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101節 情人與私生子
    別墅已成楊前線與周兵共同擁有的家,這一點已毋庸置疑。楊前線也不敢否定這一客觀事實。

    除了賴昌星等遠華個別核心人物,沒人知道楊前線與周兵的關係。周兵深居簡出,很少在公眾場合露面。楊前線上北京、福州開會有時帶著她,但入住賓館登記時均用的是化名。

    楊前線對周兵感情篤深,周兵對楊前線更是死心塌地。她是他的活力之源,而他又是她的生命之光。周兵從無怨言,也從不給楊前線任何壓力。她說,今生今世能遇見他已是上蒼的恩寵,她已知足。周兵最大的夙願就是為楊生個兒子,即便沒有名分!女人情到深處想的儘是付出。

    1996年年底,周兵果真懷孕。楊前線如獲至寶的同時,不得不考慮重大的現實問題。孩子不可能生在大陸,弄不好要身敗名裂。兩人商量後決定,將孩子生在境外。1997年,周兵果真在美國產下她與楊前線的私生子,取名叫「龍龍」。

    是望子成「龍」呢,還是認定他就是個龍子?其含義只有楊前線和周兵知道。

    龍龍滿月後,周兵帶著他從大洋彼岸回到廈門。周兵多少算個職業女性,時常還得飛往香港處理她的一攤子業務。為了照料孩子,周兵將遠在杭州的妹妹周燕及妹夫鄭炯叫到了廈門,也住在華景別墅。賴昌星讓鄭炯到遠華公司上班,給他採購部經理的職位。鄭炯也幫賴昌星保管一些不宜公開的單據。而周燕幫姐姐照看孩子。他們還雇了個保姆,負責買菜、做飯,洗洗涮涮。

    周兵不在廈門時,楊前線也常到別墅,主要是去看孩子,與他玩耍,等兒子睡著他才離開。

    楊前線很喜歡龍龍,庭審時提到兒子時,眼眶有點兒晶瑩。他向法官聲明,他與周兵確實是愛情,而不是利益關係。周兵從來沒有利用他的職權做過任何不正當的事。當然,他承認與情人姘居多年,且生下私生子,確實給他的妻子帶來傷害,但這也只是他個人的生活問題。

    周兵在香港購置了兩處豪宅,一處位於香港跑馬地蔚雲閣,複式單元,面積2300平方米,價值2260萬港元;另一處位於香港紅山半島,價值4000多萬港幣。有人說房子是楊前線買給她的,也有的說是周兵自己買的,因為她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如果房子真是楊前線給她的話,那麼憑楊公務員的收入,也是天方夜譚的事。所以,還有一種說法是,購房是楊前線,付款則是賴昌星。當然,這都是傳說。

    賴昌星逃往加拿大,周兵也早跑了,很多疑問死無對證。楊前線正是抓住這一點,大做文章,他在法庭慷慨激昂,喊冤叫屈,幾次說到,我現在是一點辦法沒有,只能求助於法官,希望你們想辦法叫賴昌星到案,只有他能夠說清這一切。

    楊前線著實用了以守為攻的「激將法」,稍有頭腦的人都能從中聽出其言的虛偽與不實。如果賴昌星的到案能夠減輕楊前線的罪責的話,那麼,當初楊前線又何必給賴昌星通風報信,叫他盡快逃離,同時銷毀有關走私證據?楊前線心裡清楚得很,賴昌星一旦到案,必定加重他的罪行和死亡。

    雖然賴昌星和周兵跑了,楊前線與他們之間更深層次的利益關係、利益瓜葛沒能徹底暴露在陽光下,很多謎底無從破譯。但有一個事實無可辯駁,那就是賴昌星不僅費盡心機送給楊前線周兵這一美女,且為他們的姘居提供豪華別墅。還有,專案組通過查賬證實,賴昌星3年多來,在香港20多次撥款到周兵個人銀行賬戶,金額達1000多萬元港幣,供她與楊前線生活揮霍所用。

    一場等待了很久的世紀大審判終於拉開了帷幕。2000年9月17日上午,位於廈門湖賓北路的市中級法院戒備森嚴,這天開庭審理的是「頭號種子」楊前線。廈門黨政機關組織幹部參與旁聽,人們憑票入場。一號法庭莊嚴、肅穆。8點30分,審判長發話,楊前線被法警押進法庭。楊前線故作姿態,他走進法庭時側身朝觀眾席熟悉的人們點頭微笑,依稀當年氣壯山河的模樣。近8個小時的法庭審理,站在被告席上的楊前線越發顯得緊張、驚恐,手不時地哆嗦,說話語無倫次。

    在此之前,互聯網上有不少聳人聽聞的信息,說楊前線受賄達億元,有的說達幾千萬元。而檢察機關指控楊前線受賄其實只是一部「凌志」牌400黑色小轎車和一張華南虎皮。而就這一部車、一張皮的受賄認定,控辯雙方還有爭議。楊前線的辯解是:賴昌星認為我成天開著單位的車進進出出不方便,於是讓他的司機洪某把凌志小轎車開到我家樓下,讓我下去取鑰匙。這部車是黑車,沒有牌照,後來由妻弟魏某托人找關係,掛了軍警牌照。我開了一段時間後,也覺得目標太大,不方便,於是車子給了魏某,讓他還給遠華公司。魏某還沒還,最後怎麼處置這輛車,我不知道。

    對於收受「虎皮」一事,楊前線更是喊冤。他說,賴昌星是提出,要把虎皮送給我,說是披在我辦公室的交椅上,有一種威風凜凜的感覺。我沒同意,還開玩笑說,我又不是「座山雕」。我提醒賴,虎是被保護瀕臨滅絕動物,查得嚴,叫他也不要把虎皮帶到香港。我是出於好奇,才讓賴把虎皮帶到華景別墅來,想看看後再讓他帶回去的,根本不想佔有它。虎皮存放在別墅。我讓周兵的妹夫鄭炯保管好,說到時要還給賴昌星的……

    楊前線幾乎全部推翻法庭的指控,他反覆強調,他與賴的關係是朋友關係。楊前線最後在法庭甚至慷慨激昂:每個人都是滄海一粟。廈門關區發生如此重大的走私行為,作為關長,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知道賴昌星在搞一些走私,但沒想到做得如此之大,我感到痛心疾首。給國家造成如此巨大的經濟損失,我願意以死謝罪。但我個人絕沒有主觀故意。我與賴昌星是好朋友。如果我收他的錢,哪怕是100塊、1000塊,我也認了。就是死,我也要死個明白呀。

    好一個「以死謝罪」的關長,其實這是一段把江湖和官場都演繹得十分老到的表白。他手不沾賴的一分錢,卻享受著數以百萬、千萬元的榮華富貴。賴也很少出面找他麻煩,卻鯨吞關稅數百億。這一切竟因為楊和賴是好朋友,他們把現代官商之間的哥兒們義氣表現得如此默契又驚天動地。

    而遠在加拿大的賴昌星也與楊前線「靈犀相通」,遙相呼應。他通過電話告訴專案人員,楊前線和莊如順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你們中共最廉潔的公務員。他們沒收我一分錢,沒為我辦一件事。如果你們把我抓回去,別人的事我都會講,他們倆的事我一句不會講。

    楊前線至死不悔,他在看守所接受焦點訪談記者採訪時鎮定地回答:「我不後悔,我是他(賴昌星)最好的朋友……」楊前線被一審判處死刑。賴昌星在異國他鄉兔死狐悲。他裝出迷惑不解的樣子,在電話中問專案人員:「你們為什麼要判楊前線死刑?我走私的事,與他沒有多大關係。他最多也是默認罷了,都是我找海關下面的人幹的……」

    廈門關區530億的走私額,偷逃國家稅款270億元。這是一筆連楊前線都難以想像的天文數字,一筆鑄有貪婪、恥辱、罪責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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