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情之我緣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他又氣又惱又心疼,看她得意忘形的在瓦簷上走著,全然忘記了自己的安危,眼看就要走到瓦簷邊緣,他急得大聲呼叫了她的名字,但她還是踩空的了腳,還好自己接住了她,要不然摔下來非斷手斷腿不可!

    柳柔月心存僥倖,幸好歐碧靈沒有看到她飛身上簷的一幕,要不然不知道又要惹什麼事來了。

    當鍾浩宇提醒她別再鬧事,她才靜了下來。

    這時,一輛警車朝他們駛來,從警車上走下四個著警服的警察,都是三四十多歲的年紀。

    歐碧靈像見到了救星,快步走到他們的面前,指手劃腳的同警察控訴了柳柔月的種種罪行,當然,不忘添油加醋把事實誇大。

    柳柔月就這樣被帶到了警察局,對於發生的一切,她坦誠交待。末了,她說:「我真的只是想拿回我的吊墜,並無他意。」

    歐碧靈一口咬定吊墜是屬於她的,雙方爭執著,但都拿不出證據。

    柳柔月從挎包裡拿出大海螺遞到胖胖的杜警官的面前,跟他解釋吊墜是自己做的,吊墜圈裡的小海螺原本在大海螺裡面,是她親手粘進吊圈裡,兩個螺一模一樣。吊圈上的銀鏈子並不值錢,因為是她在精品店花了幾塊錢就買到了。

    吊墜與大海螺在杜警官手裡,他細細的觀察了一陣,點頭道:「的確是一模一樣。」

    歐碧靈眼角一挑,對大海螺是不是柳柔月的表示極大的懷疑,並認為大海螺是她偷的也不一定。

    「歐碧靈,你別血口噴人!我可以告你誣蔑人!」柳柔月實在無法忍受這個女人了。她衝動得直想揍她。

    「哼!」歐碧靈從喉嚨裡哼出一聲,冷笑道:「真好笑!我還沒控告你盜竊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

    「行了行了,吵什麼!」杜警官敲了幾下桌面,歐碧靈馬上住了嘴。

    杜警官問柳柔月什麼證據?

    柳柔月說:「我男朋友可以證明,因為這個大海螺是我跟他在沙灘上撿來的。」

    「問她男朋友?他們是一夥的,當然會站在同一邊!」歐碧靈嘟嚷道。

    當時鐘浩宇正在警察局外焦急的打電話。

    大海螺當然是從沙灘上撿來的,同時他也證明了小海螺吊墜是從他手中弄丟的。

    對於這樣的證據,歐碧靈甚是不服氣,憑什麼一口咬定這個吊墜就是屬於柳柔月的?

    另一個房間裡,鄧建樹出現之後,他看了一眼警察手中的吊墜,便告訴警察,有一天午夜他與歐碧靈在大街上走著,忽然看到地上有一樣什麼東西發著亮光,拾起一看,就是這個吊墜,他覺得吊墜很特別,就把它交給了歐碧靈!

    這下歐碧靈百口莫辯了,但她仍不服氣,憑什麼就認為吊墜是屬於這個令她討厭的女孩子的?

    「總之,吊墜是她從我家裡偷出來的!」歐碧靈把手機遞給了杜警官,手機裡有柳柔月犯罪的視頻。

    她還把另一證據拿了出來——就是她手上的牙印!

    當杜警官問及父母的時候,柳柔月的眼光頓時黯淡下來了,她已經很久沒見到父母,更不知道去哪裡找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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