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心計   無非是為愛 一百四十七、所謂忘記,是記住最好的證明
    看著吳小可那一副左右為難的表情,林恩想了想說到,「實在不行,那就買兩件好了。」

    「你說的輕鬆,一件都是我一個多月的工資了,要是兩件,我未來的兩個月都不吃不喝了呀。」歎了口氣,她又說到,「唉!要不是因為過兩天是衛華的生日,而且聽說最近他們公司的人事有變動,否則,我才捨不得給他買那麼貴的衣服。這種衣服啊,我看也只有像你們家楚少這樣的有錢人才捨得天天穿。」

    楚喬?林恩想著連忙向店裡面看了看,是啊,這家衣服確實很貴的,但是沒辦法,誰讓人家牌子響呢,而且,要怪就怪吳小可最近又正好在雜誌上看到了,所以,她現在的心裡再也看不進其他的衣服了。

    看著吳小可那一臉喜歡卻又捨不得的表情,林恩連忙笑著說到,「我是說,我和你一起買。」

    「真的?!」吳小可說著,連忙一臉幸喜的看著林恩。

    笑著點了點頭,林恩一臉的確認,「真的。」

    坐在回去的車子上,林恩的表情一直鬱鬱不安,他回來了,他真的回來了,十年了,她以為他不會再回來了,但是,他卻又出現了,出現的那麼突然,讓她措手不及。

    這十年,她一直在忘記他,她也以為她已經忘記了,至少,後來的很多年,她不會再天天想著他,就算是突然想起,她也會連忙找各種事情來把他的身影掩蓋。

    只是,此時的她才知道,原來,記憶是最無法掩蓋事實。

    就算她一次又一次的告訴自己,她已經忘記了,但是,當她再次想起時,她才知道,原來,所謂忘記,是記住最好的證明。

    她,到底還是沒有忘記。

    但是,她還愛嗎?還像曾經一樣的愛嗎?

    她想,不是。

    因為她知道,愛情從來都不是一種可以永固的感情,而是一種每一分每一秒都會燃燒成不同火花的心跳。

    十年了,那年,她是個正面臨高考的高三學生,他是有著豐厚家底的執垮子弟,她沒日沒夜奔命苦讀,只為考上理想的大學,而他,輕輕鬆鬆,出國留學。

    他走時,她沒有去送他,因為,她正在為第二天的高考而狂記猛背。

    他走了,上飛機前,他讓送他的好哥們給她帶了一張紙條,上面只是簡簡單單的寫到:我恨你,我再也不想看到你,我再也不會回來。

    所以,她知道,他是帶著滿心的憤怒、埋怨,還有憎恨離開的。

    後來,他真的沒有再聯繫她,一個電話,一句問侯也沒有,慢慢的,她也就開始淡忘,因為她知道,他們是不可能的,校園裡的愛情本就沒幾份可以成真,何況他們的家境有著那麼大的懸差。

    所以,她用奔命的學習,和所有空閒時間的打零工來麻痺自己,直到她大學畢業後,開始上班,然後一路跌跌撞撞的走來。慢慢的,她真的很少再想起他,只有在那些一次一次失敗的相親時,他的身影才會突然浮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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