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簟(裂錦) 正文 第七章
    這是東京常見的小酒鋪,也賣冷飲和壽司,黃昏時分這種地方是很熱鬧的,都是那些日本男人下班後來這裡喝幾杯啤酒,消磨時光。現在正是盛夏的下午,生意清淡,老闆打著瞌睡,風鈴一響才驚醒了,笑咪咪的站起來,一雙眼睛還是紅紅的,帶著睡意。他要了一杯啤酒,替她要了份香草聖代,老闆很快的送上來,以為他是本地人,和他答訕著說著話——他的日語口語相當的純正,他在東京留學多年。

    那份香草聖代在雪櫃裡放得太久了,面上一層的冰渣子,她用那朱紅色塑料小勺刮著那冰渣,耳裡聽著他和老闆嘰裡咕嚕的說著日語,日語本來聽起來就囉嗦,在這熱得要命的下午,小小的飲品店裡,聽著格外覺得長。他們說著笑起來,也不知道在笑什麼,她耐心的等著,反正她只有這一個下午是屬於他的了——也許還沒有一個下午那麼久,說不定話不投機半句多,她會站起來就走,就像電影裡常見的鏡頭那樣,用三十六格拍出來,卻用二十四格來放,就是慢鏡頭了,女主角慢慢的轉身,斜陽照在她的肩上,光是金色的,也許還有一個特寫,拍她美麗的眼和尖尖的下頷。

    老闆終於回到他的櫃檯後去了,她嘗了一口香草聖代,味道還是很正的,軟軟的香草味從舌尖化開來,她想起來,原來他們在念中學時,他老是在午飯後請她吃香草聖代,就在學校的福利社裡,有時候還會要一杯可樂,她永遠只喝得下一半,他總是說:「這樣浪費,下次不買給你了。」然而下次她還是要,他也還是買。

    他們是公認的一對,不管家裡人還是同學,人人都曉得。十四五歲的小情人,愛情單純的只是去福利社喝汽水。現在想想,她也有點疑惑起來,她到底是真的愛他,還是只是因為從小到大人們以為他們是一對,她也就天經地義的認為自己是愛他的?

    天氣太熱,冰激淋的盒子上已經凝了一層細密的水珠了,勺子也發起粘來,攪在裡頭有些吃力。

    他終於說話了:「我也住在那家酒店。」

    哦,那麼說他也許前幾天就見到過她,今天看她一個人出來,才跟隨她,不料把她嚇了個半死。果然,他說:「剛剛是不是嚇著你了?我看你一個人,想和你談一談。」

    她說:「還有什麼好談的。」多少有些幽怨的口氣在裡頭,她故意的,易志維教會她的,男人就吃這一套。今天他不能把她怎麼樣了,她與他又站在一個平等的地位上了,不管他想怎麼樣,她得下個餌,上不上鉤由他。

    果然,他悵悵的說:「是啊,還有什麼好談的。」

    台詞說到這裡也儘夠了,再說什麼都是畫蛇添足,反而破壞了這種幽幽的美,在異國他鄉,兩個曾經的情人見了面了,小店裡暗暗的,一排一排桌椅鍍了一層鐵金色,只有靠近店門的那一片光,白得像是另一個世界,光和影交疊著,有一種油畫一樣森森的唯美,像是李安電影裡的鏡頭,精心用燈光、道具、攝影師拍下來的,精心構圖的畫面。

    她豁然的站起來,轉身就往外走去,外頭還是烈日當空,熱鬧極了的街,裡頭的這一幕電影卻拍完了,她該下場了。

    她回到酒店裡,才想起來自己買的東西都忘在了那家店裡,不見得要回去找?只得對易志維說沒買到什麼。

    「那吃了晚飯我陪你上街看看吧。」他下午躲在冷氣充足的房間裡好好睡了個午覺,現在看起來神清氣爽的,抱著她:「心不在焉,想什麼呢?」

    她笑著說:「我真不想回去。」

    他吻著她:「可是公司不能丟下吧,還有你自己的公司——我蹺班這麼多天了,再不回去,他們真的又要吵嚷了。」

    他們終於搭了飛機回台北,一上機又看見了簡子俊,他和他們同一班飛機回去,她有點疑惑他是不是故意的,因為很容易在酒店總台查到他們預訂的航班,可是是故意的又怎麼樣,雖然在一班飛機上,他也不可能和她說話。易志維也看見簡子俊了,他們照例親熱的打招呼,閒聊了幾句,飛機要起飛了,空中小姐在請大家坐到各人的位置上繫好安全帶。他們也就分開了,她隨手拿了一份報紙在看,班機是華航公司的,報紙也是《台北新聞》,離開那個城市太久,看著熟悉的行文總有些吃力。她不在那個城市十來天,可是台北照樣還是台北,本埠新聞裡,婚喪嫁娶,生老病死。台塑還在和高院打官司,電視台仍然在放都市悲情肥皂劇,中山路交通意外,雙溪外一座住宅樓倒塌……

    日本的假期就像是神仙洞府,她不問紅塵事的過著逍遙的日子。可是現在一上飛機,零零碎碎的這個城市的鱗爪,撲面而來,人間的煙火撲面而來,她又回來了。

    台北的陽光和東京的其實也沒有太大不同,她走出機場時心裡這樣想著,司機提著行李跟在後頭,她和易志維都還穿著度假時的衣服——休閒的情侶裝,兩個人都戴著墨鏡擋著臉,看起來有些好笑,一回了台北,他們又成了公眾人物,機場裡成天埋伏著有記者,他說:「頭條上一次就夠了。」

    所以他們盡快的通過安檢溜了出來,感覺有點像做了什麼壞事的孩子,所以她高興,雖然黃敏傑還是那樣冷淡淡的,一上車就和易志維說公事,把她撇在一邊。

    她伏在車窗上望著外頭,省得黃敏傑疑心她有意聽他們的談話內容。外頭是再熟悉不過的街,再熟悉不過的城市,她是回家來了。

    他直接回公司去了,車子送她回去,行李都交給她收拾。跟他久了,雖然平常也請鐘點傭人做家務,可是他喜歡她親手做一些事情。有時候也問她:「我那條金色的領帶呢?」或是「洗髮水沒有了,你下班記得帶一瓶回來。」就像天底下最平凡的夫妻一樣。她也想不出他們現在的關係好不好,她知道他還有別的女朋友,不止一個。她也不止一回在他身上發現不同的香水味,他偶爾也不回家。不過他這點還好,他起碼在她的圈子裡尊重她,不會讓她的朋友家人撞見他和別人在一起,也許也撞見過,只是沒人告訴她。

    這回從日本回來,他們兩個都帶回了不少的行李。他是個喜歡買東西的人,他常常的笑自己花錢像流水一樣,和他平常在商界中那種吝嗇的性格截然相反,他身上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他就是這樣一個人。

    她慢慢的收拾,他的屋子永遠整齊乾淨——鐘點傭人每天都來做清潔,他也有很好的習慣,一弄亂了就立刻收拾出來,這也是留學生們的長處,他在國外讀了很多年的書。一個人在國外,自然什麼都得自己料理,所以有了隨手收拾的習慣。

    她在日本替他買了些衣服,打開衣櫥一件件的掛進去,他自己也買了兩件高爾夫球衣,他的球衣不會比西服少,滿滿的一櫃,她把衣服擠了擠才能掛得下。做這樣細碎而家常的動作,她有一種平凡的快樂,就像平日聽到他翻箱倒櫃,而後衝著客廳裡看電視的她問:「我的暗紅格子襯衣呢,你放到哪兒去了?」她踢踢踏踏的趿著拖鞋走進來,找出來給他:「這不是麼?」

    她不能否認自己是越來越貪戀這種家常而親暱的氣氛了,把他買的釣桿放到儲藏室去、把自己買的整套的資生堂化妝品放進梳妝台下的櫃子裡……

    他還買了一件小玩藝是送給她的,一個水晶的八音盒,玲瓏剔透的小小的透明盒子,上頭一對游泳的天鵝,一打開盒蓋,叮叮咚咚的柴柯夫斯基就會響起來,天鵝也就在小小的水晶池塘裡打起圈兒來游泳。這並不是什麼新鮮玩藝,可是因為那水晶的剔透她一眼就看上了,他就買下來送給她。這是他親手買給她的第一樣東西,為著這特別的意義,這件東西放在哪裡就叫她犯了難,她原本覺得應該帶回家去,可是她又十天半月的不回家,還不如留在身邊。這裡到底是他的公寓,她輕易不把自己的東西亂擺,除了衣服、化妝品之類,她沒有什麼私人物品放在這裡。何況放在外頭,這個東西又怕灰怕摔。

    她將八音盒用原來的包裝包好了,就隨手拉開了那些小抽屜,想找一個空一點的放進去。那些抽屜裡儘是些零碎的小東西,比如不成對的袖扣,慈善基金會寄來的感謝信,還有些舊的聖誕節卡片,停止使用了的支票簿……她像個掘到寶藏的孩子一樣翻看著,這些都是他日常用過了的,舊的空氣在裡面氳氤著,她遙想著當年她不認識他時他的生活。

    她找到一個比較空的抽屜,正要把盒子放進去,卻有一半卡在了外頭,她抽出來,將手伸進去一摸,原來裡頭靠著抽屜的邊緣放著一隻盒子,怪不得放不進去。她把盒子拿了出來,裡頭有什麼呢,或許又是些零碎,她揭開了盒子。

    全都是些照片,最上頭一張是合影,她的左手漸漸的鬆開,裝著八音盒的紙盒「咚」的掉在了地上,她茫然的蹲下去撿,右手裡的盒子也掉在了地上,照片散了一地,她把八音盒撿起來打開,已經摔碎了,叮叮噹噹的水晶碎片落在地上,落在那些照片上,照片中的女人有著一對嫵媚的眼睛,她見慣了的眼睛,天天鏡子裡准看得到的,彷彿自己的眼睛。她放下八音盒,拾起那張合影,背後有字:「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七日攜繁素於紐約希爾頓。」

    她頭暈目眩的看著那照片裡熟悉的人與背景。她認出來了,背景是在希爾頓房間酒店的那個露台上,是晚上拍的。「夜景更好呢,我邀請你來看。」她的耳畔又響起他說過的話來。一九九三年,他就和這個繁素住過那裡。事實一點一點的清晰起來,她的呼吸也越來越困難。她跪在地上,胡亂的一張接一張的翻看那些照片,國內拍的,國外拍的,兩人的合影,一個人的獨照……照片上那熟悉的眼睛像是活的一樣,冷冷的盯著她。

    「一九九四年二月四日攜繁素於台北公寓。」「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攜繁素於台中植物園。」「一九九四年七月一日為繁素攝於台北機場」「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為繁素攝於台北公寓」……

    她讓那照片逼得透不過氣來,她癡了一樣跪在那裡,對著一地的狼籍,她想起祝佳佳的話來「他愛你。」「我不知道為什麼,可是他確實愛你。」

    自己當時的反應是什麼,有沒有笑?現在她終於明白了,他確實愛她,因為她長得像一個人,所以他愛她。或者說,他從來沒有愛過她,連一丁點的喜歡也沒有過,他所有的感情都是衝著繁素,衝著她與繁素的相似,他把她當成另外一個人來愛,他把她當成繁素來愛。而她竟然一直被蒙在鼓裡!

    她的雙膝微微的發了麻,她突然悟過來,自己不能呆在這裡不動了,易志維隨時會回來,她連忙伸手去收拾那鋪了一地的照片,一疊疊放回盒子裡去,正在撿著,指尖上突然一痛,原來是讓那碎的水晶紮了,一顆渾圓的血珠立刻的冒了出來,「嗒」一聲落在了一張照片上,濺成一朵大大的血花。她把手指頭放到口裡吮著,想著要找紙來擦掉這血,口裡的腥氣越來越重,她起來跑到洗盥間去吐掉血水,打開水喉衝著受傷的指頭。

    冰冷的水沖散了指上的痛楚,嘩嘩的水聲裡她聽到鑰匙開門的聲音,來不及了!她只好待在那裡不動,水從手上流過去,她聽著他進了臥室,在那裡靜下來,然後腳步聲就直衝著這邊過來了。她的臉正對著大大的玻璃鏡子,鏡子裡絲絲分明一雙眼睛。她從鏡子裡看見了他,他手裡還拿著那張被血弄髒的照片。

    她的眼花起來,她看不出他是什麼表情,可是她的聲音是僵硬的,像是被自己逼著一個字一個字從唇中吐出來的:「對不起,弄髒了你的東西。」

    她極快的回過頭來,直直的面對著他。她聽到自己問:「她還在台北嗎?」

    他的聲音也是生硬的,機械的:「不在了……九四年空難……」

    死了?當然是死了,不然他怎麼會找她做替代品?她早該起疑心的,不是嗎?當初他輕易答應了幫她,他是最精明的商人,他對她這樣的好,好到她也疑惑過,可是還是自己騙著自己,所以她活該有今天,他早有教過她的,天上絕不會掉餡餅,所以一旦有莫名其妙的好處,一定是有問題。她是個笨學生,學了這麼久眨眼就忘得精光。

    她的眼淚嘩嘩的流著,她也不知道原來自己這麼好哭,自己都覺得自己矯情。她本來就沒有資格要求什麼,可是她就是忍不住。一邊流眼淚,一邊就收拾東西,日本帶回來的行李還沒整理好,又讓她一樣樣的拿出來塞回箱子裡。衣櫥裡她的衣物很多,大抱大抱的取下來扔在床上,胡亂的往箱子裡塞著,他也進來了,卻並沒有阻止她,只是看著她。

    她現在這個樣子難看透了,妝一定是哭得一踏糊塗了,可是她止不住那眼淚,漱漱的掉在床上一件黑緞子的晚禮服上,那衣料不吸水,它們就咕碌碌順著裙擺滾下去,滾到米色的床罩上,不見了。

    他終於走過來叫她的名字:「聖歆?」

    她不答應,他從後頭抱著她,他一向喜歡這樣抱她,他吻她的頸,吻她的發:「聖歆!」

    她也不掙扎,只是嗚嗚的哭著,孩子一樣的哭著。華麗的禮服被捲成一團,往箱子裡揉著,可是她還是收拾好了。

    她把鑰匙放在玄關的櫃子上就出了門,他並沒有追出來,她自己開了車回家去,離家老遠她就把車停了下來。拿出鏡子來,妝果然是一踏糊塗了,她匆忙用卸妝水擦了一遍,馬馬虎虎又重新化了個妝,這才開車進門。

    家裡還是老樣子,家人對她的突然歸來很驚訝,可是也沒人問什麼。她叫傭人幫她提了行李上樓,她開箱收拾東西,聖欹在門口探了一下頭,看到她看見了,叫了聲大姐也就進來了,問:「你以後搬回來住?」

    她點了點頭,聖欹怯怯的問:「你和他出問題了?」

    她說:「是的。」揉了揉妹妹的頭髮:「別問我了,大姐心裡難過。」

    聖欹乖乖的不問了,替她收拾東西,姐妹兩個都是默默的,窗上空調嗡嗡的響著,懊熱的天氣,聖歆出了一身的汗。

    晚上終於下了暴雨,聖歆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太久沒有回家,家裡的床也陌生起來。最後索性坐起來,窗外正好是狂風大作,風吹得窗下那株樹搖搖欲墜,一會兒向東倒,一會兒又反彈了回來。她抱著膝坐在那裡,外頭刷刷的雨點正落下來,風小了,只聽到那雨嘩嘩的聲音,像是有一百條河從天上流了下來,直直的衝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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