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大案 正文 第35節 神秘的筆記本
    在眾多「做油」生意的各路「英豪」之中,有一家成功避開賴氏視線,私自做成了15.5萬噸走私油。這家單位是中國船舶燃料供應福建有限(簡稱「省中燃」)公司。其成功「訣竅」說清楚了並不驚人,完全得天獨厚於單位的特殊業務。省中燃的業務是向國際航行船舶依照國際慣例供應免稅油。因此,省中燃進口保稅油是天經地義的。供應免稅油海關應全程監控。但是如果海關睜一眼閉一眼,你供了多少免稅油,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省中燃的當家人大膽地鑽了這個「空子」。這家公司直接和廈門海關船管科的吳宇波科長做起了「生意」:你放我一噸油,我給你多少錢,完全照市場準則行事。

    當初破這案子的線索來源於一個筆記本。

    該公司負責通過中間人向海關吳宇波聯繫、付款的經辦人,在當時實施過程中,面對幾十萬、上百萬的無憑據錢款進出,就心存恐懼,早感覺到這筆「賬」,共產黨遲早會算的。因此,他對實施的每筆錢貨兩訖的交易過程,都作了詳細筆記。筆記的內容細到時間以分計,誰吩咐、怎麼聯繫,聯繫時的手機或電話號碼,裝錢的袋子什麼顏色,錢是怎麼準備的、交接場景如何等等,一切細節均記錄得非常詳實。

    辦案人員最後查清,省中燃在1996年2月至1998年12月間,在船舶保稅油供應業務中,採用向海關行賄,以多報少加的手段,走私成品油15.5萬噸,其中0#柴油6.8萬噸,180#燃料油8.7萬噸。其間通過中間人向廈門海關東渡辦事處船管科吳宇波等人行賄共計人民幣580餘萬元,其國內銷售的對象涉及安井企業公司(系省中燃總經理蔡進生的兒子所在的公司)。蔡進生利用行賄的名義,暗中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黃春文、吳銘兵這兩個摘錄筆記中出現的人物,均被歸案。他們作為證人,提供了更多細節。吳宇波、方寬容、買油的王金挺等人也予以證實。重要的書證有省中燃的保稅油供油月報表、過駁費報表、利潤入賬賬目等材料。蔡進生被送上法庭審判。筆記本的作者參與走私,但被認定有明顯的悔罪表現。

    賴昌星走私集團為阻礙、逃避有關部門的調查,分頭就走私成品油所涉及的有關證據材料進行銷毀,加上有的職能部門資料保管不善,致使大量的書證滅失。組織和操作走私的主犯,銷售走私貨物罪犯後又紛紛出逃,辦案人員將「兩油」大案迅速偵破,其遭遇到的困難自不待言。

    那些落入法網的走私犯,法律當然不會放過他們。「兩油」案涉案人員被判處死刑的(包括死緩)就有王金挺、王可像、陳燕新、梁棟等四人,因油案而引發犯受賄罪、虛開增值稅發票罪,被判死刑的有吳宇波、方寬榮、李土專等三人。因「油案」而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的則有幾十人之眾。

    對陳燕新的罪行有必要重點介紹一下:

    他身任福建省石油總公司的總經理、廈門市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廈門博坦倉儲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但他卻投靠賴昌星,受賄287萬元,貪污30萬元,私分公款16萬元,尚有702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他不但為賴昌星提供走私便利,而且自己還組織走私,偷逃稅款5.29億元人民幣。此人已完全淪落為人民的罪人。

    賴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與國企的蛻化變質的當家人,如陳燕新、陳光輝、趙裕昌、曹星海等一類人物結成了反社會的聯盟。

    如何摧毀這種聯盟的存在呢?讓政治家、法律專家深刻研究的課題或許太多、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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