船長。在那一瞬間露絲似乎跟他近在咫尺了。他做了船長就要娶她(若是她願意的話)。但若是她不願意,那麼——為了她的緣故他就打算在男人世界過正派的生活,酒是無論如何不喝了。可他又想起了股東和船主,那是船長必須伺候的兩個老闆,哪個老闆都能管住他,也想管住他,而股東跟船主卻有針鋒相對的利害衝突。他掃視了一眼全屋,閉目想了想這一萬本書,不,他不想下海了,在這豐富的藏書裡存在著力量,他既要幹大事,就得在陸地上干,何況船長出海是不准帶太太的——

    1鮑迪開(NathanielBowditch,1773-1838),美國數學家、天文學家、航海家。

    2雷基(WitlamLecky,1838-1903),英國歷史學家

    正午到了,然後是下午。他忘了吃飯,仍然在書叢裡尋找社會禮儀的書一因為在事業之外他心裡還為一個很簡單具體的問題煩惱:你遇見一位年青小姐,而她又要你去看她,你該在多久以後才去?(這是他給自己的問題的措辭。)可是等他找對了書架,答案卻仍然渺茫。那座社會禮儀的大廈之高大叫他恐怖,他在禮儀社會之間的名片交往的迷宮裡迷了路,終於放棄了尋找。要找的東西雖沒找到,卻找到一條道理:要想會禮貌得學一輩子,而他呢,若要學會禮貌還得先同一輩子作準備。

    「找到要找的書了吧?」借書處的人在他離開時間他。

    「找到了,先生,」他回答,「你們圖書館藏書很豐富。」

    那人點點頭。「歡迎你常來,你是個水手吧?」

    「是的,先生,」他回答,「我還要來。」

    他是怎麼知道的呢?他下樓時問自己。

    走在第一段街道上時他把背挺得筆直,僵硬,不自然,然後由於想著心事,忘掉了姿勢,他那搖搖擺擺的步子又美妙地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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