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第42章 做家長應有的智慧 (9)
    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說,「大聲叱責,這是人們相互關係中修養很差的基本特徵。凡是出現大聲叱責的地方,就有粗魯行為和情感冷漠的現象。用大聲叱責(家庭中還有拳頭)教育出來的孩子,失去了感覺別人最細膩的感情的能力,他看不到也感覺不到周圍的美,他非常冷漠無情,毫無憐憫心,在他的行為中有時會出現往往是人身上最可怕的表現——殘忍。」我的一位女同學,她工作、人際關係等各方面都很出色,卻經常在家裡打罵孩子。有一次我們聊天,她談到她父親時,歷數其父的不是。她父親在她小時經常打她。她覺得父親當年打她那些理由一個都站不住腳,對父親的行為充滿蔑視,甚至有一種仇恨感。後來我們聊到她的孩子,她又歷數孩子的不爭氣,講了一串孩子該打的事例。當我表示她對孩子的態度是來源於她父親的粗暴時,她對此斷然否定。說她和父親不一樣,她父親打她沒有道理,而她打兒子都是有理由的。

    是啊,我們小時候家裡缺的主要是糧食,所以孩子把飯燒糊了會挨打。現在的孩子絕不會因為這事挨打,他們挨打的原因可能是考試不好或上網——可這是區別嗎?這位女同學和她的父親其實都因為同一個原因打孩子,即孩子惹自己不高興了。他們對幼小的孩子共有的「教育方式」就是拳頭。從做家長的修養上看,他們其實是很相像的。

    打罵孩子可能會解決眼前的一個小問題,卻給孩子的成長留下大隱患,創痕會伴隨孩子一生。經常挨打的孩子,他的身心兩方面都會受到損害。他從家長那裡感受到的是屈辱,體會的是自卑,學到的是粗暴,激起的是逆反。就像人冷了會起雞皮疙瘩一樣,他會不由自主地在心理和生理上發生一系列改變。

    蒙台梭利博士說:「每種性格缺陷都是由兒童早期經受的某種錯誤對待造成的。」打罵的方式絕不可能讓孩子健康成長,只能讓他的心理扭曲。一個心理殘疾的人,遠比一個生理殘疾的人更糟糕,而且多一層可怕。2008年奧地利曝出一件讓整個國家蒙羞,讓全世界震驚的事件,一位叫約瑟夫的父親,在地下室囚禁他的女兒長達24年,並對其實施性迫害,致使其生下7個孩子。並且還虐待自己的母親,把她關在閣樓上,經常讓她忍饑受凍,直至死去。當代社會為什麼還存在這樣的「超級野人」?媒體挖掘的一些報道應該能說明問題:約瑟夫在童年時,經常遭受來自其母親的暴力和虐待。

    這是個極端的例子,很典型地說明,畸形的家庭教育會給一個人帶來怎樣的惡果。

    在嚴厲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會變得自卑,性格內向,缺少人際溝通能力,缺少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能力,壞脾氣,甚至是墮落等等。也有生理上的反應,如嘔吐、腹瀉、胃腸疾患以及失眠等。

    童年時代的每一種體驗都可以在生命中留下痕跡,孩子沒有「小事」,每件小事都是深刻地影響著他成長的大事。每件小事都是最初抓在手心中的那把雪,可能滾成一個碩大的雪球,對未來形成巨大的影響——同時也像一個比喻說的那樣,南美的一隻蝴蝶揮動翅膀,有可能引起北美的一場龍捲風。

    現實生活中當然有一些事例佐證著「不打不成才」的觀點。

    2005年網上看到一篇報道,說瀋陽一個13歲女孩,在一個國際青少年鋼琴大賽中獲得冠軍,而這一佳績居然是她的父親在三年時間裡抽女兒400個耳光得來的。這彷彿是一個典型的「不打不成才」的例子,它不知會讓多少父母相信用耳光可以促進孩子「成才」。

    可是,一個平均兩三天就要挨一記耳光的孩子,尤其是個女孩子,她會成長為一個怎樣的人呢?耳光打在皮膚上的痕跡很快會消失,但留在心理上的創傷能消褪嗎?女孩要長大,她將不只是個「彈鋼琴的人」,她還會是個有很多種角色的人。作為更多的角色,她將會表現出怎樣一種面貌呢?如果說這個個案有代表性,它不代表一種成功教育,只能代表一種畸形價值觀下危險的做法。它在用一個單一成就,去賭孩子人格健全與一生的幸福。

    我曾見過一位母親,她得意洋洋地說:孩子就得打,我那孩子,只要揍一頓,或臭罵一頓,立刻就聽話了。可以斷定,這位母親只能在孩子還未成年時,在著眼於某一孤立事件時,並且在她毫不關心孩子的幸福感時有這份得意。她的得意不真實,也不會長久。

    我還認識一位女孩子,她很漂亮,學習出色,工作能力強,看起來性格也活潑開朗。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缺點。她只是一直以來胃腸功能不好,二十歲上大學時急性胃穿孔,差點要了命,胃被切去三分之一。醫學上早已發現,慢性胃腸疾患和人的消極情緒以及壓力有關。從她的疾病及偶爾流露的一些性格特點,我估計她兒時的生活一定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有心理創傷。果然,後來有一次我們隨便聊起來,她說她媽媽從小打她,打得非常狠。比如有一次她放學後到媽媽單位拿家門鑰匙,走時忘了和辦公室的阿姨說再見。就這麼點事,她媽媽半夜加班回來,一把將她從被子裡拎出來,暴打一頓。她說當時自己正睡得香,冷不丁挨打,根本都不知道因為什麼,而類似的事發生過很多次。

    她可能是為了維護她媽媽的面子,說她一點都不怪媽媽,甚至說正是因為她媽媽那樣嚴格要求,她才有今天。我發現她總是無節制地吃各種零食,尤其是刺激性的食物。胃部切除手術不久,就不顧醫囑暴飲暴食,又發生胃出血,好長一段時間不能吃飯,到稍好一些,又開始無節制地吃。我勸她少吃零食,她說她經常心情不好,吃零食能緩解心理壓力,所以顧不了那麼多——這個堅強的女孩,真是把所有的痛苦都自己扛,零食成了她一直以來的心理去痛片。我不知她媽媽知道這些事情之間的因果關係後,想到女孩的身心健康時,是否還能驕傲得起來?

    很多人信誓旦旦地認為孩子就該打,理由是他自己就是從小被打大的,並且他自己成長得不錯。在各種資料中,也不時地會看到有的成功人士講他如何因為挨了打而一下變得懂事。我不懷疑他們挨打的真實性和成功的真實性,但絕不認為這二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有的人確乎在挨一場打之後有很大變化,但變化的內驅力不是挨打本身,而是另外一些積澱已久並較為完備的東西,並且這一場打罵之所以能奏效,能讓一個人警醒,也正可貴在這「偶然一次」上,如果是經常性的,還有用嗎?

    以前看過一條消息,一個孩子從出生後一直不會說話,但耳朵好使,有一天孩子不小心掉枯井裡,一下喊出了「救命」,從此就會說話了——因緣際會的巧合也需要在一些條件下實現。如果說打罵可以讓一個人成才,如同說把人推井裡就可以治聾啞——這是不成立的,是亂歸因。

    暴力教育能讓孩子變得順從,不會讓孩子變得聰明和懂事;能讓他們變得聽話,不會讓他們變得自覺和上進——暴力教育能得到一些暫時的、表面的效果,但它是以兒童整體的墮落和消沉為代價的。通過打罵來促成孩子學業進步,結果只能讓孩子對學業產生厭惡;用打罵來讓孩子聽話,孩子只會變得更加逆反固執;用打罵讓孩子做個好人,孩子只會在責難下心理扭曲變態。

    人們在挖掘一個人的成功或失敗時,習慣從宏大的視角和背景著手。事實上,在同一種文化形態和公共教育理念下長大的孩子,他們之所以成年後在道德、人格及能力上有巨大的差異,在於他們最重要的生活場所——家庭,生命中的第一啟蒙者——家長的教養態度的不同。

    把一個人的美德歸功於他個人的用心和社會的培養沒錯,但不要忘了給從小撫養他的那個人掛上一枚獎章。

    而與此形成對比的是,一些惡棍,尤其是一些刑事罪犯,他的家長沒有理由得到同情。儘管他們的家長主觀上沒有把孩子引上邪路的惡意,哪怕是壞蛋也希望他的孩子是個好人。但他們粗暴的教養方式扭曲了孩子的心靈,他們自身的言行教會了孩子如何惡劣地對待他人。

    如果把某些人的犯罪僅僅歸結到社會、時代或具體到學校那裡,這是板子打在空氣中,不能夠切實地找到問題的根源,不能觸動家長們反思自己的行為。從人格成長的承接性和延續性來說,每個罪犯的家長都應該向他的孩子懺悔,向社會和人類懺悔。

    不要因為孩子聽話才愛他,不要因為他取得了某個成績才欣賞他,更不要因為他不遂我們的心就去打罵他。父母之愛應該是無條件的,對孩子的尊重也應該是無條件的。

    我們可以從書中以及我們周圍的人群中看到,優秀孩子的家長,他們一般都很民主,遇到事情總是能心平氣和地和孩子探討解決,非常講究方式方法——最基本的態度是尊重孩子,欣賞孩子。即使孩子犯了錯也只是就是論事,決不牽扯其它,當然更不可能打罵。他們取得的結果就是,他們的孩子似乎分外懂事,根本就不需要他們操心費力。

    前蘇聯傑出教育家馬卡連柯說:「家庭生活制度一開始就得到合理發展,處罰就不再需要了。在良好的家庭裡,永遠不會有處罰的情形,這就是最正確的家庭教育的道路。」

    一些歐美國家從法律上嚴格禁止打孩子。我國打孩子現象之所以現在還比較普遍,首先是受傳統觀念影響,認為老子打兒子天經地義;再一個是缺少法律制約。

    目前我國有一些保護少年兒童的法律法規,但都是一些粗線條的概念,不具有現實約束力。打孩子從來被認為是家務事,無須他人干涉;只要不把孩子打殘打死,就不會上升到法律層面解決。全社會普遍漠視未成年人的精神損傷,很少有人認為父母打罵孩子就是虐待兒童。在「打是親,罵是愛」的面具後,只有兒童能感受到那是猙獰,是恐怖。

    家長的素質事關未來公民的素質,國家應大力開展家長教育,提升家長的教育素養;同時應該盡快立法,嚴禁打罵孩子,剝奪不合格家長的監視權。比如取消那些把孩子逼得一次次離家出走的家長的監視權,而不是一次次地把孩子抓住教育一頓,再送回家中。

    不是穿了西服就變成紳士,不是生了孩子就會做父母。做父母需要學習,需要學會如何愛。學會愛是個很大的命題,需要慢慢去學,最簡單的第一步就是不再打罵孩子,不做穿西裝的野人。

    打罵是教育中最壞的辦法,我從不相信那些聲稱「不打不成才」、「棍棒之下出孝子」的人真的有這樣一種信念上的誠實。這種野蠻的教育方式其實完全沒有任何「教育」要素,它只是讓父母出口惡氣。

    孩子闖了禍他自己心裡就很痛苦,有內疚感。家長的打罵只是讓他沒有自尊,覺得大人更愛的是那損失的錢和物,他感受到大人不體諒他,心裡生發出逆反情緒,同時也失去內疚感——經常這樣來「教育」孩子,他怎麼可能不變得越來越不聽話,越來越對什麼都滿不在乎呢?面對一個未成年人,成年人最大的文明所在,就是站在兒童的角度,努力理解他的所想所為,以他樂意接受的方式對他的成長進行引導。你必須要把他當作一個「人」來平等對待,而不是當作一個「弱小的人」來征服。

    在嚴厲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會變得自卑,性格內向,缺少人際溝通能力,缺少自我反思和自我管理能力,壞脾氣,甚至是墮落等等。也有生理上的反應,如嘔吐、腹瀉、胃腸疾患以及失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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