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同行 正文 第1921章
    第十九章我們曾是一塊磁鐵吧

    林浩開著車,眼角餘光瞥見陸媛貓一樣團在自己的衣服下,因為他一貫沒有開車聽音樂的習慣,這時車內就只剩下兩個人清淺的呼吸聲,太安靜了,所以人就特別容易犯困,於是,陸媛也就不能免俗的放任眼皮就那麼一點一點的漸漸粘在一處。

    這種感覺,是可以沒來由的讓人覺得心情愉悅而平靜的,林浩忍不住放慢車速,關緊車窗,然後微笑著側過頭去,陸媛已經有半天沒有出聲了,這時嘴角微微上揚,噙著淺淡的笑,顯然已經沉浸於夢中,纏著周公下棋去了。

    林浩一直覺得,她有這世上最純淨的睡顏,和很多年前的暑假裡的驚鴻一瞥一樣。那天他記得很清楚,中午,媽媽剛剛從外面帶回了一隻小貓,一隻小小的貓仔,不過巴掌大小,蛋黃色的,叫聲輕得彷彿人在喃呢。陸媛喜歡和貓玩耍,雖然也經常「恐嚇」他家養的大貓,但是,他知道,那不過是她喜歡的一種方式,所以,得到貓仔,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捧著貓跑上樓,要給陸媛看看。

    中午,陸媛的爸爸媽媽也回家吃飯,家裡大門和所有鄰居家一樣敞開著,陸媛依舊懶在床上睡著,小小的人裹在薄薄的毯子下,嘴角上揚著,不知沉浸在怎樣的夢境中。

    那天他很失常,一直呆呆的捧著貓站在陸媛的臥房門口,直到床上睡著的人翻身,似醒非醒,才猛然轉身,抱著貓一口氣衝回自己家。

    那一直是他的一個小秘密,他不預備說出來,因為即便是現在,想起來自己也覺得很難為情,他一直覺得陸媛有時候彆扭得可恨,其實,自己何嘗不是。

    夜深了,為了節能,街燈的光芒漸漸弱了,林浩依舊開著車,在一條一條的街上慢慢駛過,一點一點認真的找尋自己曾經的記憶,快樂的、失落的、振奮的、傷心的。他這次回來的日子也不短了,只是似乎直到此時,才有了這樣的情致,去追尋過往的種種。

    緊閉的車窗,讓車內浮動的一股淡淡的香再無處可藏,那是綠茶的淡香水味,用力嗅一嗅,似乎還能聞到陸媛手指上燙傷藥膏的味道。

    從前,背台詞時,常能看到諸如幸福的味道之類的詞句,當時他只覺得這話瓊瑤腔得厲害,而且完全不通,幸福是多麼不可琢磨的東西,用味道修飾,感覺總有些突兀。也只有到了此刻,他才乍然想通,幸福是真的可以聞到的,就是這種香水和著燙傷藥膏的有些類似香油的味道,就是這種味道,讓人覺得,從心底深處暖和而平靜,彷彿還有些甜,從舌尖蔓延到心口。

    這樣的感覺,美好到讓人想毫無顧忌的抓緊,抓緊,不放手,誰想分享也不可能。

    然而,只這麼悄悄的一想,林浩就發覺,自己開始不可遏止的心痛起來。

    是的,心痛,還有嫉妒。他一直明白,選擇了自己現在的道路,就意味著會失去很多自己珍視的東西,但是,怎麼能不嫉妒呢?怎麼才能不去嫉妒那個將來可能坐在自己現在的位置看著陸媛睡顏的男子呢?怎麼能夠?所以,這種嫉妒和心痛,自從重逢之後,就常常來得猛烈得讓他自己都覺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不是一個不懂得捨得的人,捨得捨得,先捨後得,與其去追求自己不能得到的美好,就不如早些放手,他試過的,真的試過,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試過之後,那種心痛,不但沒有緩解,反而更重。

    那天在酒吧,他真的想放縱一回,不為了女主角助理事先偷偷聯絡的記者,只是為了自己,為了給自己一個捨得的理由,一切也都很順利,現在的女孩子為求上位,什麼都肯做,甚至不需要任何暗示。但是,該死的,關鍵的一刻,一個打死也想不到會出現的人,就這麼跌跌撞撞的出現了,林浩幾乎忍不住想推開眼前的烈火紅唇,走過去一把抓住陸媛,問她好女孩深更半夜跑來這裡做什麼?

    從小到大,陸媛總是有這樣的本事,讓他一次次暗地裡抓狂。

    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所說的一物降一物,他完美的自控力,在面對她的時候就會消失無蹤,哪怕是故作很酷的從她身邊走開,都這樣的讓他覺得困難。所以,他又一次狼狽的逃走了,在鎂光燈的瘋狂閃爍中。

    陸媛一直睡著,而到了林浩發覺自己走錯了路的時候,他的車已經很輕很穩的停在了那棟承載了他們無數回憶的老式居民樓前。關上大燈,熄火,車廂徹底隱身在黑暗中,林浩調調座椅的角度,找了個舒適的姿勢,半躺著,視線透過車頂的天窗,落在遙遠的不知名的黑暗中。

    林浩喜歡這樣的思考狀態,他認真的想到,很多男女形容彼此的關係,都喜歡用平行線來比喻,但是他覺得,平行線並不合適用來比喻他和陸媛的關係,他們是兩條什麼樣的線呢?曾經無比接近,曾經那樣渴望重合,然後,卻又漸行漸遠,直到如今的咫尺天涯。

    這個關於線的問題,讓林浩一直苦惱,他的數學真的很一般,所以,他不知道他們該是兩條什麼樣的線,也許不是線,而是磁鐵的兩極吧,曾經是一塊磁鐵,背靠著背經歷漫長的成長歲月,然後被外力強硬的分開,成為了獨立的兩極,從此不得不一進一退。

    第二十章我在你家樓下

    「哥們,你也不夠意思呀,回來這麼多天了,才想起找我喝酒。」隔天,在一家熱鬧的不得了的酒吧裡,林浩約了自己的發小劉大同喝酒。張裕的解百納干紅和科羅娜兩摻,一直喝到劉大同的舌頭開始在嘴裡變僵硬,說話的時候連彎也不會回了。

    「得了吧,是誰天天晚上應酬,打你電話多少次,不是我說你,還有兩次半夜打都是女的接的,你說女的接就女的接了,最要命的是,聽聲音,兩次還是不同的女人,我說,你小子也得注意點身體。」林浩哼了一聲,忍不住給了劉大同一拳,當然力道不大,但是對於一個搖搖晃晃的人來說,這一下也幾乎把他推下沙發。

    「半夜?半夜你給我打什麼電話?」劉大同搖晃了半天才坐穩,彷彿想到了什麼,用力眨了眨他自己那雙桃花眼,「別告訴我說,你鬱悶了,寂寞了,不能呀,報紙上天天有你的花邊新聞,照理說,等著上你的床的女人都得超過一個師,你寂寞什麼呀。」

    「去死吧!」林浩一口酒幾乎從鼻子裡噴出去,忍不住又給了劉大同一拳,「什麼一個師,你小子腦袋裡一天天都想點什麼,我就不該找你喝酒,喝點酒,你的嘴就更沒把門的了,那裡要能吐出象牙,估計太陽都能從西邊升起來。」

    「你又不是頭一天認識我,咱也算光屁股的友誼了,說吧,到底深更半夜不睡覺找哥哥啥事?」劉大同把酒杯往桌上一推,雖然舌頭依舊不利索,但是眼睛已經閃閃發亮,一副雞婆至極的表情。

    「忘了,」林浩回答得很乾脆,順手也把酒杯往桌上一放,修長的手指按住了太陽穴,酒喝得多了點,那裡正一跳一跳的疼著,這幾年,他實在已經很少這麼毫無節制的喝酒了,一方面是酒伴難求,另一方面是等著拍他醉酒樣子的娛樂記者太多。他自認是實力派演員,但是他的經濟公司顯然更希望他走偶像的路子,偶像……偶像就是負面的新聞要少,緋聞不能沒有,沒有就沒有曝光率也沒有噱頭,但是要有,也要把握得亦真亦幻,讓人覺得雲裡霧裡的,不能傷了粉絲的心,但是得讓她們的心懸著。

    「忘了就是酒喝得還不夠,再來兩瓶啤酒,哥哥保管你連十年前的事都能想起來。」劉大同嘿嘿一陣的笑,自己動手又開了瓶酒,咕咚咕咚的一口氣干了。

    「得了,別喝了,我請客身體也是你自己的,走吧,我送你回家。」林浩劈手把劉大同又摸起的酒瓶子搶下來,拖著他搖搖晃晃的出門。兩個人都是開車來的,可是就目前的情況看,要想把車開回去有些難度,好在劉大同的家林浩前兩年去過一次,知道大概離這裡不遠,這會也就連拖帶拽的,拉著劉大同走過去。

    酒一見風,頭立刻就開始發昏,劉大同走了一陣後,忽然耍賴似的站在原地再不肯動,直拉著林浩問,「你小子還記不記得葉菲菲?」

    「葉菲菲?」林浩腳步也虛浮得狠,這會也沒力氣硬拉劉大同,只是鬆開手,劉大同就又往地下坐的趨勢,只好歎著氣扶住他。

    「用想這麼久嗎?你這傢伙,無情,你是真夠無情。」劉大同有些火了,一把推開林浩的手,自己終於是沒站住一屁股摔在地上。

    「我說,你們一個兩個都什麼毛病?」林浩有點回過味了,然後很火大,他想起那天陸媛也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說他是古今薄倖第一人,而且說話的語氣還不像開玩笑,可是天地良心,他怎麼了,他和葉菲菲怎麼了?他們明明就怎麼也沒怎麼,怎麼認識他的人提起葉菲菲,總是這個德行,活像他是陳世美,始亂終棄了一樣。「葉菲菲怎麼了,她和我有什麼關係?」

    「臭小子,要不是你是我哥們,就憑你這一句話,我就該大嘴巴子抽你。」劉大同卻用手指著他說,「你忘了誰,也不該忘了葉菲菲,你小子,太沒心了。」

    「我怎麼就不能忘了她,她是誰呀,她和我有什麼關係,我告訴你,也就是你是我哥們,要是你是別人,我肯定也抽你。」林浩也有些火了,他這些年既沒生病也沒失憶,要是真和葉菲菲有過什麼,不可能全無記憶,自己和她明明是純潔得不能再純潔的同學關係,怎麼就不能忘了她。

    「你抽呀,你別當我是你哥們,你抽呀!」劉大同來勁了,他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喝了酒脾氣像小孩子,林浩知道,不準備理他,可是劉大同不依不饒,站起來踉蹌著攔在他身前,揪著他的衣袖不放,嘴裡說,「你以為我不知道,我告訴你,你做的事沒有誰不知道,就是大家答應了菲菲不說,這些年,你對不起她。」

    「你抽什麼風!」路上,零星夜歸的人已經看過來了,林浩有些煩,隨手輕輕推了劉大同一把,「快點,我送你回家,有酒風,回家撒去。」

    他也喝高了,手上的勁總把握不好,明明覺得手軟綿綿的太不起來,可是一推之下,卻把劉大同推了個大跟頭。

    「你還真動手,你還有理了?」劉大同一跌之下,竟是雙眼含淚,在林浩一愣之後伸手去扶他的時候,猛的一拳揮過來。

    林浩這些年拍了不少動作片,身手高強的大俠,精明幹練的刑警,甚至冷血無情的殺**手都演過,但是那裡的精彩武打很多都是特技動作,實戰用途不大,所以他和劉大同短兵相接之後,兩個人迅速在地上滾成一團,你一拳我一圈,和小時候一言不和動手的情形一樣。

    這一戰持續了三五分鐘,等到兩個人氣喘吁吁的各自滾到一邊,再坐起身的時候,都是滿臉灰土,衣衫褶皺。他們從小打仗的次數數都數不清,但是從來動手拳頭都不重,只是這回畢竟都長大了,又喝了酒,嘴角、眼角都難免淤青掛綵,瞪著眼睛彼此看了一會,又撐不住笑了起來。

    「臭小子,明天我早上還要開會呢,你打得我怎麼見人?」劉大同抹了嘴角的血,笑罵。

    「還好意思說,我明天還要補幾個鏡頭呢,我找誰說理去?」林浩按了按眼角,痛得哼了一聲。

    「臭小子!」兩個人又同小時候無數次打完仗一樣,為了不知如何遮掩,彼此瞪著對方,同聲罵了一句,舉舉拳頭,誰也不甘示弱,當然,清冷的夜裡,他們最終還是得相互攙扶,搖晃著離開。

    第二天的早晨來得格外的慢,特別是對於連衣服也沒換,就胡亂在劉大同狼狽如同狗窩一樣的家裡瞇了一小會的林浩來說。

    到酒吧門口拿回自己的車,天剛破曉。

    林浩對著車裡的鏡子看了看自己的狼狽,忽然有些小小的得意,就這麼開著車來到陸媛家樓下,然後打她的手機,接通後只說,「我在你家樓下。」然後就果斷的掛了電話。

    第二十一章揍他就對了

    這一夜,事實上陸媛睡得也很糟糕,她的糟糕狀態已經有兩個晚上了。

    話還是得從前一天說起,那天她的手燙傷,然後離開醫院,不知怎麼,就稀里糊塗的在車上睡著了,於是整個白天,只要想到這一段,她就鬱悶的恨不得拿頭去撞牆。當然,她沒有用頭去撞牆,因為手已經很痛了,如果再撞壞腦袋,那就虧大了。

    可是,她卻沒有辦法讓自己不去想,整整一天,腦袋就像根本不是她的一樣,完全的不受控制,不受控制的會去想,去想那個夜晚。

    林浩的車停在老樓的樓下,那個位置,抬頭就可以看到她家的窗口,哦,不僅是她家的,還有樓下他曾經的家。

    那些窗口,曾經都亮著燈,每天晚上天黑下來,他們還在樓下嬉戲,然後各家的媽媽就會在窗口喊他們回家。

    然後他們會一起回家,一起走一段根本沒有聲控燈,但是儘管黑卻也是閉著眼都能奔跑的樓梯,再告別,然後一起等待下一個黎明。

    陸媛不知道自己醒的時候是幾點鐘,因為她不想費力去看手機上的時間,而且拉動背包的拉鎖總不可避免會有聲響,此時身邊的林浩已經近乎放平了座椅,側頭看過去,他呼吸清淺,顯然是睡熟了。

    陸媛知道,當時,她最應該做的事情是伸手搖醒他,然後讓他開車送她回家。

    只是,手指微微動了動,最終,卻沒有移動分毫。

    也許,這是這輩子,她可以靠近他的唯一的機會。

    更也許,這是這輩子,她唯一能夠擁有他的一個夜晚。

    沒有天長地久的相愛相守,那麼,是不是可以曾經擁有一份美好的回憶?

    無關情愛,只是這樣的,單純的,在最近的距離看著他,這樣,足夠了。

    陸媛這樣想著,也這樣側頭看著他。

    林浩睡得很熟,雖然時不時的會皺著眉頭動動身子,但是卻一直沒有醒來過,陸媛就一直看著,直到最後自己也撐不住,再度入睡。

    等到這次醒來,月亮的光芒已經弱下來,啟明星高高的掛在天上,林浩正在打火,兩個人在黑暗的車廂默默對視,終究無言。

    林浩沒法解釋自己怎麼把陸媛拉到這裡,陸媛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於是,當林浩把車重新開回陸媛現在住的小區樓下時,她幾乎是頭也不回的連等車停穩也不肯,就開車門衝了出去。

    自己當時怎麼就要表現得那麼尷尬?真是瘋了,就不能平靜一點,電視上,那些男女一夜情之後,也很禮貌的分開,自己明明什麼都沒做過,怎麼就這麼慌亂?陸媛歎氣,翻身,只要一想到自己慌不擇路的跑上樓,連聲再見也沒說的糗樣子,就很想抓抓自己的頭髮。

    「真是沒用,算了,不想了,反正林浩也說他的戲份差不多了,大概以後都不會見了,」陸媛想,「最好以後都不要在見了,人家對自己也沒什麼,肯定背後偷笑自己沒一點風度,瘋了,真是瘋了。」

    這樣的懊惱,抓過頭髮之後,她卻又忍不住蒙著被子傻笑,笑什麼呢?她說不清楚,只是覺得,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喜悅,一直縈繞在心頭,她不敢笑出聲,因為擔心,這些喜悅只要一出聲就會從嘴巴裡跑出去。

    不過這樣的喜悅也很短暫,短暫到笑過之後,眼淚又無聲的從眼眶湧出,哭什麼呢?她同樣說不清楚,就是忽然覺得,喜悅過後,留在心頭的,卻是那麼長久的酸楚和悵然,心酸酸脹脹的痛著,好像有什麼東西被人用鈍鈍的刀子割了下來。

    這樣的一夜,不停的懊惱、喜悅、難過,翻著身,盼著天亮又害怕天亮。

    陸媛幾乎是在天朦朦亮的時候,才剛剛有了睡著的感覺。

    手機是一直放在枕畔的,當記者,24小時開機是領導的一個重要要求,所以手機一震,她的手就完全自主的運動了起來,結果只聽到一句話。

    翻身坐起的時候,心還在突突的跳著,倒不是林浩的話怎麼讓人震驚,實在是被手機的震動驚醒,心臟的自然反應。

    平穩了一會心神,火氣自然就上來了,笑話,陸媛從來就不是一個溫文爾雅的淑女,林浩有什麼了不起,他憑什麼想來就來,想走就拍拍屁股不帶走一片雲彩?還有,他憑什麼一宿鬧得人睡不找覺,天剛亮好容易睡著還理直氣壯的吵醒她?

    幾乎是豹的速度,陸媛穿上外衣和襪子,決定下樓去教訓這個把她生活攪得一團糟的傢伙,也許時候5分鐘之內她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趕到後悔,但那也是後話。

    林浩還是開著那台奧迪A4,據說這是他前陣子送給他大哥的禮物,主要用途是方便他父母和哥哥一家出行,因為目前他回來,所以暫時用著。說實話,這車陸媛本來很喜歡,外表看起來不奢華,甚至很中庸,但是內置卻讓人覺得非常舒適,但是今天,這樣一個早晨,看到車窗關得死死的,裡面一片沉寂,她卻無端覺得火大。

    「死林浩,你就不能讓我……」一把拉開駕駛室這邊的車門,陸媛的話卻只喊出半句。

    車裡,林浩原本趴在方向盤上,聽到聲音抬頭,正露出一臉的青青紫紫,甚至嘴角還有一塊血痕。

    「你被打劫了嗎?」這是陸媛的第一本能反應,「報警了嗎?」

    「如果我被打劫了,那我估計這會你得換個地方才能看到我了。」林浩笑笑,沒心沒肺的樣子。

    「那你怎麼弄成這樣?」陸媛不解,退開兩步看看車身,完好無損,不像開車撞了大樹什麼的,「難道是你走路掉進沒蓋的下水井裡了?」

    「收起你可怕的想像力吧。」林浩忍不住用手拍了拍自己的額頭,然後痛的一陣呲牙咧嘴,「我是男人,難道我不能找一哥們,痛快的打一仗?」

    「你打仗了?」陸媛覺得自己真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你都多大人了,居然還打仗,要是你的粉絲看見你這副樣子,真不敢想想。對了,這次和誰呀,你被揍慘了吧?」

    「切,小瞧我,劉大同絕對不比我好到哪裡去?」林浩不滿,「從小打仗,我哪次輸給他過。」

    劉大同其人,陸媛也見過無數次,他們倒不是鄰居,不過劉大同和林浩是幼兒園開始的朋友,也是當年樓道裡,林浩鄭重介紹而陸媛理也沒理就走開時除了當時人之外唯一的第三人。陸媛討厭此人,其實也是從那時候開始的,她知道自己很沒道理,但是總是覺得,自己和林浩鬧彆扭,多少都和此人脫不了干係,加上後來林菲菲的事情,心裡總有些「新仇舊恨」,這時忙問,「你是不是把他打得滿地找牙?」

    「那當然。」林浩洋洋得意。

    「活該,揍他就對了。」陸媛一不小心就把心裡話說出來。

    「他得罪過你嗎?」這話咬牙切齒的程度,倒把林浩嚇了一跳,「我早就看這小子不順眼,但是我打他,你怎麼比我還高興?」

    「你哪只眼睛看見我比你高興了?」陸媛把臉一沉,「說吧,大清早,你不是就為了專門來告訴我,你和你發小打了一仗,然後你很高興你把他揍了吧?」

    「我貌似還不至於無聊到這般田地。」林浩歎了口氣,「你知道了,我要是這樣子回家,我媽肯定受不了,這樣回劇組,明天頭版頭條肯定就是我了。」

    「那關我什麼事?」陸媛沖天翻了個白眼。

    「女孩子別做這種動作,很醜的。」林浩皺眉,「你就不能拿出點友愛互助的精神,暫時找點藥膏什麼的給我塗點,我這個樣子,藥店和醫院也去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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