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士大夫的非人生活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走鋼絲(中之下)
    「大郎,你幫陛下什麼忙啊?…四兒【興】奮的說。

    若以前四兒不相信的,現在卻相信了,咱這個小主人很有本事!

    不過鄭朗心情有些沉重,雖在幫忙,可會引起爭議,一樣是在走鋼絲。他這種溫潤,或者說溫吞安靜的xing格,很不喜歡這種感覺。

    為了友情,他還是出了手。

    回到了書房,提起了筆,在紙上寫道:臣村首有崗也,下臨溪渠,每烈夏之時,草木際天,臣喜於此仰望瀚空,歷數繁星,或觀月出東山,躊躇躊青宇之間也。清思飄發,恍若趁羽而起,御飛龍雲氣,游於四海之外者。

    這是起首一句,但非是品xing高潔之輩,勿寫,人家會笑話的。不過不是說自己多放達,而是為了引出正文的。

    一日寐之,有白衣仙子駕鶴而來,吾起之仰首,曰,汝乃自藐姑射山來乎?

    一問不但引出了正文,更是恣肆之極,充滿了想像。

    曰,然。

    吾復曰,汝何之來也?

    答曰,汝之常寐吾,之所以吾臨此觀之。

    就是這一句,引起了很多的傳聞,是後話。繼續寫下去。

    吾曰,然吾不喜,七月之交,稻米始香,而酷日無情,焦土龜裂哉,蝗之貪籍,竹葉殆盡,樹木蔽零,曠野蕭瑟,汝來時未來,未來時來也。

    子嗔而,汝主乃是何主如也?

    吾主仁愛樸質,納諫如流,非漢文景不足以所稱也。

    何如?

    非吾所悟也,汝自藐姑射山來,當知者,請訴於吾,以曉吾困乎!

    汝等俗夫也,吾一念,爾等青發成雪絲是者,故老子曰天地視萬物若芻狗,汝何哉也癡?

    這一句沒有敢多寫怕麻煩,一掠而過。我一念之間,世間已經是萬物滄桑,你從一個毛頭小子變成了一個老頭子,有這麼多閒功夫管你們凡間的事嗎?你們也太自作多情了吧?可以多寫,必然會有爭議所以不敢寫下去,僅一句轉向了下面。

    吾上一念間,開元三年是哉,乃盛世乎?

    然。

    奈何山東大蝗?

    吾不能言。

    彼時民以為焚香膜拜設祭蝗去也,然不能禁。姚崇乃奏遣御史督州縣捕而瘞之,議者以為蝗多不可盡也,明皇亦疑之。崇曰,今蝗滿山東,河南北之人流亡殆盡豈可坐視食苗,曾不救乎?明皇乃從之,懷慎以為殺蝗太多,恐傷和氣,崇曰,昔楚莊王吞蛭而愈疾,孫叔殺蛇而致福奈何不忍於蝗而忍人之饑乎!豈使殺蝗有禍,崇請當之。乃蝗去也!

    然。

    汝枉讀諸書者,長右、蠻蠻(二古獸,所至之處有洪災)肆虐之季,禺疆(風神與瘟神)猖獗附伴也。而旱魅縱時,多有蝗蟲鼓之也。千古使然!然西方幾萬里外有國名曰大食,其地居然極南之所黃沙萬里,寸草不生,飛鳥隱匿,赤山炎炎,熱氣蒸天。

    魅之更盛,蝗之愈眾,而民安者何故也?

    吾不知也,請仙子賜。

    曰,其民者,以蝗之為美食也,其肉也nen其味也鮮,若佐以飼之禽畜尤勝於飼之於米糧哉。之於蝗雖眾者,猶不足以為害哉。

    仙子何如言!

    汝又癡,大食立國幾唐同載也,唐今何在?五代已更,大食仍立於西方哉!汝君若不敬正神,不敬於民,而敬於魅神者,敬於蝗者,吾為汝國恐也!

    語罷瞬失。

    吾亦醒,夜白風清,月漸西斜,落葉蕭蕭,清空餘裡,恍若餘香猶存,然吾冷汗涔涔,茫然不覺也。

    一氣呵成將它寫完,並沒有立即送到京城,而是喊來了肖伯,對他說道:「肖伯,你去替我辦兩件事。」

    「大郎,請吩咐。」

    鄭朗此時十六歲了,連老肖也漸漸將稱呼從小郎改成了大郎。

    「你在後面率人多蓋一些雞棚子,裡面放上石灰,然後向鄉里多收一些小雞子過來飼養,價格貴一點問題不大。」

    放石灰是簡單的防止雞瘟措施,收小雞子,也不是謀利的,僅是做一個表率,否則他說,若有禍,朗請當之。請問你一個小舉子,有什麼資格當之?不能言,但我能行。

    肖伯不知道他的用意,自家小主人要做,不管對不對,不就是huā一些小錢嘛,現在的鄭家也不是過去的鄭家,每月收益就達到了一千緡錢以上,不用在意。

    說道:「喏。」

    可接下來鄭朗一句話讓他有些毛骨悚然了,鄭朗說道:「你對鄉親們說,我將會收購蝗蟲,凡將蝗蟲捉來的,我會按二十文錢一斤的價格收購。」

    「大郎,你要做什麼?」肖伯嚇住了。

    「聽我的話沒有錯。」

    「不可啊,幾個娘娘不同意。」

    別說朝堂,就是家裡也沒有人會答應。

    但鄭朗想到了一條辦法,將四兒喊來,說:「四兒,你回家去一趟,讓你家人替我辦一件事。」

    「好啊。」

    鄭朗說完,四兒也猶豫不決了。

    「你答應,我就讓你奔我生幾個乖兒子,不答應,我就不讓你生。」

    這都是什麼……

    但實際就是這樣,思想觀念很難轉變。

    「大郎,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以後稱就知道了。」

    四兒不情不願的回到娘家,四兒的娘家人也不樂意,可四兒很委屈的說若不答應,自家小郎以後不與自已同房。一家人無奈了,本來以後注定是小妾的位置,只有有了孩子後,在鄭家才能有地位保障。為了自家女兒,只好受著。一邊焚香祈禱神靈恕罪,一邊蓋小雞棚子,然後放出風聲收購蝗蟲。

    這玩意兒很小,一斤要稱很多的。不過現在蝗蟲多,捉一捉,一天捉一個三四斤的不成問題。換成了糧食,那就是近一斗糧了。一開始沒有人敢捉,但有人因為家中貧困,逼得無奈,只好一邊跪頭燒香,一邊到田間去捉。有人開了頭,更多的人加入進去。

    用這些蝗蟲喂小雞子,至於喂不了的,放在曬穀場上曬,好在天氣干,沒有什麼雨,幾天就曬成蝗蟲干,然後用草包碼起來儲放。這些高蛋白質的食物,後來都被人當成了第一等佳餚了,況且小雞子小鴨子,吃了後個頭往上一個勁的竄,可是村中無數人開始指責四兒的家人。

    這時候鄭朗已經將這份奏折呈到了鄭州。

    舉子也可以進奏的,可有許多手續,會過很長時間,才能遞到東府。鄭朗的奏折,高知州卻不敢馬虎,立即用快馬送向京城。但悄悄看了一眼,看完了,心中唸了一聲阿彌陀佛,沒敢再看下去,封上口。

    順帶著將鄭朗讓四兒的娘家收購蝗蟲一事,寫了奏折,一道呈到京城。

    咱不評價對與錯,各位大佬,你們慢慢考慮去。

    四兒娘家人受不了村中人的白眼,跑到了鄭家,對鄭朗將情況說了出來。鄭朗道:「莫急。」然後喊了村中的石匠過來,悄悄的將這篇奏折刻於石碑上,與四兒的大哥父親將它抬到四兒的村子中,放曬穀場上一放,然後對圍觀的鄉親們說:「各位鄉親,這是我授意的,各位勿要非難。不久後它就會到達朝廷,若我說錯了,朝廷必然反對,那我就停下來。若我說對了,朝廷必然支持,那麼也請各位支持好不好?」道理不用這樣說,我這是在收購蝗蟲,蝗蟲越少,你們莊稼危害越小,但若這樣說,反而說不通。所以讓朝廷各位大佬來斷定是非黑白。這時候鄭朗出面,本身就給了村民們一種壓力。

    各種傳聞太多了,並且都有鬼怪神靈之說。於是村民無奈接受這個事實,有的想,這是諸神之戰,蝗神與文奎星之爭,俺凡人們不插手就是。看看誰個厲害。

    其實蝗災在鄭州危害還小一些,大不了糧食嚴重減產就是。但在京東路與江淮之間,此舉若能通過,意義非常之大。何必與蝗蟲爭草吃,不如直接吃蝗蟲就是。

    這一舉,不但減少了蝗災所帶來的危害,而且增加了一份食物的來源,是不是很好?

    但這樣想,那就錯了。

    還好,鄭朗也沒有這樣想。撫平了四兒村莊百姓的反對聲音,自家的反對聲音來了。僅三天後,鄭家莊就聽聞了此事,幾個娘娘將鄭朗喊了過來,大娘惶恐不安的問:「四兒家是婁麼回事?」「大娘,是百姓要緊,還是蝗蟲要緊?」鄭朗沒有直接回答,姚崇幾百年已經替他回答了。

    「那也是生靈。」

    「大娘,聽孩兒的話,佛家也講斬妖除魔,本來旱情嚴重,蝗蟲又雪上加霜,這比妖魔鬼怪更可惡。為什麼要敬它們?」說了半天,才將大娘安慰下去。不能算是安慰,是大娘說不過他,氣得不說了,然後拉著二娘三娘四娘她們跑到寺廟裡燒香還願去了。

    但這份奏折就飛快到了京城。

    幾個大佬一看,不知如何是好。

    大食大約的事,幾個大佬都清楚,哪裡的百姓喜歡吃蝗蟲,皆沒有聽聞,不知有沒有。可是姚崇殺蝗一事,全部知道。嚴格來說,這是鄭家子第一封真正意義上的奏折,卻更進了一步。至於那個與仙子對答的事,沒有人當真。可是有些傻眼,不但殺蝗,還要吃蝗,人吃,吃完了還要讓小雞小鴨去吃。

    並且譏諷了動輒用天災人禍往主君施壓的舉措,沒有一個大佬同意的。然而又辨解不得,應當來說,如今的皇帝似乎在向完美的方向發展,朝堂裡的大臣多是清直之徒。若連同這樣,上天也要懲罰,似乎也說不過去。

    幾個人商議了一下,又將它交給了趙禎。趙禎也有些mi糊,於是在早朝上將這份奏折拋了出來,大家商議。

    剛說完,最反對讖諱的歐陽修再次堅定的站在鄭朗這一邊,說道:「鄭舉子所言,臣以為是。當時河南北與山東旱蝗二災,猶甚於今。

    明皇先是祈禱上蒼,然無濟於事,姚崇力排眾議殺蝗,大臣又竭力反對。於是明皇親臨城樓,命人捉來一隻炸過的蝗蟲當場吃下。臣以為,自從明皇吃完那只蝗蟲時,開元盛世才真正到來,盛唐氣象噴發而至。請陛下三思。」

    他記xing力好,才氣好,不但記住了姚無崇殺蝗一事,還記得了李隆基吃蝗一事,並且將此事居於開元盛世之功始。

    說完了殷切的看著小皇帝,自己說得不算,鄭家子說得不算,小皇帝說的才算。沒有讓他失望,開元盛世,非是兩宋所有人君所敢想,那是文治武功達到了【中】國數千年來封建時代的巔峰時代。

    小皇帝聽得熱血沸騰,說道:「來人,替朕捉一隻蝗鼻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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