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藥(葬禮上的命案) 正文 四十四、箱子之謎
    二百萬在眾多警察眼皮下不翼而飛這事讓郭峰震怒不已,同時也讓他百思不得其解。

    他坐下來,將思路從昨晚韓冬拿出箱子打開讓他過目開始,每一個可能接觸到這個箱子的人都篩理一遍,目前最可疑的人物為:韓冬、小偉、另兩名值班警員張小華、劉軍。其餘人在場時間均有他在場,基本可以排除。而錢箱幾乎可以確定是在下午四點之前就已被調包。

    郭峰試圖從動機上分析,結果讓他自己也鬱悶不已,因為面對二百萬現金,任何人都有足夠的動機。

    剩下的唯一手段只有逐個排除了。

    張小華與劉軍首先被排除出嫌疑,因為整個晚上他們三人可互為證據,證明未離開韓家小樓一步,第二天一直參與工作,事後回到公安局也未再離開單位,不具備轉移贓款的可能性。

    那麼嫌疑只剩下張立偉與韓冬。張立偉有著充分的理由調包,因為他的目標就是這個裝著二百萬的箱子,不過假如二百萬已到手,他還有必要冒險將杯子送給韓冬嗎?就算小偉是個仗義的賊,講誠信,貨款兩清。那麼,下午四點他為什還要來取這個被自己調完包的箱子呢?顯然他並不知道錢箱已被調包,所以才為了二百萬鋌而走險,最終落入法網。

    那麼,嫌疑人只剩下韓冬一個了。按理韓冬是最不應該偷這二百萬的人,本身錢就是他的,由於這筆錢被用來作過誘餌,丟失後他最大的好處也不過是得到同等數額的國家賠償。作為擁有幾千萬資產的他,有這樣的必要去冒這個險嗎?況且,他接觸這個箱子的機會最多也最容易,他應該知道自己是首先被嫌疑的對象。看來,韓冬自盜的可能性也不大。

    看來,逐個排除的路子也走入了窮巷。

    連唯一的手段也被堵死,郭峰剩下的手段已經不是手段了,最笨的辦法,將案發地點——韓冬家的整棟樓搜個底朝天。因為假如韓冬是嫌疑人的話,他一直未離開過家,被調的包肯定還在這棟樓的範圍內。

    另一支小隊被派往張立偉的家裡搜查,他曾經回過家。張立偉住的地方是警察宿舍,只有十八平米,警察進去的時候,音響還在放著,整個屋子一片凌亂,除了一套音響,一個舊款電腦,就是一張單人床了,床上堆滿了髒衣服,電腦台上是滿滿的煙蒂,整個屋子瀰漫著煙草和男人的汗臭味,對於小偉如此髒差的生活環境,來搜查的都是他的同事都不禁唏噓不已,一小時已經將可能藏一盒火柴的地方都搜遍了,更別說一整箱子的錢。

    韓冬家的搜查工作花了三小時,結果也是一無所獲,那個裝滿現金的箱子就像被巫師的魔棒點過,平空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郭峰極其的不甘心,在他從事刑偵工作以來,從未受過如此大的挫折,一切行動都在監控之下,竟然發生這樣的調包事件,他將此引為奇恥大辱,發誓不管天涯海角,還是終此一生,誓要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經過幾個不眠之夜的研究分析,郭峰最後將嫌疑人緊緊鎖在了一個人身上——小偉。因為在這一天一夜裡面,曾經在所有人視線裡消失過一段時間的只有張立偉一人。消失的這段時間是他被抓的當天下午一點離開公安局直到四點正出現在韓冬樓下。這三個小時裡面,他是可以很從容地做很多的事情。

    並且有三個極大的漏洞支持他的判斷,首先小偉在值夜班的時候,作為小組負責人,行動更加自由,有非常多的機會可以將錢箱調包;其二是小偉一直使用的是他自己的車,完全可以大搖大擺將調好包的箱子帶回家或藏到其它地方,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安置在小偉身上的竊聽器在一點四十分左右,也就是小偉開始聽音樂後,基本就無效了,這段時間小偉可能一直在聽音樂,也可能是他發現了竊聽器,將計就計利用它來使自己脫身兩個小時。

    不過,當郭峰寫完以上疑點之後,隨即而來的小偉四點鐘赴約到被抓,以及負隅頑抗的情節均讓他的疑點難於自圓其說。郭峰感覺自己快要被這對矛盾對立的論點逼瘋了,彷彿腦袋裡有兩個全副武裝的小人兒正在激烈撕殺,將他的腦汁攪得一團漿糊。

    但是除了張立偉之外,他實在想不出還有誰可能做出調包的事情來,因為其它人在時間及空間上都完全沒有作案的可能。唯有小偉不管在時間及空間上都存在作案機會。

    他決定對張立偉作一次試探性的接觸,目前他已身陷牢獄,假如調包的是他,那麼,要想再套出真相,可就不那麼容易了。

    小偉見老上級來看他,一臉的羞愧之情,他走到會面室,怯怯地叫了聲:郭局。然後就垂下腦袋盯著拖鞋。

    郭峰既憐又歎地看著一夜之間憔悴的青年人,小偉頭髮如亂草般東倒西歪,身上已換上了囚服,拖鞋有些小,他那大腳板後跟都踩到了地上。郭峰莫名其妙問了句:還習慣嗎?

    小偉愣一下,抬頭看著郭峰,沒想明白他的問題。繼而苦笑說:努力去習慣吧,日子還長呢。

    郭峰臉一沉,說:不一定呢,也許日子很短。

    小偉詫異地抬起頭看著他,他不明白郭局的意思,不過看對方的表情似乎有隱隱不詳的味道。

    果然,郭峰說:張立偉,你應該知道你犯的罪有多嚴重吧,搶劫、文物販賣,嚴重妨礙執法,還暴力挾持執法人員,僅是搶劫一項,價值高達二百萬元,屬於巨額搶劫罪,最高刑罰是死刑,而你這些錦上添花的文物罪,妨礙罪只不過是加強法官判你死刑的決心罷了。挾持執行人員這事我和張愛華夫婦商量過,就不再寫進案捲了,反正多一條也不多,少一條也不少。

    小偉低下頭,低低地說了一句:謝謝你們。

    郭峰看著他的樣子,憐憫之心瞬間開始氾濫起來,此時腦袋裡那個認為小偉沒調包的小人兒逐漸佔了上風,並且有越戰越勇的趨勢。

    郭峰站起來,拍拍他的肩膀說:可惜啊,你現在也沒什麼可以立功的機會了,哪怕是小小的功勞,起碼可以免你一死,不然人一死,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成雲煙了。

    郭峰說這話的時候,眼睛一刻也沒有離開過小偉的臉和眼神,他努力想從中找出點什麼破綻出來。

    小偉沒有什麼表情,只是慘然一笑,說:反正也改變不了什麼,是麼?

    郭峰一怔,小偉站起來告辭,並請郭局長代他向張愛華大姐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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