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66節 鐵窗內的自白
    2001年2月17日,這是個星期六,天高雲淡,有些許陽光灑落。上午9點半,賴水強在19號提審室接受採訪,他身披一件舊式軍用大衣從裡門走進來,手裡拿著一張《廈門晚報》,他說接到獄警的通知時他正在看報紙。

    他隨手將報紙推到鐵欄杆這頭,筆者清楚地看到那篇文章的題目叫:扣人心弦的「勸降」———杭州一女記者陪持槍搶劫犯走上自首之路。

    剛才讀這篇文章,我都哭了,太感人了。賴水強說。他的眼眶是有些紅。

    筆者問,聽說你只讀到小學三年級,文章寫得不錯。筆者採訪之前,曾從偵捕組那看到賴水強歸案後寫的幾篇心得體會,情真意切,印象頗深。

    不,賴昌星才讀到小學三年級,我只讀到二年級。我家裡訂閱《知音》雜誌,我是每期必看,裡面寫了不少案子,挺生動的,我愛看。我是沒文憑,有水平。賴水強幽自己一默。他的精神很好,挺健談,哪像被囚禁的犯人。

    陪同的小崔遞給賴水強一支「555」煙,他是「4·20」專案組的辦案人員,與賴氏成員打交道多了。賴水強忙不迭接過煙,他在「號子」只能抽「牡丹」,且每天被限制6支。他說他平時煙量大,一天要抽2包多,現在沒煙抽腦子暈人也沒精神,他得慢慢把煙量減下來,慢慢適應。

    「崔幹部,你最近忙什麼呢,也不來看我。我好想你們呀。還有劉處、陳秘、小姜……」曾聽不止一個專案人員說,賴水強見到他們,就像見到久別多日的親人或老朋友。耳聽為虛,今天眼看為實。

    腦子裡突然冒出採訪偵捕組陳秘時他說的一句話:案情、案情,不光是案子,還有情,這情指犯罪的過程、情節,還指這裡頭的人情事故。於是採訪的切入點就從賴水強如何從信賴偵辦人員到最後完全依賴偵辦人員開始。

    賴水強講了一個小細節。

    取保候審後,按規定他們幾人都得隨叫隨到,5月1日那天,劉處打電話,讓他們當日到專案組去一趟。他說一定照辦。不到5分鐘,劉處又掛去電話,說他想起來了,今天剛好是你母親的忌日,你們誰也別來了,都到老人墳頭燒炷香吧。賴水強當時在電話裡就哭上了。他對筆者說,劉處細到居然記住我母親的忌日,偵辦人員講情,我賴水強能不講義?況且賴家把走私搞得這麼大,給國家造成危害,帶來這麼多的損失。我是大哥,我慚愧呀。

    這次專案組來得及時,是好事。這不是我們賴家4兄弟的問題,還有後代晚輩呀,像我3個孩子,全參與了走私,越做越多,如果再過幾年,肯定是要被殺頭的。所以我說中央下決心好呀,專案組來得及時,不僅救了我們這個家,還給受賄放私的黨政幹部敲響了警鐘。

    賴水強說,他為了勸導兒子、小弟、女婿、外甥等諸多親戚回來投案,真是費老勁了,有時兩三天就往境外撥一次長途,那3個月電話費就花去兩萬多元。

    「投案不自首,就像參謀不帶長,不管用的。」賴水強說,他對回來的家族成員道出自己的觀點,要他們到案後積極主動交待問題。

    賴水強很遺憾沒能把賴昌星和小妹勸導回來投案。

    說到賴昌星,作為長兄的賴水強看法很多,他既沒文化又不聽話。他在貪官面前百依百順,在小人面前又言聽計從,真是文盲加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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