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第55章 走出坑人的教育誤區 (6)
    男孩以前在另一所小學上學,從上一年級開始就表現出不安分。上課滿教室亂跑,誰都管不住他,課堂經常被攪亂了,弄得老師無法上課。他總是無端地攻擊同學,惡劣到把同學的頭摁到小便池裡,用蚊香燙同學。至於把同學抓傷就更多了。這遭到很多家長的抗議,原來的小學實在沒辦法,要求他轉學。他上二年級時就被轉到了現在的小學。

    但轉學後情況絲毫沒變,新學校也沒辦法,只好讓他的家人陪著他上學。他奶奶每天影子似地跟著,寸步不離。上課時和他同坐一個桌子,摁著不讓他起來搗亂;下課了抓著他的雙手在走廊裡,不讓他和別的同學玩,怕他傷害別的同學。這個孩子在學校很出名,連校長都發愁,不知該拿他怎麼辦。

    我第一次看見這個孩子是在教室走廊裡,下課後同學們都活蹦亂跳,三三兩兩地玩。只有他,雙手被奶奶緊緊地鉗著,什麼都不能幹。看樣子他時刻想掙脫,但又掙不開;眼睛看著別的同學,似渴望又無奈也有敵意,像個小囚徒。

    他的班主任很肯定地認為這個孩子有多動症,告訴我說,他家人帶他到醫院的精神科看過,這是醫生診斷出來的。醫生要求他吃藥,並說要至少服用三年。他吃了三個月,沒有一點效果,而藥又很貴,爺爺奶奶可能是出於經濟上考慮,給他停藥了。老兩口只有一人有退休金。和這個孩子以及他奶奶簡單聊過幾句後,不知為什麼,直覺認為男孩應該是個正常孩子。後來瞭解了一下他的家庭,基本上肯定「病因」就在他的家庭教育上。男孩父母是未婚同居,他出生後父母就分手了。男孩的媽媽是來自南方的一個打工的女孩,回了南方後,從此杳無音信;他父親不知在哪裡混日子,行蹤從不告訴家裡,半年或一年回家打個照面,根本不管孩子。男孩的爺爺是個脾氣暴躁的人,當年對自己的兒子非打即罵,現在又用對待兒子的方法來「教育」孫子,尤其把對兒子的不滿經常發洩到孫子身上。他的奶奶則是整天包辦孩子的一切,又成功心切,恨不得把孫子培養成個人才,來彌補兒子給家庭帶來的羞愧,所以整天要求男孩要這樣要那樣的,還時常數落他。

    在這樣「野蠻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怎麼可能不是個小野人。看到男孩這麼小,已像個壞蛋和囚犯似地活著,我非常心疼這個孩子,覺得如果不想辦法改善,他將來只能有兩個去處,監獄或神經病院。於是對他進行了為期近一年的心理矯治工作。

    但我並不是直接給孩子做「思想工作」,而是從消滅「病根」做起,把主要功力放在改善他的生存環境上。

    男孩的真正監護人和撫養人是他的爺爺、奶奶,所以我的主要工作對象是這兩位老人。在初期,頻繁地和他爺爺奶奶談話,後來也定期和他們接觸。我的工作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要求他們不打罵孩子,尊重孩子,不要給孩子壓力。這一點要求看似簡單,實則兩位老人很難做到,他們已習慣了以前的教育方式。我就反覆給他們講,讓他們明白粗暴的教育方式和孩子行為之間的因果關係,並以規則的形式確定一些基本的行為原則。同時從細節上輔導他們如何和孩子相處,如何和孩子說話。

    改變成人比改變孩子困難得多,但不改變成人,孩子就不可能改變。整個過程中,我特別注意對他們情緒的把握,首先讓他們接受我,對我沒有情緒上的牴觸,繼而接受我的觀點。兩位老人慢慢開始信任我,再加上我不斷的工作,終於促使他們相信自己的教育方法和孩子的問題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關係,逐漸改變教育觀念,放棄了原來粗暴的方法,不再打罵孩子,孩子隨之出現了很大的變化。

    同時,我還經常找孩子的班主任,盡量改變班主任對孩子的看法,讓班主任相信他沒有病,是個正常孩子。我和班主任一起想辦法,通過讓孩子為班裡做點事來製造孩子的成就感,對他形成肯定與激勵。當班主任不再用異樣的眼光看待孩子時,班裡的同學們也跟著改變了態度。

    我也和這個孩子有幾次交流,我和他的談話內容主要是動畫片和畫畫,因為他喜歡這兩樣事情;還互相講故事講笑話。我還邀請他和他奶奶到我家裡玩,並把他給我畫的畫兒貼到我家牆上。他只要來到我這裡,我就讓他感到自己是個非常正常的孩子,讓他在情緒上愉快而放鬆。這樣,孩子和我相處幾次後,不僅沒有敵意,甚至產生了情感依賴。當我確信我和孩子間已建立起友好信任的關係時,適時地向他提出了不許打人,上課不許下座位的要求。他接受我的意見時,絲毫沒有勉強,他的眼睛裡閃現著愉快和幸福的光澤。

    我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效果。四個月後,男孩就不需要有人跟著上學了,他開始有了自我約束力,不再主動攻擊別人。一年以後,男孩就再也不打架了。論打架能力他應該還很強,但他似乎有比別的孩子更強烈的避免衝突的意識。有兩次別的同學打他,他居然能做到抱頭蹲地上忍著。

    我分析他的忍耐力可能來源於他非常珍惜自己「是個正常孩子,而不是有病兒童」這樣的改變;即使偶爾挨打,也比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好。現在這個孩子馬上要升入小學五年級,學習成績中等,在紀律等其它方面都完全正常了。他的一雙小手再也不需要被大人鉗住,他獲得了自由,真正有了同學和朋友。這個患有嚴重「多動症」的孩子就這樣痊癒了,這讓我對「多動症」有了更多的疑惑。

    2007年夏天,國內權威報紙之一《北京青年報》發表署名記者趙新培的《多動症兒童,暑期就診增三成》一文。文中引用北京安定醫院兒童精神科主任鄭毅教授的話說「北京兒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多動症)的發病率已經高達4%-5%」。2007年10月7日,同一張報紙上又刊登一位叫朱珠的人寫的《兒童多動症,告別紅處方》,稱「據權威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學齡兒童的多動症患病率為4.31%-5.83%」。按照這個比例算下來,估計全國共有患兒近2000萬!我又從網上查了一下相關資料,資料顯示近年世界各國都有兒童多動症的發病統計,一般從4-14%不等,例如美國的發病率為10-20%,個別國家甚至統計為40%——什麼疾病的發病率能達到這麼高呢,傳染病也不至於此吧。這麼大面積發作的全球性公共疾病,它到底是一種什麼病?

    這時我看到了兩本書,一本是德國自然科學家、最佳醫藥記者耶爾格·布勒希的《疾病發明者》;另一本是美國著名記者蘭德爾·菲茨傑拉德的《百年謊言》,這兩本書都用翔實的資料和和透徹的剖析,揭露了現代醫藥發展中出現的種種「陷阱」與「黑幕」。他們不約而同地對「兒童多動症」提出質疑,認為這是一種無端地被製造和擴大化的「疾病」。

    看完這兩本書後,我又上網查閱了一些相關資料,同時重新翻閱了意大利著名教育家、神經病學博士蒙台梭利的教育論著,把所有的資料綜合起來,基本上可以得到一個清晰的認識——也許不能絕對地說「兒童多動症」這個病不存在,因為它到目前仍然是個懸而未決的事;但就目前的診斷概念來說,它是不真實的。當下對該疾病的診斷如同把所有咳嗽幾聲的人都斷定為肺癌患者一樣毫無道理——從這個意義上說,「兒童多動症」是個謊言。

    一、從名稱的變遷,看疾病的無中生有

    現代醫學的發展,使人們企圖用醫學解釋一切需要改善和校治的現象。孩子「不乖」自古就令許多人頭痛,於是這個問題進入了醫生們的視野。

    早在一百六十多年前的1845年,法國精神科醫生霍夫曼寫了一本書《蓬頭彼得》,描寫了一個活動過度的兒童,這提醒人們對兒童躁動不安現象的關注。一個世紀後的1947年,有專家猜測少數兒童過度活動是由腦損傷引起的,故將該現象命名為「腦損傷綜合症」。

    由於這樣定義不足以解釋大腦從未受傷的孩子們好動的表現,腦損傷之說行不通,就有人提出這是「腦輕微損傷」的結果。可是,「腦輕微損傷」說在許多兒童的生理檢查中根本找不到,在成長過程中也無跡可尋,這樣命名也行不通。於是,就離開大腦,提出「行為功能障礙」——這個名稱迴避了病因不清的尷尬,只是以「表現」來命名。可這個名稱由於概念太模糊,被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禁止。

    但兒童行為不乖已被醫療界認定為一種需要治療的疾病。

    1962年一個國際兒童神經科學工作會議決定在本病病因尚未搞清之前,暫時定名為「輕微腦功能失調」(MinimalBrain

    Dysfunction,簡稱MBD)。1980年,美國公佈的《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中,將此命名為「注意缺失障礙」(AttentionalDeficit

    Disorder,簡稱ADD)。最後,在1987年,美國精神科醫生發明出現在最廣泛的名稱「注意缺陷多動症」(Attention

    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從名稱的演變可以看到,病症名稱產生於猜測,又隨著人們對猜測的懷疑而調整。逐漸由硬性特徵過渡到模糊特徵,由可察性過渡到不可察性。它不是由於深入研究探索而使事情向真相靠近,只是為了保留猜測的合理,讓名稱變得有更大的解釋空間。

    這種名稱的演變實現了兩個目的,第一擺脫診斷學上的尷尬;第二成為普遍適用的病症。

    由於疾病本身尚屬猜測,如何診斷就成了問題。但現實是,很多孩子被言之鑿鑿地確診為患了「注意缺陷多動症」(ADHD)。那麼,我們看看這個病是怎樣被診斷出來的。

    二、診斷上的輕率與簡單

    從資料來看,「多動症」檢查基本上都是主觀判斷,很少有客觀依據。有的醫生也會做腦神經檢查和生物指標化驗,但這些對大多數體格無明顯缺陷的兒童無意義,且各項生化指標與病症的形成關係也屬於猜測,不具有切實的臨床診斷意義。

    我問了幾個被診斷為有多動症兒童的家長,有國內的有國外的。接受的診斷手段都差不多,主要是醫生向家長詢問情況,和兒童的談話,並對兒童行為進行觀察;另外使用「診斷量表」,根據量表得分,判斷孩子是不是多動症。

    量表似乎是一種客觀診斷手段,它最能讓人相信醫生診斷的準確性。真是這樣嗎?

    下面三個量表是被國內多家醫院及中國兒童健康網、兒童博客網和中華育兒網等相關醫療網站採用的。為了說明問題,請原諒我不厭其煩地把它們羅列在這裡。美國簡化康奈爾兒童行為量表(每項視程度不同打0—10分,下表同)

    1、活動過多,一刻不停

    2、興奮活動,容易衝動

    3、惹惱其他兒童

    4、做事不能有始有終

    5、坐立不安

    6、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分散

    7、必須立即滿足要求、容易灰心喪氣

    8、經常易哭

    9、情緒變化迅速劇烈

    10、勃然大怒或出現意料不到的行為。

    診斷:得分計算:沒有—0分;稍有—1分;較多—2分:很多—3分;總分超過10分為陽性,即為多動症。

    上海市多動症協作組制定的兒童多動症行為量表

    1、上課時坐立不安

    2、上課時經常講話

    3、上課時小動作多

    4、發言不舉手

    5、不專心,東張西望,易因外界干擾而分心

    6、情緒變化快,易與人爭吵

    7、常惹人干擾人活動

    8、不能平心靜氣玩耍

    9、做事心血來潮,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往往有始無終

    10、做事不計後果如何

    11、隨便拿父母鈔票,或在外偷竊

    12、丟三落四,記憶力差

    13、學習成績差

    14、說謊、罵人打架

    診斷:得分計算:沒有—0分;稍有—1分;較多—2分:很多—3分;總分超過10分為陽性,即為多動症。

    美國精神病協會制定的診斷標準

    (1)常常手腳動個不停或在座位上不停扭動(少年可僅限於主觀上感到坐立不安)

    (2)要求靜坐時難以靜坐

    (3)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散注意力

    (4)在遊戲或集體活動時不能耐心地排隊等候上場

    (5)常常別人問話未完即搶著回答

    (6)難以按照別人的指示去做事,不是由於違抗行為或未能理解,如不做家務等

    (7)在做作業或遊戲中難以保持注意力

    (8)常常一件事未做完又換另一件事

    (9)難以安靜地玩耍

    (10)經常話多

    (11)常常打斷或干擾他人活動,如干擾其他兒童的遊戲

    (12)別人和他講話時常似聽非聽

    (13)常丟失學習或活動要用的物品,如玩具、書、作業本等(1)

    (14)常常參與危險活動而不考慮後果,如亂跑到街上去而不顧周圍等(診斷:在7歲以前起病,病史已有半年以上,並具備上述指標8條以上為陽性,即為多動症。

    幾乎所有兒童的正常行為都成了「臨床表現」!

    按這幾個量表來判定,「多動症兒童」豈止是上面提到的患病比例,幾乎所有的兒童都得成為「患兒」吧,這之中當然包括我自己的女兒——毫無疑問,她如果在童年時用這幾張量表來測,每樣都不嚴重,又都有一點點,平均各項得分為「1」,那麼也得被診斷為「陽性」吧。

    那麼,哪個兒童不是「患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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