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羅傑歷險記6:追蹤食人獅 正文 第十章 遊客與獅子
    他們又回到座艙裡,在空中領略大自然的風光,有種飄飄欲仙的感覺,讓人恨不能與自然融為一體。

    這是他們的小天地,他們簡直就像乘坐飛行器從火星來地球探險的。

    地上的每個物體都輪廓分明——營地、火車站的頂篷、在鐵路線上幹活的工人、遠處的草地和森林。向西望去,乞力馬扎羅雪峰直聳雲霄;向北望去,便是建在山頂上的格勒村,離這個村不遠的西面,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蒙貝村,他們還能數出村裡有多少條狗。

    氣球有些方面比飛機還方便。乘氣球,你可以停留在空中觀看景物。一架飛機,時速達幾百公里,如果你對地上某種東西感興趣,還沒等你看清楚,飛機就把你想看的東西遠遠甩在後面了。

    他們乘坐的朱爾斯·弗恩離地面只有30來米,地上的任何東西都逃不脫他們的眼睛。乘小飛機就是另外一回事,它的高度至少有2000米,而噴氣式飛機竟高達10000米。

    而且在飛機的下方經常有些雲層把地面的景物擋住了,就算在無雲的時候,因距離太遠,也還是看不清地面上的東西。

    坐在飛機裡,只能通過舷窗往外看。而玻璃窗上往往沾滿了灰塵和水氣,有時候還會蹭上旅客頭上的油脂。看不了多一會兒眼睛就累了,還不如埋頭讀雜誌呢。

    在氣球的座艙裡,周圍一點遮擋的東西也沒有,四下的景色盡收眼底。

    從蒙巴薩來的火車進站了。從車上下來了兩個婦女,拿不定主意地站在站台上。在地面上,離她們30米左右的地方就聽不到她們談話的聲音了,但在30來米高的座艙居然能聽到她們說話的內容。

    「我的天哪!」其中一個說,「這是什麼鬼地方?」

    「看看怎麼才能叫輛出租車。」另一個人說。

    她們走到一個在長板凳上打瞌睡的黑人眼前說:

    「請問,怎麼才能到肯塔裡狩獵營地?」

    那個黑人睜開睡意朦朧的眼睛,搖搖手像是趕蒼蠅似的。

    「他聽不憧英語,親愛的,我們怎麼辦?」

    哈爾趴在座艙的邊上,「請原諒,我能幫你們嗎?」

    兩個婦女相互打量著。

    「誰在說要幫助我們?你聽到了嗎?」

    「是個說英語的人。」

    她們看看長板凳上的黑人,他又睡著了。她們四下張望。

    「我發誓——」

    「別發誓了,夫人,」哈爾喊道,「你們往上看。」

    她們抬頭一看,都驚得張口叫了一聲。

    「帕特麗夏,你看到了嗎?一個氣球,沒錯,是個氣球。」

    「這怎麼可能!」

    「你們在上面幹嘛?小伙子。」

    哈爾笑道:「等著給你們幫忙哪,你們遇到了什麼麻煩嗎?」

    「我們要去肯塔裡狩獵營地。」

    「你們不要走遠了,營地會來車接的。」

    「還得多長時間?」

    「還有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小伙子,我們是從美國來這兒旅遊的,我們對這裡的情況一無所知。兩個小時,這麼長的時間我們能幹什麼呢?」

    「你們可以到站裡坐著等車來。」

    「我們到非洲可不是來坐著的,這裡有什麼值得一看的嗎?」

    「你們對非洲的村寨感興趣嗎?」

    「當然感興趣。」

    「附近有兩個村子。到蒙貝村只需要走幾分鐘的路。」

    「你能帶我們去嗎?」

    「對不起,夫人,我們還有事要幹。你們自己去就行了。」

    兩個女人嘰嘰咕咕講了點什麼,看了下表然後就向蒙貝村走去。

    哈爾他們看著兩位女士走過空曠地帶,消失在一小片林子裡,又在林子的那一頭出現,然後爬上一個小山包,向村子裡走去。

    就在這個時候,羅傑發現了一頭獅子,它從林中閃出來,跟在兩個婦女的後面。她們只顧往村子的方向趕路,完全沒留意身後獅子跟了上來。

    兄弟倆像消防隊員那樣飛快地從固定繩上滑下來,從車裡抓起槍,飛快地跑過草地,穿過林子,朝村子的方向急奔而去。跑出林子後,他們焦急地看看通往小山頂的路,既沒看見那兩名婦女,又沒看見獅子。

    「也許,獅子已經把她們叼走了。」羅傑氣喘吁吁地說。

    他們上氣不接下氣地跑上小山包,奔進村子,路兩旁是用粘土和茅草砌的茅草屋。他們穿過村子來到村民們經常跳舞的稻場上。

    這時,稻場上一陣騷動,一群交頭接耳的村民圍成一圈,他們一定對圈內的什麼東西非常感興趣。

    哈爾他們擠過人群,眼前是一塊空地,他們立刻就發現兩個女人和獅子都在那兒。

    他們趕緊跳到兩個婦女前面,面對獅子準備以死相拚。他們舉起槍瞄準獅子,如果它膽敢向這兩名婦女或村民進犯,那它就得搭上它的小命。

    兄弟倆原以為他們勇敢的壯舉能贏得大伙的讚揚,因為他們恰好是在緊要關頭趕到的;但他們聽到的卻是一片憤怒的譴責聲。隨後,一個大個子黑人走到他們面前,壓下了他們的槍口。

    「不,」他說,「不能開槍。如果你們打死它,我們就殺了你們。」

    哈爾這下糊塗了,「這頭獅子有什麼特別嗎?」

    黑大個子看來是這個村的頭兒,他回答說:「這是頭好獅子,它屬於我們全村。它像狗一樣,實際上比狗管事多了。它照顧我們大伙,要是有野牛闖進村,它就會幫我們殺了野牛,要是野豬群進村毀壞我們的莊稼,它會幫我們趕殺野豬。」

    兄弟倆相互看著,滿臉愧色。他們這才感到自己的行為很幼稚。他們像救世主一樣趕來搭救這些苦難的人,卻發現這些人並不需要他們的幫助,就連這兩個婦女也無半點謝意。

    「看來你們還不完全瞭解獅子。」名叫帕特麗夏的婦女說。

    「那你一定很瞭解了。」哈爾禮貌地答道。

    「當然,我們剛到過克魯格。在那兒我們乘車在獅群中穿梭,它們並沒有對我們不客氣。我們的嚮導把車開到離它們只有5米遠的地方,我們坐在車裡看它們,它們對我們的到來不屑一顧,打著呵欠,像貓以的在地上打著滾,有些甚至睡著了。這些毛絨絨的貓科動物非常可愛。「

    「你們走出車子了嗎?」

    「沒有。因為禁止那樣做,但我不明白為什麼禁止下車,它們是世上最溫柔可愛的動物,不會傷害任何生靈的。」

    「你也說得太離譜了。」哈爾說道。

    「你不必給我談論動物了,小伙子,」帕特麗夏尖刻地說,「我在家裡養了不少動物,都跟這頭獅子一樣。你們看,這頭獅子多麼可愛啊!」

    這頭「可愛」的獅子打著呵欠,伸出足有9厘米長的殘留趾和兩排利齒,口裡的臼齒清晰可見。它的大嘴正好容得下帕特麗夏的腦袋。

    這時,那個黑大個子向哈爾道歉說:「對不起,我剛才太粗魯了。你們好心到這兒來幫忙,但你們不知道,這是頭非同尋常的獅子,沒有它保護我們,我們就會顆粒無收。你們想參觀我們的園子嗎?我帶你們去看看。」

    他們走到村邊的園子,那裡種滿了甘薯、豆子、玉米、咖啡和水果。看到這些莊稼,不需任何解釋,哈爾也能理解大個子黑人說的話。如果一群野豬、疣豬、犀牛或狒狒闖進園子,其損失的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他們越來越喜歡這頭獅子。這個時候,獅子已經睡著了。

    「格拉迪斯,」帕特麗夏說,「你見過比這更安靜的動物嗎?它怎麼會傷人呢?」

    「太可愛了,」格拉迪斯贊同道,「我真想從它身上弄點什麼東西帶回去作紀念。弄一撮它的鬃毛吧。」

    「聽我說,」帕特麗夏激動地說,「它的趾甲難道不是最好的紀念品嗎?它光澤度非常好,就像珠寶一樣。如果我們一人弄上一個,回去就請珠寶商把趾甲鑲在戒指上。反正趾甲剪掉後還會再長的。我包裡有把剪刀,現在就動手嗎?」

    「為什麼不呢?」

    被這樣一個想法所驅使,她們拿著剪刀,爬到熟睡的獅子旁邊。當她們靠近獅子時,開始感到有點害怕,因為同這個長滿鬃毛的大獅頭相比,她們顯得太渺小了。改變主意嗎?兩人對看了一眼,這才想到在太歲頭上動土並不是個好主意。

    但回家後戴著鑲有獅子趾甲的戒指會有多麼風光啊!人們肯定會問:「你的戒指上鑲的是什麼東西?」她們就可以得意地回答:「是獅子的趾甲,我親自從獅子趾上剪下來的。」人們又會問:「是從一頭死獅子趾上剪的嗎?」

    她們又可以得意地回答:「才不呢,是從一頭活獅子趾上剪的。」人們會讚歎道:「啊!你們可真勇敢!」她們就會若無其事地說,「小事一樁,獅子本來就是只大貓。」

    帕特麗夏把剪刀靠近了那可愛的趾甲,手卻不停地顫抖。獅子呼出的熱浪往她臉上直撲而來,她用剪刀口夾住了趾甲:她剪了一下,但獅子的趾甲太硬了,她使勁剪。

    這個時候哈爾和羅傑回到稻場上,看到一幅荒唐的場景:兩個婦女跪在百獸之王旁想剪它的趾甲。哈爾不敢喊她們,怕驚醒了獅子。他使勁地搖著手想警告她們,但她們根本沒朝他這邊看,一心在給獅子剪趾甲。

    這會兒獅子被她們弄醒了,它睜開一隻睡意濃濃的眼,很不耐煩地看了她們一眼,又抬起巨大的爪子一掃,把她倆打得滾過石子地撞在一堵泥牆上。

    它又閉上眼,繼續睡它的覺。

    哈爾和弟弟把兩位婦女扶起來,她們的臉被石子劃破了,衣服被弄得髒巴巴,有些地方還磨破了。她們嚇得直打顫,無力地坐在一根掏空了的原木上。這根原木是被當作鼓用來傳遞信息的。她們不滿地看著熟睡的獅子。

    「這獅子怎麼能這麼幹!」帕特麗夏抱怨道。

    哈爾坐在她們旁邊,他並不想責備她們,他只是想如果沒人把她們送到要去的地方,她們定會出事。

    「非常抱歉,剛才發生的事,」他說,「確實不能怪獅子。如果你們醒來發現有人拿武器攻擊你們,難道你們不會進行自衛反擊嗎?」

    「但它一直是乖乖的。」

    「只要你們不去招惹它,它是很乖的,但要記住:在非洲,獅子是最危險的動物。」

    「喂,你不是在嚇唬我們吧?」

    「我可不想嚇唬你們。在記載中,獅子對人的威脅比其它任何動物都要大。一些著名的獵手和博物學家都這樣說過。著名的獵手塞勒斯認為:在狩獵活動中,獅子的危險性最大;塔頓和坎寧安把獅子列在危險名單之首,狩獵守備隊長坦普爾·珀金斯有30年的狩獵經驗,給各種危險動物打了分,其中大多數動物都在100分以下,野牛和大象得了550分,而他給獅子打的分是725,堪稱危險之首。」

    「我知道的可和你說的不一樣。」格拉迪斯反對說,「我看了很多旅遊雜記,那些旅遊者碰到獅子時都沒遇到麻煩;他們的文章裡對獅子充滿了讚譽。」

    「你知道那是什麼原因嗎?」哈爾說,「他們就像你們一樣坐在車裡觀賞獅子,他們肯定沒有下車。如果他們走出車子,那情形就會不一樣了。但你們也不能就此產生完全相反的看法,你們知道獅子為什麼能得到百獸之王這個頭銜嗎?它是勇敢的象徵。國王理查德被驕傲地稱作『獅一般的勇敢者』,英格蘭和蘇格蘭的國王們在盾上打上獅子的圖案,挪威、丹麥、荷蘭的統治者們在戰袍上都繡著獅子的圖案;在埃及,獅子被奉為神,祭司們用有香味的水給它們洗澡,選擇可口的食物餵養它們,給它們演奏神曲,它們死後,會得到君主般的待遇;渾身塗上香油以防腐爛,人們還為它們舉行隆重的葬禮。就是在今天的非洲,人們都為自己被稱為獅子而感到驕傲。帝王海勒·西拉斯就稱自己為『猶太人的雄獅』。大象也是了不起的動物,但你們聽說過一個國王稱自己是大象嗎?或者稱自己是犀牛、野牛、長頸鹿嗎?

    簡直不能想像,理查德被稱為『犀牛般的理查德』。人們總願意把自己比作獅子。帝王將相們在宮廷裡餵養馴化了的獅子,剛果部落的酋長們喜歡披著獅皮以顯示他們的顯貴,許多部落奉獅子為神。「

    「人們為什麼這樣著重獅子?」

    「因為獅子英勇無比。你們說,你們開車靠近它們時,它們對你們不屑一顧,因為它們知道你們遠不是它們的對手。你們已經感覺到了那爪子的厲害了吧,那還是最輕的。如果那頭獅子動真格的,恐怕你們早就命赴黃泉了。

    我見過兩頭獅子把一匹死馬拖上一座坡度很陡的山。要是人去拖的話,恐怕需要20個人。一頭獅子能輕而易舉地跳過3米多高的圍欄,並能把一頭比自己還重的牛從圍欄裡拖出去。獅子只害怕帶槍的獵人,它們對地球上的任何動物都不屑一顧,只是螞蟻除外。一群螞蟻叮咬它們的皮膚會令它們不舒服。大多數人認為獅子不會爬樹,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但我親眼見過一頭獅子爬上一棵10來米高的樹,把豹子藏在上面的瞪羚收歸己有。獅子很難被打死,一個白人獵手說,一頭心臟中彈的獅子竟然跑了20多米遠。很多獵手就是在獅子受傷後被獅子咬死的,因為獅子受到致命傷後並不立刻倒下。」

    「好了。」格拉迪斯說,「我們知道獅子很厲害,但有一點比厲害更重要:獅子聰明嗎?它看起來懶洋洋的,很笨的樣子。」

    「它聰明極了,很有心計。舉個例子,如果有一個家畜欄裡圈著一大群牛,這時獅群餓得厲害,想捕食欄內的牛,但護欄太高,它們跳不過去。現在,先請你們想個辦法,你們就當自己是獅子,怎麼才能捕食到牛呢?」

    兩個婦女想了好一會兒,搖搖頭。「想不出來。」格拉迪斯說。

    「獅群是這樣策劃的,一大半獅子在圍欄的一邊呆著不出聲,兩三頭獅子跑到圍欄的另一邊發出非常具有威懾力的巨吼,沒有什麼比獅子的巨吼更使牛群害怕了。受驚的牛群就會在欄內亂衝亂撞,直到把圍欄衝垮。牛群衝進了等候它們的獅群,獅子就這樣捕食到牛群。」

    「是相當狡猾,」帕特麗夏承認道,「但獅子也有種可怕的習慣,有時它們吃掉自己的同類。」

    「它們不是那種食同類的動物,」哈爾反駁道,「鬣狗才是那樣的動物。獅子不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是不會那樣做的。」

    「還有更糟的呢,」帕特麗夏說,「有些獅子吃人。」

    哈爾點點頭,「是的,有這麼回事。我們目前正在追殺一頭食人獅,我們不能掉以輕心,這可是一頭吃人的獅子。儘管我們大家都吃動物的肉,但我們並不認為有什麼不妥。我們坐在餐桌前吃烤牛肉後從不感到有罪,所以獅子吃人的時候也不會感到有罪。當然,我們必須制止它們吃人。」

    「有很多動物可以供獅子吃,為什麼它們還不滿足呢?」

    「當獅子能捕捉其它動物時,它們是不會吃人的。實際情況也是如此,大多數獅子更願意吃其它一些動物而不是人,獅子並不喜歡人肉的味道。但當一頭獅子被子彈或長矛打破了,追不上其它的動物,它就會吃人。在這種情況下,把獅子打跛的人就要對此負責。再就是,獅子在與大象或犀牛撕斗中受了傷,或者它年老體衰捕捉不到其它動物,它們可能會對人構成威脅。

    常常發生這樣的事,箭豬刺傷了獅子的臉。毒液會使它感到臉和眼非常難受:中毒後的獅子由於疼痛難忍會變得相當暴躁、殘忍,它們可能是看不清要追的目標,或者可能是嘴痛得吃不動其它動物堅硬的肉,這時就會不顧人肉味道的好壞而開始吃人了。它們捕捉人根本不費事,再說人肉也軟多了。一個不帶槍的人遇到獅子就麻煩了,他不能像其它動物那樣能夠跑掉。人的聽覺、嗅覺、視覺遠不如一些動物,也沒有羚羊那種犄角、疣豬那種利齒、長頸鹿那種蹄子。所以一頭受傷或老態龍鍾的獅子自然就選擇捕捉人。更糟的是,一頭食人獅不但自己吃人,還教小獅子吃人。這種可怕的事就很有可能在食人獅中一代一代地傳下去。這種情況必須加以控制,這就是我們目前要干的工作——追蹤那頭吃了很多鐵路工人的食人獅。好了,我們得回去做我們的事了。你們願意和我們一起回車站嗎?「

    他們離開他們的座艙只有半個多小時,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又有兩個人餵了獅子。

    坦嘎在固定氣球的地方等他們回來後告訴了他們這個消息。

    「你們去哪了?」他氣沖沖地責問。

    「蒙貝村,我們看見一頭獅子往村裡去,以為是食人獅,但後來才發現那頭獅子是村民的守護神。」

    「你們沒有打死它吧?」

    「當然沒有。」

    「如果你們把那頭獅子打死了,全村的人都不會放過你們。」

    「又有人死了,怎麼回事?」

    「食人獅是偷偷地從草叢中溜出來的,沒人注意到它的出現。它捉住了一個人,想把他叼走,這個人的同伴用撬棍打它,食人獅一下把撬棍打落,接著又把那個人打倒在地,擰斷了他的脖子,他立刻就命赴黃泉了,隨後食人獅又咬死先抓住的那個人,把他叼進林中去了。」

    「是頭什麼樣的獅子?」

    「長著黑鬃須的獅子。」

    「非常抱歉,」哈爾說,「當我們看見那頭獅子向村子裡去的時候,我們覺得應該做點什麼。」

    「這我能理解,」坦嘎說,「只是你們運氣不佳。」

    他搖著頭悻悻地回車站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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