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蒼 第一卷 神秘的人 第六章 血的出處?
    「像指紋一樣,DNA也可以用來進行鑒定。當在鯊魚的肚子裡發現一個胳膊和手的時候,實驗室可以根據指紋對死者做出鑒定。但是,在佛羅里達的一條河上發現漂浮著的一條腿時,指紋的方法可就不中用了。可是,鏈上的一小部分在所有的血緣關係中都是一樣的。身體任何部分的DNA都和身體其他部分的DNA是一樣的。DNA有許多優點,其中之一就是,只要找到血的白細胞,就可以找到DNA.在血液裡顯然是可以找到DNA的,同樣,在精子、皮膚、毛囊、甚至在電話送話口上留下的唾液細胞裡都可以找到DNA.DNA分子基本上像一個『扭曲的梯子』或者雙螺旋結構,它們有一些『橫檔』,這些橫檔由四個『底座』構成,分別是,烏嘌呤(G)、腺嘌呤(A)、胸腺嘧啶(T)和胞核嘧啶(C)。這些『底座』可以配對,成為可預見的搭配,A配T、G配C,叫作『底座』配對。人的DNA有30億以上的配對,但只有少數具有獨特的特徵,為偵破學界利用的。DNA的股線折疊成微型結構,就是染色體。它們存在於所有的含核細胞內,如血液中的細胞。但是血中的紅細胞除外,因為它們沒有核。今天早上送來的血樣,我所做的工作就是首先找到裡面的白細胞。DNA有兩個基本用法,限制碎片長度多晶形,簡稱RFLP和聚合酶連鎖反應,簡稱PCR.警官,來看這裡。」瓊斯博士帶著薩姆蘭警官走進血清學實驗室,指著亮著的那台電腦屏幕。

    「你的時間不多了,所以,我也加快了分析速度。剛才我說的RFLP能巨大的是一個樣本個性化,從而縮小人口的比例,可能是10億人口中只有一個人。相比之下,PCR的結果就不那麼引人注目了,它的分辨率只有幾千分之一,但它的優越性是鑒定所需時間較短。我想你要做的事情是對比這次的血樣和上次四具屍體血樣的對比,所以就先使用,PCR進行測試。結果是……你看這裡,這些數據的顯示是,今天發現的血液與前面四種有很大差異。結論是,這些用來寫字的血液並不出自我們已經發現的那些屍體!」

    「你的意思是說,既然在千分之一分類檢驗下都不同種,那麼,進行10億分之一的檢驗就更加不會相同。」警官並不能看懂屏幕上的數據顯示。

    「是的,薩姆,當然,我會盡快再作一次RFLP,但是,相信我,結果還會是這個。薩姆,你在想什麼?」

    「想你將要處理的另一具屍體。」

    「啊,我也在想這個。我會看看血液是不是出自這個屍體。對了,薩姆,我有一些想法。」

    「啊,請說。」

    「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我不想干擾你。不過,我以為今天你們發現的並非面具殺手所為,它可能是混人視聽。」

    「是的,你是說……」

    「嗯,我是說,有人在假借殺手之名做一些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我想筆跡鑒定那邊的結果也和我吻合吧。這就是說,並非那個瘋子的傑作。你剛才說死者的未婚妻前來報案?」

    「是的。」

    「嗯,我不多說了,下班之前,我給你送去新的驗屍報告。」

    警官剛回二樓,就聽到從辦公室傳出局長的怒喝。

    「你在做什麼?這裡還是我在指揮!」

    「息怒,局長大人。我無意招惹您。」魯夫探員皮笑肉不笑,拉了一把椅子。

    「誰叫你坐下的?嗯,誰叫你坐啦!」羅伯特局長滿是肥肉的下巴亂顫。

    「魯夫探員,我要你解釋剛才的行為。」

    「局長大人,你可能無意注意憤怒的人們,警方有必要公開屍體上的發現。」

    「所以你就去跟那些記者胡說八道!」

    「請注意您的用詞,局長先生!我還不是你的下屬。已經有四人被害,但是,你們的工作沒有任何進展,不是嗎?我想沒有必要繼續隱瞞大眾。屍體上發現的硬幣、長釘、火柴,有必要提請公眾的注意。警察沒能發現的線索,不代表市民就不會注意到!」探員倏地站起來。

    「那麼你又在做什麼?」

    「我嘛,正逐步走向正軌。」魯夫甩了一把轉椅,邁大步走了出去。

    電視裡正在繼續著新聞轉播,幾名記者,圍住探員,「關於您剛才說的,第三名被害者身上的……」

    局長把遙控器扔在地上,看著還在慢慢轉動的椅背,:「狗娘養的FBI!」

    薩姆蘭推開辦公室的門,坎特在後面叫住了他。

    「警官來這兒一下,米爾說有件東西你會感興趣的。」

    「是什麼?」薩姆蘭邊走邊問。

    「一隻長釘,警官,從今天的被害者口袋裡發現的。」

    薩姆蘭認真地檢查這只4寸長的大釘子,它看來很新,:「還有什麼嗎?」

    「沒有了,在他的口袋裡只有這個一張工作證,看來是兇手刻意留下的。想到了什麼嗎?」

    「不,還沒有,和以前的釘子比較過了嗎?」

    「是的,不太一樣,這只長釘沒有使用過的痕跡,之前的是從某些成品上拆下來的。」

    「沒法子追查嗎?」

    「可以試試,不過估計每天會有上千隻這種釘子被出售。如果成批購買,貨商處會有登記,要是散售就難講,我會去查查,不過別抱太大希望。」

    警官再轉回去的時候,卡洛斯已經坐在辦公室裡了。

    「一下子就認出屍體了,她真的很傷心,我看不出有任何假裝的痕跡。米爾和我商量的結果是先請她回去,必要的時候,我們再聯繫她。」

    是的,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她真的殺了人,沒有屍體,沒有火器。把她扣在這裡也沒有意義。再說那個莉莉西雅小姐堅持說她的朋友不可能犯罪。

    「另外,瑪莎小姐對昨晚發生的一切的再次敘述與之前完全相同,她的手機顯示在八點十九分接到一個電話,問過調查房東電話的警察,號碼確實是從那部電話撥出的。但是安東尼先生說他昨晚確實不在家。她的朋友也強調她是在八點半接到電話,坐著男朋友的車在九點一刻前後趕到瑪莎的住所。」

    「屍體呢?」

    「送到法醫處了,瓊斯先生說馬上解剖。」

    「很好,對了……」薩姆蘭想說什麼,被敲門聲打斷了。

    「是我,羅伯特!」

    局長走進來,掃視了一下,然後直直盯著薩姆蘭:「剛才魯夫要求我完全把案子移交給他,我表面同意了,不過,我要求你們私下繼續調查殺手的案子。為了掩他耳目,新的案子也由你們負責。米爾那裡我已經通知了,要他全力配合你們。薩姆,不要讓我失望。」

    正合我意,警官暗暗想著,外表上不動聲色。

    「我們現在去哪裡?」卡洛斯坐在副駕的位子上,轉頭問。

    「去看看房東先生。卡洛斯,你對這個案子有什麼看法。」

    「啊,我嘛,我覺得瑪莎小姐未婚夫的死有些蹊蹺。會不會是有人設下的陷阱。」

    「嗯,說下去。」

    「艾利先生的死和馬克水果店的騷動差不多同時出現,會不會是有人借這個機會,把自己的罪行嫁禍給面具殺手。你不是血字所使用的血液並非來自我們已經發現的屍體嗎。那麼,現在我們僅剩下的就只有艾利先生了。如果確實屬於艾利先生,那麼,必然是有人殺了艾利然後寫出了血字,但是,鑒定科的卻說這次的字體並不出自殺手先生。那麼,肯定是有人假冒殺手之名害死艾利先生,做出的假象。」

    「可是,為什麼他不把艾利先生的臉皮割下來呢?這樣的模仿實在不算成功。」

    「會不會是因為下不去手?沒有什麼人會做到那份兒上的。」

    「我還相當在意瑪莎小姐的自首。」

    「啊,這個嘛,我也想不明白。只是編故事的話,未免也太不使人信服了。那她又為什麼要來呢?」

    「對了,艾利先生什麼時候被人發現的?」

    「八點左右,在城東郊區。艾利先生六點半離開公司。」

    「哦,瑪莎小姐自稱是差一刻八點離開咖啡屋。之前,坐在裡面等了一個多小時。如果所說是真,那麼,瑪莎小姐是不可能感到那麼遠的地方的。」

    「即是說,瑪莎小姐不可能一個人做到。」

    「嗯,但是,如果反過來,瑪莎小姐所說的會不會是真的呢?」

    「啊?你說什麼?我沒明白。」

    「不,沒什麼,卡爾,那間咖啡屋查到了嗎?」

    「在史蒂文東街,叫做『麥瓦咖啡屋』,就在瑪莎上班附近的地方。還沒有派人過去。」

    「很好,我們先去這兩個地方吧。」

    「哦,哦,警官先生嗎?抱歉我剛才失禮了,不過你們有什麼事嗎?」

    「啊,那真是太讓人遺憾了!我說瑪莎小姐為什麼請假呢。哎呀,真的很讓人難過。」

    「您說什麼,那個青年我是見過的,嗯,上個月的訂婚儀式我也有出席呀。很英俊,也很懂禮,是啊,是啊,嗓音柔和,身材也是很漂亮的那種呢,就像模特一樣。啊,抱歉,我扯遠了。」

    「什麼?那不可能,瑪莎小姐怎麼可能做出那樣可怕的事情來呢?哎呀呀,警官先生,你們可不能懷疑好人啊。」

    「不,不,酒就我所知,他們的感情應當是很好的,是啊,啊,我說的是應當。哦,不不,我並不是說他們有什麼衝突,是的,我沒聽說過。對,我覺得他們很好,哈哈。昨天是瑪莎小姐的生日啊。咦?你們不知道嗎?是啊是啊,所以,對,她走的時候是那麼說的,對,她之前提前打好招呼了,對,所以我沒有安排她加班。對,您說得對,她是在六點半離開的。」

    「不會吧?瑪莎小姐真的是這麼說的?!……啊,您是說我的看法嗎?這個,瑪莎小姐一向是很誠實的……啊,不不,我可沒有那麼說,我,她會不會受了太大的刺激啊。是吧,警官,人受了刺激都會有些奇怪是吧,嗯,是惡夢吧,是惡夢呀!」

    經理先生做出這樣的陳述。

    「真是個滑頭的傢伙,說話那麼不負責任!」卡洛斯忿忿地說。

    「呵呵,這樣的人不少啊。」

    「對了,薩姆蘭,我回來的時候聽說魯夫被局長罵了。」

    「說不上是罵吧,局長的脾氣不大好。」

    「不過那個魯夫也實在是不友好啊。」

    「嗯,有點兒吧。」

    「對了,我有一件事不是很明白。為什麼局長不讓公佈我們在屍體上的其他發現呢?」

    「呵呵,你問這個啊,其實,原來有一件案子,確實公開了所有線索,希望能夠得到公眾幫助。結果各式各樣的信箋就像雪片一樣飛過來了。有的說發現了殺手的殺人規律,也有的說注意到了新的細節,有人說發現了罪犯,甚至有匿名信說他自己就是犯人。這些信箋堆滿了警察的辦公桌。光是每天檢查這些信箋就花去了大量的時間,耽誤了時間,不但如此,有的信嚴重影響了辦案人員的思路。其實說來可笑,如果你不在意信裡說法,你何必要公開信息,但是,注意了信裡的很可能是有一定道理的推理,你就有可能偏離原本是正確的思路。就這樣,辦案速度被嚴重拖慢了,使得殺手又接二連三地殺死三名女性。從此以後,這樣的事情就被禁止了。」

    「原來是這樣。」

    「有時候,好了,我們到了,」薩姆蘭推開車門站在麥瓦咖啡店門口,「有時候,人們會因為風險而拒絕做出有可能幫助一名無辜老婦的證言,但是,另外一些時候,他們會大大地活躍起來。」

    此時的薩姆蘭,想起了原來的老搭檔。他跪在那裡檢查了一天的玻璃碴,還是一無所獲。而看到了兇手的商店老闆卻閉口不眼。沒辦法,人生就是這樣,不無遺憾地精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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