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小驢都市奇遇記   不忍卒讀 找個地方,把那個狗日的埋了……
    鄭小驢的故事……幾年後終於有了一個說法:就是他羞愧地離開了喧囂的官場,他和宋長河互相換了回來,他們重新回歸了真正的自己。說起來當時鄭小驢已經做到了副市長。不簡單啊!

    王利達被判了死刑,他的瘋狂罪惡的事情還是被爆了光,尤其是他配合劉耕禍害黃翠華的事情。劉耕當然也浮出了水面,作為眾所周知的一個貪官,他被判了無期。鄭小驢「變回」自己之前他還和那些紅塵中的女人一個個的都作了交代:他說他不是宋長河。他是一個民工。聞言,女人們驚愕不已。鄭小驢就說了一句很有點玄幻的話:是紅塵誘惑了我的心……還是我的心誘惑了紅塵?

    現在開始作者本人的故事了……

    其實也可以說是鄭小驢的故事(續),但是在開始這個故事之前先給鄭小驢改一個名字吧:「宋大江」怎麼樣?

    先介紹宋大江的老婆姚晨,也就是我的老婆姚晨。姚晨這個名字貌似很熟悉?好像這個世界也有一個女人叫姚晨的?她誰啊她?我不知道。

    關於老婆我姚晨有一天突然質問我「無恥不無恥」的事情,其實在我看來,她實際上心裡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結論。

    喔,這樣的,她的「初步的結論」是:我宋大江真的無恥的很,而且無恥到無恥的程度了!而不是:假的無恥、裝的無恥,是屬於真正的那種無恥。

    媽的,對於這個不利於我的光輝形象的結論我顯然大吃一驚,故此,我心裡不禁犯嘀咕起來:

    我這人是不是真的如姚晨所說的啊?靠!

    鬱悶,糾結,無語……且輾轉反側了好幾天,我在想了又想、思慮再三之後,決定用現實的生活來求證一下。並且,求證之前我還決定先分析一下。

    我知道我的分析對我的老婆姚晨而言無非就是幫助或者說是配合地證實一下她的說法,或者說:

    就是我對她說我這人無恥的觀點進行一個誠懇的、基本的表態。我想,表態就表態吧,這年頭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我的難題是——

    我該怎麼來表態呢?

    比如:我是對她說真話表態呢?還是對她說假話表態?我想了很長的時間,最後我想我總得作一個基本的對我有利的選擇吧。在我而言,作選擇的關鍵問題就是要分析和比較說真話的後果和說假話的後果。

    我把我的分析在這裡說明如下——

    諸位,眾所周知的常識是,真話的後果必然不好,用通俗的話講就是說真話會死的很難看!那麼就只好說假話。

    可是假話的後果也不一定就好,假話說多了,自己會犯糊塗,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做了假話說的事情還是沒有做,當然事實上是沒有做,但是假話經常說就會讓自己失去對事實的準確的判斷。後來我又想,假話如果是善意的假話的話還是會得到好報的。這樣分析之後我的情緒就好了起來,因為很明顯的結論是:我一旦分析到這個好的「後果」後,我就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我想,如果我對老婆姚晨說的是事實,是真話,即她說我這人很無恥,但是後來她情緒好的時候——

    比如有一天深夜她和我「愛愛」之後,愛愛的結果讓她覺得自己舒坦了,就又說我「基本上不怎麼無恥」的含糊其辭的鳥話,那麼我的老婆姚晨的話在我而言其可信度就不是很高,並且我就會認為她是在裝,而她遽然也一直說我在裝,她說我的裝是一種下意識的裝,就像一種生物的本能!

    我說什麼是生物的本能啊,她說你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本能!我糊塗了,我想我現在寫這個文,企圖分析自己是不是無恥——難道也是一種他媽的本能?

    在她看來我這樣的人如果不無恥這個世界上幾乎就沒有無恥之人,她一定會進一步的聯想,我這麼無恥的人都認為自己不無恥,那麼可見我的無恥都已經到了什麼嚴重的程度?!這樣一分析我還不如承認我無恥呢,可是,問題又來了,一旦我承認自己無恥,那麼姚晨就會想,我這個無恥之徒竟然能夠敢於承認自己的無恥,可見我的無恥對我而言已經習以為常了,要不然我怎麼會承認自己的無恥呢?

    我已經無恥到不再在乎自己的無恥的程度了,這就再次說明我這樣的無恥之徒最終成了她姚晨的老公,充分說明這個狀況是姚晨的悲哀也是我自己的不幸啊?!很簡單的道理——

    這個已然不重要,關鍵是我現在的生活很他媽的無恥啊!

    喔,對了,我說「生活無恥」的理由至少有兩點:

    一是生活很累,累的我上氣不接下氣。

    累在我看來,就是無恥的原動力 ,一個人只有累了才會不管不顧,才會不顧一切地無恥。

    無恥不是罪,是需要,是我們人在生活中的被逼無奈的需要,所有可以這樣說,生活的本質就是無恥的!比如我,我的生活就很無恥。

    很多時候,我甚至艷羨那些躺在商場門口睡大覺的乞丐來,但是有一天,我的一個做城管的朋友告訴我,說有一個總是喜歡在鬧市區睡大覺因而影響市容的乞丐差點被他們埋了!

    我驚歎地說怎麼一回事?

    他說那個乞丐很搗蛋的,現在市裡在搞城市創建,處處需要鶯歌燕舞、一片盛世的景象,可是這個邋遢的乞丐老是喜歡湊熱鬧,他不請自來總是喜歡在熱鬧繁華的鬧市區找一個地方躺下來睡大覺,領導看了自然是很不高興的,就叫我們城管把那個乞丐送的遠遠的,我們開著車,沿著高速公路向前,向前,然後停下,把乞丐扔下來,然後回來,可是沒幾天,那個乞丐又出現在原來的鬧市區——他原來的睡覺的地方了,我們無奈啊,繼續開車把乞丐送到更加遙遠的地方,可是沒幾天,那個乞丐照樣會在原來的地方出現,領導很生我們的氣,以為我們辦事不力,我們沒有辦法啊,就再次把乞丐運走,老辦法,送的更加遠 ,一次比一次遠,可是那個乞丐真的神奇的很,他總是會在幾天後再次出現在原位置,終於我們隊長火了,就拿來一把鐵鍬對我們說,找個地方,把那個狗日的埋了……

    那天正好下大雨,我們把車開到郊區,我們把乞丐放下來,幾個隊員就去挖坑,乞丐忽然開口了,問我:你們幹嗎?

    我說他們挖坑。

    乞丐說挖坑幹嗎?

    我說你說呢?

    乞丐很聰明的,就道,我明白了,你們是想把我埋了吧。我笑了起來!說是啊,乞丐一下子就哭了,說別埋我,我發誓再也不回去了……我選一個新地方好嗎?我說你說話算數就不埋你。乞丐說我說話算數,後來就真的沒有出現。

    現在,我的有趣的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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