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麗思中國遊記 第一卷 第十章 看賣奴隸時有了感想所以預備回去
    「我不願意一個人出去了,你引路,帶我玩去吧。」阿麗思小姐一面說一面吃小湯圓,湯圓是用豆沙作餡,味道是甜的。這是「過早」,是吃早點心。情形同歐洲一樣,同是口,牙齒,牙板骨,有些人吃的是咖啡,焦黃的麵包,牛奶餅,有些卻是馬鈴薯與白米湯。

    另外還有一個人也在桌前吃湯圓。這是什麼人,我不在此再加以說明了。但你們讀者,記性若好就會記得到這個人是誰。記憶力不行,那我即或在此又點名道姓的說這是某某,是某人的哥,呆一會兒你仍然又忘掉了。

    這個他,見阿麗思有意見,答應還是不答應,暫時不作聲,只笑笑,彷彿還得聽聽讀者的意見再決定。且幫他想想吧。去還是不去?這裡應不應有一個嚮導之類,讀者總有意見可以提出供商酌吧。盡阿麗思一人走,離開了儺喜先生,離開了儀彬的二哥,(除了這次以後我決不說這是誰的二哥呀!)看見了水車,看見了乾媽,看見了……但這樣可不行呀!這地方,還有許多好看的東西,總不止這點點吧。並且這地方,狗可以隨便咬人,像喝足了燒酒的英美水兵有隨便打人的趣味一樣,作主人的不但不負責管束,反而似乎因為獎勵才把它們脾氣弄壞了。此外馬也可以隨意踢人,牛也隨意觸人,單欺生。作這些驕傲放蕩行為的禽獸,且居然是社會所稱可的。

    阿麗思有一次還被一隻公雞追過,多危險!(中國人怕外國人,狗同牛馬之類,是還懂不到容忍客氣的。)這樣看來,缺少個保護人,阿麗思一個人出門,真近乎是一件冒險了。

    但是,到苗地去是不必怕的,苗人的狗也懂到怕漢人三分。這地方從不曾聽到苗人欺侮漢人的新聞,也不曾有這種故事。他們有口,有手腳,有硬朗的頭(可以碰倒一堵牆)。

    可是口只專為吃粗糙山糧而生,不如漢人的靈便,要他們用口來說謊騙人那是不行的;並且也不能咬人。苗人的腳不過拿來翻山越嶺跑路而已,哪裡及這地方一匹馬的兩隻後蹄呢。

    (還有頭呀!)是的,還有頭。這東西除了頂適宜於盡作主人的敲打以外,真找不到什麼用處了!這地方苗人比狗比牛馬還馴良。地方官獎勵苗人作奴隸,於是他們就作著奴隸下來了。……如此說來,阿麗思到苗地方去,是什麼危險也不會有的。

    阿麗思是非常想到苗地去,因為她不忘記儀彬姑娘為她說的話,她要同苗王握手,同苗公主認同年,同苗歌女學歌。

    苗人是好的,好在他們的誠實待人。他們的樣子似「人」,卻只彷彿是人。凡是人類的聰明處他們不有,有的卻不是穿大禮服衣冠整齊的中西紳士所有的德性。

    應當設法到苗地去看一看。

    問題到了以後阿麗思是不是一個人可以去同苗人接近。

    事實上這是不行的。她不能用小費來問路了,也不能用「我是英國人」那種話來問路了。儺喜先生的老友哈卜君在他大作上,提出送小費的常識,卻只能適用於中國大都會,苗疆鄉僻可不成。他們苗人知道發洋財的意義,是從一個洋人手上攫到一筆錢,這錢如天賜賞號一樣,只不過一個通俗的夢,比雞下金卵的故事還來得更荒唐不經,所以真的洋財他們是不能接受的。你是英國人,想嚇他,他也不怕,因為他只信菩薩。他們的巫師,除了說妖怪洞神應當尊敬畏懼外,還不曾說過外國人也有妖怪一樣法術的。

    沒有人引路,那又怎麼成事呢?

    到了非要人引路不可的地步,那一個吃著湯圓的他,自然應當讓阿麗思再要求一次,把陪去的理由說出,就好好的答應下來了。

    我們把一些不重要的業已明白的事情,且節略過去,看他們倆到新鮮地方去見到的是什麼情形。

    ……

    隨了一群作生意的商人,走到石牌溪。石牌溪是一個場,五日一場賣生熟貨,這裡苗子多#N多。好像苗子因為是不咬人的東西,很容易管理,所以這裡一切交易以外還有一個地方作奴隸的買賣。一面是從各處大城來的人販子,一面是攜帶兒女的父母,(這些作父母的到這場上來賣一個女兒,便可以換兩隻小豬回去。)兩方面各扛有大秤,秤桿用檮木作成,長的象小桅,桿上還嵌有銅星,非常美觀。在苗人方面,多數還是那小奴隸背著大的鐵秤錘;(也正因此才顯出是強健的無疾病的奴隸!)還有經紀,才真可以稱作名人要人,值得佩服!他們那公正不阿,那氣概與魄力,那責任,說他不比一個縣知事重要,那是不行的。遇到兩方面對於秤上有爭持時,他那從中取利的手腕,這才幹,是更應在一個縣知事的才幹以上的。

    奴隸的父母長輩,把奴隸從各處地方帶來,將奴隸放在自己身邊,(這時是不必用繩索牽擁的)盡人看貨。作這樣買賣的城中人,總不是全然外行的。他們知道一切的方法,才不至於上當蝕本。他們在秤上全知這用二十兩作一斤的大秤。

    在貨上則常常囑咐奴隸把上衣摟起,檢驗有無瘡疤傷痕。又用苗話問奴隸,試試是不是啞子。又要奴隸走幾步路,看腿腳有不有毛玻奴隸年齡多數是三歲到八歲。在這情形下,這些天真爛漫的孩子,全然是莫名其妙,只規規矩矩的盡人檢察,且癡癡的望到父母同人討論價錢。當到把她用腰帶捆起,掛到秤鉤上去,或者要她藏到經紀所備置的竹籠裡,預備過秤時,多數是還望到這些人作著生疏的微笑的。價錢一講妥,那經紀,便用了習慣的方法,拿出一點糖果之類來,把小孩哄到一旁去,以便兩方負責人,在用粗棉紙印就的契據上畫押交錢。到這時,比較懂事一點的孩子,從父母眼睛中看出了這事的嚴重,就低低的哭起來了。然而這不礙事,哭縱哭,也決不敢大聲的!因為在漢人面前,哭也不是可以隨便放肆的,這是在作奴隸以前的苗子,一出娘胎也就懂得的事了。

    阿麗思來到這場上,就看到了這些事,看了一陣。

    今天的行市,是大約在八十個小錢一斤起碼到二百六十個小錢一斤為止,因為奴隸的價錢,平均多是三串到十串。雖然在肥壯以外,也還有貨物好壞的區別,但行市是決不能超過五百文。

    來此買貨的人販子真不少。但到了午後,行市還是有逐漸下跌的趨勢,這就可知近年來奴隸的出產,已漸陷於產量過多的模樣了。產量過多真是可怕的。雖說奴隸遍佈國中,國中上流人也才有福可享,奴隸的位置又用法律制定,永遠是奴隸,原本適於作奴隸的苗子,又加若干聰明有學問人的計劃,怕是不應怕了。然而另外不是仍然有可怕的緣故麼?……說來說去似乎又不得不使人記起近年來國內戰爭的影響了。

    因了戰爭的延長,交通的斷絕,奴隸的輸出量便減少下來,靠養育兒女賣一點錢來維持生活的苗人,也就更多悲慘的命運了。在目下,則雖說革命已經成功,裂土封爵論功行賞的事已經快到了,交通恢復是當然可能的事,奴隸的滯銷,當不過是一時的情形。然而最近的最近,想要靠賣兒女得一點錢的苗子,將怎樣來對付這日子呢?革命成功後,建設的時期已到,不是正有許多聰明有學問的人,為國家體面打算,在那裡提倡廢去娼妓麼?真把娼妓廢去,這些國家的新貴,這些在社會上有名望有權勢的人,是如此其多,姨太太的需要自然可以激增,奴隸的銷路也當然可以轉旺,這是一定吧。可是娼妓的廢除,就只用驅逐一個簡便辦法可以作到,不會又有那類聰明博學的人,想到奴隸是中華民國一種恥辱,因此也來禁止麼?

    所有的苗人,不讓他有讀書機會,不讓他有作事機會,至於棲身於大市鎮的機會也不許,只把他們趕到深山中去住,簡簡單單過他們的生活,一面還得為國家納糧,上捐,認買不償還的軍事公債,讓工作負擔累到身上,勞碌到老就死去,這是漢人對於苗人的恩惠。捐賦太重,年又不豐收,他們就把自己親生兒女,用極小的價錢賣給漢人作奴隸,終生為主人所有,算是借此救了自己也活了兒女,這又是漢人對於苗人的恩惠。他們把漢人與上天所給的命運接下來,不知道怨艾同悲憤,萎靡的活著,因為他們是苗子,不是人。使他們覺得是苗子,不是人,應感謝的是過去一個時代的中國國家高等官吏,把這些東西當成異類,用了屠殺的血寫在法律的上面,因此沿襲遵行下來了。但從廢娼一事上著想,則眼前不久,這些扁鼻子大腳板的蠢東西作奴隸的機會,不是也將因為顧全中華民國國際體面而失去了麼?革命成功的民國是用不著有奴隸存在,也用不著有苗子存在,這是真的。他們所有的命運是滅亡,他們的存在便彷彿一種不光榮的故事存在,凡是國民都應當有這樣心情吧。與苗子同在一個國度為一種恥辱,覺得這個才是一個好國民,是的,這是真理,大致不久當有人正式提倡了。

    且說阿麗思和她的同伴在此看熱鬧,是怎樣一種心情。

    她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她奇怪這些小奴隸比小豬小羊還乖的道理。小豬小羊被賣時,是免不了要叫要跳的,奴隸卻不曾如此。有些羊被人買了去捨不得母親,就咩咩的喊,還隨意生氣用角觸撞買它的主人,這裡小奴隸多數卻是只會在被經紀誆她過秤以後不自然的笑。——當然阿麗思也承認這除了笑是找不出什麼方法的,但這笑總是特別的很。

    同伴呢,見過很多了。見過多,不動心,那是不行吧。見過既很多,又明白這是普遍中的一件,就又有一些比目下更深一點的感想吧。

    他見阿麗思為一個小女孩心中彷彿很難過,就說:「我們走了吧。」

    阿麗思說「不」。她也笑了,是勉強的笑,如所見到的女孩笑著的態一個樣子。

    阿麗思同到她的伴,似乎都注意在目下正討論價錢一個女孩身上去了。女孩子是那麼小,黃黃的臉與一頭稀稀的發,加上一對圓眼,並不比一個洋娃娃大。看樣子不過三歲。但當到那經紀代替買家問她年紀時,卻用了差不多同洋娃娃一般的低小清圓聲音,說是:「朱(苗語「六」)。」

    那經紀,就大聲的豪縱的笑,說,這小東西可了不得,她說她有六歲,這可信得過麼?大眾也笑了。

    當然是不過三歲罷了。三歲應當說「不」,大家意見全是如此。

    但這奴隸卻因了眾人不相信的樣子,著惱了,她用苗話問她爹,要爹找證據。

    經紀也問那作父親的人,問這奴隸到底是幾歲。

    那中年長鹿模樣的瘦漢子,用半生的客話說,「五歲又四個月圓。」

    「價錢?」

    作父親的不能答應出來了,把頭低下在思索。又像在思索另外一件事去了。他為難,不敢把價錢說出。於是那女兒用苗話同經紀說。她說:「……朱骨來大洋錢(苗語「六塊錢」),……骨來,……」說不明白了,便用手比擬,那手小得像用米粉搓成的東西,兩手作環形,也不像是在形容洋錢。

    於是有些人就笑了,因為這手勢的比擬可以說是只要十個當二十的銅子。目下奴隸的行市,縱怎樣不成,兩百錢不過是一個羊羔兒的價錢,雖說一個人還比不得一個羊羔可以下酒,不過究竟還有市,想來也不至於如此爛賤吧。

    那作父親的,先是低頭遲疑不敢將這大價錢說出,如今卻聽到有人笑說兩百錢了,才滯滯濡濡的同經紀說,這是最後一個兒女了,預備賣十塊。而且這十塊錢,他是預先分配好了的,給這作母親的墳前燒一塊錢紙,還五塊賬,送菩薩還願三塊,用一塊作路費,自己到貴州省去當兵。但這是一個多麼嚇人的數呀。這個數目說出時,經紀把舌頭伸出作了一次丑相。其餘的人販子倒不出奇,因為喊大價錢是毫不可怕的,只在貨。

    「十塊錢麼?」一個某甲問,因為這數目他覺得近於荒唐。

    「是的,值得十塊。她乖巧得很。不相信可以試試看—阿寶,阿寶,學學城裡的太太們走路。」

    那小孩子羞澀的望阿麗思一笑,在那人群當中空處走起路來了。像唱戲,走了一陣就不走了,又望到大眾同阿麗思笑笑,阿麗思也只有對她笑笑。

    「告他們老爺,你叫什麼名字,好好的說。」

    如那作父親的命令,這洋娃娃就說,「名字是阿寶,姓吳。」

    人販中一個問,「有阿奶不有?」

    「不。——阿爹,阿奶到土裡去了,睡了,是不是?」

    「阿寶,可以唱歌,唱春天去了第一節。」

    她又照到拍子唱了,是苗歌。是送春的歌。小孩子唱的歌只阿麗思一個人深深懂得,雖然也只有她一個人不明白這歌中的用意。

    把歌唱完以後,買奴隸的到把貨同價來較量的時候了,說先試稱稱看,好還價,這時作父親的見到女兒的出眾,有著勇氣要價了。

    那父親說不能稱。理由是這個女兒不比其他的女兒,論斤可不成的。

    「老哥,十六兩正秤!」

    「我不賣斤的,送我五百錢一斤也不行。」

    「不先過秤怎麼好算賬?」

    「那有貨在這裡!」

    「試秤秤,也可以有一個打算。」

    「那不行。人在這裡,看就是!」

    到了最後是兩面都似乎不作這一次生意也成。其實兩面全願作成這生意,因為阿寶已為人販子中看中了。

    因此,經紀出來轉圓了。當然他是幫同人販子說話的。他說用公秤稍稍打一下斤兩,並不是壞事。其實這能幹人,眼睛下的估計較之許多秤還準確,若要他猜出一數目,則至少也不會超過五斤的。但習慣,是應當在字契上填下斤兩,所以非過秤不可。他就把習慣提出窘倒那父親。

    「先說價,說好了過秤。」

    「那先說洋錢合多少價……十塊,不是二十六吊嗎?你們聽過近來有什麼地方值二十六弔錢的小丫頭麼?」這意思是太多了。

    阿麗思是的確也不曾聽到過人值二十六弔錢的,浮士德賣靈魂給魔鬼,大約就不到這數目!

    「貨不同。」這作父親的雖說了這一句硬話,但想起二十六吊,也不由得不氣餒了,就又說,「你們還一個價錢看!」

    經紀也幫同說:「還一個價錢是理由。」

    於是有人還出三塊的價錢了。起碼還三塊,算是一個慷慨的數目。這第一次還價實在就已超過了其他比這還大的丫頭價錢,不免使其餘作父母的人歆羨。

    經紀見有出了價錢,就站在場坪中央,拖了阿寶的手打轉,說,誰加錢,就是誰的了,請趕快。

    有人加一吊了。

    有了說四塊加一吊了。

    既不是買去就可以醃吃的東西,還值九塊錢,當然作父母的是應當歡歡喜喜呵!一個三歲的孩子,只三歲,養來究竟花費這父母多少東西呢?要這苗子說,一年他自己究竟要多少錢用,除了上捐在外,除了敬神在外,還除了送鄉約地保的孝敬在外,穿的吃的算一總賬。大概也算不到十塊錢。

    價錢既說定,當真過秤了,當經紀人把這奴隸的斤兩告給在場眾人時,伸舌子的事輪到了其他作父母的全體,全都嚇然了。那奴隸的價,已超過三百文一斤的行市了,這是近來稀有的大價。雖說這小小活東西,會唱歌,會走路,會數苗文的一二三四五,且明白左轉右轉,但我們應當記清楚,是十塊少一點兒的一個數目呀!

    在歐洲,出十鎊錢買一洋娃娃,也是平常事。然而若把洋娃娃化奴隸,那已類乎把歐洲人的狗比苗子,一個狗應比苗子尊貴值錢,是誰也都明白了。

    成了交,寫字了,阿麗思不走,我們難道還要阿麗思在此作一次中人麼?

    他們走了,在路上,那同伴問阿麗思,有感想沒有。

    「有感想,」阿麗思說。的確的,她是有感想。她就在想。

    「那就試說說。」

    「說吧,」阿麗思正預備說,卻見到一個女人牽了一頭小豬過去,用草繩作圈,把豬的頸項圈好,匆匆忙忙的趕豬回家。她說,「我們就呆在此地一下,看看他們把買來的奴隸用什麼繩子捆頭頸吧。」

    呆下來了,預備看。所看到的只有長成的苗女人頸下有銀圈銅圈,卻不曾見到過一個人販子帶奴隸過身。

    「這就怪了,難道他們怕她們跑掉,所以用籠子關,像關雀兒一樣,不用捆頸項的辦法麼?」

    同伴笑。

    阿麗思可莫名其妙了,因為每一個人過身,背上所有的大小竹籠竹簍,都很小心的望到了,卻仍然不見一個奴隸。

    「大概是用布包了,是不是呢?」她把這話問同伴,同伴也不很明白這事情。

    阿麗思覺得,這真怪。把人不當人,來買賣,這倒不出奇。奇怪的是買來有什麼用處?人是還得成天吃飯喝茶的一種東西,難道買來家中吃飯喝茶嗎?小女孩是只會哭的東西,難道有些人嫌家中清靜,所以買一個女孩來捶打折磨盡她成天哭,這家庭就有趣味了麼?

    ……她的感想真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盡,她以為只有預備同姑媽格格佛依絲太太去說談三天三夜,才會談得完,所以她真到了以前儀彬姑娘說的「要想回去」的時候了。

    據一九二八年十二月上海新月書店初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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