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風流  第1卷 青春的騷動
    從此,李錦軒在學校裡活躍起來。他不僅經常參加文學社的一些活動,還受邀進入學校文藝隊參加排練,他只演一個節目,那就是他的拿手好戲——詩朗誦。詩是他自己創作的,題目叫《時代的召喚》。

    那天,在全校大會上,他第一次登台亮相,報幕的那個外語系校花聲音甜美地說:「下面一個節目,詩朗誦:《時代的召喚》。朗誦者,中文系七八級一班,李錦軒。他是一位青年作家,文壇上升起的一顆新星。從入學到現在,他已經在全國各類報刊上發表了十多萬字的文學作品和評論文章,一些作品還引起了不小的反響。《時代的召喚》,是他自己創作的一首抒情詩。」

    話音未落,台下就發出雷鳴般的掌聲。然後一下子安靜下來,師生們都寂靜無聲地看著主席台。

    一個英俊淳樸的男生,穿著中山裝,戴著一副近視眼鏡,健步走出來,在麥克風前立住,有些激動地張嘴朗誦起來:「這是一聲春雷,它驚醒了一個沉睡的時代;這是一縷春風,它吹開了一扇緊閉的窗戶……」

    他的演出獲得了巨大成功,他詩詞的內容,他宏亮的聲音,他優美的動作,震撼了台下每一個聽眾的心。會場上,先後六次爆發出熱烈的掌聲。

    這次演出以後,李錦軒在學校裡就一舉成名。於是,他的學習受到了影響,生活也發生了變化。經常有一些不認識的同學到他班級裡或者宿舍裡找他,不是向他主編的文學社內刊投稿,就是向他請教創作方面的問題,有時弄得他應接不暇。

    最讓他窮以應對的,是一些漂亮女生自作多情地給他眉目傳情,有的還想著法子接近他,不斷地向他傳遞愛慕的信息。可他心裡卻已經有了人,那就是高中裡的熱戀情人高芬芬。他感覺大學裡除了那個報幕的外語系校花,還有那天他演出時坐在下面的五六個特別漂亮的陌生女生外,他周圍的女生,或者說想接近他的女生,沒有一個可以跟高芬芬相比。

    也許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吧。他對高芬芬的愛是銘心刻骨的,所以他才在高中畢業後迸發出如此大的激情和膽量。

    考取大學後,他心裡還是一直在想著她。在晚上入睡前,他心裡呼喊的還是高芬芬的名字。他常常是在呼喊著「梅,我愛你」的心聲中,釋放掉青春壓力的。

    真的,隨著年齡的增長,他的身心越來越成熟。白天,他用學習和寫作釋解體內的荷爾蒙;晚上就不能自行釋解了,有時想想小說中的一些情節,想想美麗性感的心上人,就激動得不行,就不可遏制地用手代替她的身子,讓自己放鬆下來,安靜入睡。這其實不是一件壞事,而是一個年輕人婚前的預備課和健身操。

    他一直想給她寫一封信,或者去找一下她,看她對自己的態度。那晚她在築堤現場的表現,他一直耿耿於懷,覺得她不給他寫信是有原因的。她到了縣城,進了文工團,身份和地位變了,周圍追求她的人多了,所以已經變心了。可他現在考取大學了,她和她的家人不是都說,等他變了以後再去找她嗎?所以前面幾個寒暑假,他思想鬥爭很激烈,想去找她,又怕遭冷遇,被婉拒。一個人身份變了,顧慮就多,也把面子和自尊看得特別重。

    他想,她和她的家人應該知道我考取大學的事,如果真對我有意的話,應該主動給我寫封信。她不寫,也不讓人給他捎帶一些信息,說明她已經有了別人,或者對我不感興趣,那就算了,讓她去吧。再說,現在我在大學裡,還是應該抓緊時間學習和創作,不能讓戀愛分散了精力。可心裡卻還是非常強烈地想著她,想著與她的那次擁抱和初吻,他就會衝動,就會在心靈深處呼喊她的名字,然後用自己解決的方法,在想像中,把自己的身子和她的身子融化在一起。這樣,他就在矛盾心情中熬過了大一和大二。

    一直到第一篇小說發表,他在大學裡名聲日上,感覺自己小有成就,有所出息,更有資本和信心追她了,他才壯膽給她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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