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勝過好老師 第3章 如何提高愛的質量 (2)
    捉弄孩子,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圓圓上幼兒園時,有一階段我工作特別忙,就由她爸爸接送。她爸爸單位離幼兒園很近,幼兒園放學早,爸爸接上她還不到下班時間,就把她帶回單位再待一個小時才回家。

    他辦公室幾個人當時都三十歲左右,大家處得很好,也很隨意,經常互相開玩笑。有兩個同事很喜歡和圓圓說話,但他們不是正常地和孩子說話,總是把她當個小動物一樣捉弄。比如裝出很兇惡的樣子,強行要來抱孩子,孩子嚇得直躲,他們則樂得哈哈笑起來;或者煞有介事地要圓圓喊他們「爺爺」,孩子不懂事,就叫了爺爺,逗得辦公室的人都笑起來。我可以想像,當時圓圓一定從大家的表情中感覺到有什麼地方錯了,但又不知哪裡錯了,她一定很惶惑,很不安。再後來他們又讓圓圓叫爺爺,圓圓不叫,他們就假裝生氣了,說你這個孩子不懂禮貌,弄得圓圓不知所措。

    她爸爸也不喜歡別人那樣逗圓圓玩,但也許是覺得這只是開玩笑,也許是因為對同事不好意思,就沒去強行制止他們。

    我開始並不知道這件事,孩子那麼小也沒有能力把她的不快講給我。結果過一段時間後,我突然發現圓圓和外人打交道時流露出不自信,說話時不像以前那麼大方了,經常是想說又拿不準,眼神一片猶疑躲閃,尤其是和陌生人打交道時。這讓我有點著急,但一下子也找不到癥結,就反省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出了什麼問題,在生活中更留心讓她多和別人打交道,培養她的自信。

    有一天,圓圓和她爸爸從單位回來,我看出圓圓有哭過的痕跡,問怎麼了。圓圓說:張叔叔說爸爸不要我了。說著又想哭。她爸爸解釋說,他下班前到院長那裡開個會,會議比原定時間稍長些,到下班了還沒結束。那個張姓同事就對圓圓說:「你爸爸和媽媽不要你了,要把你送給我,我家有個兒子,正好沒有小女孩,走吧,跟我回家吧。」說著就做出要拉圓圓走的樣子。圓圓被嚇壞了,大哭起來。這時,我才知道他們經常捉弄孩子。

    我當時很生氣,責怪先生不懂得保護孩子,氣頭上說要剝奪他接送孩子的權利。先生雖然對同事的做法也有些不滿,但他不認為會給圓圓帶來什麼影響,覺得我把這件事看得太重了。我後來多次和他談到這事,和他分析孩子的心理。他從事實中也看到了影響,圓圓有兩次從睡夢中哭醒來,問她做了什麼夢,都是說夢到爸爸從幼兒園接上她就不要她了,獨自走了。大人的一個無聊的玩笑,給孩子帶來多麼深刻的恐懼啊。

    她爸爸終於意識到這事對圓圓的影響,也非常懊悔。後來我盡量去接孩子,真的「剝奪」了先生接孩子的權利,主要是我不想讓圓圓再見到她爸爸單位那兩個人,不想喚起她的不快。她爸爸也真正注意這個問題了,偶爾因為我實在忙顧不上接孩子,他把孩子接回單位,也絕不允許同事再捉弄孩子。我和先生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寧得罪同事,絕不「得罪」孩子。當然,單位同事捉弄孩子並沒有惡意,看家長不願意,以後就不那樣做了,所以也不存在「得罪」的問題。

    「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逗」孩子應該是以兒童的快樂為前提。經常是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兒童的情趣中,以兒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製造出讓兒童快樂的事件,其中包含著童心、快樂,甚至幽默和智慧。

    我看到一位媽媽洗完一塊床單晾起後,順便和她兩歲的小兒子玩一種叫「眊兒」的遊戲。她和孩子分別站在床單兩邊,互相看不見,然後每喊一聲「眊兒」,倆人就同時從床單左邊或右邊探頭去看對方。孩子的目的是每次探頭能和媽媽碰面,而媽媽的目的是每次探頭都不讓孩子看到。這樣,媽媽有可能這一次剛剛從左邊探了一次頭,接下來的「眊兒」還是從左邊探頭;以孩子的判斷,媽媽剛才從左邊出來,這下該到右邊了,就跑到右邊,結果撲個空。這樣可能來回撲幾次空,到終於和媽媽碰上面了,孩子就會樂得大笑起來。尤其是媽媽使了小計策,剛從左邊出來,又從左邊出來,而孩子已學會判斷,通過猜測,兩次從同一邊出來,連著臉對臉地和媽媽「眊兒」上了,孩子為自己的成就感興奮不已。

    捉弄孩子,則是成人居高臨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讓孩子犯錯誤、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興,給孩子帶來的是羞辱、擔憂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裡拿一個準備給孩子的東西,卻不痛快地給他,而是提條件,讓孩子說一句甜言蜜語,如果孩子不想說,就做出要把東西拿走不給的樣子,直到孩子說了,這才滿意地把東西遞給孩子。還有的大人以嚇唬孩子取樂,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找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雞雞之類的動作。或者看一個小女孩極喜歡她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來,說丟了或被別人拿走了,急得小女孩大哭,大人才拿出來。

    成人覺得這很好玩,以為不過是逗孩子著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沒事了;其實這些行為都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傷害。它對孩子來說毫無趣味,只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懼和對他人的不信任。所以凡遇到這類事情,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地制止。這不是小事,事關孩子的事情沒小事,在大人眼裡是小事,對於孩子來說卻是大事。

    我國現代著名教育家陳鶴琴先生就堅決反對捉弄孩子,他認為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面的缺陷。例如大人經常用欺騙孩子的方法,弄得孩子著急,博得成人哈哈一笑,孩子就會慢慢養成不信任他人和說謊的毛病。

    現在的都市生活中,上面那些捉弄孩子的具體做法可能不大用了,但人們捉弄孩子的思維方式還很普遍,孩子在很多場合下仍然是被捉弄的對象。這些捉弄行為表面上看已不那麼粗俗,但它們與上面那些捉弄行為的野蠻性是相似的,都包含了對孩子的不尊重,和對兒童心理的不體諒。

    2008年1月2日晚上我看到北京電視台有一個節目,邀請了來自河北的五胞胎,四女一男。這五名年齡只有四歲多的小傢伙健康可愛,齊齊站在演播室中間,一點也不怯場,都是滿臉興奮的樣子,他們一下就把我吸引住了,饒有興味地坐下看節目。

    主持人的第一個問題是「你們中誰最愛告狀」。五個小孩子聽了這個問題一臉迷惑,開始都不確定地亂指,後來有的人看別人指誰他也指誰,最後就統一到一個孩子身上,那個被確定為最愛告狀的孩子一下顯得無所適從,她肯定感覺到了自己不是個好角色,樣子有些委屈,甚至害怕。

    主持人第二個問題是「誰最愛打別人」。孩子們開始又是亂指,中間還有互相揭發,最後又統一到一個人身上,那個「最愛打人」的孩子一下子顯得很難為情。

    主持人第三個問題是「誰挨爸爸打最多」。孩子們仍是從猶猶豫豫的亂指,到最後統一在一個孩子身上,被指到的孩子立即變得不知如何是好,臉上是說不出的尷尬。

    主持人和觀眾都被孩子們的樣子逗樂了,沒笑的只有這幾個孩子。他們的關係已被挑撥,大庭廣眾之下被貼上某個壞標籤,他們都不像剛上場那樣輕鬆,變得緊張起來,有些不知所措了。

    接下來,主持人拿上來一個非常漂亮的書包,說只有這一個書包,問孩子們給誰。孩子們明明都被這個書包吸引,他們看這書包的眼神充滿了渴望,小小的心一定都很想得到這個書包。但是,他們剛才已有被貼上壞標籤的經歷,他們都想表現得好,就開始了互相推讓,都說給別人,沒有一個人敢說給自己。指來指去,最後決定給老大,老大拿到書包很高興,其他幾個孩子的失望是顯而易見的;老大也許在一瞬間感到不妥,咬咬牙讓給了老五,這倒有些出人意料。正當主持人誇獎她時,小姑娘一下哭了,萬分失落和委屈。主持人故作驚訝地問她為什麼要哭,孩子哭得說不出話來。這時,那個愛說話的伶俐的老三打圓場說「她是覺得老五好,才哭了」。觀眾又一次被老三的「解釋」逗笑了。

    節目就這樣一直弄到孩子們哭也哭了,虛假的話也說了,個個心裡七上八下,主持人才拿上另外四個書包,孩子也終於破涕為笑。

    這個節目的目的是什麼,他們設計這些問題和環節的用意何在?實在搞不明白。我沒再往下看,離開電視幹別的去了。否則我鬱悶得也想哭了。

    寫到這裡,想起陶行知先生的一首詩,這首詩寫得太好了,所有的成人在面對孩子時都應該牢記:

    人人都說小孩小,

    小孩人小心不小,

    你若以為小孩小,

    你比小孩還要小。

    成人覺得捉弄孩子很好玩,以為不過是逗得孩子著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沒事了,其實這些行為都會給孩子心理上造成傷害。它對孩子來說毫

    無趣味,只會讓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覺,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懼和對他人的不信任。所以凡遇到這類事情,家長要禮貌而堅決地制止。這不是小事,事關孩子的事情沒小事,在大人眼裡是小事,對於孩子來說卻是大事。

    和孩子玩也是德行教育,經常被捉弄的孩子會出現品德方面的缺陷。

    善良和豁達永遠是相隨的。一個能給小板凳揉痛的孩子,她對別人會有更多理解和愛心,遇到問題從不偏執於自己的理由和利益。這樣的思維方式,不僅讓她在當下心情愉快,也能保證她一輩子不吃大虧。

    經常有這樣的情況,幼兒玩耍或走路時,不小心磕碰到什麼東西上,碰痛了,哇哇地哭。家長為了安慰孩子,就會一邊哄孩子,一邊故意舉手打那個「肇事者」,「責怪」它為什麼碰疼了孩子,做出給孩子「報仇」的樣子。然後安慰孩子說,咱們打它了,它再不敢碰你了。孩子可能在這時候會有些安慰,破涕為笑,家長也會感到很滿意。

    這是一種不好的方法,是一種「復仇行為」。它教給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責怪別人,教給他不寬容和報復,不利於兒童的心理健康。

    大人可能會想,桌子碰了孩子,我不過是打打桌子,桌子又不懂得疼,這有什麼,我沒教孩子打人啊。其實,在孩子看來,萬物同物,對一棵草說話與對一個人說話一樣,對一張桌子的態度與對一個人的態度一樣。有時候,一個小女孩對心愛的布娃娃的感情絕不遜色於她對同胞姐姐的感情。單純如一張白紙的孩子,任何事情於他來說都是全新的,任何經歷在他這裡都是體驗和學習。

    法國思想家盧梭在他著名的教育論著《愛彌兒》中談到人的道德面貌形成時認為,人在開頭的一剎那間,也就是尚處於天真純潔時期所接受的感知,將對他的一生產生不可磨滅的影響。在孩子幼小時,每一個生活細節都可能成為蘊含重大教育意義的事件,兒童教育中無小事,每一件小事都是「大事」,都可以擴展為孩子的一個好習慣或壞毛病。家長對此應敏感,要用一些心,讓每天遇到的一些「小事」,都成為砌築兒童美好情操大廈的一磚一石。

    孩子小時候,輕微的磕傷碰疼的事會常常發生,我的女兒圓圓當然也一樣。我們一方面非常注意她的安全,另一方面這些事情發生時,也不過分大驚小怪。盡量以輕鬆快樂的表情相對,讓她覺得這是多麼平常的,甚至是有些趣味的事。如果大人動不動就一臉驚慌失措,不但不能給孩子安慰,還把孩子嚇著了,除了皮肉疼,心理上也會產生恐懼。

    同時我們還教給她善待「對方」。假如小板凳碰痛她了,我們絕不會去打小板凳。而是趕快輕輕地親親她的疼處(據說媽媽的吻止痛效果很好),安慰她「馬上就不疼了,寶寶不哭了」。安慰得稍好一些時,再像對待她一樣,帶著她給小板凳揉揉疼,告訴小板凳「馬上就不疼了」。

    這樣做,不但沒有讓小板凳站到她的對立面,成為「加害」她的壞蛋,還能作為朋友分擔痛苦,並讓她意識到「碰撞」是雙方的事,要互相體諒。圓圓去給小板凳揉疼時,也就忘了自己的疼,情緒很快好起來。

    由於我們經常這樣做,有一次我帶她在外面玩耍,她跑著,被不夠平整的地面絆了一下,摔倒了,兩隻小手擦出微微的血痕,疼得大哭起來。我趕快親親她的小手,輕輕地給她吹吹,再給她擦擦眼淚,她很快就不哭了。我要拉她走開時,她居然蹲下身,給摔倒的地面揉揉疼,安慰地面說「馬上就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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